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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际华集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19-05-06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业务指引》(以下简称“《业务指引》”)、《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业务指引》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
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暂缓、豁免信息的范围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
性商业秘密等情形,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

可以暂缓披露。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等情形,按《股票上市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其违反
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或损害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可以豁免
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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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国家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法
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

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制度所称的国家秘密,是指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
规定的,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

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
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信息

    第六条 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相关信息尚未泄漏;

    (二)有关内幕人士已书面承诺保密;

    (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

                       第三章      审批流程

    第七条 拟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公司相关业务
部门、子公司或分管负责人应向董事会办公室报送书面申请,内容包

括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事项内容、原因和依据、暂缓披露的期限。

    第八条 对于符合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要求的事项,由董事会办
公室公司报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后,报董事长批准,并组织办理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书面保密承诺签署等登记归档事宜。

                       第四章      后续管理

    第九条 对已作出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处理的事项,公司相关业
务部门、子公司或分管负责人应持续跟踪事项进展,董事会办公室应
密切关注市场传闻、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波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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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已办理暂缓与豁免披露的信息,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
董事会办公室、相关业务部门、子公司或分管负责人应及时加强沟通,

核实相关情况,并作出相应披露安排:

    (一)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被泄露或出现市场传闻;

    (二)暂缓、豁免披露的原因已经消除或者期限届满;

    (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发生异常波动。

    出现前款第(一)项情形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核实相关
情况并对外披露;出现前款第(二)项情形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

及时公告相关信息,并披露此前该信息暂缓、豁免披露的事由、公司
内部登记审核等情况。

                       第五章    处罚规则

    第十一条   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将不符合暂
缓、豁免披露条件的信息作暂缓、豁免处理的,或暂缓、豁免披露的
原因已经消除及期限届满未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的,或者存在其他违反
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管理制度的行为,给公司、投资者带来不良影响
的,公司将视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给予相应
惩戒措施。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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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附件一: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审批表

附件二: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保密承诺函

附件三: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知情人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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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一: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审批表

                                                      编号:


     登记时间                              登记人员

     申请部门                              申请人员

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事
                                   □暂缓披露         □豁免披露
      项类别

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事

      项内容


暂缓或豁免披露的原

     因和依据


  暂缓披露的期限


                                        相关内幕人士是
是否已填报暂缓或豁
                     □是   □否        否签署书面保密         □是     □否
免事项的知情人名单
                                             承诺


申请部门负责人意见
                                                                   年   月     日


董事会秘书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董事长审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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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二: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保密承诺函



    作为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暂缓、豁免信息披露事项的知情人,
本人声明并承诺如下:
    1、本人知晓并将遵守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的内容;
    2、本人承诺,对知悉的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严格保密,不在
公司对暂缓、豁免披露事项进行信息披露之前泄露任何信息;
    3、本人承诺,不利用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
买卖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不得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研究报告等
文件中使用内幕信息。
    4、如因本人保密不当致使公司暂缓、豁免事项泄露,本人愿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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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三: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知情人登记表



  登记时间                        登记部门                               登记人员

  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事项类别                               □暂缓披露       □豁免披露


  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事项内容


序号         姓名            证件号码        职位       获取信息时间   获取信息地点    获取信息方式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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