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文轩: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8-30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19-019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六次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29 日在新华文轩出版
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4 楼 1 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
知于 2019 年 8 月 14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名,其中董事陈云华先生、杨杪先生因其他公
务未能亲自参加会议,分别委托董事张鹏先生、何志勇先生代为行使表
决权,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何志勇
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 2019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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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及中国《企
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编制了本公司《2019 年半年度财务
报告》。按照定期报告审核程序要求,该报告经公司管理层审议并同意
提请董事会审议。该报告已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
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等情况的议
案》
基于本公司同时在上交所主板(A股)和香港联交所主板(H股)上
市,依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管治守则》条文,以
及《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于2019年上半年公司已遵守了相应条款之规定,且该报告期内公司内部
控制并无重大失误。上述守则及公司治理遵守和履行的检讨情况,已载
于《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中拟披露的内
容。该议案已于2019年8月26日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本公司编制了 A 股《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H 股《2019 年中
期报告》及《2019 年中期业绩公告》。该议案已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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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有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新华文轩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新华文轩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A 股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应当全面核查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对募集资金
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为此,公司制作了《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有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新华文轩关于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21)。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新华文轩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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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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