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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风范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9-08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
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
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经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我
们认为陈卫京先生、杨俊先生、刘雪峰先生、赵月华先生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
聘任陈卫京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杨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刘雪峰先生
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赵月华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独立董事:陆建忠、程木根、杨建平
                                                     2018 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