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滨化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8-07-06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单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经过认真审查相关材料,就公司聘任刘洪安先生为副总经理的相
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刘洪安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
要求,未发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2、本次聘任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审议,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3、刘洪安先生薪酬按公司目前其所任职务对应的薪酬标准执行。该薪酬标准是结
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水平而制定的,有利于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
性,有利于提升工作效率和经营效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综上,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刘洪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董事会确定的其作
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


                                                  独立董事:陈吕军    杨   涛
                                                           张春洁     厉   辉


                                                             2018 年 7 月 5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