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车:董事会关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2018-05-15
证券代码:601766 (A 股) 证券简称:中国中车 (A 股) 公告编号:临 2018-024
证券代码: 1766(H 股) 证券简称:中国中车(H 股)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 年 5 月 31 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766 中国中车 2018/5/23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车”、“公司”)已于 2018 年 4
月 16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直接持有公司 53.98%股份的股东中国中车集
团有限公司,在 2018 年 5 月 14 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
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中国中车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中国中车股份
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中车
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关于中车财务有限公司与中国中
车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中国中车第一届董事会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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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中国中车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中国
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该等五项议案尚待经中国
中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现提出将该等议案作为临时提案
提请中国中车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等议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聘请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中国中车 2018 年度境外准则财务报告审
计机构,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中国中车 2018 年度境
内准则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为规范中国中车与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往来,公司需
与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产品和服务互供框架协议、房屋租赁框架协议,并
依据协议互供产品和服务、租赁房屋。
3、为规范中国中车下属控股子公司中车财务有限公司与中国中车集团有限
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中车财务有限公司需与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
务框架协议,并依据协议向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存款、信贷及经中国银行
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服务。
4、提名刘化龙、孙永才、徐宗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提
名刘智勇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提名李国安、吴卓、辛定华为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为公司董事后,董事任期为三年。
5、提名万军、陈方平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股东
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监事后,将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
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为三年。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18 年 4 月 16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
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8 年 5 月 31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板井路 69 号世纪金源大饭店二层第九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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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8 年 5 月 31 日
至 2018 年 5 月 3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 √
议案
2 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 √
议案
3 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
案
4 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担保安排的议案 √
5 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
案
6 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7 年度薪酬的议案 √
7 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2017 年度薪酬的议案 √
8 关于修订《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9 关于修订《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的议案
10 关于修订《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
议案
3
11 关于修订《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 √
议案
12 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发行债券类融资工 √
具的议案
1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增发公司 A 股、H 股股份 √
一般授权的议案
14 关于聘请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
案
15 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签 √
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16 关于中车财务有限公司与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签署 √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17.00 关于选举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 √
案
17.01 选举刘化龙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
17.02 选举孙永才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
17.03 选举徐宗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
17.04 选举刘智勇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
17.05 选举李国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
17.06 选举吴卓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
17.07 选举辛定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
18.00 关于选举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 √
案
18.01 选举万军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18.02 选举陈方平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中国中车
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本次大会的第 8-13 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案,需获得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 4、5、6、15、16、17、18 项议案均需要
进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第 15、16 项议案须由关联
股东回避表决。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中车金证投资有限公
司。
5、 第 17 项议案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4 日
附件: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5
附件:授权委托书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人(本公司)作为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委托 先生(女士)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 2018 年 5 月 31 日召开的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代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董事
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
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担保
安排的议案
5 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
6 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7 年度
薪酬的议案
7 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2017 年度
薪酬的议案
8 关于修订《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议案
9 关于修订《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的议案
6
10 关于修订《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
11 关于修订《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
12 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发行
债券类融资工具的议案
1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增发公司 A
股、H 股股份一般授权的议案
14 关于聘请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15 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中车集团
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16 关于中车财务有限公司与中国中车集团有限
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17.00 关于选举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 — — —
会董事的议案
17.01 选举刘化龙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17.02 选举孙永才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17.03 选举徐宗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17.04 选举刘智勇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17.05 选举李国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
董事
17.06 选举吴卓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
事
17.07 选举辛定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
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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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 关于选举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 — — —
会监事的议案
18.01 选举万军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8.02 选举陈方平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
事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请委托人在委派代表前,首先审阅本公司披露日期为 2018 年 4 月 16 日、
2018 年 5 月 15 日的本次会议通知。
2、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 “反对”或“弃权”框内划“√”,做出投
票指示。如委托人未做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除非
委托人在本授权书另有指示,否则除本次会议通知所载之决议案外,委托人的授
权代表亦有权就正式提交本次会议的任何决议案自行酌情投票。
3、A 股股东最迟需于本次会议指定举行时间 24 小时前将授权委托书,连同
授权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并经公证之授权或其他授权文件送达至本公司(地址为北
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中国中车总部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36),方
为有效。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5、委托期限:至本次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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