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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皖新传媒: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18-037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
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上午在皖新传媒大厦 7 楼 707 室召开。本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5 日以
传真、电子邮件和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等资料。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5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5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盛大文先生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有关管
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
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8 年三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
为。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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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会监事还列席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认为公司董事会在作出决议的
过程中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股东和公司的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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