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ST蓝科: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2018-07-26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切实

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甘肃蓝科石化高
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已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签订重大合同
的议案》的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沟通,我们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并
审阅了相关材料,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


二、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1.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议案独立意见
   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对公司业绩具有积极影响,有利于公司在煤

机领域的业务拓展,有利于提升公司 EPC 实施能力。本合同的签订和
履行不会对双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独立董事:张新志、刘红宇、刘俊彦
                                               2018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