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力帆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2019-07-18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85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股份”或“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7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
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9 司冻 0715-07 号)、《上海金融法院协助执行通知
书》([2019]沪 74 民初 1146 号),获悉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力帆控股”)所持有的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轮候冻结的具体情况

    被冻结人: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
    冻结起始日:2019-07-15
    冻结终止日:冻结期限为3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冻结股数:615,772,656股(无限售流通股,轮候冻结)
    冻结事由:上海金融法院对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诉重庆力帆控股
有限公司等保理合同纠纷一案,系力帆控股为公司全资孙公司重庆力帆汽车发动
机有限公司与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保理业务提供担保,关于财产保
全的(2019)沪74民初1146号民事裁定书。
    截至目前,力帆控股持有公司股份620,642,65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7.24%。此次股份被轮候冻结后,力帆控股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及轮候
冻结股份数量为615,772,656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97.28%,占公司总股本的
45.96%。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力帆控股持有的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事项尚未对公司控制权及日常经
营造成实质性影响。力帆控股正在积极妥善处理相关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
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