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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郑煤机: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19-11-05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Zhengzhou Coal Mining Machinery Group Co.,Ltd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 2019-053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针对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2019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19 年 7 月 27 日作出了
首次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
告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即 2019 年 1 月 27 日至 2019 年 7 月 26 日)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
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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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Zhengzhou Coal Mining Machinery Group Co.,Ltd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一)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结果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
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公
开披露前六个月内(即 2019 年 1 月 27 日至 2019 年 7 月 26 日),除下表列示的人
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前述核查对象在自
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买卖日期        买卖方向   变更股数(股)
  1       杨辉       核心管理人员        2019 年 5 月 14 日       买入               300
                                         2019 年 2 月 20 日       卖出              3,000

                                         2019 年 2 月 25 日       卖出          46,800
                                         2019 年 4 月 30 日       买入          20,000
  2      蒙园园        核心骨干
                                         2019 年 5 月 6 日        买入          15,500
                                         2019 年 5 月 6 日        卖出          20,000
                                         2019 年 5 月 7 日        卖出          15,500
      (二)关于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上述人员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系基于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
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
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
票交易的情形。
      三、核查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
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
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或泄露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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