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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宇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8-18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

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进行了认真核

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计划使用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购买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实现募集资金的有效利用。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监管

要求和公司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5亿元的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岳国健、陈良华、汪 波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