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证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30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编号:临 2019-016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通知及议案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
发出。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以现场及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现场会
议地点为南京。会议应到董事 12 人,实到董事 10 人,陈泳冰非执行
董事和范春燕非执行董事未亲自出席会议,其中:陈泳冰书面委托丁
锋非执行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范春燕书面委托周易董事长代为行使
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易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会议。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数占董事总数的 100%,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
通过了各项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同意关于修订《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
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同意公司在现行公司《章程》的基础上,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
发布的《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与《证券公司另类
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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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变更
的报批等事宜。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同意关于延期召开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因统筹工作安排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
大会会议时间延期至 2019 年 6 月,股东大会通知和会议资料将另行公
布。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附件: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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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现有章程条款 建议修订后的章程条款 修订依据
第 十 五条 经中国证监 第十五条 经中国证监会同 根据《证券公司
会同意,公司可以设立控股 意,公司可以设立控股或全资子 私募投资基金子
或全资子公司开展证券承销 公司开展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 公司管理规范》
与保荐、证券资产管理等业 资产管理等业务。 第九条及《证券
务。 公司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 公司另类投资子
公司可以按照中国证监 规和相关监管规定设立私募投 公司管理规范》
会的有关规定设立控股或全 资基金子公司和另类投资子公 第十条,公司结
资子公司开展直接投资或者 司,分别从事私募投资基金、另 合实际情况进行
金融产品等投资业务。 类投资等相关业务。 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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