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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皖新传媒: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22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资料和听取相关汇报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根据工作需要,选举吴文胜先生为公司新
任董事长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吴文胜先
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长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长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
任何处罚和惩戒。我们同意选举吴文胜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与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一致。
    二、《公司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本次总经理的聘任、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张克文先生符合担任总经理的任职条件,不存在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
情形。我们同意聘任张克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梁 能 强 钧 马靖昊


                                              2019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