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力帆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2-13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8-124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力帆股份”或“公司”)本次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 2018 年 12 月 9 日以传真
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星期三)以通讯方式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17 名,实际参会董事 17 名,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讯方式召开的
会议不涉及主持人及现场列席人员。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与张家港保税区国
际汽车城有限公司再次新增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16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此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
事谭冲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
2018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126)。
    独立董事意见: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履行了
回避表决义务;2018 年度再次新增子公司与张家港保税区国际汽车城有限公司
日常性关联交易,是从公司进出口业务需要出发,符合公司进出口战略,涉及的
关联交易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发挥协同效应、降低公司经营成
本,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为保护中、小股东的权
益所采取的措施为避免不正当交易提供了相应的法律保障。公司已采取必要措施
对其他股东的利益进行保护,我们同意本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就上述议案及2018年6月1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与张家港保税区国际汽车城有限公
司新增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拟于2018年12月28日(星期五)下午
14:00在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嘴力帆中心28楼会议室召开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力帆实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公告编号:临
2018-127)。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