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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卫通: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19-12-10  

						证券代码:601698          证券简称:中国卫通         公告编号:2019-032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
为人民币 497,607,227.39 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
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卫通集团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2019]1018 号文件)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40,0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2.72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1,088,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0,646,385.61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57,353,614.39 元。上述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9 年 6 月 24 日出具了《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


                                  1
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G11547 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中信
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长安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
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使用募集资金
  1  中星 18 号卫星项目   1,517,586,500.00   1,057,353,614.39
         合计             1,517,586,500.00   1,057,353,614.39
    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
后再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
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中国卫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
字[2019]第 ZG11805 号),截至 2019 年 11 月 18 日,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
787,372,127.39 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述自筹资金


                              2
的金额为 497,607,227.39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  项目      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
                                            拟置换金额
号  名称    拟投入的金额    预先投入金额
  中星 18
1 号卫星 1,057,353,614.39 787,372,127.39 497,607,227.39
    项目
  合计    1,057,353,614.39 787,372,127.39 497,607,227.39
     注:本次置换不包括公司审议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之前,以自有资金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金额(人民币 289,764,900.00 元)。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审批程
序及合规性
     2019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97,607,227.39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
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置换的时
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
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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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国卫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截至2019年11月18日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
订)》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19年
11月18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
况。
       (二)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中
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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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
安排。基于以上,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97,607,227.39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筹资金。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经过公司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
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置换时
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497,607,227.39元置换
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 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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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卫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的核查意见》
    (五)《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中国
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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