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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中车:关于子公司参与设立中车国华(青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2017-07-18  

						证券代码:601766(A 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A 股)      编号:临 2017-035
证券代码: 1766(H 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H 股)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参与设立中车国华(青岛)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类型:公司子公司参与设立私募股权基金

     投资标的:中车国华(青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对外投资的概述

    为创新投资模式,推进产业与资本的有效融合,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中车”、“公司”)直接持股的全资子公司中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车资本”)拟联合中车资本(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基金管理公司”)、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国华基金”)共同设立中车国华(青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
名,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基金”)。

    该基金出资认缴总规模不高于 32,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直接持股的全资子
公司中车资本作为该基金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 15,840 万元人民币。

    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
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对外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陆建洲

      成立日期:2016 年 1 月 8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5 号楼 611 室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股权投资;高新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
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
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
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中车资本为中国中车直接持股的全资子公司。

      三、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车资本(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建洲

      成立日期:2016 年 12 月 9 日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旷世国际大厦 1 栋
1703E-40。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万元)
  1                  中车资本                 2,450      49%        货币


                                      2
  2       同方金融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1,250      25%       货币
        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3                                          800        16%       货币
                      公司
  4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500        10%       货币
                       合计                  5,000      100%         ---

      基金管理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
码为 P1060971。

      (二)基金管理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直接持股的全资子公司中车资本持有基金管理人 49%的股权,为基金管
理人第一大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其他股东与公司无关联关系。基金管理人未直接
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任何第三方之间不存在影响公司利益的协议或安排。

      四、拟设立基金的情况

      2017 年 7 月 17 日,投资各方已就设立基金签署合伙协议,截至本公告发布
之日,基金正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根据基金设立的初步方案,基
金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 拟设立基金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中车国华(青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
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

      2、基金总规模:总规模不高于 32,000 万元人民币。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基金的存续期限:六年,其中投资期三年,退出期三年。根据有限合伙
的经营需要,经合伙人会议批准,有限合伙的期限可延长一年。

      5、基金合伙人情况:基金管理公司为普通合伙人,中车资本、国华基金为
有限合伙人。

      (1)基金管理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的基本情况详见本公告“三、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2)中车资本

      中车资本的基本情况详见本公告“二、对外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3
    (3)国华基金
    公司名称: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住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 171 号南沙金融大厦 11 楼 1101 之一 J75
    注册资本:3,02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 年 8 月 18 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服务;投资咨询服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基金合伙人投资比例、资金来源和出资进度

    基金最终出资认缴总规模为不高于 32,000 万元人民币,均为货币出资;其
中各出资人及其出资额、出资比例如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
  序号          名称                    性质
                                                    (万元)      比例

   1          中车资本             有限合伙人        15,840      49.5%
   2          国华基金             有限合伙人        16,000      50.0%
   3        基金管理公司           普通合伙人         160        0.5%
                合计                     -           32,000      100%

    有限合伙的出资方式采用认缴制,各合伙人根据实际项目进度出资。

    7、基金主要投资领域:轨道交通、高端装备等领域。

    8、基金备案情况:目前该基金尚在设立过程中,设立后即向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

    9、基金目前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并且在基金存续期内亦不会持有
公司股份;基金除了与合伙人之间的合伙权益分配关系外,与公司不存在其他相
关利益安排;基金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二) 基金的管理模式

    1、管理及决策机制

    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执行基金事
务,对外代表基金。


                                    4
    基金的对外投资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未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通过,不
得对外投资。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4 人构成,由普通合伙人提名,经合伙人会议选举通过。

    投资决策委员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投资决策委员会
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2、合伙人的主要权利义务

    (1)普通合伙人的主要权利义务

    普通合伙人的权利和职责:负责基金的以下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基金财务管
理、基金设立、变更等工商税务变更备案材料整理及手续的办理等;基金税务及
会计核算,接收审核合伙人财产权益转让、收益人及收益账户变更等申请;开立、
维持基金的银行账户和证券账户,开具支票和其他付款凭证;为基金的利益决定
提起诉讼或应诉,进行仲裁;与争议对方进行妥协、和解等,以解决基金与第三
方的争议;采取所有可能的行动以保障基金的财产安全,减少因基金的业务活动
而对基金、普通合伙人及其财产可能带来的风险;根据国家税务管理规定处理基
金的涉税事项;代表基金对外签署、交付和执行文件;负责召集并主持合伙人会
议;代表基金对项目公司/企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按照中国基金业协会的规定
办理全体合伙人的基金财产份额登记数据的备份;按照中国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对
基金信息披露信息进行备份;变更其委派至基金的代表;采取为实现合伙目的、
维护或争取基金合法权益所必需的其他行动。

    普通合伙人的义务:定期向其它合伙人报告合伙事务的执行情况、经营和财
务状况;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对基金的债
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事务和投资组合等相关事务予以保
密;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它义务。

    (2)有限合伙人的主要权利义务

    有限合伙人主要权利:参加或委托代表参加合伙人会议并依实缴出资额行使
表决权;自行或委托代理人查阅基金相关会议记录、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其
他经营资料;对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进行监督,对基金的经营管
理提出合理化建议;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享有收益及财产分配权;按照本协议的
约定,转让其在基金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或将其在基金中的财产权益出质;在基
金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提起诉讼;执行事务合伙人

                                    5
怠于行使权利时,敦促执行事务合伙人行使权利,或为了基金的利益以自己的名
义提起诉讼;本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有限合伙人主要义务:按本协议约定按期缴纳出资,遵守出资要求并承担相
应的出资责任;不得恶意从事损害基金利益的投资活动;对基金的债务以其认缴
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对基金的合伙事务和投资组合等相关事宜予以保密;
除按本协议约定行使相关权利外,不得参与执行合伙事务;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
定的其他义务。

    3、认购费、业绩报酬

    普通合伙人作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全体合伙人协商一
致,不收取管理费和业绩报酬;但普通合伙人按照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的 1.5%
收取认购费,认购费在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时一并缴纳,分期出资的,分期缴纳。

    4、利润分配安排

    分配原则:按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三)基金的投资模式

    1、投资领域

    基金主要投向轨道交通和高端装备等领域。

    2、投资标的选择

    基金致力于在全球范围内寻找优质投资标的,优质投资标的的标准包括但不
限于:商业模式与盈利模式符合某一行业的发展趋势;有较高的行业壁垒;拥有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或核心竞争力;有成长性;与轨道交通行业未来发
展方向吻合。

    3、盈利模式及投资后的退出机制

    在该基金分配收益时,基金同时获得收益;基金将根据项目属性制定持有股
权的退出方案和计划,原则上以收益最大化为目标,按较高的估值水平退出获利,
具体退出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IPO、股权转让、新三板挂牌、上市公司并购、重大
资产重组、借壳上市等资本市场运作方式。

    五、本次投资的风险

    本次公司拟出资参与设立基金,该基金可能存在未能寻求到合适的投资标

                                    6
的、投资回收期较长的风险;可能存在因决策失误,或者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因
经济环境、行业环境、政策环境、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导致无法达到
预期投资收益或出现亏损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基金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以降低投资
风险。

    六、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基金投向轨道交通、高端装备相关领域的标的,与公司存在一定的协同作用。
公司子公司投资该基金,有利于创新投资模式,推进产业与资本的有效融合。

    本次投资对公司本年度业绩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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