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文轩: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8-30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19-020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 2019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 2019 年第三次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29 日在新华文轩出版
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4 楼 1 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通知于 2019 年 8 月 14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监
事 6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5 名,监事唐雄兴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亲
自参加会议,委托监事李旭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经全体监事一致推
举,会议由监事李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
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 2019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 2019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中国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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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对该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对公司《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提出如下书
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本公司《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
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载材料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
司 2019 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3.截至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
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新华文轩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新华文轩 2019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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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有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新华文轩关于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21)。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新华文轩第四届监事会 2019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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