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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泰证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0-03-3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2019 年度,华泰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在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的财务
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方面的职责。现将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16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

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方案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李志明先生、陈宁先生、杨雄胜先生

组成,其中:李志明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鉴于杨雄胜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职

务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2018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刘红忠先生开始履行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2018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

举丁锋先生、陈泳冰先生、胡晓女士、范春燕女士和朱学博先生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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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方案的议

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李志明先生、陈泳冰先生、陈

志斌先生组成,其中:李志明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2019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

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方案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李志明先生、丁锋先生、陈志斌先生

组成,其中:李志明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1、李志明先生,1953 年 4 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1976 年 10

月至 1989 年 11 月任香港政府税务局助理评税主任、评税主任,1989

年 7 月至 2014 年 7 月任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发牌科高级

经理/总监、机构策划总监、财务及行政总监,2014 年 10 月至 2020

年 2 月 11 日任南国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及管理合伙人,2020

年 2 月 11 日至今任柏宁顿资本有限公司董事及管理合伙人。2015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2、陈泳冰先生,1974 年 4 月出生,本科,经济管理专业。1996

年 8 月至 2000 年 11 月任江苏省国有资产管理局企业处办事员、科员;

2000 年 11 月至 2002 年 1 月任江苏省财政厅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科

员;2002 年 1 月至 2004 年 3 月任江苏省财政厅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副主任科员;2004 年 3 月至 2004 年 6 月任江苏省国资委副科级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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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 年 6 月至 2005 年 1 月任江苏省国资委企业改革发展处副主任科

员;2005 年 1 月至 2009 年 12 月任江苏省国资委企业改革发展处主

任科员;2009 年 12 月至 2014 年 5 月任江苏省国资委企业发展改革

处主任科员;2014 年 5 月至 2016 年 10 月任江苏省国资委企业发展

改革处副处长;2016 年 10 月至 2018 年 1 月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

司投资发展部副部长;2018 年 1 月至今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投

资发展部部长。2018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非执行董事,2018 年 10 月

至 2019 年 12 月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3、陈志斌先生,1965 年 1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企业管理专业,

东南大学财务与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财政部管理会计咨询专家,

中国会计学会政府会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18 年 6 月至今任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8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

员。

    4、丁锋先生,1968 年 12 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

1990 年 8 月至 1992 年 11 月任厦门经济特区中国嵩海实业总公司财

务部助理会计师;1992 年 12 月至 1995 年 9 月任中国北方工业厦门

公司财务部主办会计;1995 年 10 月至 2002 年 8 月任江苏省国际信

托投资公司财务部副科长;2002 年 8 月至 2004 年 9 月任江苏省国信

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项目副经理;2004 年 9 月至 2009 年 12

月历任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门负责人(经理助理)、

副总经理;2009 年 12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

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2010 年 12 月至 2011 年 12 月任江苏省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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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副总裁;2012 年 1 月至 2018 年 3 月任江苏省国

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2018 年 3 月至今任江苏省

国信集团金融部总经理。2018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非执行董事,2019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七次会议,具体情
况如下: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19 年

1 月 24 日以现场及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志斌委员

授权委托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志明主任委员参加会议。会议听取了毕马

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人员关于 2018 年审计工

作进度安排、年审审计重点、预审工作情况的汇报,并与毕马威华振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人员进行讨论与沟通。会上,独

立非执行董事李志明主任委员就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流程测试范围、估

值模型运用情况等进行了询问,提请审计人员就年度审计重点工作等

关注相应监管要求。非执行董事陈泳冰委员就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等进

行了询问。对此,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公司

计划财务部相关人员作了详尽解释。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第二次会议于 2019 年

2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审

计计划的议案》。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第三次会议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在南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
                               4
告》、《公司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

的预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

度报告的预案》、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

司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

预计公司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预案》、《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司 2018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

《公司 2019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审阅或听取了《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关键审计事项”等涉及的重要事项》、《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会上,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志明主任

委员就公司营收状况与派息率及与证券同业的比较情况、AssetMark

IPO 计划时间表及监管关注点、新会计准则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内部

控制评价范围等进行了询问,并建议公司加强内部控制。非执行董事

陈泳冰委员就业务开展的风险情况、财务预算报告的假设条件、PE

年终减值测试情况、永续债的会计处理情况等进行了询问。独立非执

行董事陈志斌委员就公司财务预算报告假设条件的数值预测、收入与

支出的预测依据、经营业务的毛利率与风险情况等进行了询问。对此,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公司计划财务部相关人

员作了详尽解释。

    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第四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 1—3

月份财务报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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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第五次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8 日以现场及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听取了毕马威华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人员关于公司 2019 年 H+G 股中期审阅

工作、2019 年 A+H+G 股年度审计审计计划的汇报,并与毕马威华振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人员进行讨论与沟通。会上,独

立非执行董事李志明主任委员就监管关注情况、国际准则和香港及内

地准则的差异情况、AssetMark 审计情况等进行了询问,并建议关注

重点审计问题。非执行董事陈泳冰委员就风险测试程序及风险事件评

估、审计方案落实情况等进行了询问。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志斌委员就

金融资产估值情况、审计建议情况等进行了询问,并建议更多关注合

规和风险管理等领域。对此,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及公司计划财务部相关人员作了详尽解释。

    6、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第六次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上半

年财务报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和《公

司关于 2019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第七次会议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 1

—9 月份财务报表的议案》和《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

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亲自出席会议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6
      李志明                            7/7
      陈泳冰                            7/7
      陈志斌                            6/7
      丁锋                                 -
    三、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2018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在公司 2018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

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和《年报审计工作规则》

要求,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之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全体委

员审阅了《公司 2018 年度审计计划》,并就公司 2018 年审计工作进

度安排、年审审计重点、预审工作情况等审计工作汇报与毕马威华振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人员进行讨论与沟通。审计委员

会就公司 2018 年度审计工作提出如下建议:年度审计工作进程中应

重点关注关键审计事项与业务领域,包括新收入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

则的影响、国际准则相关审计工作要求等,提请关注南方基金股权激

励计划对审计工作的影响;密切关注券商同业审计工作情况,加强监

管沟通与交流,切实做好年报审计工作。在此基础上,要以客观、公

正地态度进行审计,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开始审

计工作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又督促年审会计师按工作进度及时

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形成财务报表初稿

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财务报表初稿,审阅了年度审计报

告“关键审计事项”等涉及的重要事项,并形成书面意见,决定同意

将经年审会计师正式定稿的公司 2018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交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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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

    (二)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公司 2018 年度和 2019 年上半

年度财务报告、2019 年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财务报表,认为公司相

关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

报,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等,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进

行披露。

    (三)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毕马威是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是华马威国际在中国的成员所,是第一家获准在中

国境内设立合作所开展业务的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并以此为起点致力

于长期服务中国市场,在提供世界级水平服务的同时,也充分考虑中

国的实际情况并按客户所属的不同行业,提供合乎客户行业特点的服

务。毕马威的金融服务业务在中国、亚太地区乃至全球一直属于市场

的领先地位。毕马威有着严谨的独立性审查以及质量控制系统,金融

服务专业队伍是毕马威最具规模、实力最雄厚的行业专责服务队伍,

其证券行业团队深谙行业运作经验,拥有行业前瞻性洞察力,具有与

证券行业翘楚在各个领域广泛合作的丰富经验。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 2018

年度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坚持以公允、真实地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很好地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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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因此,审计委员会

全体委员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前,依据客观公正的

原则,对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与审阅,同意公司继续聘请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9

年度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审计服务费不超过 550 万元。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19 年 3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在南京召开了 2019 年第三次会

议,全体委员认真审议了《公司 2019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了解

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

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同时听取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能够围绕战

略部署,深入探索内部审计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坚持“依法审计、

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理念以及深化全业务链体系

建设的工作要求,积极转变工作思路,加强对重点项目及流程的审计,

以风险控制为导向,对被审计单位进行检查和评价,确保内部审计工

作的合法性、合规性、有效性。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了解和调查,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要求,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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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

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审计委员会

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

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

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召开会议积极协调管理层

就重大审计事项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

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

    (七)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核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地《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开展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允等原则,对关联交

易进行严格控制。报告期内,公司认真做好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年度预

算管理工作,根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第三次会议、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披露了关

于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重大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以保证关联交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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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能够按照有利于公司股东整体利益的原则进行。为做好关联交易的

管理、审批工作,保证关联交易合规进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是否合乎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评议,形成书面决议后

提交董事会讨论,达到一定标准的重大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报告期内,公司有关关联交易的审查、决策、

批准程序等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要求。



    2019 年,我们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职业准则,依法合规、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了审计委员

会的职责。

    2020 年,我们将继续按照各项相关规定,认真规范履职,进一

步强化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审查职能,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积极维护

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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