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建工: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2017-12-13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编号:2017-083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12
日接控股股东浙江广天日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天日月”)
通知,广天日月将其持有本公司的39,31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12月11日,购回交易日
为2019年1月11日,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广天日月合计质押
39,31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03%。
本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宁波建工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
编 号 : 2016-069 ) ,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广 天 日 月 将 其 持 有 本 公 司 的
25,714,285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光证资管-宁波银行-质押宝32号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融资业务。本公司于2017
年12月12日接广天日月通知,上述25,714,285股质押股份于2017年12
月12日确认办理了提前回购手续。本次广天日月解除质押股份数量为
25,714,2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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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天日月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未来拟通过经营收入及投资
收益按时偿还质押借款。本次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可能
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
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广天日月将采取包括
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截止公告日,广天日月共持有本公司383,100,000股股份,全部
为无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9.25%。本次质押及部分解除质
押后,广天日月剩余质押的股份数量为304,459,623股,占其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79.47%,占公司总股本的31.19%。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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