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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际华集团: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2017-07-04  

						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17-032
债券代码:122425          债券简称:15 际华 01
债券代码:122426          债券简称:15 际华 02
债券代码:122358          债券简称:15 际华 03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使用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总额不超过 7 亿元,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即 2017 年 7 月 3 日—2018 年 7 月 2

日。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

的议案,具体事宜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884 号)的核准,2010 年 8 月 4 日,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115,7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3.50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404,95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3,572.0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1,377.59 万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8 月 9 日验证,并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 204 号验资报告。

    2010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及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幸福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工体北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财富中心支行、中

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专门的银行账户。截至 2017 年

6 月 26 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账户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幸福街
                                     0200004729200484648     470,775,914.00    250,280,976.39
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
                                     11001018700053010801    431,000,000.00                 -
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工体北
                                      0106014170026826      1,296,000,000.00    64,246,073.97
路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114110182600010525    1,416,000,000.00      800,135.03
北京财富中心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
                                      35340188000062542      300,000,000.00                 -
行
                          合计                              3,913,775,914.00   315,327,185.39

    2013 年 10 月 26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 7.4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 12 个月,从 2013 年 10 月 26 日——2014

年 10 月 25 日。本公司已于 2014 年 10 月 17 日将上述 7.4 亿元全部归还至本公司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将该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本公司的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并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

    (二)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6]2584 号)核准,2017 年 4 月 24 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 534,629,404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1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37,861.4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569.98 万元(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431,291.5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17]第 ZB10691 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北京亮马桥支行、

 中信银行北京财富中心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幸福街支行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5 月 12 日、5 月 15 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至

 2017 年 6 月 26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余额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亮马桥支行                          699631020   3,240,000,000.00   3,238,483,925.15
中信银行北京财富中心支行                  8110701014001077670    860,000,000.00         396,75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幸福街支行    0200004729200683322    217,314,211.30       2,688,653.17
                              合计                              4,317,314,211.30   3,241,569,328.32

      注:工商银行账户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尚未支出的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439.92 万

 元。

        本次以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基本情况

      根据《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所需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际华集团终端市场网络建设项目                  282,897               30,000
         2     重庆际华园目的地中心项目一期二阶段                51,022               45,000
         3     际华园长春目的地中心一期项目二阶段                49,269               45,000
         4                   际华园扬中项目                     111,819               80,000
         5                   际华园西安项目                     101,454               80,000
         6                   际华园咸宁项目                     105,071               80,000
         7                   际华园清远项目                     105,341               80,000
                             总计                               806,873              440,000
     截至目前,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如下:

     1.际华集团终端市场网络建设项目。已经正式启动研究总院实体化建设,正在整

合、升级国内已有的各事业部研究分院,开始筹划搭建国内总设计中心。同时开始对

位于意大利的设计中心进行优化调整。

     2.重庆际华园目的地中心项目一期二阶段。项目一期一阶段中的室内运动中心和

部分购物中心已经正式营业,购物中心剩余部分将于 2017 年底前陆续试营业。正在

开始项目一期二阶段中的室内运动中心(滑雪馆)建设。

     3.际华园长春目的地中心一期项目二阶段。项目一期一阶段中的购物中心主体

已完工,室内运动中心正在进行地下工程。项目一期二阶段已经完成规划设计,正在

开展设备订购等前期准备工作。

     4.际华园扬中、西安、咸宁、清远等项目。已经平整土地并进入建设阶段,正在

订购设备及优化规划设计方案。

     截至 2017 年 6 月 26 日,本公司已累计投入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

额 107,534.49 万元(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7 日公开披露的《际华集团用募集资

金 置 换 预 先 投 入 的 自 筹 资 金 公 告 》), 按 此 计 算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存 款 应 有 余 额 为

323,757.01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实际余额为 324,156.93 万元(含 143.01 万元利

息、手续费等收支,0.22 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尚未转出,

256.69 万元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尚未支出)。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本次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7 亿元的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闲置资金

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以降低公司财务

费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即 2017 年 7 月 3 日——2018 年 7 月 2

日。公司承诺:闲置募集资金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
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 2 个交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公告。上述募集

资金的使用及归还,公司将及时通报保荐机构。

    四、审议程序及合规性

    本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 9 票赞成、0 票

反对、0 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表决结果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发表了专项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事项认真审查后,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7 亿元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

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可行的,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认真审查后,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为 7 亿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以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

形。独立董事同意将 7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
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认真审查后,发表如下意见: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履行投资决策的相关程序,经公司

2017 年 7 月 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确认,独立董事、监

事会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要求,同意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