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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力帆股份:关于子公司与ABC-Motors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力帆品牌汽车采购意向协议》的公告2018-07-16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8-084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与 ABC-Motors 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力帆品牌汽车采购意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采购意向协议系双方合作意愿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该协议不具备法律约
束力,有关具体合作项目亦存在不确定性、仍需双方进一步协商,最终执行按照双
方签署的销售合同为准;
     在后续具体合作项目确定且相关合同签订落实前,采购意向协议不会对本公
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直接影响。对公司 2018 年至 2020 年营业收入、
净利润无重大影响。



    一、 采购意向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ABC-Motors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号:1087449003190

        3、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 维切斯拉夫维里阿米诺维奇玛尔秋晓夫 (音译)

        5、注册资本: 1,500,000卢布

        6、主营业务: 汽车销售及相关业务

        7、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7年12月31日,ABC-Motors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ABC-Motors”)总资产为176,574,000卢布,净资产为8,771,000卢
    布,营业收入24,7119,000卢布,利润总额347,000卢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ABC-Motors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力帆股份”或“公司”)及下属公司以及其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 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2018 年 7 月 10 日,力帆股份子公司重庆力帆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力帆进出口”)与 ABC-Motors 有限责任公司在俄罗斯叶卡捷琳堡签订《力帆
品牌汽车采购意向协议》(以下简称“《采购意向协议》”或“本协议”)。

    (三) 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签订的《采购意向协议》仅系双方合作意愿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根据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不涉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
批程序。

    (四) 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次签订的《采购意向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其他应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 采购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的背景与目标、主要内容、合作模式

    1、合作的背景与目标

    基于俄罗斯地区的汽车市场业务(包括出租车及共享车业务)的快速发展,双
方旨在通过整合利用公司资源,建立长久的合作关系,实现双赢目标,为双方创造
更大的商业价值。

    2、合作的主要内容和合作模式

    在 2018 年—2020 年期间,ABC-Motors 拟向力帆进出口采购力帆品牌汽车预计
10,000 辆、采购总金额约 100,000,000 美元;具体车辆采购的数量、价格、品牌型号
等事项以双方后续签订的采购协议或订单为准。

    3、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 2020 年止。合作期届满前,在四周内书面
通知对方的情况下,双方均有权力终止本协议。

   (二)交易各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交易各方具体权利义务以日后实际合作中另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三)协议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以及交易各方的违约责任等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
为意向协议,未设置违约责任。

   (四)协议实际履行的前置条件、目前已满足的条件

    本协议为意向协议,交易双方具体金额与合作项目均以日后实际合作中签署的
各项正式合同为准。

    三、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有利于公司汽车产品在海外 B 端市场的拓展,有助于推动公司汽
车产品在汽车租赁市场的推广应用,进一步促进公司产品的销售。对公司 2018 年至
2020 年营业收入、净利润无重大影响。

    四、 重大风险提示

    采购意向协议系双方合作意愿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该协议不具备法律约束
力,有关具体合作项目亦存在不确定性、仍需双方进一步协商,最终执行按照双方
签署的销售合同为准。在后续具体合作项目确定且相关合同签订落实前,不会对本
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直接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