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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宇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2019-01-15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 2019-002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4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
  议案》。
         根据 2018 年 10 月 26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的决定》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现对《公司章程》进行部
  分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 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
合并;                                        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股权激励;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股份的;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中国证 股份的;
监会批准的其他情况。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司股份的活动。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东权益所必需。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 2019-002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
                                            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购回股份,可以        第二十四条     公司购回股份,可以选
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
                                            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 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的原因收购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
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 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
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
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 份的,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
(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 事会会议决议。
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 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
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 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
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 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
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 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
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 2019-002



划;                                          划;
    ……                                             ……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十七)决定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 (一)项、第(二)项情形收购本公司股
其他事项。                                    份的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 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
使。                                          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
                                              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
                                              使。
    第一百二十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              第一百二十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
职权:                                        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
报告工作;                                    报告工作;
    ……                                             ……
    (十九)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授                 (十九)决定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予的其他职权。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事项;
                                                     (二十)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授
                                              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三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              第一百三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
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 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除本章程另
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有规定外,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二百四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以              第二百四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以
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 上”、“以内”、“以下”、“不超过”,都含本
“以外”不含本数。                            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 2019-002



     公司将按照以上修订内容编制《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9 年
1 月修订)。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后,《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9 年 1 月修订)正式生效施行,原
《公司章程》同时废止。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9 年 1 月修订)同日刊登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