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光大银行:2016年年度报告2017-03-3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VERBRIGHT BANK COMPANY LIMITED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股票代码:601818)




          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
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7 年 3 月 30 日在北京召开,
审议通过了本行《2016 年年度报告》。会议应出席董事 14 名,实际
出席董事 14 名,其中,赵威董事因其他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书面委
托章树德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行 6 名监事列席了本次
会议。
    本行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 2016 年度财
务报告已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
务所分别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国际审计准则进行审计,并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行董事长唐双宁、行长张金良、主管财会工作副行长卢鸿及财
会部总经理陈昱保证本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行董事会建议派发 2016 年度普通股股息每 10 股人民币 0.98
元(税前),具体内容详见“重要事项”。
    本报告中有关本行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本行对投资者
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
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本报告中“本行”、“公司”、“本公司”、“全行”、“光大银行”
均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集团”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及其附属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30 日


                                     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说明和重大风险提示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 ┄┄┄┄┄┄┄┄┄┄┄┄┄┄┄┄┄┄4
   第三节     董事长致辞┄┄┄┄┄┄┄┄┄┄┄┄┄┄┄┄┄ 11
   第四节     行长致辞┄┄┄┄┄┄┄┄┄┄┄┄┄┄┄┄┄┄ 13
   第五节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4
   第六节     本行业务概要┄┄┄┄┄┄┄┄┄┄┄┄┄┄┄┄ 18
   第七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1
   第八节     重要事项┄┄┄┄┄┄┄┄┄┄┄┄┄┄┄┄┄┄ 54
   第九节     普通股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66
   第十节     优先股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73
   第十一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和机构情况┄ 76
   第十二节     公司治理┄┄┄┄┄┄┄┄┄┄┄┄┄┄┄┄┄ 96
   第十三节    报告期内信息披露索引┄┄┄┄┄┄┄┄┄┄┄120
   第十四节    备查文件目录        ┄┄┄┄┄┄┄┄┄┄┄┄┄┄124
   第十五节    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2016 年年报的书面确
认意见┄┄┄┄┄┄┄┄┄┄┄┄┄┄┄┄┄┄┄┄┄┄┄┄┄125
   第十六节    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126




                                     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释义说明和重大风险提示
       一、释义说明
   (一)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报告中下列词语具有以下涵义:
    财 政 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央      行:中国人民银行
    银 监 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 监 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投公司: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汇金公司: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光大集团: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上 交 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香港联交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二)以下对个别有可能造成投资者理解障碍的本行产品予以说
明:
    “随心定”:本行在业内首家推出线上银行理财众筹产品“随心
定”。该产品设定预期年化收益率区间,预约购买人数越多,产品预
期年化收益率越高,在募集期结束后,根据最终预约购买人数,确认
产品整体的收益率档位。
       二、重大风险提示
       本行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主要风险及拟采取的应对措
施,详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二节 公司简介
   一、本行基本情况
   (一)本行名称
   法定中文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光大银
行、光大银行)
   法 定 英 文 名 称 : CHINA EVERBRIGHT BANK COMPANY
LIMITED(缩写:CEB BANK)
   (二)相关人士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董事会秘书:卢鸿
   证券事务代表:李嘉焱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邮政编码:100033
   联系电话:010-63636363
   传      真:010-63636713
   电子信箱:IR@cebbank.com
   投资者专线:010-63636388
   (四)机构信息
   注册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甲 25 号中国
光大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1743X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B0007H111000001
   (五)香港营业机构及地址
   本行香港分行:香港金钟夏悫道 16 号远东金融中心 30 楼
   (六)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


                                     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中国大陆:《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登载 A 股年度报告的网站: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本行网站:www.cebbank.com。
    登载 H 股年度报告的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
本行网站:www.cebbank.com。
    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本行董事会办公室、上海证券交易所
    (七)股票上市交易所
    A 股:上海证券交易所
    普通股简称:光大银行;普通股代码:601818
    优先股简称:光大优 1、光大优 2;优先股代码:360013、360022
(上交所综合业务平台)
    H 股:香港联交所
    股票简称:中国光大银行;股票代码:6818
    (八)报告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北京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6 层
    签字会计师:梁成杰、顾珺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香港中环添美道 1 号中信大厦 22 楼
    签字会计师:梁成杰
    (九)报告期聘请的董事会法律顾问
    A 股法律顾问: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H 股法律顾问:史密夫斐尔律师事务所
    (十)股票托管机构
    A 股普通股、优先股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6
楼
     H 股股份登记及过户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 183 号合和中心 17 楼 1712-1716
室
     (十一)优先股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5 层,
     保荐代表人:刘文成、林瑞晶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静安国际广场
     保荐代表人:孙蓓、黄永华
     持续督导期间:2015 年 7 月 21 日-2017 年 3 月 13 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23 层
     保荐代表人:马小龙、孙毅
     持续督导期间:2017 年 3 月 14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
     二、本行简介
     中国光大银行成立于 1992 年 8 月,是经国务院批复并经中国人
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
2010 年 8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 601818)、2013
年 12 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 6818)。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已在境内 30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115
个经济中心城市设立分支机构 1,119 家,形成全国性经营网络;坚持
“走出去”战略,境外机构建设步伐加快,香港分行、首尔分行、光


                                       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银国际已开业运营,光银欧洲、卢森堡分行正在筹建;社会责任日益
彰显,持续多年支持“母亲水窖”公益活动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
在英国《银行家》杂志 2016 年发布的“全球 1,000 家大银行”排名
中,本行位列第 46 位,比上年提升 11 位。
    本行不断改革创新,锐意进取,通过加快产品、渠道和服务模式
的创新,在资产管理、投行业务、电子银行和信用卡业务等方面培育
了较强的市场竞争优势,基本形成了各业务主线均衡发展、风险管理
逐步完善、创新能力日益增强的经营格局。
    多年来,伴随中国经济和金融业的发展进程,本行品牌形象和市
场价值不断提升,在为广大客户和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金融服务的同
时,实现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已成为一家运作规范、颇具影响力的上
市银行。
    三、荣誉与奖项
    1、2016 年 1 月,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与和讯网联合主办
的“财经中国 2015 年会暨第十三届财经风云榜”发布,本行获“最
佳公众形象金融机构”奖、“最受欢迎信用卡品牌”奖。
    2、2016 年 1 月,本行信用卡获 JCB 国际信用卡组织授予的“2015
年度最佳发卡银行奖”;2016 年 2 月,本行信用卡获 VISA 国际信用
卡组织颁发的“2015 年度最佳高端客户营销推广奖”;2016 年 3 月,
新华网主办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高峰论坛,本行信用卡获“金融消费
者权益保护优秀奖”;2016 年 7 月,《南方周末》主办中国企业社会
责任年会,本行信用卡获“2016 年度责任案例奖”;2016 年 12 月,
中国网主办财富管理论坛暨 2016 中国鼎评选活动颁奖典礼,本行获
“最佳信用卡品牌银行”奖。
    3、2016 年 1 月,《21 世纪经济报道》主办中国汽车金融服务评
选活动,本行获“2015 最佳对公汽车金融服务银行”奖。


                                     7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4、2016 年 3 月,凤凰网主办的金凤凰 2015 年度评选结果发布,
本行获“年度最佳公众形象银行奖”,本行信用卡获“年度最佳服务
奖”。
    5、2016 年 3 月,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联合 70 多家商业
银行主办“第四届金融品牌峰会暨 2016 中国电子银行联合宣传年启
动仪式”,本行微信银行获“2016 金融业社会化营销最佳平台”奖;
2016 年 7 月,新浪网举办 2016 中国银行业发展论坛暨第四届银行综
合评选颁奖典礼,本行获“创新电子银行奖”。
    6、2016 年 3 月,《卓越理财》杂志社举办的“卓越 2015 年度金
融理财排行榜”发布,本行获“卓越国有控股银行”、“卓越金融创新
服务银行”、“卓越绿色环保银行”、“卓越互联网创新服务银行”、“卓
越出国金融服务银行”、 卓越理财创新惠民平台”、 卓越手机银行”、
“卓越微信银行”、“卓越银行卡服务创新银行”奖,资产管理团队获
“卓越理财团队”奖,阳光理财系列产品获“卓越银行理财产品”奖。
    7、2016 年 4 月,《证券时报》发起主办的“2016 中国区优秀投
行评选”结果揭晓,本行获“2016 中国区最佳债券承销银行”、“2016
中国区电力能源行业最佳银行投行”两项荣誉。
    8、2016 年 5 月,《银行家》杂志主办“2016 中国金融创新论坛
暨颁奖典礼”,本行阳光量化集优组合(MOM)获“十佳财富管理创
新奖”,云缴费获“十佳互联网金融创新奖”。
    9、2016 年 5 月,中国银行业协会主办的 2015 年商业银行理财
产品发行机构及产品评价结果发布,本行获中国银行业理财机构“最
佳综合理财能力奖”、“最佳收益奖”、“最佳创新奖”、“最佳合规奖”、
“最佳社会贡献奖”以及“最佳产品转型奖”。
    10、2016 年 6 月,中国银行业协会举办《2015 年度中国银行业
社会责任报告》发布暨社会责任工作表彰会,本行获“年度社会责任


                                      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最佳绿色金融奖”。
    11、2016 年 7 月,《证券时报》社主办“2016 中国财富管理高峰
论坛”,本行获“2016 中国最佳财富管理品牌”、“2016 中国最佳私人
银行品牌”、“2016 中国最佳创新银行理财产品”奖,云缴费获“2016
中国最受欢迎互联网金融平台”奖。
    12、2016 年 7 月,《21 世纪经济报道》主办“第九届中国资产管
理年会暨『金贝奖』颁奖盛典”,本行获“2016 最佳资产托管银行”、
“2016 最佳收益表现银行”两项荣誉。
    13、2016 年 9 月,《首席财务官》杂志主办的“2016 年度中国 CFO
最信赖银行评选”结果揭晓,本行蝉联“最佳企业年金服务奖”。
    14、2016 年 11 月,《经济观察报》主办的“2016 第十四届中国
最受尊敬企业评选”结果揭晓,本行被评为“中国最受尊敬企业”。
    15、2016 年 12 月,金融界网站举办首届智能金融国际论坛暨“领
航中国”年度盛典,本行获“社会责任奖”、“优秀理财产品奖”、“杰
出电子银行奖”、“杰出托管银行奖”和“杰出信用卡创新奖”。
    16、2016 年 12 月,第十二届中国电子银行年会举行,本行获“2016
年最佳电子银行”、“2016 年最佳直销银行”奖。
    17、2016 年 12 月,《经济观察报》举办的“2015-2016 中国卓越
金融奖”结果发布,本行获“年度卓越小微金融贡献银行”、“年度卓
越信用卡服务银行”奖。
    18、2016 年 12 月,《金融时报》举办的“2016 中国金融机构金
牌榜评选”结果发布,本行获“年度十佳互联网金融创新机构”、“年
度最佳小微金融服务银行”奖。
    19、2016 年 12 月,《中国经营报》举办的“2016 卓越竞争力金
融机构评选”结果发布,本行获“2016 卓越竞争力产品创新金融机
构”、“2016 卓越竞争力养老金服务银行”奖。


                                        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20、2016 年 12 月,《亚洲银行家》杂志举办的“2016 亚洲银行
家中国私人银行和财富管理奖”揭晓,本行获“最佳私人财富服务质
量奖”。
    21、2016 年 12 月,和讯网举办“第十四届财经风云榜颁奖典礼”,
本行白条联名信用卡、银保小额快贷产品获“商业银行创新产品奖”,
电子银行获“商业银行客户满意奖”。
    22、2016 年 12 月,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央广网联合举办 2016
移动金融峰会,本行“阳光银行”获“2016 年度最具潜力金融理财
APP”奖。
    23、2016 年 12 月,《21 世纪经济报道》主办的金 V 榜评选结果
发布,本行获“2016 年度最具传播力商业银行”奖。




                                    1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三节       董事长致辞
    2007-2016,本人已连续 10 年在光大银行年度报告致辞。“10”
在国人眼中,自会想到“十全十美”一词。此成语出自《周礼天官
冢宰下医师》:“岁终,则稽其医事,以制其食,十全为上,十失
一次之,十失二次之,十失三次之,十失四为下。” 意在稽查医师
“诊断准确率”,自然也寄托着对“医师”之厚望。
    或曰,董事长其实也类为现代企业的“医师”。本人十年“坐堂”
光大银行,望闻问切,汤药无数,俾令其“起死回生”,进而“固本
正源”,直至“强身健体”。纵顾往昔,撷取一二而述之……
    其一:宽猛相济。时光倒转至 2007 年,光大银行已多年未出“年
报”。年报者,以本人之理解,企业市场之身份证也。换言之,无身
份证者,其市场认同度乃岌岌可危也。时本人甫到任,一则如履薄冰,
战战兢兢;一则无奈之下,背水一战。历经“以空间换时间、以时间
换空间”(详情网上可查),如今光大银行资产逾 4 万亿,忝列大型商
业银行坐席,实力迈上新台阶,人称“历史最好时期”!
    其二:以人为本。人是企业躯体的核心细胞。于人才培养,本人
强调“十德十能”,“公推公选”;于治事展业,本人倡导“肯干事、
干成事、不出事”,综合二者命之为“人本经济学”。内修外炼,十年
一剑,光大银行终于造就成一支具备“精气神”之优秀团队,主内有
建功立业者,援外有发扬光大者。
    其三:长远布局。十年生聚,十年教训,如今光大银行,分支机
构境内全覆盖,并着力于境外布局;子公司涵盖金融租赁、消费金融、
信用卡、信息科技、直销银行等,或稳健运营,或创新有声,金融综
合平台已现雏形。
    ......




                                     1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光大基业,曾经历代同仁前赴后继添砖加瓦;光大发展,感激相
关各方宽大为怀支持照应。双宁一并致谢!




                                   1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四节 行长致辞
    2016 年,本行积极服务实体经济,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妥善应
对风险挑战,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树品牌、增效益,经营形势
稳中有进、稳中向好。
    2016 年,本行业务发展的规模、结构和质量呈现良好势头。实
现归属于本行股东净利润 303.29 亿元,比上年增长 2.71%。资本充足
率、拨备覆盖率、存款偏离度、贷款集中度等主要经营指标均符合监
管要求。资产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成本收入比均在董事会设定的
目标之内。
    报告期内,本行主动调整发展策略,加强资产负债的统筹管理,
严格控制负债成本;紧紧围绕国家战略实施和服务实体经济,加大结
构调整力度,收入结构呈现多源拉动;注重向客户提供综合服务,突
出公司业务、零售业务和金融市场业务的协调发展;完善全面风险管
理体系,强化三道防线作用,有效防范各类风险;持续夯实经营基础,
积极谋划资本补充,成功发行 100 亿元优先股;加快推进渠道建设,
境内新增分支机构 72 家,境外机构筹建加快步伐,“网络里的光大银
行”发展速度和效益不断提升;继续深化改革,建立健全绩效考核体
系、行员职位等级体系,释放经营活力。
    2017 年是国家实施“十三五”规划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
改革深化之年,也是本行转型发展、创新发展关键一年。我们将坚持
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夯实管理基础,加快经营转型,切实提升服
务实体经济能力,持续提高市场竞争力,为将本行建设成为“管理科
学、服务优质、效益良好、市场活跃、特色突出的国内一流股份制商
业银行”而努力。




                                     1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五节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最近三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2016 年比 2015
                       项   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年增减(%)
经营业绩(人民币百万元)
营业收入                                                 94,037      93,159             0.94      78,531
利润总额                                                 40,180      39,358             2.09      38,554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30,329      29,528             2.71      28,883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0,155      29,447             2.40      28,79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9,679     211,400            65.41      34,699
每股计(人民币元)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1                               4.72        4.36             8.26        3.83
基本及稀释每股收益 2                                       0.63        0.63                -        0.6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62        0.63            -1.59        0.6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49        4.53            65.34        0.74
规模指标(人民币百万元)
资产总额                                            4,020,042     3,167,710            26.91   2,737,010
  贷款余额                                          1,795,278     1,513,543            18.61   1,299,455
  贷款减值准备                                           43,634      38,119            14.47      28,025
负债总额                                            3,768,974     2,943,663            28.04   2,557,527
  存款余额                                          2,120,887     1,993,843             6.37   1,785,337
股东权益总额                                            251,068     224,047            12.06     179,483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资产                                250,455     223,493            12.06     178,975
盈利能力指标(%)
平均总资产收益率                                           0.85        1.00 -0.15 个百分点          1.12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                                        13.80       15.50 -1.70 个百分点         17.36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13.27       14.51 -1.24 个百分点         16.14
净利差                                                     1.59        2.01 -0.42 个百分点          2.06
净利息收益率                                               1.78        2.25 -0.47 个百分点          2.30
成本收入比                                                28.77       26.91 +1.86 个百分点         29.82
资产质量指标(%)
不良贷款率                                                 1.60        1.61 -0.01 个百分点          1.19
拨备覆盖率                                               152.02      156.39 -4.37 个百分点        180.52
贷款拨备率                                                 2.43        2.52 -0.09 个百分点          2.16
   注:1、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期末普


                                                   1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通股股本总数。
    2、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本期宣告发放的优先股股息)
/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3、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本期宣告发放的优先股
股息)/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上述数据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
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7 号》的相关
规定计算。
    本行于 2016 年 6 月 17 日宣告发放首期优先股股息共计人民币 10.60 亿元(税前)。

      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    目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8)
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1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43
清理睡眠户净收益                                                                                 20
其他非经常性收益                                                                                173
所得税影响                                                                                      (65)
非经常性收益合计                                                                                178
其中:归属于本行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17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4

     二、本年度分季度经营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    目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营业收入                                                   23,540    23,428      23,786       23,283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8,446     7,993       7,998        5,892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8,428     7,945       7,993        5,7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1,096   233,423 (85,066)        120,226

     三、本年度利润表附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归属本行            平均净资产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项 目
                      股东净利润          收益率               (元/股)              (元/股)
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30,329            13.80                  0.63                  0.6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30,155            13.72                  0.62                  0.62



                                             1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四、补充财务指标
                                                                                          单位:%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   目          标准值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人民币             ≥25                 63.18                 54.90                45.90
流动性比例
                 外币               ≥25                 78.81                 98.87               109.61
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                ≤10                   2.37                    2.38                 3.05
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                ≤50                 14.62                 11.86                15.19
    注:以上指标均按监管法人口径计算。

     五、资本构成及变化情况
     本行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监会 2012
年 6 月 7 日发布)计量的资本充足率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并表        非并表            并表          非并表           并表           非并表
1.总资本净额                   287,880      280,783         259,482         253,120        212,719         208,280
1.1 核心一级资本               221,001      218,511         203,950         202,013        179,356         177,853
1.2 核心一级资本扣减项          (2,125)      (5,488)         (2,115)        (5,479)         (2,085)            (4,955)
1.3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218,876      213,023         201,835         196,534        177,271         172,898
1.4 其他一级资本                29,997        29,947         19,992          19,965             10                   -
1.5 其他一级资本扣减项                -              -               -              -               -                -
1.6 一级资本净额               248,873      242,970         221,827         216,499        177,281         172,898
1.7 二级资本                    39,007        37,813         37,655          36,621         35,438             35,382
1.8 二级资本扣减项                    -              -               -              -               -                -
2.信用风险加权资产           2,490,988     2,435,979       2,032,386      1,993,875       1,766,454       1,744,119
3.市场风险加权资产               7,757           7,079        4,970           4,970           4,400             4,400
4.操作风险加权资产             166,292      164,066         148,160         146,445        127,377         126,051
5.风险加权资产合计           2,665,037     2,607,124       2,185,516      2,145,290       1,898,231       1,874,570
6.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8.21            8.17            9.24         9.16            9.34              9.22
7.一级资本充足率                  9.34            9.31        10.15           10.09            9.34              9.22
8.资本充足率                     10.80           10.77         11.87          11.80           11.21             11.11
注:1、并表口径的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包括境内外所有分支机构,以及《商业银行资本管
理办法(试行)》规定属于并表范围的被投资金融机构。其中,并表的被投资金融机构包括
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韶山光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淮安光大村镇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和光银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1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2、核心一级资本净额=核心一级资本-核心一级资本扣减项;一级资本净额=核心一级资
本净额+其他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扣减项;总资本净额=一级资本净额+二级资本-二级资
本扣减项。
    3、有关资本构成的更多内容详见本行网站。

     六、杠杆率情况
     本集团按照《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 中国银监会2015
年1月30日发布)计量的杠杆率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6年          2016年           2016年       2016年
             项目
                                  12月31日         9月30日           6月30日      3月31日
杠杆率                                    5.44            5.65             5.30        5.68

一级资本充足率                            9.34            9.73             9.36        9.95

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              4,573,997        4,360,389        4,298,614   4,060,388

     有关杠杆率的更多内容详见“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七、流动性覆盖率信息
     详见“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本集团 2016 年度分别根据境内外会计准则计算的净利润和净资
产无差异。




                                             17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六节 本行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经济、金融与监管环境
    2016 年,世界经济和贸易增长低迷,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加剧,
逆全球化思潮和保护主义倾向抬头,地缘政治不确定性上升。
    中国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全年 GDP 增长 6.7%,位居世界
前列。改革开放深入推进,经济结构加快调整,发展新动能不断增强。
    货币政策保持稳健,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利率和汇率市场
化改革深入推进。人民币加入 SDR 货币篮子正式生效。宏观审慎政
策框架进一步完善,将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升级为宏观审慎评估
(MPA)。
    监管改革创新不断深入。民营银行、消费金融公司设立实现常态
化,投贷联动试点顺利推进,市场化债转股正式启动。开展互联网金
融风险专项整治,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有序发展。发布全面风险管理
指引,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水平。
    二、行业特点及本行所处地位
    2016 年,中国银行业总体稳健运行,重点领域信用风险管控得
到加强,服务实体经济水平进一步提升。
    本行坚持稳中求进,更加注重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积极推进结构
调整和风险管控,加大改革和创新力度,加强基础和能力建设,促进
各项业务平稳健康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管理、投资银
行、电子银行和信用卡等业务具备较强的行业竞争力。
    三、本行主要工作回顾
    (一)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响应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
展和长江经济带建设,加大对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新型城镇化和战略
性新兴产业等领域的资产投放;积极引导信贷资源向薄弱环节倾斜,


                                   1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小微企业和涉农贷款保持较快增长,分别实现“三个不低于”和“一
个高于”要求;主动压缩产能过剩行业授信敞口,客户结构持续优化。
    (二)牢牢守住风险底线
    健全完善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强化“三道防线”作用,风险管理
水平进一步提升;加强信用风险管理,推行对公专职审批人制度,开
发上线信用风险预警系统;强化流动性统一管理和流动性限额考核,
全年流动性风险管理指标保持在合理范围;加强市场风险监控和计
量,市场风险各项指标均控制在限额内;强化内控制度建设和授权管
理,加强信息系统风险防控以及声誉风险的源头管控,维护稳定的经
营局面。
    (三)注重加强业务联动
    一是资产联动,推动传统信贷与资管、同业、投行、租赁、资金
等业务整合;二是负债联动,推进全量资金管理,打通一般存款和市
场资金壁垒,有效拓宽全行资金来源,控制负债成本;三是集团联动,
发挥光大集团全牌照优势,积极与集团内企业开展工资代发、交叉销
售、资产托管、代客资产管理、同业存放等业务。
    (四)坚定不移推进改革
    强化业绩导向,建立健全绩效考核体系,有效调动机构和员工的
积极性;坚持分行经营主体地位,适度增大分行经营授权,调整分行
考核机制;完善总行部门考核指标体系,实施 R-P(客户关系管理部
门与产品管理部门)联动评价考核机制,推进部门业务联动,实现资
源共享;积极推动人力资源改革,全面优化行员职位等级体系,加大
竞争性人才选拔力度,加快海外人才培养,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五)持续夯实经营基础
    制定新的五年发展规划,确立了更加清晰、更具有自身特色的发
展战略;成功实施资本补充计划,发行 100 亿元优先股,为持续经营


                                   1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提供有力支撑;大力推进渠道建设,境内新增一级分行 1 家,二级分
行 8 家,营业网点 63 家;加快境外机构布局,光银国际对外营业,
首尔分行开业运营,光银欧洲、卢森堡分行获银监会批准筹建;加强
综合化经营平台建设,筹划成立信用卡、资产管理、直销银行、信息
科技、消费金融等子公司;加快建设网络银行,线上获客、销售与盈
利能力不断提升。
    四、本行核心竞争力分析
    母公司的金融全牌照优势。中国光大集团是中央管理的国有重要
骨干企业,具有金融全牌照优势,为本行与集团旗下各企业的业务联
动合作提供了平台,便于为客户提供跨市场的综合金融服务方案。
    统一的阳光品牌优势。本行多年来以“共享阳光、创新生活”为
理念,加强品牌建设,努力打造“阳光”系列品牌,树立了良好的市
场形象,享有较高美誉度,形成了品牌竞争力。
    部分业务的领先优势。本行是最早推出理财业务的银行,在理财
与资产管理业务方面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投行业务在业界确立了先
发优势,具备为企业提供综合性投行服务的能力;电子银行业务以开
放平台为基础,构建开放式服务体系,商业模式在同业中处于领先地
位。
    完善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本行初步建立了基于巴塞尔新资本协
议框架、覆盖各项实质性风险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持续推进经济资
本技术平台建设,提升风险量化管理水平。
    科技管理及自主研发优势。本行是最早实现数据大集中的商业银
行,安全运维和科技支撑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近年来搭建了自主
研发平台,自主研发能力逐步增强。




                                     2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七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本行整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立足核心存款的增长,积极推动资产投放,严守
风险底线,拓宽资本来源,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较快增
长,收入结构不断优化,利润增长符合预期,各类风险总体可控,资
本实力得到增强,品牌形象进一步提升。
    1、资产负债较快增长,为盈利提升奠定基础
    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为 40,200.42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8,523.32 亿元,增长 26.91%;贷款余额 17,952.78 亿元,比上年末增
加 2,817.35 亿元,增长 18.61%;存款余额 21,208.87 亿元,比上年末
增加 1,270.44 亿元,增长 6.37%。
    2、营业收入持续增长,中间业务收入贡献不断提升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 940.37 亿元,比上年增加 8.78
亿元,增长 0.94%;发生营业支出 541.00 亿元,比上年增加 1.81 亿
元,增长 0.34%;实现税前利润 401.80 亿元,比上年增加 8.22 亿元,
增长 2.09%;归属于本行股东净利润 303.29 亿元,比上年增加 8.01
亿元,增长 2.71%。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281.12 亿元,同比增加
18.11 亿元,增长 6.89%,成为营业收入增长的重要驱动因素。手续
费及佣金净收入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达 29.89%,同比上升 1.66 个百
分点,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
    3、资产质量保持平稳,风险状况总体可控
    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余额287.0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3.27
亿元;不良贷款率1.60%,比上年末下降0.01个百分点;信贷拨备覆
盖率152.02%,比上年末下降4.37个百分点。
    4、成功发行优先股,持续补充资本




                                    2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本行成功发行 100 亿元优先股。报告期末,本集团资
本充足率 10.80%,一级资本充足率 9.34%,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8.21%,均符合监管要求。
     二、利润表主要项目分析
     (一)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增减额
净利息收入                                            65,288          66,459        (1,171)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28,112          26,301         1,811
其他收入                                                 637             399           238
业务及管理费                                          27,057          25,070         1,987
税金及附加                                             2,885            7,096       (4,211)
资产减值损失                                          23,931          21,652         2,279
其他支出                                                 227             101           126
营业外收支净额                                           243             118           125
税前利润                                              40,180          39,358           822
所得税                                                 9,792            9,781              11
净利润                                                30,388          29,577           811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30,329          29,528           801

     (二)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940.37亿元,比上年增加8.78亿
元,增长0.94%,主要来源于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的增长。手续费及
佣金净收入占比为29.89%,同比上升1.66个百分点;净利息收入占比
69.43%,同比下降1.91个百分点。
     下表列示本集团营业收入组成部分的占比情况:
                                                                                 单位:%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净利息收入                                                              69.43        71.34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29.89        28.23
其他收入                                                                 0.68         0.43
营业收入合计                                                           100.00       100.00

     (三)净利息收入

                                           2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本集团净利息收入652.88亿元,同比减少11.71亿元,
         下降1.76%,主要是净利息收益率有所下降。
               本集团净利差为 1.59%,同比下降 42 个基点;净利息收益率
         1.78%,同比下降 47 个基点,主要是受利率下行及“营改增”后利息
         收入“价税分离”的影响,生息资产收益率降幅大于付息负债成本率
         降幅。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项目                         利息收入     平均收益                      利息收入    平均收益
                              平均余额                               平均余额
                                           /支出      率/成本率                       /支出      率/成本率
生息资产
贷款和垫款                    1,701,422      77,702          4.57        1,424,267      82,545        5.80
应收融资租赁款                   50,421       2,012          3.99          31,619        1,426        4.51
投资                          1,155,338      46,560          4.03         773,425       38,801        5.02
存放央行款项                    356,866       5,306          1.49         342,443        5,120        1.50
拆借、存放同业和其他金融机
                                394,855      11,870          3.01         377,487       14,015        3.71
构款项
生息资产总额                  3,658,902    143,450           3.92        2,949,241    141,907         4.81
利息收入                                   143,450                                    141,907
付息负债
客户存款                      2,091,143      41,451          1.98        1,874,760      47,538        2.54
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拆
                                915,773      25,412          2.77         668,367       21,340        3.19
放款项
发行债券                        345,449      11,299          3.27         154,641        6,570        4.25
付息负债总额                  3,352,365      78,162          2.33        2,697,768      75,448        2.80
利息支出                                     78,162                                     75,448
净利息收入                                   65,288                                     66,459
净利差                                                       1.59                                     2.01
净利息收益率                                                 1.78                                     2.25
         注:1、净利差为总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与总付息负债平均成本率两者的差额;
             2、净利息收益率为净利息收入除以总生息资产平均余额。

               下表列示本集团由于规模变化和利率变化导致利息收入与利
         息支出的变动情况:


                                                2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规模因素        利率因素           利息收支变动
贷款和垫款                                          12,657         (17,500)                  (4,843)
应收融资租赁款                                         750              (164)                   586
投资                                                15,391             (7,632)                7,759
存放央行款项                                           214               (28)                   186
拆借、存放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522             (2,667)               (2,145)
生息资产                                            27,823         (26,280)                   1,543
利息收入变动                                                                                  1,543
客户存款                                             4,289         (10,376)                  (6,087)
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拆放款项                     6,865             (2,793)                4,072
发行债券                                             6,241             (1,512)                4,729
付息负债                                            15,262         (12,548)                   2,714
利息支出变动                                                                                  2,714
净利息收入                                                                                   (1,171)

       (四)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利息收入1,434.50亿元,同比增加15.43亿
元,增长1.09%,主要是投资利息收入增长。
       1、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777.02亿元,同比减
少48.43亿元,下降5.87%,主要是贷款和垫款收益率有所下降。
       下表列示本集团贷款和垫款各主要分项平均余额、利息收入、平
均收益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项目
                 平均余额      利息收入      平均收益率       平均余额           利息收入       平均收益率
企业贷款         1,035,211         47,906             4.63       860,646            51,387             5.97
零售贷款           591,441         27,035             4.57       490,269            28,199             5.75
贴现                74,770           2,761            3.69         73,352            2,959             4.03
贷款和垫款       1,701,422         77,702             4.57      1,424,267           82,545             5.80

       2、投资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投资利息收入465.60亿元,同比增加77.59亿元,
增长20.00%。

                                              2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3、拆借、存放金融机构及买入返售资产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拆借、存放金融机构及买入返售资产利息收入
 118.70亿元,同比减少21.45亿元,下降15.31%。
       (五)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利息支出为781.62亿元,同比增加27.14亿元,
 增长3.60%,主要是发行债券利息支出增加。
       1、客户存款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客户存款利息支出414.51亿元,同比减少60.87亿元,
 下降12.80%,主要是客户存款平均成本率同比下降。
       下表列示本集团客户存款各主要分项平均余额、利息支出、平均
 成本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项目
                 平均余额     利息支出      平均成本率      平均余额       利息支出    平均成本率
企业客户存款      1,625,568      32,035             1.97     1,444,628        35,815          2.48
其中:企业活期     570,552         3,747            0.66       453,938         3,140          0.69
     企业定期     1,055,016      28,288             2.68       990,690        32,675          3.30
零售客户存款       465,575         9,416            2.02       430,132        11,723          2.73
其中:零售活期     146,586          621             0.42       114,454          607           0.53
     零售定期      318,989         8,795            2.76       315,678        11,116          3.52
客户存款合计      2,091,143      41,451             1.98     1,874,760        47,538          2.54

       2、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拆入及卖出回购款项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拆入及卖出回购款
 项利息支出 254.12 亿元,同比增加 40.72 亿元,增长 19.08%。
       3、发行债券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发行债券利息支出112.99亿元,同比增加47.29
 亿元,增长71.98%,主要是发行债券平均余额同比增长。
       (六)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2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本集团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281.12亿元,同比增加
18.11亿元,增长6.89%,主要是银行卡手续费和代理业务手续费均有
较大增长。其中:信用卡业务加大营销力度,加快客户引入,推动银
行卡手续费收入同比增加17.21亿元,增长13.78%;积极发展代理保
险、代理信托等业务,代理业务手续费收入同比增加6.85亿元,增长
58.60%。
     下表列示本集团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的主要构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29,932                 27,745
  承销及咨询手续费                                                1,442                   1,512
  银行卡服务手续费                                             14,212                 12,491
  结算与清算手续费                                                  934                   1,312
  理财服务手续费                                                  7,472                   7,253
  承兑及担保手续费                                                  828                   1,078
  代理业务手续费                                                  1,854                   1,169
  托管及其他受托业务佣金                                          1,614                   1,740
  其他                                                            1,576                   1,190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1,820)                (1,444)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28,112                 26,301

     (七)其他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其他收入为6.37亿元,同比增加2.38亿元,主
要是汇兑净收益增加。
     下表列示其他收入主要构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213                    41
投资净(损失)/收益                                                 (246)                  311
汇兑净收益/(损失)                                                  338                   (72)
其他营业收入                                                         332                   119
其他收入合计                                                         637                   399

     (八)业务及管理费

                                           2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本集团业务及管理费270.57亿元,同比增加19.87亿元,
增长7.93%。成本收入比为28.77%,同比上升1.86个百分点。职工薪
酬费用是业务及管理费的主要组成部分,报告期为151.71亿元,同比
增加9.03亿元,增长6.33%,主要是由于机构网点和员工人数增加。
       下表列示业务及管理费主要构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职工薪酬费用                                                    15,171              14,268
物业及设备支出                                                      4,690               4,490
其他                                                                7,196               6,312
业务及管理费合计                                                27,057              25,070

       (九)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本集团全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39.31亿元,同比增加
22.79亿元,增长10.53%。
       下表列示资产减值损失主要构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贷款和垫款减值损失                                              22,111              19,724
应收融资租赁款减值损失                                               572                 411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102                   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574                 171
应收款项类投资减值损失                                               330                1,194
其他                                                                 242                 148
资产减值损失合计                                                23,931              21,652

       (十)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本集团所得税费用97.92亿元,同比增加0.11亿元,增
长0.11%。
       三、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分析
       (一)资产
       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40,200.4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8,523.32
亿元,增长26.91%,主要是贷款和垫款、投资证券及其他金融资产等

                                           27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项目的增长。
       下表列示本集团资产总额构成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贷款和垫款总额                             1,795,278                     1,513,543
贷款减值准备                                (43,634)                       (38,119)
贷款和垫款净额                             1,751,644           43.57     1,475,424        46.58
应收融资租赁款                               55,560             1.38        38,735         1.22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232,630             5.79        86,311         2.72
现金及存放央行款项                          381,620             9.49       326,735        10.31
投资证券及其他金融资产                     1,323,093           32.91       905,496        28.59
拆出资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93,305             4.81       285,406         9.01
应收利息                                     25,339             0.63        18,546         0.59
固定资产                                     14,228             0.35        12,646         0.40
无形资产                                          950           0.02             946       0.03
商誉                                          1,281             0.03            1,281      0.04
递延所得税资产                                5,622             0.14            3,923      0.12
其他资产                                     34,770             0.88        12,261         0.39
资产合计                                   4,020,042       100.00        3,167,710       100.00

       1、贷款和垫款
       报告期末,本集团贷款和垫款总额17,952.7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2,817.35亿元,增长18.61%;贷款和垫款净额在资产总额中占比
43.57%,比上年末下降3.01个百分点。
       下表列示本集团贷款和垫款主要构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企业贷款                             1,075,974            59.93           917,327         60.62
零售贷款                               663,131            36.94           525,020         34.68
贴现                                    56,173             3.13            71,196          4.70
贷款和垫款总额                       1,795,278           100.00         1,513,543        100.00

       2、投资证券及其他金融资产
       报告期末,本集团投资证券以及其他金融资产13,230.93亿元,比
                                             2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上年末增加4,175.97亿元,在资产总额中占比32.91%,比上年末上升
4.32个百分点。
        下表列示本集团投资证券及其他金融资产主要构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7,834             0.59        5,637             0.62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4,950             0.37        1,625             0.1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25,131          32.13        222,495            24.57
持有至到期投资                             257,500          19.46        152,312            16.82
应收款项类投资                             627,678          47.45        523,427            57.81
投资证券及其他金融资产总额               1,323,093         100.00        905,496        100.00

        3、持有金融债券的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1,861             1.63        1,419             2.13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4,146          47.53         47,331            71.24
持有至到期投资                              57,920          50.84         17,690            26.63
合计                                       113,927         100.00         66,440        100.00

        4、持有规模最大的十支金融债券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计提减值
  债券名称        面值                 年利率                         到期日
                                                                                    准备情况
       债券 1      2,760                                3.80      2036-01-25            -
       债券 2      2,290                                3.95      2031-02-26            -
       债券 3      1,200                                2.95      2019-10-28            -
       债券 4      1,160                                4.23      2021-11-05            -
       债券 5      1,070      以 3 个月 Shibor5 日均值-0.20       2018-06-09            -
       债券 6      1,050                                4.04      2019-07-22            -
       债券 7      1,050                 一年定存利率+0.70        2019-09-23            -
       债券 8      1,030                                3.32      2018-09-15            -
       债券 9      1,000                                3.23      2017-02-06            -

                                             2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债券 10        1,000                                3.22          2017-05-23         -

     5、商誉
     本集团商誉成本为60.19亿元,报告期末,商誉减值准备47.38亿
元,账面价值12.81亿元,与上年末相比未发生变动。
     6、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主要资产不存在被查封、扣押、冻结或
者被抵押、质押情况。
     (二)负债
     报告期末,本集团负债总额达到37,689.7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8,253.11亿元,增长28.04%,主要是客户存款、应付债券、同业及其
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等项目增加。
     下表列示本集团负债总额构成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向中央银行借款                            187,000             4.96         14,840            0.50
客户存款                                2,120,887          56.27         1,993,843          67.73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830,354          22.03          541,066           18.38
拆入资金及卖出回购金融款                  136,696             3.63        119,178            4.05
衍生金融负债                                 4,368            0.12           1,391           0.05
应付职工薪酬                                 7,776            0.21          11,217           0.38
应付税费                                     4,501            0.12           6,392           0.22
应付利息                                   33,576             0.89         30,612            1.04
预计负债                                        415           0.01               446         0.02
应付债券                                  412,500          10.94          210,061            7.14
其他负债                                   30,901             0.82         14,617            0.49
负债合计                                3,768,974        100.00          2,943,663      100.00
注:客户存款包括指定公允价值计量的结构性存款,下同。

     报告期末,本集团客户存款总额达到21,208.87亿元,比上年末增
加1,270.44亿元,增长6.37%。




                                            3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下表列示本集团客户存款构成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企业客户存款                   1,653,200              77.95           1,544,053              77.44
其中:企业活期                   656,760              30.97             515,929              25.88
      企业定期                   996,440              46.98           1,028,124              51.56
零售客户存款                     359,660              16.96             339,125              17.01
其中:零售活期                   183,856                 8.67           145,561               7.30
      零售定期                   175,804                 8.29           193,564               9.71
其他存款                         108,027                 5.09           110,665               5.55
客户存款总额                   2,120,887             100.00           1,993,843          100.00

     (三)股东权益
     报告期末,本集团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2,504.55亿元,比上年末
净增加269.62亿元,主要原因:一是实现归属本行股东净利润增加股
东权益303.29亿元;二是发行优先股增加股东权益99.82亿元;三是发
放股息减少股东权益99.29亿元。
     下表列示本集团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构成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股本                                                   46,679                        46,679
其他权益工具                                               29,947                        19,965
资本公积                                                   33,365                        33,365
其他综合收益                                                    509                          3,929
盈余公积                                                   17,951                        14,964
一般准备                                                   51,447                        40,271
未分配利润                                                 70,557                        64,320
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合计                                    250,455                       223,493
少数股东权益                                                    613                            554
股东权益合计                                              251,068                       224,047

     (四)资产负债表外项目
     本集团的资产负债表外项目主要是信贷承诺,包括贷款及信用卡
承诺、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及担保。报告期末,信贷承诺合计

                                             3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7,021.17亿元,比上年末减少6.15亿元。
       下表列示本集团信贷承诺构成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贷款及信用卡承诺                                       158,477                128,389
承兑汇票                                               401,420                449,385
开出保函                                                81,424                 61,704
开出信用证                                              60,611                 63,069
担保                                                       185                    185
合计                                                   702,117                702,732

       四、现金流量表分析
       本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 3,496.79 亿元。其中,现金流
入 8,930.04 亿元,比上年增加 2,673.76 亿元,增长 42.74%,主要是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增加及向中央银行借款增加;现金流出
5,433.25 亿元,比上年增加 1,290.97 亿元,增长 31.17%,主要是客户
贷款和垫款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 4,233.25 亿元。其中,现金流入
4,705.20 亿元,比上年增加 2,843.52 亿元,增长 152.74%,主要是收
回投资增加;现金流出 8,938.45 亿元,比上年增加 3,945.45 亿元,增
长 79.02%,主要是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 1,911.34 亿元,比上年增加 660.27
亿元,增长 52.78%,主要是加大了债券发行及当期偿付债券支付现
金减少。
       五、贷款质量分析
       (一)贷款行业集中度
       报告期内,本行围绕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积极调整信贷行
业结构,制造业、房地产业、批发零售业贷款占比有所下降,民生及
公共服务相关领域的贷款占比有所上升。
       下表列示本集团贷款的行业分布情况:

                                        3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制造业                                         235,514               21.89       246,140            26.83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60,657               14.93          70,864           7.72
房地产业                                       126,717               11.78       143,428            15.64
批发和零售业                                   112,165               10.42       123,907            13.51
租赁和商业服务业                                   95,554             8.88          54,119           5.90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92,260             8.57          75,108           8.19
建筑业                                             62,480             5.81          50,084           5.46
金融业                                             51,275             4.77          28,592           3.12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34,201             3.18          26,349           2.87
采矿业                                             28,473             2.65          31,416           3.42
其他(注)                                         76,678             7.12          67,320           7.34
企业贷款小计                                 1,075,974              100.00       917,327        100.00
零售贷款                                       663,131                   -       525,020                -
贴现                                               56,173                -          71,196              -
贷款和垫款总额                               1,795,278                   -      1,513,543               -
注:“其他”包括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信息传输、计
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科学研究、技
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教育业等。

       (二)贷款投放地区分布情况
       本集团贷款的地区分布相对稳定,区域结构趋于均衡。
       下表列示本集团贷款的地区分布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地区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长江三角洲                             352,631              19.64                301,904            19.95
珠江三角洲                             213,533              11.89                191,858            12.68
环渤海地区                             298,715              16.64                265,918            17.57
中部地区                               303,996              16.93                230,898            15.25
西部地区                               260,592              14.52                229,682            15.18
东北地区                               109,300               6.09                   96,047           6.35
总行                                   212,336              11.83                172,822            11.42
境外                                      44,175             2.46                   24,414           1.60
贷款和垫款总额                       1,795,278          100.00                 1,513,543        100.00

                                               3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三)贷款担保方式分类及占比
       本集团保证、抵押、质押贷款占比 72.63%,信用贷款主要为信
用评级较高的客户。
       下表列示本集团贷款担保方式分类及占比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信用贷款                                491,329        27.37          434,735        28.72
保证贷款                                391,427        21.80          314,118        20.75
抵押贷款                                695,272        38.73          585,530        38.69
质押贷款                                217,250        12.10          179,160        11.84
贷款和垫款总额                       1,795,278       100.00         1,513,543       100.00

       (四)前十大贷款客户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占贷款总      占资本净
  名称                行业
                                               贷款余额           额百分比      额百分比

借款人 A   制造业                                       6,824          0.38           2.37
借款人 B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874          0.33           2.04
借款人 C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4,800          0.27           1.67
借款人 D   金融业                                       4,056          0.22           1.41
借款人 E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780          0.21           1.31
借款人 F   制造业                                       3,600          0.20           1.25
借款人 G   房地产业                                     3,510          0.20           1.22
借款人 H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300          0.18           1.15
借款人 I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187          0.18           1.11
借款人 J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150          0.17           1.09
总额                                                   42,081          2.34          14.62
注:1、贷款余额占资本净额的百分比按照银监会的有关规定计算;
    2、前十大贷款客户与本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信贷资产五级分类
       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和结构调整等内外部因素的影响,本集团不
良贷款额有所上升。报告期末,不良贷款余额 287.02 亿元,比上年
末增加 43.27 亿元;不良贷款率 1.60%,比上年末下降 0.01 个百分点。

                                          3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下表列示本集团信贷资产五级分类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正常                                    1,698,723                  94.62           1,422,656              94.00
关注                                       67,853                   3.78                 66,512              4.39
次级                                       11,367                   0.63                 11,109              0.73
可疑                                       14,078                   0.79                 10,572              0.70
损失                                        3,257                   0.18                  2,694              0.18
贷款和垫款总额                          1,795,278                100.00            1,513,543            100.00
正常贷款                                1,766,576                  98.40           1,489,168              98.39
不良贷款                                   28,702                   1.60                 24,375              1.61

       (六)贷款迁徙率
                                                                                                      单位:%
                                                                                  2016 年末比 2015
                       项   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年末增减
正常类贷款迁徙率                                             3.31          4.27     -0.96 个百分点           4.08
关注类贷款迁徙率                                            26.78         30.33     -3.55 个百分点        26.68
次级类贷款迁徙率                                            62.17         86.57 -24.40 个百分点           64.04
可疑类贷款迁徙率                                            25.66         24.98     +0.68 个百分点        28.77

       (七)重组贷款和逾期贷款情况
       1、重组贷款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占贷款总额                     占贷款总额
                                                          余额                             余额
                                                                          百分比                     百分比
已重组贷款和垫款                                          17,380                  0.97     12,034            0.80
其中:逾期 90 天以上的已重组贷款和垫款                     1,240                  0.07      4,202            0.28

       2、逾期贷款情况详见“财务报表附注”。
       (八)按业务类型划分的不良贷款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企业贷款                                        21,412                74.60               19,227          78.88
零售贷款                                           7,290              25.40                5,148          21.12

                                                     3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贴现                                                -                  -                  -              -
不良贷款总额                                28,702              100.00             24,375          100.00

       (九)不良贷款的地区分布情况
       报告期内,本集团西部地区不良贷款有所减少,其他地区不良贷
款有所增加。
       下表列示本集团不良贷款的地区分布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地区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长江三角洲                                 6,520              22.72                    5,974         24.51
珠江三角洲                                 4,663              16.25                    4,357         17.87
环渤海地区                                 3,666              12.77                    2,104          8.63
中部地区                                   4,654              16.21                    4,022         16.50
西部地区                                   4,599              16.02                    4,914         20.16
东北地区                                   1,259               4.39                     699           2.87
总行                                       3,333              11.61                    2,305          9.46
境外                                          8                0.03                           -          -
不良贷款总额                              28,702          100.00                      24,375       100.00

       (十)不良贷款的行业分布情况
       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主要集中于制造业和批发零售业。
       下表列示本集团不良贷款的行业分布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制造业                                             10,310             35.91            7,253         29.75
批发和零售业                                        8,178             28.49            7,836         32.15
房地产业                                                220            0.77            1,096          4.50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20            0.77                45         0.18
租赁和商业服务业                                        77             0.27               139         0.57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          -
建筑业                                                  392            1.37               494         2.03
采矿业                                              1,177              4.10            1,938          7.95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40             0.14                   -          -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10             0.03                10         0.04


                                               3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其他(注)                                    788          2.75               416        1.71
企业贷款小计                              21,412          74.60            19,227       78.88
零售贷款                                   7,290          25.40             5,148       21.12
贴现                                            -             -                    -           -
不良贷款总额                              28,702         100.00            24,375      100.00
注:“其他”包括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教育业;信息传输、计算机
服务和软件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十一)按贷款担保方式分类的不良贷款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信用贷款                                         6,425        22.38          4,568      18.74
保证贷款                                        11,546        40.23         10,593      43.46
抵押贷款                                         9,402        32.76          7,788      31.95
质押贷款                                         1,329            4.63       1,426       5.85
不良贷款总额                                    28,702       100.00         24,375     100.00

       (十二)抵债资产及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抵债资产                                                          406                     346
其中:土地、房屋及建筑物                                          406                     346
减:减值准备                                                      (17)                   (17)
抵债资产净值                                                      389                     329

       (十三)贷款减值准备金的计提和核销情况
       本集团贷款减值准备金包括为企业贷款、零售贷款和贴现提取的
拨备。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信贷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减值测试,
当有客观证据表明信贷资产发生减值时,将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
损益。
       下表列示本集团贷款减值准备的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年初余额                                                  38,119                       28,025
本年计提                                                  22,798                       20,071
本年转回                                                    (687)                       (347)

                                         37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收回已核销贷款和垫款导致的转回                             747                           334
折现回拨(注)                                              (876)                     (802)
本年核销                                                (5,632)                    (5,579)
本年处置                                               (10,835)                    (3,583)
年末余额                                                43,634                     38,119
注:随着时间的推移,已减值的贷款随其后现值增加的累计利息收入。

     (十四)不良资产管理的主要措施及呆账核销政策
     本行健全资产质量管理机制,强化全流程的资产质量监测督导,
优化不良资产处置流程,拓宽不良资产处置渠道,创新不良贷款处置
方式,提升不良贷款处置效率。
     根据财政部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本行进一步修订《呆账核销管理
办法》,认真梳理损失类不良资产,更新呆账认定的具体要件,加强
对核销项目审查的日常管理。按照“账销案存”原则,继续做好已核销
项目的追偿工作。
     报告期内,本行共清收现金 65.34 亿元,核销呆账 56.32 亿元,
债权转让 143.44 亿元。
     六、资本充足率情况
     详见“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相关内容。
     七、分部经营业绩
     本集团按经营地区和业务条线划分为不同的分部进行管理。各地
区分部、业务分部之间以基于市场利率厘定的内部资金转移定价进行
资金借贷,并确认分部间的利息收入与利息支出。
     下表列示本集团地区分部、业务分部的经营业绩:
     更多内容参见“财务报表附注”。
     (一)按地区分部划分的经营业绩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项目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长江三角洲             15,385                 5,068              14,846             4,071



                                         3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珠江三角洲                     9,444                   1,655              9,693               1,407
            环渤海地区                    13,567                   5,435             15,176               6,397
            中部地区                      12,905                   5,696             11,556               3,102
            西部地区                       8,824                   2,631              9,209                418
            东北地区                       4,494                   1,558              4,705               1,722
            总行                          28,780                  17,874             27,551              22,041
            境外                              638                   263                423                 200
            合计                          94,037                  40,180             93,159              39,358

                   (二)按业务分部划分的经营业绩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项目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公司银行业务                            42,248             11,037         42,925             13,482
            零售银行业务                            29,447             10,376         27,529              7,997
            金融市场业务                            22,337             18,728         22,701             17,791
            其他业务                                    5                  39                4                88

            合计                                    94,037             40,180         93,159             39,358

                   八、其他
                   (一)主要财务指标增减变动幅度及其原因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6 年 12 月     2015 年 12 月
           项目                                                     增减幅                       变动主要原因
                                 31 日               31 日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根据资金头寸及市场利率变化情况,增加存放
                                    232,630             86,311        169.53
款项                                                                            同业款项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7,834              5,637         38.97    交易性债券增加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受人民币汇率变动影响,部分外汇掉期业务重
衍生金融资产                          4,950              1,625        204.62
                                                                                估正值增加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7,000            153,045        -56.2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少
应收利息                             25,339             18,546         36.63    应收利息增加
应收融资租赁款                       55,560             38,735         43.44    金融租赁业务增长,应收融资租赁款增加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25,131            222,495         91.0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增加
持有至到期投资                      257,500            152,312         69.06    国债、信用债等持有到期投资增加
递延所得税资产                        5,622              3,923         43.31    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其他资产                             34,770             12,261        183.58    持有贵金属规模增加


                                                             3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向中央银行借款                    187,000              14,840   1,160.11      借入中央银行款项增加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
                                  830,354           541,066         53.47     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款增加
款项
                                                                              根据资金头寸及市场利率变化情况,增加拆入
拆入资金                            95,501             60,305       58.36
                                                                              资金规模
                                                                              受人民币汇率变动影响,部分外汇掉期业务重
衍生金融负债                         4,368              1,391    214.02
                                                                              估负值增加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41,195             58,873     -30.0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减少
应付债券                          412,500           210,061         96.37     同业存单增加
其他负债                            30,901             14,617    111.40       待清算款项增加
其他权益工具                        29,947             19,965       50.00     增发优先股
其他综合收益                           509              3,929     -87.05      本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估值损失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增减幅                         变动主要原因

投资(损失)/收益                      (246)               311    -179.10       债券买卖收益减少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213                 41    419.51       衍生金融工具估值净收益增加
汇兑净收益/(损失)                      338               (72)    不适用       受汇率变动影响,汇兑净收益增加

其他业务收入                           332               119     178.99       子公司经营租赁业务增长

税金及附加                           2,885              7,096     -59.34      受“营改增”核算方式变化影响,营业税减少

其他业务成本                           227               101     124.75       子公司经营租赁业务增长

营业外收入                             328               205        60.00     客户提前还款违约金增加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3,420)             3,707   -192.2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估值损失

                    (二)逾期未偿债务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逾期未偿债务。
                    (三)应收利息及其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
                    1、表内应收利息增减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额          本年减少额           年末余额
             表内应收利息                     18,583             93,074               86,281            25,376

                    2、应收利息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增加额
             应收利息坏账准备余额                                37                            37              -

                    (四)其他应收款及其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


                                                           4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1、其他应收款增减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增加额
其他应收款                         6,719                      5,201                     1,518

     2、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增加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余额                           557                    535              22

     九、各业务条线经营情况
     (一)公司银行业务
     1、对公存贷款业务
     本行继续推动对公核心存款增长,逐步降低负债成本,存款结构
显著优化;加强业务协调,整合公司业务的产品和资源,升级综合金
融服务;优化信贷投向,积极落实国家发展战略,引导信贷资源向国
家战略重点领域、重大工程、城镇化建设倾斜;强化风险管理,对产
能过剩行业授信敞口进行总量控制。报告期末,对公存款余额(含其
他存款中的对公部分)16,588.46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1,110.39 亿元,
增长 7.17%,其中,对公核心存款增长 19.97%;对公贷款余额 10,759.74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1,586.47 亿元,增长 17.29%。
     2、小微金融业务
     本行探索和完善小微业务体制机制,全面加强风险管理;加快业
务模式创新,积极发展科技金融与绿色金融;推进小微产品创新,提
升专业化管理水平;不断优化 500 万元以下小微授信业务流程,推动
小微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报告期末,按照 2011 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等
四部门联合下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和银监会监管口径,本行小微贷
款余额 3,409.70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525.35 亿元,增长 18.21%;小
微贷款客户 24.99 万户,比上年同期增加 7.72 万户。
     3、投资银行业务

                                            4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本行积极为客户提供债务融资服务,报告期内,累计主承销发行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259 只,共计 1,950.78 亿元,继续保持在电
力、交通运输、建筑建材等行业的比较优势,大力拓展境内企业赴港
发行美元债券;积极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创新,成功发行武汉公积金
2016 年第一期个人住房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上海君创租赁一期资产
支持专项计划以及葛洲坝 2016 年第一期信托资产支持票据,完成首
期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设立申请;加大并购贷款业务营销力度,业
务模式涵盖购买现有股权、认购新增股权、收购资产、承接债务等并
购类型,并成功开展海外并购。
    4、贸易金融业务
    本行将贸易金融业务纳入公司业务体系,统筹开展贸易金融客户
营销和产品推动;加大国际业务拓展力度,加快产品创新,推出分离
式保函和非银行同业保函;调整优化贸易融资业务结构,在保证资产
质量的基础上做大表内外贸易融资规模;积极推动自贸区业务发展,
搭建全行自贸业务平台;加强业务真实性审核,规范外汇业务收支,
促进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报告期末,表内外贸易融资余额(不含银行
承兑汇票)比上年末增长 14.81%。
    (二)零售银行业务
    1、对私存款业务
    本行积极拓展对私核心存款,持续优化存款结构,通过项目合作,
加强公私联动、渠道联动;开展劳动技能竞赛,推进网点操作规范达
标与升级,夯实业务运营基础;结合国家实施棚户区改造、城镇化建
设的契机,成功推出棚改项目“一站通”模式,推动对私存款规模与
效益双提升。报告期末,对私存款余额(含其他存款中的对私部分)
4,620.4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60.05亿元,增长3.59%;其中对私核心
存款余额3,003.0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38.49亿元,增长12.70%。核


                                    4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心存款占比继续提升。
    2、个人贷款业务
    本行个贷业务围绕个人融资需求,提供多样化的融资产品和优质
便捷的融资服务,践行普惠金融;支持居民合理住房信贷、消费升级
及实体经营;借助大数据和互联网技术,研发标准化电子渠道自助贷
款,创新小额消费融资体验;严控风险底线,个贷质量保持稳定。报
告期末,个贷余额(不含信用卡贷款)4,508.05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985.97亿元,增长27.99%;当年个贷投放金额2,338.01亿元,比上年
多投放686.56亿元,增长41.57%。
    3、私人银行业务
    本行以中高端客户为战略定位,加快财富管理和私人银行建设;
积极推动内部联动、外部整合,搭建开放式产品平台;落实客户分层,
优化客户体验,构建差异化服务体系;依托大数据开展精准营销,提
高团队执行力;推出私人银行“家族办公室”业务,提供一站式私行
客户综合需求解决方案。报告期末,私人银行客户数 28,213 人,比
上年末增加 3,963 人,增长 16.34%;管理资产总量 2,579.65 亿元,比
上年末增加 295.24 亿元,增长 12.92%。
    4、银行卡业务
    (1)借记卡业务
    本行围绕居民“医食住行游、学乐康安美”十大民生领域,开展
借记卡业务创新,持续推动 ETC 项目,助力居民绿色出行;推出阳
光薪悦卡,实现对薪资代发客户专属优惠及金融服务再升级;创新推
出“互联网+医疗”的阳光医保移动支付平台,实现医保账户与银行
账户的线上对接移动支付;上线银行卡支付小额免密功能,为持卡客
户提供便捷、安全的支付方式。报告期末,借记卡累计发卡量 5,846
万张,当年新增发卡量 395 万张。


                                      4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2)信用卡业务
    本行以创新推动信用卡业务发展,与京东、优酷等企业合作开发
跨界创新型信用卡产品,搭建“互联网+”下多维产品体系;结合消
费场景,升级“阳光惠生活”客户端,积极布局移动金融;借助第三
方数据资源与大数据技术,打造立体化精准营销体系,拓展获客边界;
依托人工智能与云计算技术,构建风险一体化大数据分布式
(Hadoop)平台,实现智能化、个性化风险管控。报告期末,信用卡
累计发卡量 3,595.87 万张,当年新增发卡量 762.53 万张;报告期累
计交易金额 12,773.87 亿元,比上年增长 27.30%;时点透支余额(不
含在途挂账调整)2,142.13 亿元,同比增长 22.41%;180 天以上逾
期率 0.82%,风险持续可控。
    5、电子银行业务
    本行按照“开放、合作、共赢”理念,创新推进电子银行业务,整
体业务全面快速发展;整合行内外电子渠道,发挥线上线下一体化优
势,重点打造“阳光银行”、“云缴费”、“云支付”、“e 点商”、“e 礼财”、
“e 容贷”等 6 大业务品牌;积极推进公私渠道建设,强化精益管理和
智能服务,全面提升客户服务能力;电子银行品牌知名度显著提升,
荣获 20 项行业大奖。报告期末,手机银行客户 2,691.35 万户;对私
网银客户 2,451.00 万户;电子支付客户 1,625.86 万户;微信银行关注
客户 1,854.89 万户;对公网银客户 35.82 万户;直销银行客户 467.32
万户;“云缴费”接入缴费项目突破 1,000 项,交易笔数 2.30 亿笔;“e
容贷”推出个人公积金网络信用贷款和互联网保险小额信用贷款产
品,2 个月放款额超过 6 亿元。
    (三)金融市场业务
    1、资金业务
    本行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开展同业存单业务,提高资金运用效


                                      4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率;稳步扩大黄金租赁规模,增加代客交易业务收入;对债券授信管
理机制进行改革,重点配置国债和安全性、收益性高的信用债券,做
大投资规模。报告期末,本行自营债券组合 4,850.24 亿元,占全行总
资产的 12.07%,其中,国债、地方政府债占比为 54.18%。人民币债
券交割总量 21.31 万亿元,据中国债券信息网数据统计,位居股份制
商业银行第二位。
    2、同业业务
    本行同业业务将风险管理和流动性安全放在第一位,调整产品结
构,深化精细化管理,稳步实现业务发展;加大产品创新力度,进一
步丰富同业产品;持续推进与银行同业在资产、负债方面的业务合作,
并大力开拓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业务合作;严格执行同业专营管理,
确保合规有序经营。报告期末,同业存款余额 8,303.54 亿元,同业资
产余额 10,536.13 亿元。
    3、资产管理业务
     本行资产管理业务着力提升专业化水平,强化大类资产配置能
力,把握时机加大投资力度;坚持业务创新驱动,持续优化资产资金
结构,产品更加多元化;继续推进IT系统建设,完成资管系统全功能
上线;完善风险管理体制,积极推动事业部制改革,实现了业务平稳
增长。报告期末,本行理财产品余额 1.36 万亿元,增长 11.48%;全
年理财产品累计发行 3.95 万亿元,比上年增加 0.87 万亿元,增长
28.25%。阳光理财项下已到期理财产品全部正常兑付,未到期理财产
品风险状况正常。
    4、资产托管业务
    本行资产托管业务围绕“开拓市场、加强创新、提升服务”,加大
托管产品市场营销力度,保险债权计划资金托管规模居股份制商业银
行前列;加强产品创新,推介商业银行委外投资托管,拓展私募基金


                                     4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托管, 积极开展资管行政外包业务;推进新一代托管系统升级,构建
自动化、智能化的托管业务平台,提升市场服务能力。报告期,本行
托管业务收入 15.07 亿元,托管资产规模 44,326.19 亿元,比上年增
长 31.45%,创历史新高。
    十、业务创新情况
    本行重点在公司、零售、互联网金融等业务领域大力推进产品和
服务创新。公司金融方面,推动传统信贷与资管、同业、投行、租赁、
资金等业务整合,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主承销并成功发行“武汉
公积金 2016 年第一期个人住房贷款资产支持证券”,成为 2016 年全
国首单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产支持证券。零售
金融方面,推出私人银行“家族办公室”业务,提供一站式私行客户
综合需求解决方案;创新智能代销服务模式,实现本行代销产品销售
电子化、智能化、自动化;创新推出棚户区拆迁改造项目“一站通”
模式,服务拆迁居民近 10 万人。互联网金融方面,在业内首家推出
线上银行理财众筹产品“随心定”,推出首个银政合作省级电商平台-
“云南购精彩”,升级直销银行“阳光银行”。报告期内,本行荣获
多项创新大奖。
    十一、信息科技
    报告期内,本行继续保持安全运营,无重大安全事件发生,在银
监会信息监管评级中处于股份制商业银行第一梯队。
    本行完成了新一代托管、法人客户统一额度、移动支付、互联网
信贷、海外核心、海外贸金、资产管理系统二期、人民币跨境支付等
重点系统建设;持续推进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应用,开
展中间业务云平台、现金管理云平台、大数据应用开发平台建设,孵
化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慈善捐款平台;积极进行科技创新机制建设,推
出人脸识别、光速观察、医保移动支付平台、员工掌上通等多个创新


                                   4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项目。在 2016 年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发展奖项目鉴定中成绩优异,荣
             获一等奖项目一个,二等奖项目两个,多个项目荣获工信部、银监会
             颁发的重大奖项。
                 十二、人力资源管理
                 本行深入贯彻落实银行体制机制改革的各项要求,建立和完善长
             效机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履行干部监督职能;加大各类人才引进
             和储备力度,不断夯实人才队伍基础;推进优化行员职位等级体系改
             革及总行“三定”工作,完善组织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和个人绩效考核,
             提升考核激励机制运行效果;合理配置人员费用,优化薪酬福利等基
             础制度体系;提升培训工作系统性和规范性,有重点、分层次的开展
             各类培训,积极拓展新型培训渠道;不断强化派驻管理,加强人力资
             源重点工作环节把控,促进业务稳健发展。
                 十三、投资状况分析
                 (一)报告期末,本行对外长期股权投资余额 33.69 亿元,与上
             年持平。
                 (二)重大股权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万股、%
                   主要     投资     持股       持股              投资   报告期
   投资对象                                            资金来源                                    合作方
                   业务     金额     数量       比例              期限    损益
光大金融租赁股                                                                       武汉 新港建 设投资 开发集 团有限 公
                 金融租赁 270,000333,000          90 自有资金     长期     53,813
份有限公司                                                                           司、武汉市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三一集团有限公司、长沙通程控股股
韶山光大村镇银                                                                       份有限公司、湖南保利房地产开发有
                 商业银行   10,500 10,500         70 自有资金     长期      1,069
行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韶山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
                                                                                     江苏东方金狐狸服饰有限公司、淮安
江苏淮安光大村
                                                                                     市双龙伟业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泰华
镇银行股份有限   商业银行    7,000   7,000        70 自有资金     长期        573
                                                                                     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南京梦都烟草包
公司
                                                                                     装有限公司
光银国际投资有                                                           -3,938 万
                 投资银行 6 亿港元          -    100 自有资金     长期                               无
限公司                                                                       港元

                                                           47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银行卡跨
中国银联股份有
                 行信息交   9,750   7,500 2.56 自有资金      长期     550,000其他商业银行等
限公司
                 换网络
           注:上述重大股权投资均不涉及诉讼。

                 (三)本行未发生重大的非股权投资,债券投资为本行日常业务,
           详见前述相关内容。
                 (四)报告期内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行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境内外债券和金融衍生工具为本
           行日常业务,具体情况详见“财务报表附注”。
                 十四、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重大股权出售情况。
                 十五、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一)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5 月,从事金融租赁业务,注册地为湖北
           省武汉市,注册资本 37 亿元。报告期内,该公司主要围绕水利、环
           境、公共设施管理业和交通运输业开展融资租赁,快速发展飞机租赁
           业务,积极探索交通出行领域和医疗健康领域的租赁业务。报告期末,
           该公司总资产 645.47 亿元,净资产 52.09 亿元,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
           5.38 亿元。
                 (二)韶山光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该村镇银行成立于 2009 年 9 月,从事存贷款等商业银行业务,
           注册地为湖南省韶山市,注册资本 1.5 亿元。报告期内,该村镇银行
           继续立足三农,服务三农和发展小微业务,助推县域经济,探索金融
           支持农村经济发展。报告期末,该村镇银行总资产 8.60 亿元,净资
           产 1.94 亿元,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 1,069 万元。
                 (三)江苏淮安光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该村镇银行成立于 2013 年 2 月,从事存贷款等商业银行业务,
           注册地为江苏省淮安市,注册资本 1 亿元。报告期内,该村镇银行继
           续服务三农,拓展小微业务,保持稳健发展。报告期末,该村镇银行
                                                      4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总资产 7.75 亿元,净资产 1.12 亿元,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 573 万元。
    (四)光银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6 月,已获得证券交易、证券咨询、融资
咨询和资产管理业务牌照,注册地为香港,注册资本 6 亿元港元。报
告期内,该公司重点开展投资银行业务,为客户在股债市场上募集资
金。报告期末,该公司总资产 28.83 亿港元,净资产 5.19 亿港元,报
告期内净亏损 3,938 万港元。
    十六、公司控制的特殊目的主体情况及结构化产品情况
    (一)本行无控制的特殊目的主体
    (二)本集团享有权益但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产品
主要包括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详见“财务报表附注”。
    十七、风险管理
    (一)信用风险管理
    本行持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架构,依照“全面、全程、全员”原
则,加强业务条线、风险合规、内审监察“三道防线”建设;优化风
险管理机制,一般风险对公授信业务实行“一次审查、一级审批”的
“一站式”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加强对重点集团客户的授信管
理,在总行层面新设集团客户管理部门;完善资管、同业、资金、投
行等业务风险投资决策机制,支持业务发展;开发上线信用风险预警
系统,加强信贷业务关键环节的控制;强化对公抵质押集中登记、税
票查验、面签核保等关键环节的管控,开展全行对公授信管理体系运
行情况评价。
    强化信贷政策引导,推动信贷结构优化调整,围绕国家三大战略
和重点建设项目,对信贷政策进行动态调整,加大对公共管理、公路、
铁路、城镇化建设、公用事业行业的信贷投入,积极支持政府和社会
资本合作项目融资。调整存量,严格控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贷款总量,


                                    4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继续对大宗商品批发贸易领域授信实行总量控制。
    完善资产质量全流程管控体系,优化考核激励机制,促进逾期欠
息贷款化解;重检政策制度,积极推动问题贷款重组转化;加大对存
量不良贷款的清收保全和风险化解处置力度,实现处置方式多元化。
    有关本行信用风险管理的更多内容参见“财务报表附注”。
    (二)流动性风险管理
    本行坚持审慎稳健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全行流动性风险管理
指标保持在合理范围,市场风险限额控制在容忍度以内。密切关注央
行货币政策及资金市场变动情况,前瞻做好流动性预防安排;按日监
控流动性风险限额,定期进行流动性压力测试;动态调整内部资金转
移定价,对业务结构进行前瞻引导和统一协调;拓展多元化的负债渠
道,提高资金来源稳定性,调剂全行流动性余缺;充分评估新产品和
新业务的潜在流动性风险点,兼顾表内外、境内外和本外币的流动性
风险状况;提高流动性风险管理意识,建立流动性应急演练的常规化
机制,增强流动性风险抵御能力。
   有关本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更多内容参见“财务报表附注”。
    (三)市场风险管理
    本行持续完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重检并修订市场风险政策制
度,优化市场化业务投资决策机制及市场风险管理流程;加强利率风
险和汇率风险研判,关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之间的相
互转化;动态监测利率风险、汇率风险限额指标情况,定期进行市场
风险压力测试;强化限额管理,将资金、同业、贵金属、投行及海外
分行相关业务统一纳入市场风险限额管理体系;完成市场风险数据集
市投产,推进市场风险计量引擎项目建设,提升市场风险信息整合能
力及风险计量水平。
    有关本行市场风险管理的更多内容参见“财务报表附注”


                                   5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四)操作风险管理
    本行持续完善操作风险管理架构和管理体系,建立新的操作风险
损失事件(LDC)报送标准,对有效历史损失事件进行重检;重新设
定关键风险指标(KRI)及阈值,提高指标的针对性和敏感度;及时预
警、提示、报告、处置操作风险,严防重大操作风险事件和案件的发
生;加强现场与非现场检查力度,优化员工和客户异常交易预警模型,
开展柜台业务授权规范性专项检查和员工异常交易行为飞行检查;梳
理基层网点内控管理要点,制定《基层网点内控三十六条》,提升基
层网点内控管理水平;全面推广业务印章电子化,启动柜台业务规范
化达标工作,增强柜台业务操作风险防控能力。
    有关本行操作风险管理的更多内容参见“财务报表附注”。
    (五)合规风险管理
    本行积极推动内部控制与操作风险整合及管理提升项目成果的
落地实施,进一步提升管理效率;持续完善外部法规库,为业务部门
及分支机构合规经营提供支持;建立营业网点销售理财产品公示制
度,严格落实银监会“双录”要求,切实防范私售理财等违规行为;
推动合规检查及稽核工作的开展,加强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检
查,促进问题有效整改;加强全行合规经理队伍建设,提升各机构的
合规风险管理能力。
    (六)声誉风险管理
    本行将声誉风险作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重要部分,不断完善监
控、预警和应急响应制度,持续提升管理能力与水平;通过培训、应
急演练和风险排查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在产品设计、业务
开展及客户服务等各个阶段充分考虑声誉风险因素;通过定期舆情数
据分析推动服务和管理优化,较好地维护了本行的声誉形象。
    (七)反洗钱管理


                                   5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本行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加强对全行反洗钱工作的管理与指导;
完成了新一代反洗钱系统开发建设工作,建立自主监测模型;持续开
展金融产品洗钱风险评估工作,强化对高风险客户的管理;及时向监
管部门报送大额、可疑交易数据,配合开展协查工作。
    十八、未来发展展望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2017 年,中国银行业将深入推进发展转型,准确把握服务重点,
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实体经济,严控各类风险,守住资产质
量底线。
    (二)发展战略
    本行将坚持改革创新、稳中求进,努力建设成为一家“管理科学、
服务优质、效益良好、市场活跃、特色突出”的国内一流股份制商业
银行,为客户、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本行将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
快战略转型,实现客户、业务、收入和渠道结构的优化和调整,推动
公司、零售、金融市场三大板块业务协调发展。一是全面统筹客户金
融需求,打造以银行业务为主、非银行金融业务为辅、各项业务协同
发展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成为领先的综合金融服务提供商,实现从
“融资中介”向“服务中介”转变;二是引入更加灵活和市场化的体
制机制,巩固和提高已有优势,增强发展动力,实行差异化竞争;三
是以轻资产和轻网点为主要抓手,推动业务结构调整,打造资本节约
型银行;四是主动顺应互联网金融发展趋势,提升智能化发展水平,
打造“网络里的光大银行”。
    (三)经营计划
    2017 年,本行将以资本约束为前提,保持规模平稳增长,推动
业务结构优化;以改善流动性状况为导向,促进核心存款增长,拓宽


                                   5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各类负债来源;以收入增长为核心,加强利差息差管理,增强综合盈
利能力;以安全合规为底线,确保全行健康持续发展。在当前经营环
境和监管政策不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争取实现贷款增长 15%左
右。该经营计划不构成本行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投资者对此应保持
足够的风险意识,理解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
    (四)资本需求计划
    本行将持续完善资本管理体系,基于本行财务预算、战略规划及
经济发展预期制定资本计划及资本规划,并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定期进
行重检;优化可用资本总量与结构,确定资本补充计划,强化内源式
补充机制,拓展外部补充渠道;实施逆周期资本管理,考虑中度压力
情景,增加储备资本力度,平滑经济周期波动、监管变动的影响,保
证可持续发展。
    (五)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2017 年,中国银行业经营发展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从国际看,
世界经济增长低迷态势仍在延续,主要经济体政策走向及外溢效应变
数较大,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加;从国内看,经济增速换挡、结构调整
阵痛、新旧动能转换相互交织,内生增长动力尚待增强。面对复杂的
经营环境,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压力明显加大,流动性风险、市场风
险、操作风险等风险管控形势日益严峻。
    本行将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
心,坚决守住风险底线,全面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重点做好以
下工作:一是完善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健全风险治理体系,促进业务
持续健康发展;二是持续优化风险审批体系,进一步夯实贷中贷后管
理,把好新增授信准入关口;三是调整风险缓释结构,加大清收化解
力度,确保资产质量稳中向好。




                                   5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八节 重要事项
    一、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与实施
    (一)利润分配政策
    本行《章程》明确了普通股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具体政策和审
议程序等事宜,规定本行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除特殊
情况外,本行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每年以现
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本行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
    (二)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综合考虑全体股东利益、本行业务可持续发展及监管部门有关资
本充足率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等规定,并按照本行《章程》的有关要求,拟定本行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以 2016 年度本行口径净利润人民币 2,986,862.18 万元为基数,
按 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积金人民币 298,686.22 万元。
    2、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2016 年全年提取一般准备金人民币
1,036,140.32 万元。
    3、向优先股股东派发股息人民币 106,000.00 万元(已于 2016 年
6 月 27 日发放)。
    4、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每 10 股派人民币 0.98 元
(税前),共计人民币 457,455.13 万元。现金股息以人民币计值和发
布,以人民币向 A 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 H 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
派发金额按照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周(包括股东大会当日)中国人民银
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5、2016 年度,本行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6、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补充资本,满足资本充足率监管要
求。


                                        5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须经本行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对本行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
变更,该预案制定符合本行《章程》规定,有明确和清晰的分红标准
和比例,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董事会、监事会对利润分配预
案进行了认真讨论与审议,独立董事对于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尽
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对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发表了独立意
见。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本行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包括中
小股东在内的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表达意见和诉求。
本行年度股东大会将开通网络投票,并单独计算中小股东对利润分配
预案的投票情况,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近三年(含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方案与现金分红情况
     2016 年,本行拟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每 10 股派人
民币 0.98 元(税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15 年,本行向
全体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每 10 股派人民币 1.90 元(税前),
未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14 年,本行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派发
现金股息,每 10 股派人民币 1.86 元(税前),未实施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现金分红                                          4,574.55          8,869.03     8,682.31
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15.63            30.04         30.06

     二、本行及本行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重要承
诺事项及履行情况
     (一)根据本行首次境内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本行主要股
东光大集团承诺不参与发行优先股股息率的询价过程,并接受本行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证监会等有权机关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最终
确定的股息率。2016 年 8 月本行完成首次第二批 1 亿股优先股的发


                                         5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行,其中包括光大集团认购的 1,000 万股优先股,在优先股发行过程
中,光大集团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二)报告期内,本行主要股东光大集团承诺自 2016 年 7 月 15
日起三个月内择机增持本行股份,增持数量不少于 1,000 万股,增持
完成后,光大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合计持股比例不会达到本行已发行普
通股总股份的 30%。2016 年 7 月 15 日至 10 月 15 日期间,光大集团
实际共增持本行 A 股 129,143,382 股,H 股 0 股,占本行已发行普通
股总股份的 0.28%,增持金额人民币 4.97 亿元。增持完成后,光大集
团 及 其 下 属 公 司 合 计 持 有 本 行 A 股 13,355,232,402 股 , H 股
256,595,000 股,A 股和 H 股共计 13,611,827,402 股,占本行已发行
普通股总股份的 29.16%。
    (三)本行主要股东汇金公司承诺:只要汇金公司为本行控股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汇金公司将不与本行开展同业竞争业务,但作为中
国政府设立的从事金融、银行业投资的国有投资公司,汇金公司下属
企业业务范围不在此承诺之列。该项承诺长期有效,截至报告期末,
汇金公司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根据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保证本行拟公开发行可转债相关
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作出以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
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本行利益;
    2、承诺勤俭节约,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及本行有关规定对职务
消费进行约束,不过度消费,不铺张浪费;
    3、承诺不动用本行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
活动;
    4、承诺促使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政策与本行填补回


                                     5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本行将来推出股权激励计划,则促使本行股权激励的行权
条件与本行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行已于2017年3月17日公开发行A股可转债300亿元,本行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就本行获知,本行及本行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或其他关联方无上述以外的其他重要承诺事项。
    三、主要客户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最大 5 家客户占本行利息收入及其他营业收
入总额不超过 30%。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
况,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专项审核意
见。
    五、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无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六、新审计准则执行情况
    本行已于 2017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审计报告相关准则,有关“关
键审计事项”内容详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的财务审计报告。
    七、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聘任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15 年 11 月 19 日,本行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定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为本行 2016 年度境内外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签字会计师为梁成杰、
顾珺(仅境内),支付审计费用 623 万元(含代垫费和增值税),两家


                                     57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均为 1 年。
     (二)聘任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15 年 11 月 19 日,本行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定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行 2016 年度内
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支付审计费用 60 万元(含代垫费和增值
税)。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破产重整事项。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本行及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受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及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未被有权机关调查、被司法机关或纪检部门采取强制措
施、被移送司法机关或追究刑事责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也未受到其他监管机
构对本行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处罚。
    十一、本行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
    报告期内,本行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
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二、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尚未实施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
    十三、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行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提供授信等日常经营
业务,所有关联交易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行正常审查、审批、


                                    5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交易程序进行。本行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诚实信用及公
允原则,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对本行的经营成果
和财务状况无任何负面影响。
       报告期内,本行共发生应予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3 笔,具体
情况如下:
    1、2016 年 1 月 15 日,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为关联法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定综合授信额
度的议案》,同意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
证券”)核定 80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涉及关联交易金额为 50 亿
元。本行时任董事王淑敏女士同时在中信建投证券担任董事,中信建
投证券与本行构成关联方。
       2、2016 年 3 月 29 日,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为关联法人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核定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同意为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香港”)核定
27 亿元港币综合授信额度。光大香港是本行主要股东光大集团的全
资子公司,本行董事长唐双宁先生同时担任光大香港董事长,该公司
与本行构成关联方。
    3、2016 年 12 月 5 日,本行信贷审批委员会第 48 次会议同意为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核定 2 亿美元借款保函,授信敞口折合人民
币约 14 亿元。本行时任董事杨吉贵先生曾担任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因杨吉贵先生辞任本行董事未超过 12 个月,该公司与本行构成关联
方。
    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数据详见“财务报表附注”。
    (二)本行未发生因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三)本行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发生的关联交易




                                      5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2016 年 9 月 2 日,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投资信息科技公司的议案》,本行拟投资设立(注册资本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或收购控股(投资金额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信息科技
公司,其中,本行出资或持股比例不低于 51%,其余部分由光大集
团及其下属公司出资或持股。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事项正在推进中。
    (四)本行与关联方存在的债权债务往来事项详见“财务报表附
注”。
    (五)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除上述交易外,本行未发生符合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重大关
联交易。
    十四、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重大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
包、租赁本行资产的事项
    除日常业务外,本行在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托管、承包、租赁其
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本行资产的事项。
    (二)重大担保事项
    担保业务属本行日常业务。报告期内,除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
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内的金融担保业务外,本行没有其他需要披露的
重大担保事项。
    (三)独立董事关于本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的相关规定及
要求,本行独立董事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的态度对本行的对外担保
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如下:
    经检查,本行开展对外担保业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


                                    6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批准的、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之一。报告期末,本行
存续为光大集团应付金融债券利息 1.8 亿元提供担保,光大集团以其
持有的 5,000 万股某大型证券公司股权提供反担保;本行同意为子公
司江苏淮安光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人民银行淮安市中心
支行申请支农再贷款提供 7,000 万元担保。除此以外的本行担保业务
余额详见“财务报表附注”。
    本行重视担保业务的风险管理,制定了具体的业务管理办法及操
作规程;通过现场、非现场检查等管理手段,对担保业务进行风险监
测防范。报告期内,该项业务运作正常,未发生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乔志敏、谢荣、霍霭玲、徐洪才、冯仑、王立国
    (四)重大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重大的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事项。
    (五)其他重大合同
    报告期内,本行日常业务经营的各项合同履行情况正常,未发生
其他重大合同事项。
    十五、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本行已公开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全文,请登录上交所网站、香
港联交所网站和本行网站查询。
    十六、扶贫工作
    本行积极贯彻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关于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
实施意见》,高度重视扶贫金融服务工作,制定《“十三五”金融扶贫
工作规划》,努力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支持与服务工作。成立由行长任
组长的“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策精准扶贫工作重大事
项。构建“金融+生产”服务形态,打造金融扶贫新模式,携手云南
省政府搭建“云南购精彩”电商平台,该平台为国内首个银政合作


                                   6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电商平台,助力当地名优产品走向全国,带动贫困地区相关产业发展。
继续开展公益扶贫,连续 12 年支持“母亲水窖”,截至报告期末,共
支持建造水窖 8,593 口,小型水利工程 68 处,受益家庭 23,855 户,
受益群众 111,228 人。
    有关扶贫的更多内容详见本行《社会责任报告》。
    十七、其他重要事项
    (一)非公开发行 H 股情况
     2015年11月19日,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
方案的相关议案,拟向光大集团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40亿股,募集资
金总额约为196亿港元。截至报告期末,本行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相
关议案的决议有效期已到期,发行方案失效。鉴于此,本行非公开发
行H股方案已停止实施。
    (二)发行首次第二批优先股情况
    2015 年 6 月 15 日,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5〕1239 号文批复核
准本行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3 亿股优先股。本行首次第一批优先股 2 亿
股已于 2015 年 6 月 19 日发行完成;第二批优先股 1 亿股于 2016 年
8 月 8 日发行完成,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股息率 3.90%,扣除发
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 99.82 亿元,全部用于补充其他一级
资本。
    (三)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2016 年 6 月 29 日,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 A 股可转
换公司债券并上市的方案,拟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可转
债。2016 年 10 月 31 日,银监会以银监复〔2016〕337 号批准本行公
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 A 股可转债。2017 年 1 月 18 日,证监
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本行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 A
股可转债。2017 年 3 月 17 日,本行公开发行 A 股可转债 300 亿元。


                                    6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四)发行二级资本债券情况
    2016 年 9 月 2 日,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发
行二级资本债券的议案,拟发行规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400 亿元。
2016 年 11 月 15 日,本行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
案。2017 年 1 月 20 日,银监会以银监复〔2017〕34 号批准本行发行
不超过 400 亿元人民币的二级资本债券。2017 年 2 月 7 日,中国人
民银行以银市场许准予字〔2017〕第 12 号同意本行在全国银行间债
券市场公开发行不超过 400 亿元人民币二级资本债券。2017 年 3 月 2
日,本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 280 亿元人民币二级资本债券,
票面利率 4.60%,为 10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第 5 年末附有发行人
赎回权。
    (五)发行第二次优先股
    2016 年 12 月 20 日,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发行第二次优先股的议案,拟发行优先股总数不超过 5 亿股,募集资
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 亿元。2017 年 2 月 28 日,本行 2017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17 年第一
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和 2017 年第一次优先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该议案。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事项正在推进中。
    十八、子公司重要事项
    (一)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0 月 28 日,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同意向该公
司增资不超过 19.80 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增资事项正在
推进中。报告期内,该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
收购及出售重大资产、重大关联交易、重大合同、司法或行政调查、
处罚事项。该公司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6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二)韶山光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该村镇银行未进行利润分配,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
收购及出售重大资产、重大关联交易、重大合同、司法或行政调查、
处罚事项。该村镇银行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进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三)江苏淮安光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该村镇银行未进行利润分配,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
收购及出售重大资产、重大关联交易、重大合同、司法或行政调查、
处罚事项。该村镇银行聘任淮安新瑞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进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四)光银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2016 年 9 月 2 日,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同意向该公司
增资 20 亿港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增资事项正在推进中。报告期
内,该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收购及出售重
大资产、重大关联交易、重大合同、司法或行政调查、处罚事项。该
公司聘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十九、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业责任保险制度
    于报告期内及截至本报告日期为止,本行按有关法律法规的允许
及本行《章程》规定,建立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责任
保险制度。本行《章程》以及该等职业责任保险内载有相关获准赔偿
条文的规定,该等保险就被保险人的相关责任及其可能面对相关法律
诉讼而产生的相关费用依照其条款作出赔偿。
    二十、审阅年度业绩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已
分别对本行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
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行董事会及其审


                                   6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计委员会已审阅本行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年度的业绩及财务报告。
    二十一、发布年度报告
    本行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年报编制规则编制的中文版本的年度
报告,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本行网站查阅。




                                    6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九节       普通股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报告期内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      -             -                -            -
1、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9,810,359,500     85.29         -             -   39,810,359,500      85.29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H 股)    6,868,735,500     14.71         -             -    6,868,735,500      14.71
4、其他                                     -           -      -             -                -            -
三、股份总数                  46,679,095,000    100.00         -             -   46,679,095,000     100.00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证券发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行普通股。
     (二)债券发行及赎回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无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发行及赎回情况。
     (三)报告期内,本行没有因送股、转增股本、配股、增发新股、
非公开发行股票、权证行权、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企业合并、可转换
公司债券转股、减资、内部职工股上市、债券发行或其他原因引起本
行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本行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
     (四)本行无内部职工股。
     三、股东数量情况
                                                                                       单位:户
                                                            A股                     H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261,923                  1,017
A 股年报披露日前一个月最后交易日股东总数                           245,531                  1,015

     四、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6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单位:股、%

                                                                                                          质押或冻
                                              报告期内增减       股份         报告期末        报告期末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结的股份
                                              数量(+、-)       类别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数量

                                                +508,660,242 A 股         11,565,940,276          24.78           -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境内法人
                                                  +45,930,000 H 股             172,965,000         0.37           -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                    - A股        10,250,916,094         21.96            -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            +371,980     H股          6,863,031,480      14.70           未知
其中:
    Ocean   Fortune   Investment
                                   境外法人       +17,093,000 H 股            1,626,366,000       3.48            -
Limited
    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境内法人         +146,505,000 H 股             1,309,218,000       2.80            -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 A股            1,572,735,868       3.37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法人      -104,885,029 A 股            1,230,609,251       2.64            -
                                                 -173,200,000 A 股             609,713,367        1.30            -
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法人
                                                +317,953,000 H 股              376,393,000        0.81            -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法人                  - A股             766,002,403        1.64            -
珠海船务企业有限公司               境内法人     +723,999,875 A 股              723,999,875        1.55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                    -   A股           629,693,300        1.35            -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法人     +626,063,556     A股           626,063,556        1.34            -
          注:1、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2、据本行获知,截至报告期末,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有中国光大集团股
          份公司、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比例为 55.67%和 71.56%;中央汇金资产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是中国
          光大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为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珠海
          船务企业有限公司和 Ocean Fortune Investment Limited 均为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的控股
          子公司。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3、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表截至报告期末在该公司开户
          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的本行 H 股股份数合计 6,863,031,480 股,除本行已获悉
          Ocean Fortune Investment Limited、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和
          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代理于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的本行 H
          股股数为 1,626,366,000 股、1,309,218,000 股、172,965,000 股和 376,393,000 股以外,代理于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的本行其余 H 股股数为 3,378,089,480 股。
              4、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本行股份为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和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无偿划转。
              5、珠海船务企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本行股份为中远海运(广州)有限公司和广州海宁海


                                                     67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务咨询服务公司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

     五、本行满足香港上市规则规定的最低公众持股比例要求的确认
     基于公开资料并就董事所知,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一
直维持香港上市规则及香港联交所授予的相关豁免所要求的公众持
股量。
     六、本行主要股东情况
     (一)本行与主要股东之间的股权关系架构图
     附本节后。
     (二)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成立日期:1990 年 11 月 12 日(2014 年 12 月 8 日因改制更名)
     经营范围:投资和管理金融业,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基金、
信托、期货、租赁、金银交易;资产管理;投资和管理非金融业。(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控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光大集团控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
司如下:
                                                                     单位:%
          公司名称                      上市交易所                持股比例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交所、香港联交所                        49.85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香港联交所                           49.74
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                    香港联交所                           41.40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交所                              4.98

     (三)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成立日期:2003 年 12 月 16 日
               经营范围:接受国务院授权,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国务院批准的其他相关业务。
               2、控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单位:%
                        公司名称                           上市交易所                      持股比例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交所、香港联交所                            34.7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交所、香港联交所                            40.0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交所、香港联交所                            64.0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交所、香港联交所                             57.11
         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联交所                             71.56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上交所、香港联交所                            31.34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交所                               25.03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联交所                             28.4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联交所                             33.29

               七、香港法规下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于股份及相关股份拥有之权
         益及淡仓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就本行董事及监事所知,以下人士或法团
         (公司董事﹑监事或最高行政人员除外)于本行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
         有记录于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予以存置之权益登记册内
         或须知会本行的权益或淡仓:
                                                                                           占 已 发 行 相 关 占全部已发
                                   备 股份                      好 仓 /
         主要股东名称                          权益类型                   股份数目         类 别 股 份 百 分 行股份百分
                                   注 类别                      淡仓
                                                                                           比(%)4,5         比(%)4,5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1   H股     受控法团权益     好仓       1,626,366,000              23.67         3.48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1   H股     受控法团权益     好仓       1,626,366,000              23.67         3.48
中远海运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1   H股     受控法团权益     好仓       1,626,366,000              23.67         3.48
(原「中国海运(香港)控股有限
公司」
Ocean Fortune Investment Limited   1   H股     实益拥有人       好仓       1,626,366,000              23.67         3.48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   H股     受控法团权益     好仓       1,942,206,000              28.27         4.16


                                                      6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H股     实益拥有人/      好仓      1,685,611,000      24.54    3.61
                                           受控法团权益
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2   H股     实益拥有人       好仓      1,309,218,000      19.06    2.80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H股     实益拥有人       好仓           617,375,500    8.98    1.32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3   A股     实益拥有人/受    好仓     13,355,232,402      33.55   28.61
                                           控法团权益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   A股     实益拥有人/      好仓     24,845,555,163      62.40   53.22
                                           受控法团权益
        注:1、Ocean Fortune Investment Limited直接持有本行1,626,366,000股H股的好仓。就本行所
        知,Ocean Fortune Investment Limited由中远海运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全资拥有,中国海运金融
        控股有限公司由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全资拥有,而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由中国远洋
        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拥有。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
        海运(集团)总公司及中远海运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被视为于Ocean Fortune Investment Limited
        持有的1,626,366,000股H股中拥有权益。
            2、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有本行1,309,218,000股H股的好仓。中国再保险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行376,393,000股H股的好仓。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直接持
        有本行172,965,000股H股。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行83,630,000股H股。就本行所
        知﹐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由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拥有,而中国再
        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71.56%权益由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拥有。中国光大集
        团有限公司由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全资拥有,而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的55.67%权益由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拥有。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被视为于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1,309,218,000股H股中拥有权益,而中国
        光大集团股份公司被视为于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83,630,000股H股中拥有权益。因
        此,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本行合共1,942,206,000股H股的权益。
            3、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直接持有本行11,565,940,276股A股的好仓。中国光大集团股
        份公司因拥有下列企业的控制权而被视作间接持有本行合共1,789,292,126股A股的好仓:
            (1)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行1,572,735,868股A股的好仓。
            (2) 美光恩御(上海)置业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行148,156,258股A股的好仓。
            (3) 中国光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有本行8,000,000股A股的好仓。
            (4) 光大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行60,400,000股A股的好仓。
            因此,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本行合共13,355,232,402股A股的好仓。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有本行10,250,916,094股A股的好仓,而中国再保险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直接持有本行609,713,367股及
        629,693,300股A股的好仓。就本行所知,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权益、中国
        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71.56%权益及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的55.67%权益由中央
        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拥有。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被视为
        于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629,693,300股A股的好仓、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的609,713,367股A股的好仓及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的13,355,232,402股A股的好仓


                                                  7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中拥有权益。因此,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本行合共24,845,555,163股A
股的好仓。
    4、于2016年12月31日,本行总发行股份的数目为46,679,095,000股,包括39,810,359,500
股A股及6,868,735,500股H股。
    5、股权百分比约整至两个小数位。

     除上述所披露外,截至2016年12月31日,概无任何人士曾知会本
行拥有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第3分部的条文须向本
行披露的权益或淡仓或记载于本行按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置
存的登记册内的本行股份或相关股份的权益或淡仓。
     八、香港法规下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于股份、相关股份及
债券证中拥有的权益及淡仓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就本行董事及监事所知,本行董事、
监事或最高行政人员概无于本行或其相联法团(定义见香港证券及期
货条例)的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证中拥有须记录于根据香港证券及
期货条例第 352 条予以存置的权益登记册内或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
条例第 XV 部第 7 及 8 分部须知会本行及香港联交所的权益或淡仓,
或依据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
准守则》(《标准守则》)而须知会本行及香港联交所的权益及淡仓,
亦未被授予购买本行或其任何相关法团的股份或债券证的权利。




                                         7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7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十节 优先股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近三年优先股的发行与上市情况
                                                                                              单位:%、万股
                                         发行价       票面股息                                    获 准 上 市终 止 上
 代码       简称         发行日期                                   发行数量       上市日期
                                         格(元) 率                                              交易数量 市日期
360013     光大优 1 2015 年 6 月 19 日          100          5.30      20,0002015 年 7 月 21 日       20,000        -
360022     光大优 2 2016 年 8 月 8 日           100          3.90      10,0002016 年 8 月 26 日       10,000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行首次第二批优先股 1 亿股已于 2016 年 8 月 8 日发行完成,
        每股面值 1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 99.82 亿元,
        全部用于补充其他一级资本。
             三、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情况
             (一)光大优 1(优先股代码 360013)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18
年报披露日前一个月最后交易日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18
                                         股东     报告期内                         持股                质押或冻结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份类别
                                         性质     增减数量                         比例                的股份数量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             37,750,000 18.88 境内优先股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             17,750,000    8.88 境内优先股            -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             15,510,000    7.76 境内优先股            -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           -             15,500,000    7.75 境内优先股            -
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其他           -             15,500,000    7.75 境内优先股            -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           -             13,870,000    6.94 境内优先股            -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其他           -             13,870,000    6.94 境内优先股            -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           -             10,000,000    5.00 境内优先股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             10,000,000    5.00 境内优先股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             10,000,000    5.00 境内优先股            -
        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交银
        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
        优先股股东之间以及其与前十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二)光大优 2(优先股代码 360022)


                                                            7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23
年报披露日前一个月最后交易日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23
                                    股东    报告期内                    持股                质押或冻结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份类别
                                    性质    增减数量                    比例                的股份数量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16,470,000    16,470,000 16.47 境内优先股              -
上海兴全睿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13,090,000    13,090,000 13.09 境内优先股              -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其他     10,000,000    10,000,000 10.00 境内优先股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8,180,000     8,180,000     8.18 境内优先股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7,200,000     7,200,000     7.20 境内优先股           -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6,540,000     6,540,000     6.54 境内优先股           -
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其他      6,540,000     6,540,000     6.54 境内优先股           -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其他      3,680,000     3,680,000     3.68 境内优先股           -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      3,270,000     3,270,000     3.27 境内优先股           -
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其他         3,270,000     3,270,000     3.27 境内优先股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3,270,000     3,270,000     3.27 境内优先股           -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      3,270,000     3,270,000     3.27 境内优先股           -
      注: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中国光大集团股
      份公司同时为本行前十名普通股股东。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之间以及其与前
      十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四、优先股利润分配情况
           1、优先股利润分配政策
           本行 2015 年 6 月发行的首次第一批优先股(以下简称“第一批优
      先股”)和 2016 年 8 月发行的首次第二批优先股(以下简称“第二批
      优先股”)均采用分阶段调整的票面股息率定价方式,首 5 年的票面
      股息率从发行日起保持不变,其后股息率每 5 年重置一次,每个重置
      周期内的票面股息率保持不变。第一批优先股的首期股息率通过市场
      询价确定为 5.30%,第二批优先股的首期股息率通过市场询价确定为
      3.90%。
           首次两批优先股均采取非累积股息支付方式,股息以现金方式支
      付,每年支付一次。在本行决议取消部分或全部优先股派息的情形下,
      当期未分派股息不累积至之后的计息期。本行的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

                                                 7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后,不再与普通股股东一起参与剩余利润分配。
     2、本年度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按照约定,本行将分别于第一批优先股付息日 2017 年 6 月 26 日
和第二批优先股付息日 2017 年 8 月 11 日前至少十个工作日召开董事
会会议审议上述优先股派息事宜,并通过公告方式告知优先股股东。
     本行已于 2016 年 6 月 27 日派发第一批优先股股息,股息率
5.30%。该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
     3、近三年优先股利润分配金额与比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分配金额                                             1,060              -               -
分配比例                                            100.00              -               -
   注:分配比例以宣派的股息金额与约定的当年度支付的股息金额计算。

     五、报告期内本行未进行优先股回购及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
     六、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优先股表决权恢复情况。
     七、本行对优先股采取的会计政策及理由
     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和《金融负债与权
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规定,本次发行的优先股作为
权益工具核算。




                                          7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十一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和机构情况

          一、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从本行是 否 在 关
                                        年
 姓名                职务        性别                   任期             领取的报酬(税联 方 获 取
                                        龄
                                                                         前、人民币万元)报酬
          党委书记、董事长、非
唐双宁                             男   62        2007.07-2019.06                      -    是
          执行董事
高云龙 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男          58        2014.12-2019.06                      -    是
          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                  2016.08-2019.06
张金良                             男   47                                         47.02    否
          行长                               (自 2016 年 2 月任行长)
          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                  2015.03-2019.06
马   腾                            男   58                                        129.60    否
          副行长                             (自 2010 年 12 月任副行长)
          党委委员、执行董事、 女                 2016.09-2019.06
李   杰                                 58                                        129.60    否
          副行长                             (自 2003 年 8 月任副行长)
章树德           非执行董事        男   53        2016.09-2019.06                      -    是
李华强           非执行董事        男   58        2016.09-2019.06                      -    是
赵   威          非执行董事        男   45        2015.02-2019.06                      -    是
乔志敏             独立董事        男   64        2013.01-2019.06                  39.00    是
谢   荣            独立董事        男   64        2013.01-2019.06                  37.00    否
霍霭玲             独立董事        女   58        2014.01-2019.06                  37.00    是
徐洪才             独立董事        男   52        2015.02-2019.06                      -    否
冯   仑            独立董事        男   57        2015.02-2019.06                  35.00    是
王立国             独立董事        男   59        2017.01-2019.06                      -    否
李   炘             监事长         男   56        2015.06-2019.06                 130.90    否
殷连臣             股东监事        男   50        2014.12-2019.06                      -    是
吴俊豪             股东监事        男   51        2009.11-2019.06                      -    否
俞二牛             外部监事        男   67        2012.11-2019.06                  30.00    是
吴高连             外部监事        男   64        2016.06-2019.06                  15.00    否
邓瑞林             外部监事        男   67        2016.06-2019.06                   7.25    否
王   喆            外部监事        男   56        2016.11-2019.06                   2.08    是
叶东海             职工监事        男   53        2012.11-2019.06                 208.10    否
刘   彦            职工监事        女   43        2016.06-2019.06                 105.18    否
张华宇      党委委员、副行长       男   58            2006.02-                    129.60    否
          党委委员、副行长、董
卢   鸿                            男   53            2009.03-                    129.60    否
          事会秘书


                                                 7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党委委员、副行长、北
 武    健                               男    55             2014.01-                       99.60   否
             京分行行长
 姚仲友         党委委员、副行长        男    53             2014.05-                       99.60   否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
 黄海清                                 男    52             2016.06-                       58.10   否
             行长级)
 孙    强      党委委员、行长助理       男    48             2016.08-                       35.98   否
从本行领取的报酬合计                                                                  1,505.21
      注:1、董事、监事薪酬尚待股东大会批准;
            2、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最终薪酬正在确认过程中,其余部分薪酬待确认
      后再行披露;
            3、2016 年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其实际任职时间计算;
            4、邓瑞林外部监事自 2016 年 10 月起不再领取薪酬;
            5、报告期内,本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本行股份;
            6、报告期内,本行未实施股权激励,本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本行股票期权
      或被授予限制性股票;
            7、本行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未受到证券监督机构处罚。
             二、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从本
                                                                                           是否在关联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        行领取的报酬
                                                                                        方获取报酬
                                                                          (税前、万元)
        武     剑       非执行董事       男        46   2007.12-2016.06                -       是
        王淑敏          非执行董事       女        60   2012.02-2016.06                -       是
        吴高连          非执行董事       男        64   2013.01-2016.06                -       是
        刘     珺       非执行董事       男        44   2016.08-2016.11                -       是
        杨吉贵          非执行董事       男        50   2015.02-2016.12                -       是
        张新泽           独立董事        男        70   2011.11-2017.01                -       否
        吴     钢       非执行董事       男        58   2011.03-2017.01                -       是
        牟辉军           副监事长        男        60   2009.11-2017.03           129.60       否
       JamesParks
             Stent       外部监事        男        71   2013.01-2016.06            15.00       否
      (史维平)
        陈     昱        职工监事        女        51   2003.07-2016.06           111.44       否
        马     宁        职工监事        男        45   2012.11-2016.06           163.47       否
                     党委委员、副行
        邱火发                           男        56   2012.12-2016.05            54.00       否
                     长、北京分行行长
        蔡允革       党委委员、董事会    男        45   2014.05-2016.12            83.00       否


                                                        77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秘书(副行长级)
从本行领取的报酬合计                                              556.51
注:1、2016 年离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其实际任职时间计算;
    2、本行离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未受到证券监督机构处罚。

     三、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一)董事变动情况
     1、2016 年 6 月 29 日,因董事会换届,武剑先生不再担任本行
董事会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
主任委员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2、2016 年 6 月 29 日,因董事会换届,王淑敏女士不再担任本
行董事会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
员职务。
     3、2016 年 6 月 29 日,因董事会换届,吴高连先生不再担任本
行董事会非执行董事、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薪酬委员
会委员职务。
     4、2016 年 8 月 25 日,银监会核准刘珺先生非执行董事任职资
格,核准张金良先生执行董事任职资格。
     5、2016 年 9 月 27 日,银监会核准李杰女士执行董事任职资格,
核准章树德先生、李华强先生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
     6、2016 年 11 月 18 日,因工作调整,刘珺先生辞去本行董事会
非执行董事、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
务。
     7、2016 年 12 月 5 日,因工作调整,杨吉贵先生辞去本行董事
会非执行董事、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职务。
     8、2017 年 1 月 10 日,银监会核准王立国先生独立董事任职资
格。


                                         7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9、2017 年 1 月 10 日,张新泽先生不再担任本行独立董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
委员会委员职务。
    10、2017 年 1 月 16 日,因工作调整,吴钢先生辞去本行董事会
非执行董事、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11、2016 年 12 月 20 日,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同意蔡
允革先生、刘冲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2017 年 2
月 28 日,本行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蔡允革先生、刘冲先
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两位董事任
职资格尚待银监会核准。
    (二)监事变动情况
    1、2016 年 6 月 27 日,因监事会换届,陈昱女士不再担任本行
职工监事、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委员职务。
    2、2016 年 6 月 27 日,因监事会换届,马宁先生不再担任本行
职工监事、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3、2016 年 6 月 27 日,本行 2016 年专题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刘彦
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4、2016 年 6 月 29 日,因监事会换届,James Parks Stent(史维
平)先生不再担任本行外部监事、监事会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监事
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5、2016 年 6 月 29 日,本行 2015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吴高连先生
和邓瑞林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外部监事。
    6、2016 年 11 月 15 日,本行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王喆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外部监事。
    7、2017 年 3 月 1 日,因退休原因,牟辉军先生辞去本行副监事
长、职工监事和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委员职务。


                                     7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1、2016 年 5 月,因工作调整,邱火发先生辞去本行副行长职务。
    2、2016 年 6 月,黄海清先生任本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行
长级)。
    3、2016 年 8 月,孙强先生任本行党委委员;2016 年 10 月 28 日,
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同意聘任孙强先生担任本行行长助理;
2017 年 1 月 10 日,银监会核准孙强先生本行行长助理任职资格。
    4、2016 年 9 月,因工作调整,蔡允革先生不再担任本行党委委
员;2016 年 12 月 26 日,蔡允革先生不再担任本行董事会秘书。
    5、2016 年 10 月 28 日,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同意委任
卢鸿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2016 年 12 月 26 日,银监会核准卢鸿先
生本行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四、报告期内董监事资料变更情况
    1、本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唐双宁先生兼任中国光大控股有限
公司非执行董事,不再兼任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兼任
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不再兼任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
董事会主席。
    2、本行执行董事李杰女士兼任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3、本行非执行董事章树德先生兼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董事。
    4、本行非执行董事李华强先生兼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董事。
    5、本行独立董事谢荣先生不再兼任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兼任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6、本行独立董事王立国先生兼任大连亚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
事长。
    7、本行外部监事王喆先生兼任上海金融业联合会副会长、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独立董事。


                                    8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报酬确定依据
及实际支付情况
     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有关部门及本行《章程》的相
关规定进行核定和发放。具体薪酬分配方案经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议
后提交董事会批准,其中,董事的薪酬方案报股东大会批准。
     本行监事薪酬根据有关部门及本行《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核定
和发放,具体薪酬分配方案经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后提交监事会审
议,报股东大会批准。
     2016 年度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薪酬情况详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表。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单位的任职情况

 姓名          任职股东单位名称                 职务                   任期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党委书记、董事长        2007 年 6 月至今
唐双宁       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07 年 7 月至今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非执行董事         2016 年 12 月至今
高云龙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副董事长、总经理        2014 年 7 月至今
                                              党委委员           2016 年 1 月至今
张金良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执行董事           2016 年 3 月至今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派出董事           2016 年 9 月至今
章树德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             2016 年 6 月至今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派出董事           2016 年 9 月至今
李华强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             2016 年 6 月至今
赵   威 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助理           2015 年 9 月至今
殷连臣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首席投资官         2012 年 4 月至今
吴俊豪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金融管理部经理         2011 年 4 月至今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工作经历以及任职、兼职
情况
     (一)董事
     唐双宁先生      自 2007 年 7 月起任本行董事长。现任中国光大集


                                         8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团股份公司董事长、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光大控股有
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光大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中国建设银
行沈阳分行常务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市分行副行长、行长兼国
家外汇管理局沈阳分局副局长、局长。历任中国人民银行信贷管理司
司长、货币金银局局长、银行监管一司司长。2003 年 4 月至 2007 年
6 月,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兼任中国金融学会副会
长、中国投资学会顾问、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
济交流中心常务理事等。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获投资经济专业硕士
学位,高级经济师。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共十八大代表,第十
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获国务
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高云龙先生 自 2014 年 12 月起任本行副董事长。现任中国光大
集团股份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光大
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1994 年至 2014 年 6 月,历任国家开发
银行副处长、处长,广西自治区百色市副市长,中国民主建国会(「民
建」)广西自治区副主委、主委,青海省副省长,民建青海省主委,
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毕业于清华大学化工
系化工专业,博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教授, 清华大学硕士生导师。
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
    张金良先生   自 2016 年 8 月起任本行执行董事。现任本行党委
副书记、行长,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委员、执行董事。2014
年 7 月至 2016 年 1 月任中国银行副行长。2009 年 11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行长。此前在中国银行总行财会部工作多
年,2007 年 2 月至 2009 年 11 月担任中国银行总行财务管理部总经
理。2003 年 10 月至 2007 年 2 月担任中国银行总行财会部副总经理,


                                     8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并于 2005 年 3 月至 2007 年 2 月兼任 IT 蓝图实施办公室主任。1997
年 9 月毕业于厦门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马腾先生     自 2015 年 3 月起任本行执行董事。现任本行党委副
书记、副行长,兼任光银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 年 12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本行党委委员、副行长;2009 年 11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2009 年 3 月
至 11 月,任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2005 年 6 月
至 2009 年 2 月,任渤海银行党委副书记、董事、行政总裁;1984 年
7 月至 2005 年 6 月,历任中国工商银行牡丹卡中心党委书记、总裁,
银行卡业务部总经理,河北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武汉市分行党委
书记、行长,总行办公室副主任等职。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获经济
专业学士学位,后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博士学位,高
级经济师。
    李杰女士 自 2016 年 9 月起任本行执行董事。现任本行党委委员、
副行长,兼任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
司董事、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本行计划财务部(财
务会计部)总经理。1988 年 10 月至 2001 年 4 月任职于交通银行,
历任济南分行计划处副处长、财会处处长、济南分行副行长、珠海分
行副行长、行长等职务。曾在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分行槐荫办事处和中
国人民保险公司济南公司槐荫办工作。1983 年 8 月至 1986 年 7 月毕
业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金融专业,会计师。
    章树德先生     自 2016 年 9 月起任本行董事。现在中央汇金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任职,兼任国家开发银行董事、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1987 年 8 月至 1992 年 5 月,任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金融研究所研究分析员、副主任;1992 年 6 月至
1994 年 4 月,历任上海外汇调剂中心市场部副经理、中国外汇交易


                                      8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中心综合部负责人;1994 年 5 月至 2008 年 8 月,历任东亚银行上海
分行高级主任、上海城市合作银行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上海银行国
际业务部总经理、上海银行董事会秘书。毕业于复旦大学(研究生班)
法学专业,学士学位。
    李华强先生     自 2016 年 9 月起任本行董事。现在中央汇金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任职,兼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董事。1982 年 9 月
至 1990 年 7 月,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株洲冶炼厂化验室工程
师、总厂团委副书记、二分厂副厂长、深圳合资公司总经理;1990
年 7 月至 1997 年 3 月,任深圳科技工业园总公司合资深圳(莫斯科)
股份公司总经理助理、部门总经理;1997 年 3 月至 2002 年 6 月,任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2002 年 6 月至 2004
年 9 月,任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兼总裁;2004
年 9 月至 2007 年 1 月,任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2007 年 1
月至 2011 年 2 月,任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2011
年 3 月至 2012 年 10 月,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派出董事(派
往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2 年 11 月至 2016 年 9 月,任中
信建投证券股份公司副董事长;2011 年 12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中
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机构管理部/保险机构管理部证券机构
股权管理一处主任。毕业于北京大学 EMBA,硕士学位。
    赵威先生     自 2015 年 2 月起任本行董事。现任中国再保险(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副董事长及总经理、中再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亚洲再
保险公司理事会理事。2003 年 3 月至 2012 年 4 月,曾历任中国人寿
保险公司香港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中国人寿富兰克林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总裁、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及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毕业于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经济学专业,博士


                                      8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学位。
    乔志敏先生     自 2013 年 1 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兼任武汉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78 年 2 月至 1996 年 7 月任职于
中国银行,历任总行财务会计局副处长、卢森堡分行副行长、总行综
合计划部副总经理等职;1996 年 7 月至 2003 年 7 月任职于中国人民
银行,历任会计司副司长、监管一司副司长、工商银行监管组组长(正
局级)等职;2003 年 7 月至 2007 年 1 月,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
员会财会部主任;2007 年 1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中国民生银行第四
届监事会副主席、第五届监事会主席。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金融学专
业,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
    谢荣先生     自 2013 年 1 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现为上海国家会
计学院教授。兼任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电气(集团)
总公司董事、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中药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上海国
际信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信银行独立董事。1985 年 12 月至
1997 年 12 月,历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系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
师、系副主任等职务;期间,曾在英国沃瑞克(Warwick)大学高级访
问研究一年,并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任兼职注册会计师、普华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任兼职注册会计师。1997 年 12 月至 2002 年 10 月,任毕
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02 年 10 月至 2012 年 8 月,任上
海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副院长。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获
经济学博士学位。资深非执业注册会计师,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
殊津贴”。
    霍霭玲女士     自 2014 年 1 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现为思亚国际
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独立顾问,香港董事学会资深会员,香港专业及资
深行政人员协会遴选会员暨经济事务委员会、金融及财经专家小组成


                                      8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员,香港女工商及专业人员联会会员。1981 年至 2006 年历任香港上
海汇丰银行国际贸易融资、商业信贷部门经理,工商业务及贸易融资
业务区域主管,零售业务风险管理部门主管,零售业务区域主管,零
售业务财富管理、投资产品主管。2010 年至 2012 年担任香港上海汇
丰银行亚太区业务整合主管、中国交通银行零售业务市场营销管理顾
问。前中国香港(地区)商会-上海名誉会长。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
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拥有“香港银行学会会士”、“专业财富管理师”
等专业认证资格。
    徐洪才先生     自 2015 年 2 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现任中国国际
经济交流中心副总经济师,研究员,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UBC)
访问学者。1998 年 6 月至 2010 年 3 月,历任广发证券上海总部副总
经理、北京科技风险投资公司副总裁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1996
年 7 月至 1998 年 6 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金融债权办公室工作。1981
年 7 月至 1990 年 9 月,中国石化集团助理工程师。1996 年 7 月毕业
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经济学博士学位。1993 年 7 月毕业
于中国人民大学,获哲学硕士学位。1978 年 9 月至 1981 年 7 月,安
徽化工学校有机化工专业学习。
    冯仑先生     自 2015 年 2 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现任万通集团主
席、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冯仑先生曾先后获得西北大
学经济学学士学位、中央党校法学硕士学位、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法
学博士学位和新加坡国立大学李光耀公共政策学院公共政策硕士学
位(MPP)。自 1984 年起,历任中央党校讲师、国家体改委体改所
研究室副主任、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研究所常务副所长、中国民生银
行董事,于 1991 年创办万通集团并担任董事长至今。
    王立国先生     自 2017 年 1 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现任东北财经
大学教授(国家二级),博士生导师,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首


                                      8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席专家,中国投资协会理事,中国建筑学会建筑经济分会常务理事,
大连工程咨询协会副会长,兼任大连亚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历任东北财经大学投资工程管理学院院长、住建部高等教育工程管理
专业评估委员会委员。
    (二)监事
    李炘先生 自 2015 年 5 月起任本行监事,2015 年 6 月起任本行
监事长。历任航空工业部北京 304 研究所助理工程师,航空工业部办
公厅秘书,财政部办公厅秘书室秘书、副处级秘书、正处级秘书兼秘
书室副主任,新华社香港分社经济部一处处长,香港海佳发展有限公
司董事副总经理,国防科工委办公厅副主任、财务司司长,中国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党委组织部部长、资深董事总经理,
兼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职工董事、中共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机
关委员会常务副书记、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工作委员会副主
任。毕业于沈阳航空工业学院航空机械加工工艺专业,学士学位。
    殷连臣先生 自 2014 年 12 月起任本行监事。现任中国光大控股
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自 2002 年 4 月
以来,历任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行政综合管理部总经理、证券经纪
业务部董事、企划传讯部总监、穆迪 KMV 中国区首席代表、北京扬
德投资集团副总经理、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办公厅综合处处长及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毕业于南开大学西方财务会计专
业,硕士学位。
    吴俊豪先生 自 2009 年 11 月起任本行监事。现任申能(集团)
有限公司金融管理部经理,兼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中国太
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历任上海新资源投资咨询公司
常务副总经理,上海百利通投资公司副总经理,上海申能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副主管,申能(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主管、主管、高

                                   87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级主管、金融管理部副经理(主持工作)等。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
后获华东师范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硕士学位。
    俞二牛先生 自 2012 年 11 月起任本行外部监事。现任泰信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上海仁会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历任财政部人事教育司
干部、副司长、司长,汇金公司派任中国银行董事,中国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职工董事、人力资源部总监、党委组织部部长、工会主席,本
行董事。毕业于空军政治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后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
    吴高连先生   自 2016 年 6 月起任本行外部监事。历任吉林抚松
县委常委、副县长、常务副县长,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保财产保险
有限公司)吉林通化市分公司总经理、吉林省分公司副总经理、广西
分公司总经理,辽宁省分公司总经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中国
人保控股公司)副总裁,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
裁,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董事职
务。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货币银行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
高级经济师。
    邓瑞林先生   自 2016 年 6 月起任本行外部监事。历任中国人民
银行贵州省分行副处长、处长,中国人民银行遵义地区分行党委书记、
行长(挂职),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中国人
民银行成都分行党委委员、特派员,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
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兴业银行独立董事。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
货币银行专业,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王喆先生 自 2016 年 11 月起任本行外部监事。现任上海市互联
网金融行业协会秘书长,兼任上海金融业联合会副会长, 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独立董事。历任中国人民银行货币司职员、办公厅副处长,中


                                    8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国金币深圳中心经理,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副行长,中国金币深圳中心
总经理,中国金币总公司副总经理,上海黄金交易所总经理、理事长、
党委书记,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党委书记。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
理专业,硕士学位。
    叶东海先生 自 2012 年 11 月起任本行职工监事。现任本行审计
部总经理。历任北京地质管理干部学院教师,北京师范大学财务处科
员、计划科科长、副处长,本行计财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级)、
财务会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天津分行副行长、稽核部副总经
理(主持工作)、总经理等。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
位,高级会计师。
    刘彦女士   自 2016 年 6 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现任本行资产负
债管理部副总经理,历任本行总行营业部计划财务部业务主管、业务
副经理、总行计划财务部业务副经理、管理会计处高级经理、东部审
计中心副主任(总行部门总经理助理级)、上海分行党委委员、副行
长等。毕业于北方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
    (三)高级管理人员
    张金良先生 见前述董事部分。
    马腾先生 见前述董事部分。
    李杰女士 见前述董事部分。
    张华宇先生 自 2007 年 3 月起任本行副行长、2006 年 2 月起任
本行党委委员,2014 年 7 月起兼任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长,2016 年 12 月起兼任光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01 年 2 月加入
本行,历任本行行长助理兼总行营业部主任。1994 年 11 月至 2001
年 2 月任职于交通银行,历任郑州分行信贷部管理处处长、西安分行
副行长、行长等职务。曾任河南省商丘地区人民银行办公室主任、商
丘地区夏邑县人民银行行长、商丘地区城市信用联社主任。毕业于湖


                                     8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南财经学院,后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卢鸿先生   自 2010 年 12 月起任本行副行长、2009 年 3 月起任
本行党委委员、2016 年 12 月起兼任本行董事会秘书。1994 年加入本
行,历任证券部经理、董事会办公室处长、计划资金部总经理助理、
北京分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总行财务会计部副总经理、计划财务部
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职务。曾任铁道部规划院工程师、
华夏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毕业于上海铁道学院,获铁道工
程专业硕士学位,后获西安交通大学应用经济学专业博士学位,高级
经济师。
    武健先生   自 2014 年 12 月起任本行副行长、2014 年 1 月起任
本行党委委员,2016 年 10 月起兼任本行北京分行行长、党委书记
(2016 年 9 月起)。1997 年 12 月加入本行,历任市场开发部副总经
理(主持工作)、信用卡部总经理、南京分行副行长、私人业务部总
经理、发展研究部总经理、战略管理部总经理、沈阳分行行长、中小
企业业务部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纪委书记(副行长级)等职
务。1996 年 10 月至 1997 年 12 月,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综
合分析处处长;1995 年 10 月至 1996 年 10 月,任国务院扶贫办外资
管理中心处长;1987 年至 1995 年任职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
室,历任经济组副组长(副处级)、组长(正处级)等职务。1982 年
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获工学学士学位;1987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
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具有助理研究员职称。
    姚仲友先生 自 2014 年 8 月起任本行副行长、2014 年 5 月起任
本行党委委员。2009 年 11 月至 2014 年 5 月,历任中国光大(集团)
总公司股权管理部副总经理,光大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党委委员、副总裁,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1984
年 7 月至 2009 年 11 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干部、国际业


                                    9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务部副经理,建行承德分行行长、党组书记,建行河北省分行办公室
主任、副行长、党委委员。毕业于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
师。
    黄海清先生     自 2016 年 6 月起任本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
行长级)。2008 年 12 月至 2016 年 6 月,历任西安市市长助理、副市
长、党组成员;2002 年 3 月至 2008 年 12 月,历任上海银行总行营
业部副总经理、浦东分行副行长;1982 年 8 月至 2002 年 3 月,历任
江西省宜春地区五交化公司副科长、工商银行海口分行新华北办事处
主任、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存款处副处长、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综合管理部高级经理、党委办公室
主任、党委组织部部长等职务。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
高级经济师。
    孙强先生 自 2017 年 1 月起任本行行长助理、2016 年 8 月起任
本行党委委员。1997 年起加入本行,历任广州分行珠海支行副行长、
汕头支行行长,总行监察保卫部总经理助理,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助理、
副总经理,同业机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公司业务部
总经理等职务。曾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调查统计司、办公厅、国家外
汇管理总局、广东省汕头市人民银行工作。本科毕业于北京大学概率
统计专业,后获得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货币银行学专业硕士学位。
    八、董监事在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中所占之权益
    本行无任何董事或监事在与本行直接或间接构成或可能构成竞
争的业务中有任何权益。
    九、董事会成员之间的财务、业务、亲属关系
    除本报告披露外,本行董事会成员之间不存在财务、业务、亲属
或其他重大关系。
    十、董事及监事的合约权益及服务合约


                                      9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和监事或其关联的实体在本行或其子公司所
订立的重大交易、安排或合约中无任何重大权益。本行董事和监事没
有与本行签订任何一年内若由本行终止合约时须作出赔偿的服务合
约(法定赔偿除外)。
    十一、员工情况
    (一)基本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从业人员 42,250 人(不含子公司),离退休员工
657 人。从业人员中,按学历划分,大专及以下学历 7,627 人,占比
18.05%;大学本科学历 29,141 人,占比 68.97%;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学历 5,482 人,占比 12.98%。按从事专业划分,公司业务人员 8,061
人,占比 19.08%;零售业务人员(含信用卡业务和电子银行业务)
16,362 人,占比 38.73%;运营支持人员(含柜员)11,126 人,占比
26.33%;综合管理及支持保障人员 6,701 人,占比 15.86%。
    (二)员工薪酬政策
    根据市场竞争的需要,本行建立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统
一薪酬体系,员工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福利三部分组成。
本行薪酬分配继续向经营一线、向利润中心倾斜,以吸引和激励关键
岗位、核心岗位人员。
    (三)培训计划
    本行以提升培训实效为目标,积极探索新型培训手段,不断提
升全行培训经费的投入产出率;继续推进“阳光讲台”内训师培养项
目,2016 年共培养内训师 150 名,开发制作精典案例微课程近 150
门;认真梳理并完善现有课程体系,目前 E-Learning(网络教育平台)
课件 503 门,新开发制作移动微课程 212 门,搭建完成“阳光 e 课堂”
移动学习平台;继续开展中高级管理人员培训项目,积极推进海外人
才和校招新员工培养计划,开展各类专题业务培训项目;按照“总行


                                    9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培训中心集中管理、分行与部门分级分类实施”的培训管理模式,2016
年共组织管理类、业务类、产品类等各类培训项目 6,686 期次,参训
人员 372,561 人次,其中高管人员培训达 1,717 人次。
    (四)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报告期末,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员工 100 人,其中管
理类 22 人、业务类 49 人、支持保障类 29 人,本科以上学历员工占
比 96%。
    韶山光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员工 29 人,其中管理类 7
人,业务类 8 人,支持保障类 14 人,本科以上学历员工占比 69%。
    江苏淮安光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员工 33 人,其中管理
类 13 人,业务类 13 人,支持保障类 7 人,本科以上学历员工占比
97%。
    光银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正式员工 47 人,其中管理类 4 人、业务
类 21 人、支持保障类 22 人,本科以上学历员工占比 85%。
    十二、机构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持续加强境内机构建设,西宁一级分行获开业资
格,保定、镇江、赣州、日照、黄冈、益阳分行及福建自贸试验区厦
门片区分行、广东自贸试验区深圳前海分行 8 家二级分行开业,63
家营业网点陆续开业。报告期末,已在境内 30 个省、自治区及直辖
市的 115 个经济中心城市设立分支机构 1,119 家,其中一级分行 38
家,二级分行 76 家,营业网点(含异地支行、县域支行、同城支行
及分行营业部)1,005 家。加快布局海外机构,首尔分行正式开业,
卢森堡分行获银监会批准筹建。报告期末,本行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
2 家,分别为香港分行和首尔分行。
    本行员工、机构具体情况见下表:
            机构   员工    资产规模
 机构名称                                                  办公地址
            数量   人数    (百万)


                                      9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机构   员工    资产规模
  机构名称                                                    办公地址
               数量   人数    (百万)
总行              1   3,899    2,645,476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北京分行         68   2,931      513,818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1 号
上海分行         55   1,941      219,545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118 号
天津分行         34   1,187       71,797 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 83 号中联大厦附楼
重庆分行         27   1,080       76,511 重庆市渝中区民族路 168 号
石家庄分行       46   1,335       78,819 石家庄市桥东区裕华东路 56 号
太原分行         33   1,167       66,365 太原市迎泽大街 295 号
呼和浩特分行     17    595        34,287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 D 座
大连分行         23    743        63,773 大连市中山区五五路 4 号
沈阳分行         33   1,185       63,224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 156 号
长春分行         30    882        46,365 长春市解放大路 2677 号
黑龙江分行       37   1,118       37,741 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 278 号
南京分行         38   1,307      168,895 南京市汉中路 120 号
苏州分行         20    888        71,619 苏州市工业园区星海街 188 号
无锡分行          7    328        59,385 无锡市人民中路 1 号
杭州分行         34   1,309       98,826 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 1 号浙商时代大厦
宁波分行         19    833        55,440 宁波市江东区福明路 828 号恒富大厦 1 号楼
合肥分行         41   1,408      109,837 合肥市长江西路 200 号
福州分行         35   1,328       61,289 福州市鼓楼区北环中路 148 号
厦门分行         15    555        50,925 厦门市湖滨南路 81 号光大银行大厦
南昌分行         19    665        55,083 南昌市广场南路 399 号
济南分行         26    905        61,674 济南市经七路 85 号
青岛分行         33   1,060       81,579 青岛市香港西路 69 号
烟台分行         13     511       29,084 烟台市南大街 111 号
郑州分行         45   1,381       87,215 郑州市农业路 18 号
武汉分行         32   1,123       58,229 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 143-144 号
长沙分行         53   1,291       85,158 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 142 号
广州分行         81   2,441      164,828 广州市天河北路 685 号
深圳分行         49   1,239      173,410 深圳市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 18 号
南宁分行         25    917        44,688 南宁市金湖路 52-1 号东方曼哈顿大厦
海口分行         20    747        49,086 海口市金贸区世贸东路世贸中心 D、E 座首层
成都分行         24    964        70,026 成都市大慈寺路 79 号
昆明分行         23    807        35,630 昆明市人民中路 28 号
西安分行         35   1,095       73,621 西安市红光街 33 号
乌鲁木齐分行      6    191         9,346 乌鲁木齐市南湖东路 165 号


                                         9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机构    员工      资产规模
  机构名称                                                       办公地址
                 数量    人数      (百万)
贵阳分行            8      312        32,684 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 69 号
兰州分行           11      309        14,955 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555 号
银川分行            2       85         3,190 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 219 号
西宁分行            2       39             - 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 57 号-7 号
香港分行            1      122        76,648 香港夏悫道 16 号远东金融中心 30 楼
首尔分行            1       27         5,114
区域汇总调整                      (1,841,666)
合计             1,122   42,250    3,963,519
注:1、总行员工人数中,包括信用卡中心 644 人、远程银行中心 1,774 人。
       2、 该表机构数量、员工人数、资产规模均不包括子公司。




                                                9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十二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架构图

       战略委员会
                                   股东大会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
                                     董事会             监事会
       提名委员会
                                                                   监督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
                                  高级管理层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二、公司治理概述
    本行按照资本市场的最佳规范持续推进公司治理建设,已形成符
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健全完备的公司治理框架和制度体系,公司
治理水平稳步提升。2016 年,本行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
《商业银行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
《股份制商业银行董事会尽职指引》、《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以
及香港上市规则等要求,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
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差异。
    本行董事会负责履行香港上市规则附录 14 第 D.3.1 条所载的职
能,包括审阅本行的企业管治政策及常规、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培训
及持续职业发展、本行在遵守法律及监管规定方面的政策及常规、遵
守《标准守则》及雇员书面指引的情况、本行遵守香港上市规则附录
14 守则条文的情况以及本年报“公司治理”章节内的披露内容。
    报告期内,本行根据法律法规及《章程》的规定,顺利完成第六
届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新任董事任职资格均已获银监会
核准。结合各位董事、监事的专长,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相应调整
了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员结构和专业背景符合境内外监管机
构的要求。


                                          9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为保持与《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
议事规则》的协调统一,本行对董事会六个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规则进
行了相应修订;为进一步加强授权管理,完善了股东大会对董事会、
董事会对行长的授权方案及授权管理办法;吸收监管部门近年来新出
台的监管规定,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为持续满足境内外监管
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工作,修订并公布了《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制度》,对信息披露(包括香港法规下的内幕信息披露)
的基本原则、披露对象、披露程序、披露内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报送以及相关责任追究等作了进一步详细规定,该等制度的修订和公
布进一步完善了本行信息披露机制,加强了本行信息披露的规范性,
防范和减少了内幕交易活动,以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落实
中央关于加强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修订了本行《章程》,明确党委
在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章程》修订稿尚待银监会核准)。
    报告期内,本行通过制度安排和程序保障,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
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股东大会均采取现场加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在审议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就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
计票并予以披露。在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2016 年第一次 A 股和
H 股类别股东大会时,本行就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
事项之关联交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由其提供交易是否合理、是否符
合上市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专项意见,有效维护中小股东权益。本
行与主要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完
全具有自主经营能力。
    报告期内,本行对外发布定期报告及 94 期 A 股临时公告(含非
公告上网文件)、136 期 H 股临时公告(含 A 股海外监管公告),并
在日本市场披露了 2015 年年报、2016 年中期报告,确保信息披露的
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切实保护投资人及相关利益方的合


                                    97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法权益。
    在《董事会》杂志社主办的第十二届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金圆
桌奖”评比中,本行蝉联“优秀董事会”奖,并荣获“董事会价值创
造奖”。
    本行董事会已对报告期内的工作实施进行了回顾,并在过程中征
求了高级管理层的意见,认为董事会已有效履行职责,维护了股东及
本行的利益。
    三、股东大会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召开了 1 次年度股东大会、1 次 A 股类别股东大
会、1 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1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均符合本
行《章程》规定的程序。
    2016 年 6 月 29 日,本行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2016 年第一
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和 2016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本次会议
公告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和本行
网站。
    2016 年 11 月 15 日,本行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
次会议公告于 2016 年 11 月 16 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香港联交所网
站和本行网站。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认真、全面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
决议。
    本行董事会认真落实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时向股东派发
股息,切实保障股东利益。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经 2015 年度股东大会、201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6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行及时向银监会、证监会


                                    9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上报了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方案。2017 年 3 月 17 日,
本行公开发行 A 股可转债 300 亿元。
     根据 2015 年度股东大会、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的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本行及时向银监会申报新任董
事的任职资格并经核准。
     经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行及时向银监会、
中国人民银行上报了发行二级资本债券方案。2017 年 3 月 2 日,本
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 280 亿元人民币二级资本债券。
     (三)董事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唐双宁                             2                        1
           高云龙                             2                        1
           张金良                             1                        1
           马   腾                            2                        0
           李   杰                            1                        1
           章树德                             1                        1
           吴   钢                            2                        2
           李华强                             1                        1
           赵   威                            2                        0
           张新泽                             2                        0
           乔志敏                             2                        2
           谢   荣                            2                        1
           霍霭玲                             2                        1
           徐洪才                             2                        1
           冯   仑                            2                        0
注:根据香港上市规则附录 14 第 A.6.7 条,独立董事应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本行部分独
立董事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 2016 年度内相关股东大会。

     四、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一)董事会组成
     报告期末,本行董事会由 15 名董事组成,其中执行董事 3 名(张
金良、马腾、李杰),非执行董事 6 名(唐双宁、高云龙、章树德、

                                         9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吴钢、李华强、赵威),独立董事 6 名(张新泽、乔志敏、谢荣、霍
霭玲、徐洪才及冯仑)。
    本行十分注重董事会成员的多元化。根据《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
策》,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审核董事候选人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时,
综合考量董事候选人的性别、年龄、文化、教育背景、专业经验、技
能、知识及服务任期等;定期评估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及组成;并为
配合本行战略而拟对董事会做出的调整提出建议。报告期末,本行
15 名董事中,有 2 名女性成员;研究生以上学历 12 名,其中博士 7
名;执行董事长期从事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工作,从业经验深厚;非执
行董事均曾在各自单位担任重要职务,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独立董
事为金融、财会、审计等方面的资深专家,能在不同领域为本行提供
专业意见。
    董事简历详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和机构情况”相
关内容。
    (二)董事会职权
    董事会是本行的决策机构,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报告
工作,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决定战略规划、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
订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风险资本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方案,聘
任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内容详见本行《章程》。
    (三)董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会议 11 次,其中现场会议 8 次,书面传
签会议 3 次。董事会共审议议案 85 项,听取报告 18 项,有效发挥了
科学决策职责。
    本行董事会不断完善资本管理体系,夯实资本基础,成功完成 1
亿股优先股(首次第二批)发行,审议通过 2016-2020 年资本规划报
告及其重检报告及公开发行 A 股可转债并上市方案、发行合格二级


                                    10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资本工具、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第二次)等资本补充方案;推进
国际化进程,光银欧洲、卢森堡分行获得银监会筹建批准;加强战略
管理,审议通过本行《总体战略》及《2016-2020 发展规划》;推动战
略转型,审议通过投资信息科技公司、设立直销银行子公司、设立信
用卡业务独立法人机构、设立瑞金光大村镇银行等议案;有效实施内
部控制,不断提升关联交易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内幕信息知情人管
理,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开展信息披露工作。
     报告期内本行各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登载于上交所网站、香港
联交所网站和本行网站。
     (四)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姓名             应参加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唐双宁                   11                      11             0         0
     高云龙                   11                      10             1         0
     张金良                   4                       4              0         0
     马   腾                  11                      7              4         0
     李   杰                  2                       1              1         0
     章树德                   2                       2              0         0
     吴   钢                  11                      10             1         0
     李华强                   2                       2              0         0
     赵   威                  11                      9              2         0
     张新泽                   11                      8              3         0
     乔志敏                   11                      11             0         0
     谢   荣                  11                      10             1         0
     霍霭玲                   11                      11             0         0
     徐洪才                   11                      9              2         0
     冯   仑                  11                      6              5         0
注:1、张金良执行董事自 2016 年 8 月银监会核准其执行董事任职资格后开始履职;
    2、李杰执行董事、章树德非执行董事、李华强非执行董事自 2016 年 9 月银监会核准其
董事任职资格后开始履职。

    (五)董事的委任、重选及罢免
     根据本行《章程》规定,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董事(包


                                         10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括非执行董事)任期为三年。董事任期从银监会核准之日起计算,任
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连选连任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
算。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本行其他董事任期相同。独立董事在本行任
职年限应符合有关法律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本行《章程》规定了委任、重选及罢免董事的程序。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对每位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向董事
会提出建议。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候选人的提案后提交股东大会选
举。
    (六)董事会关于财务报告的声明
       本行高级管理层已向董事会提供充分的解释及足够的资料,使董
事会可以就提交其批准的财务及其他资料做出有根据的判断。本行董
事确认其有责任编制能真实反映本行经营成果的 2016 年度财务报告
书。就董事所知,并无任何可能严重影响本行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不
明朗事件或情况。
    五、董事会主席(董事长)及行政总裁(行长)
       本行董事长、行长的角色及工作由不同人士担任,各自职责界定
清晰,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的规定。唐双宁先生为本行董事长,负责召
集、主持董事会,保证全体董事知悉所有审议和报告事项,管理董事
会的运作,确保董事会能适时及有建设性地讨论所有重大及有关的事
项。张金良先生为本行行长,主持本行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
会决议,执行本行战略及经营计划等。
    六、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本行 6 名独立董事均不涉及香港上市规则第 3.13 条中所述会令
独立性受质疑的因素。本行已收到各位独立董事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


                                      10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3.13 条就其独立性发出的年度确认书。本行认为所有独立董事均符合
香港上市规则所载的独立性规定。
    (二)独立董事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详见本节“三(三)”内容。
    (三)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详见本节“四(四)”内容
    (四)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独立董事未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五)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有独立董事 6 名,占比达到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
一。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均由独立董事担任。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根据本行《章程》的规定,
对于利润分配方案、高管薪酬、重大关联交易等涉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事项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在各专门委员会中,发挥专业优势,对各项
议题提出建设性、专业性的意见和建议;董事会闭会期间,通过阅读
本行发送的内部文件、《董事会信息通报》等资料以及参加董事沟通
会,及时了解本行内控审计、战略转型、业务发展、风险防控等方面
的情况;积极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外部审计师进行沟通,
获取履职所需的信息;通过电邮、电话等形式与本行保持密切联系。
独立董事的有关建议得到管理层的重视和采纳,对于进一步明确战略
方向、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指导业务发展等发挥了积极作用。
    七、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薪酬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报告期内共召开专门委员
会会议 39 次,其中战略委员会 7 次、审计委员会 8 次、风险管理委员
会 7 次、提名委员会 7 次、薪酬委员会 4 次、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6


                                    10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次,共审议议案 69 项,听取并研究专题工作汇报 28 项。各专门委员
会根据职责分工,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认真讨论研究,为董事会的科
学决策提供专业化支持。
    (一)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末,战略委员会由 9 名董事组成,成员包括非执行董事高
云龙(主任委员)、章树德、吴钢、李华强,执行董事张金良、马腾
以及独立董事霍霭玲、徐洪才和冯仑。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审议资本管理与补充规划、年度经营计
划和重大投资方案等,对本行经营目标、中长期发展战略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了 2016 年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
方案、2016 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2016 年
修订稿)、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方案、《总体战略》
及《2016-2020 发展规划》、发行合格二级资本工具、向光银国际增资、
公开发行优先股等议案,听取并讨论 2015 年度战略执行情况报告、
2015 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等。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共召开 7 次会议(其中现场会议 6 次,书
面传签会议 1 次),审议议题 18 项,听取报告 2 项。有关委员出席会
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应参加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高云龙           7                      6                    1        0
   张金良           3                      3                    0        0
   马   腾          7                      4                    3        0
   章树德           2                      2                    0        0
   吴   钢          7                      6                    1        0
   李华强           2                      1                    1        0
   霍霭玲           7                      7                    0        0
   徐洪才           7                      6                    1        0
   冯   仑          7                      3                    4        0


                                    10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注:1、2016 年 6 月 29 日,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
事会薪酬、战略、风险管理、审计、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董事会选举高云龙
先生、张金良先生、马腾先生、章树德先生、吴钢先生、李华强先生、霍霭玲女士、徐洪才
先生、冯仑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2、张金良执行董事自 2016 年 8 月银监会核准其执行董事任职资格后开始履职;
    3、章树德非执行董事、李华强非执行董事自 2016 年 9 月银监会核准其董事任职资格后
开始履职。

     (二)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末,审计委员会由 6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
担任主任委员,成员包括独立董事谢荣(主任委员)、张新泽、乔志
敏、霍霭玲、徐洪才和非执行董事李华强。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检查本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监督其实
施;检查本行的风险及合规状况;检查监督本行内部审计制度,指导
内部审计部门工作;对外部审计机构的聘任发表意见,指导和监督外
部审计机构工作;负责本行的年度审计工作等。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修订了委员会工作规则;审议 A 股和 H
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半年度审阅报告、季度执行商定程序等定期
报告以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听取内审工作总结
与工作计划、2015 年度《管理建议书》及整改情况的报告;关注并
讨论年度、半年度和季度的经营情况;就本行非现场审计系统和风险
管理情况进行调研等。委员会还邀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就 2015 年度上市银行年报分析、资本约束机制下的资本管
理、从董事会角度看信息安全风险以及债转股新政在不良资产重组中
的实务运用作了专题讲座。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要求,本行审计委员
会高度重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行的第一年
审计,听取年审会计师关于过渡交接工作的汇报,审阅 2016 年度审
计工作计划,关注新审计准则要求披露的关键事项,就审计中的重大


                                         10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问题提出意见。2016 年 12 月,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听取了
年审会计师关于审计工作计划的汇报。2017 年 3 月,审计委员会召
开第六次会议,审议年审会计师出具的本行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认为财务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的整体情况,并形
成决议提交董事会审议。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8 次会议(其中现场会议 6 次,书
面传签会议 2 次),审议议题 11 项,听取报告 17 项。有关委员出席
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应参加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谢   荣                 8                        8               0        0
       李华强                  1                        0               1        0
       张新泽                  8                        4               4        0
       乔志敏                  8                        8               0        0
       霍霭玲                  5                        5               0        0
       徐洪才                  8                        7               1        0
注:1、2016 年 6 月 29 日,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
事会薪酬、战略、风险管理、审计、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董事会选举刘珺先
生、李华强先生、谢荣先生、乔志敏先生、霍霭玲女士、徐洪才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
员;
       2、在本行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接任张新泽先生的独立董事且该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获得
银监会核准之前,张新泽先生继续履行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
       3、李华强非执行董事自 2016 年 9 月银监会核准其董事任职资格后开始履职。

        (三)风险管理委员会
        报告期末,风险管理委员会由 6 名董事组成,成员包括非执行董
事章树德(主任委员)、赵威,执行董事张金良、李杰及独立董事乔
志敏、冯仑。
        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拟定本行风险管理战略和可接受的
总体风险水平;监督本行高级管理层在信用、市场、流动性、操作、
信息科技和声誉风险等方面的控制情况;评估本行风险管理基本制度
和管理机制;拟定本行资本充足率管理目标,审查并监督本行资本规


                                            10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划的实施及资本充足率信息披露建议等。
     报告期内,风险管理委员会修订了委员会工作规则、分析评估管
理层提交的定期风险管理报告;审定本行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
风险、合规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及重检;明确本行信贷投向政
策建议及重检;设定风险偏好及重检,调整风险偏好指标;审议并重
检资本规划(2016-2020);制定资产管理和金融市场业务风险管理体
系调整完善方案;修订业务连续性管理战略及政策;持续关注总行信
贷审批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大额授信审批情况。
     报告期内,风险管理委员会共召开 7 次会议(其中现场会议 5 次,
书面传签会议 2 次),审议议题 13 项,听取报告 7 项。
     姓名            应参加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章树德                  2                        2               0        0
    张金良                  3                        3               0        0
    李     杰               2                        1               1        0
    赵     威               7                        3               4        0
    乔志敏                  7                        7               0        0
    冯     仑               7                        3               4        0
注:1、2016 年 6 月 29 日,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
事会薪酬、战略、风险管理、审计、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董事会选举章树德
先生、张金良先生、李杰女士、赵威先生、乔志敏先生、冯仑先生为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
委员;
    2、张金良执行董事自 2016 年 8 月银监会核准其董事任职资格后开始履职;
    3、李杰执行董事、章树德非执行董事自 2016 年 9 月银监会核准其非执行董事资格后开
始履职。

     (四)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末,提名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成员包括非执行董事唐
双宁(主任委员)以及独立董事乔志敏、谢荣、霍霭玲、徐洪才。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建立合格的备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
才库;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和标准,对拟任人选的任
职资格和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根据董事长的提

                                         107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名,综合考虑董事专长和意愿以及董事会的需要,提出董事会其他专
门委员会构成的建议报董事会批准;每年评估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及
组成,并为配合本行战略而拟对董事会做出的调整提出建议;评估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及专业发展等。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修订了委员会工作规则、对第七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提出第七届董事
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对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
调整事宜进行审议等。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7 次会议(其中现场会议 5 次,书
面传签会议 2 次),审议议题 12 项。有关委员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应参加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唐双宁                 4                       4                 0        0
    乔志敏                 7                       7                 0        0
    谢   荣                7                       7                 0        0
    霍霭玲                 7                       7                 0        0
    徐洪才                 7                       7                 0        0
注:2016 年 6 月 29 日,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
薪酬、战略、风险管理、审计、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董事会选举唐双宁先生、
乔志敏先生、谢荣先生、霍霭玲女士、徐洪才先生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五)薪酬委员会
     报告期末,薪酬委员会有 7 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
担任主任委员,成员包括独立董事乔志敏(主任委员)、张新泽、谢
荣、冯仑和非执行董事唐双宁、章树德、吴钢。
     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
度,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监督实施;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
责情况,向董事会提出考核、评价建议;提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的建议并报董事会批准;审查涉及公司工资、福利方面的基本
制度,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监督实施等。
     报告期内,薪酬委员会修订了委员会工作规则、审议通过了 2015

                                         10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年度董事会对董事整体履职评价报告及 2015 年度董事薪酬标准、确
定 201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建立薪酬延期支付机制等议案,
研究并提出 201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评价结论。
     报告期内,薪酬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其中现场会议 2 次,书
面传签会议 2 次),审议议题 6 项,听取报告 1 项。有关委员出席会
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应参加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乔志敏                  4                       4                0         0
    唐双宁                  4                       4                0         0
    章树德                  0                       0                0         0
    吴   钢                 4                       4                0         0
    张新泽                  4                       3                1         0
    谢   荣                 4                       4                0         0
    冯   仑                 4                       2                2         0
注:1、2016 年 6 月 29 日,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
事会薪酬、战略、风险管理、审计、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董事会选举唐双宁
先生、章树德先生、吴钢先生、乔志敏先生、谢荣先生、冯仑先生为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
    2、在本行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接任张新泽先生的独立董事且该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获得
银监会核准之前,张新泽先生继续履行本行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职责;
    3、章树德非执行董事自 2016 年 9 月银监会核准其非执行董事资格后开始履职。
     (六)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报告期末,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由 7 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成员包括独立董事霍霭玲 (主任委员)、张新
泽、乔志敏、谢荣、徐洪才、冯仑和非执行董事赵威。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就一般关联交易予以备案;对
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查,并报董事会审议;就全年发生的关联交易的
总体状况、风险程度、结构分布向董事会进行详实报告;拟定关联交
易管理办法,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负责确认本行的关联方,向董事
会和监事会报告,及时向本行相关工作人员公布其所确认的关联方。
     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修订委员会工作规则及关联交易
管理办法、审议通过 2015 年度关联交易报告、5 笔重大关联交易、
                                         10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投资信息科技公司等相关议案,听取关联交易管理职责分工及管理机
制调整进展情况的报告。
     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现场会议 4 次,
书面传签会议 2 次),审议议题 9 项,听取报告 1 项。有关委员出席
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应参加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霍霭玲                  6                      6                 0        0
    张新泽                  6                      3                 3        0
    乔志敏                  6                      6                 0        0
    谢   荣                 6                      6                 0        0
    徐洪才                  4                      3                 1        0
    冯   仑                 4                      2                 2        0
    赵   威                 6                      4                 2        0
注:1、2016 年 6 月 29 日,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
事会薪酬、战略、风险管理、审计、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董事会选举赵威先
生、乔志敏先生、谢荣先生、霍霭玲女士、徐洪才先生、冯仑先生为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
员会委员;
    2、在本行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接任张新泽先生的独立董事且该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获得
银监会核准之前,张新泽先生继续履行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职责。

     八、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本行监事会全面落实监管要求,与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分工协作,
依法履行各项监督职能,审慎提出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
监督评价意见,积极开展对监事的履职评价工作,促进各方有效履职;
围绕本行重要财务决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审阅财务报告和利润分配
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财务监督;通过听取报告、部门访谈等方式,
进一步加强对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战略管理和薪酬管理的监督,促
进银行依法合规、稳健经营。报告期内,监事会还围绕经营发展、战
略执行和风险管理等主题组织多次调研,提出了相关建议,供董事会
和高级管理层决策参考,为本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实现持续健康
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


                                         11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一)监事会组成
    报告期末,监事会由 10 名成员组成,其中股东监事 3 名,职工
监事 3 名,外部监事 4 名,监事会成员具备丰富的金融、财务和企业
管理方面的经验,具有足够的专业性和独立性,能够确保监事会有效
发挥监督职能。
    监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
    (二)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方式
    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方式主要包括:定期召开会议,出席和列
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列席高级管理层的各项
会议,审阅本行各类经营管理报告,听取各条线、各分行的工作汇报,
与各分行、各部门负责人进行访谈,赴本行分支机构进行集体或单独
调研,向董事会和管理层发送监督建议函及会议纪要等。通过上述方
式,监事会对本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履职情况、财务管理、风险
管理、内控管理、战略管理和薪酬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三)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本行《章程》和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召
开监事会会议7次,其中现场会议5次,书面传签会议2次,审议议案
19项,听取报告2项,涉及本行定期报告、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
履职评价报告、内控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监事薪酬等事项,并就相
关议案发表了明确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出席了全部股东大会并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
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投票表决程序及董事出
席会议、发言和表决情况进行了监督。
    (四)监事出席会议情况
      姓名         应参加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李   炘               7                      6            1        0
     牟辉军                7                      7            0        0


                                   11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殷连臣                      7                      5          2          0
       吴俊豪                      7                      6          1          0
       俞二牛                      7                      7          0          0
       吴高连                      4                      4          0          0
       邓瑞林                      4                      2          2          0
       王   喆                     0                      0          0          0
       叶东海                      7                      7          0          0
       刘   彦                     4                      4          0          0
注:1、吴高连先生和邓瑞林先生自 2016 年 6 月 29 日本行 2015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其为第七
届监事会外部监事后开始履职;
    2、刘彦女士自 2016 年 6 月 27 日本行 2016 年专题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其为第七届监事会
  职工监事后开始履职;
    3、王喆先生自 2016 年 11 月 15 日本行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其为第七届监
  事会外部监事后开始履职。

     (五)监事会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监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共有 6 名委
员,监督委员会共有 6 名委员。提名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均
由外部监事担任。
     1、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末,提名委员会的成员为俞二牛(主任委员)、李炘、殷
连臣、吴高连、邓瑞林、刘彦。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就监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监事会提出建
议;拟订监事的选任程序和标准并向监事会提出建议;对监事候选人
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提出建议;对董事的选聘程序进行
监督;拟订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方案,
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向监事会报
告;对全行薪酬管理制度和政策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科学性、
合理性进行监督等。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
董事、监事的履职评价报告、2015 年度监事薪酬标准、确定第七届


                                           11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修订《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4 次,其中现场会议 3
次,书面传签会议 1 次,审议议案 10 项,有关委员出席会议的情况
如下:
          姓名               应参加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俞二牛                      4                   4            0        0
         李   炘                     4                   3            1        0
         殷连臣                      4                   2            2        0
         吴高连                      1                   1            0        0
         邓瑞林                      1                   0            1        0
         刘   彦                     1                   1            0        0
注:1、2016 年 6 月 29 日,本行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选举俞二牛先生、李炘先生、
殷连臣先生、吴高连先生、邓瑞林先生和刘彦女士为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2、吴高连先生和邓瑞林先生自 2016 年 6 月 29 日本行 2015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其为第七
届监事会外部监事后开始履职;
    3、刘彦女士自 2016 年 6 月 27 日本行 2016 年专题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其为第七届监事会
职工监事后开始履职。

     2、监督委员会
     报告期末,监督委员会的成员为吴高连(主任委员)、牟辉军、
吴俊豪、俞二牛、邓瑞林、叶东海。
     监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拟订对本行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
控制的监督方案,提交监事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拟订对本行财务
活动的监督方案,提交监事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监督董事会确立
稳健的经营理念、价值准则和制定符合本行实际的发展战略;了解董
事会定期报告的编制和相关重大调整情况,并向监事会报告;与董事
会相关专门委员会、本行相关部门和中介机构进行沟通,并根据需要
对本行聘用外部审计机构提出监督建议等。
     报告期内,监督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行 2015 年年度报告、内控
评价报告、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修订《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工


                                          11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作规则》等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3 次,均为现场会议,
审议议案 4 项,有关委员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应参加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吴高连                      1                   1            0        0
         牟辉军                      3                   3            0        0
         吴俊豪                      3                   2            1        0
         俞二牛                      3                   3            0        0
         邓瑞林                      1                   0            1        0
         叶东海                      3                   3            0        0
注:1、2016 年 6 月 29 日,本行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选举吴高连先生、牟辉军先
生、吴俊豪先生、俞二牛先生、邓瑞林先生和叶东海先生为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2、吴高连先生和邓瑞林先生自 2016 年 6 月 29 日本行 2015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其为第七
届监事会外部监事后开始履职。

     (六)监事会监督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董事、监事及有关雇员之证券交易
     本行已采纳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的《标准守则》所订的标准为本
行董事及监事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准则;经查询全体董事及监事后,
已确认他们于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年度内一直遵守上述《标准守
则》。本行亦就有关雇员买卖公司证券事宜设定指引,指引内容不比
《标准守则》宽松。本行并没有发现有关雇员违反指引。
     十、关于高级管理层
     本行高级管理层由 9 名成员组成。高级管理层负责本行的经营管
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执行董事会批准的战略规划、经营计
划和投资方案,拟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和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具
体管理办法。
     报告期内,高级管理层围绕本行发展战略,积极有效开展各项经
营管理工作,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较好地实

                                          11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现了年初制定的发展目标,保证了业务平稳发展和盈利持续增长。
    十一、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激励机制的建立及实施情况
    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董事
会薪酬委员会制定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评价实施方案。报告期内,
本行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按照全行整体经营业绩情况,结合高级管理人
员的履职表现,拟定了 201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评价等级及薪
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发放薪酬。
    十二、报告期内董监事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部分董事参加了上交所组织的2016年独立董事任职资
格培训、北京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北京辖区上市公司董事专题培训;
部分监事参加北京证监局关于新任监事的专题培训。
    本行董监事在公司治理、政策法规、业务经营管理方面的培训符
合香港上市规则附录14第A.6.5条的要求。
    十三、审计师酬金
    详见“重要事项”相关内容。
    十四、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 A+H 两地上市公司,本行全面遵循相关信息披
露规定, 建立健全信息披露规章制度,保证了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定期报告披露方面,充分把握沪港两地监管要求,圆满完成
2015 年年度报告、2016 年半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及季度报告的编
制披露工作;临时报告披露方面,统筹兼顾境内外不同监管要求,审
慎制定披露程序和方案,及时发布可转债等再融资项目、审计署审计
情况、主要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及相关停复牌公告。全年共发布 94 期
A 股临时公告(含非公告上网文件)、136 期 H 股临时公告(含 A 股
海外监管公告)。按照日本证券监管机构关于 POWL 发行的监管规定,




                                    11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主动加强与 H 股市场的信息披露对接,满足了日本市场的信息披露
要求。
    十五、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本行严格按照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
求,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各项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增进与投资者
的沟通。在香港举办了 2015 年度 A+H 股业绩发布及投资者见面会和
境内外新闻媒体沟通会,与 120 余名境内外机构投资者、银行业分析
师和新闻媒体沟通交流;接待国内外投行分析师和机构投资者来访及
现场调研 45 场,共计 266 人次;参加投资机构策略会,举行现场小
组会议超过 10 场;利用“上证 e 互动”等互动平台与投资者保持沟通;
持续更新中英文网站内容,便于投资者了解本行资讯。
    十六、香港上市规则的公司秘书和公司秘书助理
    截至本年度报告披露日,卢鸿先生(本行董事会秘书)为本行香
港上市规则下的公司秘书,李美仪女士(卓佳专业商务有限公司企业
服务部董事)为公司秘书助理。李美仪女士于本行的内部主要联络人
为卢鸿先生。报告期内,本行时任公司秘书蔡允革先生(于 2016 年
12 月 26 日辞任公司秘书)和公司秘书助理李美仪女士均已遵守香港
上市规则第 3.29 条之要求参加不少于 15 小时的相关专业培训。卢鸿
先生(于 2016 年 12 月 26 日新委任之公司秘书)将会于来年参加相
关职业培训以达至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 3.29 条。
    十七、股东权利
    (一)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行 10%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有
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
出。
    (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行 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
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


                                    11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当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行 10%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提
议时,本行董事长应当在十日内召集和主持临时董事会会议。
    (四)除非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本行《章程》对优
先股股东另有规定,本行全体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领取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3、对本行的业务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4、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行股票上市地证券
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及本行《章程》的规定转让股份;
    5、依照本行《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括:本行财务会
计报告,股本状况,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
议决议等;
    6、本行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剩余财产
的分配。
    (五)本行优先股股东享有以下特别权利:
    1、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股息;
    2、本行清算时,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剩余财产;
    3、在规定情形下,优先股股东可以出席股东大会并享有表决权;
    4、在规定情形下,优先股股东恢复表决权。
    有关股东权利的具体内容详见本行《章程》。
    本行股东与董事会进行沟通或查询的具体联系方式参见“公司简
介”相关内容。
    十八、符合《银行业(披露)规则》的声明
    本行已按照香港金融管理局所颁布的《银行业(披露)规则》的


                                   117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指引编制 H 股 2016 年度财务报表。
    十九、遵守香港上市规则之企业管治守则
    本行自于香港联交所上市以来,已应用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之
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所载原则,除本节相关披露外,本
行已于报告期内遵守所有守则条文。
    二十、本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本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2016年12月31日),本行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
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本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2016年12月31日),本行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本行《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已全文刊登于上交所网站、
香港联交所网站(以海外监管公告形式)和本行网站。
    本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以《章程》为纲,形成了总体制度、具体
制度和评价制度三个层次,制度体系包括对公、对私、金融市场及同
业、风险管理、业务支持、公司治理及管理保障、内部审计等七大板
块,内容涵盖了一线业务管理、中后台风险管控、监督评价等各个方
面。该等体系旨在管理而非消除未能达成业务目标的风险,而且只能
就不会有重大的失实陈述或损失作出合理而非绝对的保证。
    有关本行风险管理体系的相关信息和于报告期内的工作情况,详
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本行董事会对本行的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定


                                   11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期审阅和评估。董事会认为本行的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体
系于报告期内切实有效。
    二十一、本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行进行了内部控制
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意见: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本行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该审计意见全文已发布在上交所网站、香港联交所网
站(以海外监管公告形式)和本行网站。




                                   11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十三节 报告期内信息披露索引
    公告日期          公告编号                                       公告名称
2016 年 1 月 15 日   临 2016-001   光大银行执行董事、行长辞任公告

2016 年 1 月 15 日   临 2016-002   光大银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 年 1 月 16 日   临 2016-003   光大银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 年 1 月 16 日   临 2016-004   光大银行关联交易公告
2016 年 2 月 25 日   临 2016-005   光大银行关于张金良行长任职资格获中国银监会核准的公告
2016 年 3 月 3 日    临 2016-006   光大银行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
2016 年 3 月 3 日    其他          *光大银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6 年 3 月 30 日   临 2016-007   光大银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 年 3 月 30 日   临 2016-008   光大银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 年 3 月 30 日   临 2016-009   光大银行关联交易公告
2016 年 3 月 30 日   其他          *光大银行 201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2016 年 3 月 30 日   其他          *光大银行 2015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016 年 3 月 30 日   其他          *光大银行独立董事关于本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016 年 3 月 30 日   年报摘要      光大银行年报摘要
2016 年 3 月 30 日   其他          *光大银行 201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16 年 3 月 30 日   年报          *光大银行年报
2016 年 3 月 30 日   其他          *光大银行 2015 年度优先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16 年 3 月 30 日   规则          *光大银行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16 年 3 月 30 日   规则          *光大银行 2015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16 年 3 月 30 日   其他          *光大银行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2016 年 3 月 30 日   规则          *光大银行 201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16 年 3 月 30 日   其他          *光大银行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6 年 3 月 30 日   其他          *光大银行: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优先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
                                   查报告
2016 年 3 月 31 日   其他          *光大银行: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境内优先股 2015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2016 年 4 月 30 日   季度报告      光大银行第一季度报告
2016 年 5 月 5 日    临 2016-010   光大银行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
2016 年 5 月 6 日    其他          *光大银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6 年 5 月 12 日   临 2016-011   光大银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 年 5 月 12 日   临 2016-012   光大银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 年 5 月 12 日   临 2016-013   光大银行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6 年 5 月 14 日   临 2016-014   光大银行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201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6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

                                                     12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2016 年 5 月 21 日   临 2016-015   光大银行副行长辞任公告
2016 年 6 月 7 日    临 2016-016   光大银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 年 6 月 7 日    临 2016-017   光大银行关于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2016 年 6 月 9 日    会议资料      *光大银行 2015 年度股东大会、201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6 年
                                   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016 年 6 月 16 日   临 2016-018   光大银行关于 2015 年度股东大会、201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6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2016 年 6 月 16 日   会议资料      *光大银行 2015 年度股东大会、201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6 年
                                   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含临时提案)
2016 年 6 月 17 日   临 2016-019   光大银行首期优先股 2016 年股息发放实施公告
2016 年 6 月 28 日   临 2016-020   光大银行关于职工监事离任及委任的公告
2016 年 6 月 30 日   临 2016-021   光大银行 2015 年度股东大会、201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6 年
                                   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 年 6 月 30 日   其他          *光大银行 2015 年度股东大会、201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6 年
                                   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6 年 6 月 30 日   临 2016-022   光大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 年 6 月 30 日   临 2016-023   光大银行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 年 6 月 30 日   临 2016-024   光大银行披露审计署审计情况公告
2016 年 7 月 7 日    临 2016-025   光大银行 2015 年度 A 股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2016 年 7 月 14 日   临 2016-026   光大银行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2016 年 7 月 15 日   临 2016-027   光大银行关于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2016 年 7 月 19 日   临 2016-028   光大银行主要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公告
2016 年 7 月 20 日   临 2016-029   光大银行主要股东增持股份计划进展公告
2016 年 8 月 19 日   其他          *光大银行: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优先股(第二期)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2016 年 8 月 19 日   其他          *光大银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优先股(第二期)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2016 年 8 月 19 日   发行与上市    *光大银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第二期)发行情况报告书
2016 年 8 月 19 日   发行与上市    *光大银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2016 年 8 月 19 日   发行与上市    *光大银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概览
2016 年 8 月 19 日   其他          *光大银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
2016 年 8 月 19 日   其他          *光大银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信用评级报告
2016 年 8 月 20 日   临 2016-030   光大银行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16 年 8 月 23 日   临 2016-031   光大银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第二期)挂牌转让公告
2016 年 8 月 23 日   其他          *光大银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优先股(第二期)申请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转让的法律意见
2016 年 8 月 23 日   其他          *光大银行: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光大


                                                     12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第二期)申请转让保荐书
2016 年 8 月 26 日    临 2016-032   光大银行关于董事任职资格获中国银监会核准的公告
2016 年 8 月 27 日    半年报        *光大银行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2016 年 8 月 27 日    半年报摘要    光大银行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6 年 8 月 27 日    临 2016-033   光大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 年 9 月 3 日     临 2016-034   光大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 年 9 月 3 日     临 2016-035   光大银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 年 9 月 3 日     临 2016-036   光大银行对外投资公告
2016 年 9 月 3 日     临 2016-037   光大银行 2015 年度报告补充公告
2016 年 9 月 3 日     规则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16 年修订稿)
2016 年 9 月 9 日     其他          *光大银行: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报告
2016 年 9 月 30 日    临 2016-038   光大银行关于董事任职资格获中国银监会核准的公告
2016 年 9 月 30 日    临 2016-039   光大银行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6 年 9 月 30 日    会议资料      *光大银行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016 年 10 月 18 日   临 2016-040   光大银行主要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公告
2016 年 10 月 29 日   季度报告      光大银行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6 年 10 月 29 日   临 2016-041   光大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 年 10 月 29 日   临 2016-042   光大银行董事会秘书辞任公告
2016 年 11 月 2 日    临 2016-043   光大银行关于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获中国银监会核准的公告
2016 年 11 月 16 日   临 2016-044   光大银行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 年 11 月 16 日   其他          *光大银行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6 年 11 月 19 日   临 2016-045   光大银行董事辞任公告
2016 年 12 月 6 日    临 2016-046   光大银行董事辞任公告
2016 年 12 月 21 日   临 2016-047   光大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 年 12 月 21 日   其他          *光大银行独立董事关于发行优先股事宜的专项意见
2016 年 12 月 21 日   临 2016-048   光大银行境内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的公告
2016 年 12 月 21 日   临 2016-049   光大银行关联交易公告
2016 年 12 月 21 日   规则          *光大银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16 年修订稿)
2016 年 12 月 23 日   临 2016-050   光大银行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2016 年 12 月 23 日   其他          *光大银行: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反馈
                                    意见的回复
2016 年 12 月 29 日   临 2016-051   光大银行关于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获中国银监会核准的公告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临 2016-052   光大银行关于光银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获香港证监会颁发牌照的公告
          注:1、以上披露信息刊登在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网站(标*为只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及公司网站披露)。


                                                      12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2、可在上交所网站-上市公司公告栏目中,输入本行 A 股代码“601818”查询;或在本行
网站-投资者关系-公司公告栏目查询。




                                         12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十四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本行董事长、行长、主管财会工作副行长、财会部总经
理签名及本行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
原件。
   三、报告期内本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
件正本及公告原稿。
   四、报告期内本行在香港联交所公布的 H 股年度报告及按照国
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
   上述备查文件原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复印件同时备置于本
行董事会办公室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供社会公众查阅。




                                             董事长:唐双宁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12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十五节 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2016 年年报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
规定(2014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作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我们在全面了解和审核本行2016年年
度报告及摘要后,出具意见如下:
    一、本行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制度规范运作,2016年年
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本行2016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
    三、我们保证本行2016年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
任。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姓名                       职务                           签名
   唐双宁        党委书记、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唐双宁
   高云龙            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高云龙
   张金良         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行长                 张金良
   马   腾       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副行长                马   腾
   李   杰        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行长                 李   杰

   章树德                  非执行董事                        章树德

   李华强                  非执行董事                        李华强

   赵   威                 非执行董事                        赵   威

   乔志敏                    独立董事                        乔志敏

   谢   荣                   独立董事                        谢   荣

   霍霭玲                    独立董事                        霍霭玲

   徐洪才                    独立董事                        徐洪才


                                      12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冯   仑               独立董事                        冯   仑

王立国                独立董事                        王立国
张华宇           党委委员、副行长                     张华宇
卢   鸿   党委委员、副行长、董事会秘书                卢   鸿
武   健   党委委员、副行长、北京分行行长              武   健
姚仲友           党委委员、副行长                     姚仲友
黄海清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行长级)              黄海清
孙   强         党委委员、行长助理                    孙   强




          第十六节 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12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已审财务报表
2016年12月31日
(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页 次


一、   审计报告                                                   1-5



二、   已审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表                                 6-8
       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                                         9 - 10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11 – 12
       股东权益变动表                                            13 – 14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                                15 - 17
       财务报表附注                                              18 - 152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1.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1
       2. 按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的差异      2
       3. 每股收益                                                  2
       4. 净资产收益率                                              3
       5. 杠杆率                                                   3-4
       6. 监管资本项目与资产负债表对应关系                        5-10
       7. 流动性覆盖率                                              11
       8. 已逾期贷款和垫款余额                                    11-12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 (2017)审字第 61238341_A21 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第6页至第152页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行”)及其子公司(以下
简称“贵集团”)财务报表,包括2016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表、2016年度
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
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贵集团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
反映了贵集团2016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和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度合并经营成果和经
营成果及合并现金流量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
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集团,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
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年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
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
见。我们对下述每一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描述也以此为背景。


    我们已经履行了本报告“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阐述的责任,包括与
这些关键审计事项相关的责任。相应地,我们的审计工作包括执行为应对评估的财务报表重
大错报风险而设计的审计程序。我们执行审计程序的结果,包括应对下述关键审计事项所执
行的程序,为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1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 (2017)审字第61238341_A21号

     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发放贷款和垫款的减值准备

贵集团评估发放贷款和垫款的减值准备需要依赖重大的              我们评估并测试了与贷款审批、贷后管理、信用评
判断。贵集团对单项金额重大的或具有独特信用风险特              级、押品管理以及贷款减值测试相关的关键控制的
征的贷款和垫款采用个别方式评估其减值损失;对于已              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包括相关的数据质量和信息
以个别方式评估但没有客观证据表明已发生减值的贷款              系统。
和垫款以及没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单项金额不重大的              我们采用风险导向的抽样方法,选取样本执行信贷
同类贷款和垫款,采取以组合方式评估其减值损失。贷              审阅程序,基于银行的贷后调查报告、债务人的财
款组合未来现金流的评估基于类似资产的历史损失经                务信息、抵押品价值评估报告以及其他可获取信
验,并根据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及不确定性产生的影响作              息,分析债务人的还款能力,评估银行对贷款分类
出适当调整。对于无抵押或担保的贷款,或者抵押物价              的判断结果。
值不足的贷款,其未来现金流具有更高的不确定性。                我们对贵集团采用的组合评估模型及其相关假设的
                                                              应用进行测试,包括贷款组合分类,对贷款损失识
由于贷款减值准备涉及较多判断和假设,且考虑金额的              别期间、迁徙率和损失率的应用,宏观经济环境变
重要性(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化对贷款组合影响的相关假设等。我们评估了贵集
人民币 17,952.78 亿元,占总资产的 44.66%;贷款减              团对模型参数和假设的修改,将其与组合历史损失
值准备总额人民币 436.34 亿元),我们将其作为一项关             数据,还有可观察的经济数据、市场信息和行业趋
键审计事项。                                                  势等进行比较。
                                                              我们选取样本对个别评估所采用的现金流折现模型
相关披露参见财务报表附注六、8 和附注九、(a)。                 及其相关假设进行测试,分析贵集团预计未来现金
                                                              流的金额、时间以及发生概率,尤其是抵押物的可
                                                              回收金额,并与可获得的外部信息进行比较。
                                                              我们评估并测试了与贵集团信用风险敞口和减值准
                                                              备相关披露的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金融工具的估值

对于没有活跃市场报价的金融工具,贵集团采用估值技              我们评估并测试了与金融工具估值相关的关键控制
术确定其公允价值,而估值技术中常包括依赖主观判断              的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包括相关的数据质量和信
的假设和估计。采用不同的估值技术或假设,将可能导              息系统。
致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估计存在较大差异。
                                                              我们执行了审计程序对贵集团所采用的估值技术、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参数和假设进行评估,程序包括:对比当前市场上
和 金 融 负 债 分 别 为 人 民 币 4,375.15 亿 元 和 人 民 币   同业机构常用的估值技术;将所采用的可观察参数
2,312.58 亿元,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               与可获得的外部市场数据进行核对;获取不同来源
债占总资产和总负债比例分别为 10.88%和 6.14%;其中             的估值结果进行比较分析等。
估值中采用通过直接(如价格)或者间接(价格衍生)可观
察参数而分类为第二层级的金融资产,占以公允价值计              我们评估并测试了与贵集团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相关
量的金融资产比例为 91.32%;估值中采用重大不可观               披露的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评估了财务报表
察参数而被分类为第三层级的金融资产,占以公允价值              中关于公允价值和敏感性的披露是否恰当的反映了
计量的金融资产比例为 0.01%。考虑金额的重要性,且              贵集团面临的风险。
估值存在不确定性,我们将其作为一项关键审计事项。

相关披露参见财务报表附注十、(c)。



                                                          2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 (2017)审字第61238341_A21号

    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贵集团在开展资产管理、投资等业务过程中,发起设立   我们评估并测试了对结构化主体控制与否的判断相
了很多不同的结构化主体,比如银行理财产品、基金、   关的关键控制的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信托计划等。贵集团需要综合考虑拥有的权力、享有的
可变回报及两者的联系等,判断对每个结构化主体是否   我们抽样检查了相关的法律文件以分析贵集团是否
存在控制,从而应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有义务最终承担结构化主体的风险,审阅了贵集团
                                                   对结构化主体拥有的权力、从结构化主体获得的可
贵集团在逐一分析是否对结构化主体存在控制时需要考   变回报的量级和可变动性的分析,评估了贵集团对
虑诸多因素,包括每个结构化主体的设立目的、贵集团   其是否控制结构化主体的分析和结论。我们还重点
主导其相关活动的能力、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权益、获取   检查了贵集团是否对其发起的结构化主体提供过流
的管理业绩报酬、提供信用增级或流动性支持等而获得   动性支持、信用增级等情况,贵集团与结构化主体
的报酬或承担的损失等。对这些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并形   之间交易的公允性等,对管理层作出的是否控制结
成控制与否的结论,涉及重大的管理层判断和估计。考   构化主体的判断作出评估。
虑到该事项的重要性以及管理层判断的复杂程度,我们
将其作为一项关键审计事项。                         最后,我们评估并测试了与贵集团对未纳入合并范
                                                   围的结构化主体相关披露的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
相关披露参见财务报表附注六、45。                   性。



    四、其他信息


    贵集团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
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
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
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
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3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 (2017)审字第61238341_A21号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
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贵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
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停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集团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
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
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
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
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
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
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
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
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
导致对贵集团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
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
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
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贵集团不能持续经营。




                                         4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 (2017)审字第61238341_A21号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续)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
关交易和事项。
    (6)就贵集团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
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
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年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
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
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
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梁成杰
                                                                       (项目合伙人)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顾 珺
                                                                       (项目合伙人)



                                                                 2017 年 3 月 30 日




                                          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表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本集团                         本行
                               附注      2016 年          2015 年       2016 年        2015 年
                                 六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       381,620          326,735       381,493        326,514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2       232,630           86,311       230,394         85,628
  拆出资金                      3       126,305          132,361       130,214        134,86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4         7,834            5,637          7,834          5,637
  衍生金融资产                  5         4,950            1,625          4,949          1,62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        67,000          153,045         67,000        153,045
  应收利息                      7        25,339           18,546         24,877         18,334
  发放贷款和垫款                8     1,751,644        1,475,424      1,750,693      1,474,494
  应收融资租赁款                9        55,560           38,735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       425,131          222,495        423,371        222,157
  持有至到期投资               11       257,500          152,312        258,200        153,012
  应收款项类投资               12       627,678          523,427        627,678        523,427
  长期股权投资                 13             -                -          3,369          3,369
  固定资产                     14        14,228           12,646         11,977         12,613
  无形资产                     15           950              946            944            941
  商誉                         16         1,281            1,281          1,281          1,281
  递延所得税资产               17         5,622            3,923          5,348          3,765
  其他资产                     18        34,770           12,261         33,897         11,612

资产总计                              4,020,042        3,167,710      3,963,519      3,132,315




刊载于第 18 页至第 152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本集团                        本行
                               附注  2016 年          2015 年        2016 年       2015 年
                               六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负债和股东权益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187,000         14,840        187,000       14,80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21       830,354        541,066        834,288      543,300
  拆入资金                     22        95,501         60,305         48,879       33,431
  衍生金融负债                  5         4,368          1,391          4,368        1,39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3        41,195         58,873         41,195       58,873
  吸收存款                     24     2,120,887      1,993,843      2,119,882    1,992,919
  应付职工薪酬                 25         7,776         11,217          7,631       11,119
  应交税费                     26         4,501          6,392          4,352        6,240
  应付利息                     27        33,576         30,612         33,174       30,418
  预计负债                     28           415            446            415          446
  应付债券                     29       412,500        210,061        409,700      207,261
  其他负债                     30        30,901         14,617         24,177       10,139

负债合计                             3,768,974       2,943,663      3,715,061    2,910,337




  刊载于第 18 页至第 152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7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本集团                         本行
                             附注      2016 年        2015 年         2016 年       2015 年
                               六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负债和股东权益(续)

股东权益
  股本                        31         46,679          46,679       46,679         46,679
  其他权益工具                32         29,947          19,965       29,947         19,965
  资本公积                    33         33,365          33,365       33,365         33,365
  其他综合收益                43            509           3,929          478          3,920
  盈余公积                    34         17,951          14,964       17,951         14,964
  一般准备                    34         51,447          40,271       50,633         40,271
  未分配利润                             70,557          64,320       69,405         62,814

 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合计                 250,455         223,493      248,458        221,978
 少数股东权益                               613             554            -              -

股东权益合计                            251,068         224,047      248,458        221,978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4,020,042      3,167,710       3,963,519     3,132,315




  本财务报表已于 2017 年 3 月 30 日获本行董事会批准。




  唐双宁                       张金良
  董事长                       行长




  卢鸿                         陈昱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管财会工作副行长           财务会计部总经理               (公章)




  刊载于第 18 页至第 152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
                                       2016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本集团                     本行
                               附注六   2016 年     2015 年      2016 年       2015 年

营业收入
  利息收入                              143,450     141,907      141,436       140,472
  利息支出                              (78,162)    (75,448)     (76,837)      (74,541)

  利息净收入                    36       65,288      66,459        64,599       65,931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29,932      27,745        29,141       27,072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1,820)     (1,444)       (1,808)      (1,420)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37       28,112      26,301        27,333       25,652

  投资(损失)/收益               38         (246)       311           (255)        318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39          213         41            212          41
  汇兑净收益/(损失)                         338        (72)           369         (70)
  其他业务收入                              332        119            164         118
  入
  营业收入合计                           94,037      93,159        92,422       91,990

营业支出

  税金及附加                             (2,885)     (7,096)      (2,853)       (7,065)
  业务及管理费                  40      (27,057)    (25,070)     (26,768)      (24,895)
  资产减值损失                  41      (23,931)    (21,652)     (23,348)      (21,231)
  其他业务成本                             (227)       (101)        (177)         (101)

  营业支出合计                          (54,100)    (53,919)     (53,146)      (53,292)

营业利润                                 39,937      39,240        39,276       38,698
  加:营业外收入                            328         205           281          156
  减:营业外支出                            (85)        (87)          (85)         (87)

利润总额                                 40,180      39,358        39,472       38,767

  减:所得税费用                42       (9,792)     (9,781)       (9,603)      (9,623)

净利润                                   30,388      29,577        29,869       29,144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30,329      29,528        29,869       29,144
  少数股东损益                               59          49             -            -

基本及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44         0.63        0.63

 刊载于第 18 页至第 152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续)
                                      2016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本集团                    本行
                                 附注六   2016 年     2015 年     2016 年     2015 年
                                   六
其他综合收益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3,420)     3,707       (3,442)     3,698
  (一) 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负债的变动                        (23)      (64)         (23)        (64)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430)     3,763       (3,419)     3,762
       2.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33          8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         -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43      (3,420)     3,707       (3,442)     3,698

综合收益总额                               26,968     33,284      26,427      32,842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6,909     33,235      26,427      32,84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59         49           -           -



本财务报表已于 2017 年 3 月 30 日获本行董事会批准。




唐双宁                         张金良
董事长                         行长




卢鸿                           陈昱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管财会工作副行长             财务会计部总经理            (公章)


刊载于第 18 页至第 152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1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2016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
                                                                                                                                             少数       股东
                           附注六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准备   未分配利润       小计    股东权益   权益合计

 2016 年 1 月 1 日余额              46,679        19,965       33,365          3,929       14,964     40,271       64,320     223,493        554    224,047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1. 净利润                             -             -             -              -            -          -      30,329      30,329         59     30,388
   2. 其他综合收益          43           -             -             -         (3,420)           -          -           -      (3,420)         -      (3,420)
 上述 1 和 2 小计                        -             -             -         (3,420)           -          -      30,329      26,909         59     26,968
   3. 优先股股东投入资本                 -         9,982             -              -            -          -           -       9,982          -       9,982
   小计                                  -         9,982             -              -            -          -           -       9,982          -       9,982
   4. 利润分配              35
    - 提取盈余公积                       -              -            -                -     2,987          -        (2,987)          -          -          -
    - 提取一般准备                       -              -            -                -         -     11,176       (11,176)          -          -          -
    - 对普通股股东的分配                 -              -            -                -         -          -        (8,869)    (8,869)          -     (8,869)
    - 对优先股股东的分配                 -              -            -                -         -          -        (1,060)    (1,060)          -     (1,060)
 小计                                    -             -            -                 -     2,987     11,176       (24,092)    (9,929)         -      (9,929)
 2016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46,679        29,947       33,365               509    17,951     51,447        70,557    250,455        613    251,068




刊载于第 18 页至第 152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1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2015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
                                                                                                                                               少数       股东
                           附注六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准备   未分配利润        小计    股东权益   权益合计

 2015 年 1 月 1 日余额              46,679              -      33,365           222       12,050       33,903       52,756      178,975        508    179,483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1. 净利润                             -             -            -             -             -            -      29,528       29,528         49     29,577
   2. 其他综合收益          43           -             -            -         3,707             -            -           -        3,707          -      3,707
 上述 1 和 2 小计                        -             -            -         3,707             -            -      29,528       33,235         49     33,284
   3. 优先股股东投入资本                 -        19,965            -             -             -            -           -       19,965          -     19,965
 小计                                    -        19,965            -             -             -            -           -       19,965          -     19,965
   4. 利润分配              35
   - 提取盈余公积                        -             -            -             -        2,914            -         (2,914)          -          -          -
   - 提取一般准备                        -             -            -             -            -        6,368         (6,368)          -          -          -
   - 对普通股股东的分配                  -             -            -             -            -            -         (8,682)    (8,682)        (3)     (8,685)
 小计                                    -             -            -             -        2,914        6,368       (17,964)     (8,682)        (3)     (8,685)
 2015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46,679        19,965       33,365         3,929       14,964       40,271        64,320     223,493        554    224,047




本财务报表已于 2017 年 3 月 30 日获本行董事会批准。




唐双宁                   张金良                卢鸿                                陈昱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行长                  主管财会工作副行长                  财务会计部总经理              (公章)
刊载于第 18 页至第 152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1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表
                                                                   2016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六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准备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2016 年 1 月 1 日余额               46,679        19,965          33,365          3,920      14,964     40,271       62,814         221,978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1. 净利润                              -             -                -              -           -          -      29,869          29,869
   2. 其他综合收益          43            -             -                -         (3,442)          -          -           -          (3,442)
 上述 1 和 2 小计                         -             -                -         (3,442)          -          -      29,869          26,427
   3. 优先股股东投入资本                  -         9,982                -              -           -          -           -           9,982
   小计                                   -         9,982                -              -           -          -           -           9,982
   4. 利润分配              35
   - 提取盈余公积                         -             -               -              -       2,987          -        (2,987)             -
   - 提取一般准备                         -             -               -              -           -     10,362       (10,362)             -
   - 对普通股股东的分配                   -             -               -              -           -          -        (8,869)        (8,869)
   - 对优先股股东的分配                   -             -               -              -           -          -        (1,060)        (1,060)
 小计                                     -             -               -              -       2,987     10,362       (23,278)        (9,929)
 2016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46,679        29,947          33,365            478      17,951     50,633        69,405        248,458




刊载于第 18 页至第 152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1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2015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六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准备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2015 年 1 月 1 日余额                46,679               -       33,365            222         12,050           33,903        51,634         177,853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1. 净利润                               -               -             -             -               -                -       29,144          29,144
   2. 其他综合收益            43           -               -             -         3,698               -                -            -           3,698
 上述 1 和 2 小计                          -               -             -         3,698               -                -       29,144          32,842
   3. 优先股股东投入资本                   -          19,965             -             -               -                -            -          19,965
 小计                                      -          19,965             -             -               -                -            -          19,965
   4. 利润分配                35
   - 提取盈余公积                          -               -            -              -          2,914                -         (2,914)             -
   - 提取一般准备                          -               -            -              -              -            6,368         (6,368)             -
   - 对普通股股东的分配                    -               -            -              -              -                -         (8,682)        (8,682)
 小计                                      -               -            -              -          2,914            6,368        (17,964)        (8,682)
 2015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46,679          19,965       33,365          3,920         14,964           40,271         62,814        221,978




本财务报表已于 2017 年 3 月 30 日获本行董事会批准。




唐双宁                     张金良               卢鸿                         陈昱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行长                 主管财会工作副行长           财务会计部总经理              (公章)
刊载于第 18 页至第 152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1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
                                        2016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本集团                    本行
                                   附注六    2016 年     2015 年     2016 年       2015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客户存款净增加额                          127,044      208,506    126,963        208,646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
    款项净增加额                            289,288       33,879    290,988         34,855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35,196       23,561     15,448         11,839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172,160            -    172,200              -
  存放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净减少额                  -       18,980          -         18,960
  拆出资金净减少额                                -       31,780          -         29,280
  收取的利息、手续费及佣金                  164,498      164,127    161,971        162,085
  收回的已于以前年度核销的贷款                  747          334        747            33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净减少额                   87,060      135,332     87,060        135,33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净增加额                      -        7,168          -          7,173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7,011        1,961     14,550            92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93,004      625,628    869,927        609,431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减少额                           -     (15,200)          -        (15,200)
  客户贷款和垫款净增加额                    (297,953)   (223,635)   (297,921)      (223,458)
  存放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净增加额             (16,110)          -     (16,108)             -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净增
    加额                                     (35,257)    (44,966)    (35,228)       (44,936)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24,247)          -     (22,248)             -
  支付的利息、手续费及佣金                   (65,626)    (69,742)    (64,609)       (68,80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4,195)    (12,719)    (14,043)       (12,640)
  支付的各项税费                             (15,284)    (16,623)    (14,949)       (16,42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净减少额                 (17,720)          -     (17,720)             -
  购买融资租赁资产支付的现金                 (17,397)    (17,656)          -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9,536)    (13,687)    (38,502)       (13,02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43,325)   (414,228)   (521,328)      (394,49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      349,679      211,400    348,599        214,936




刊载于第 18 页至第 152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1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续)
                                        2016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本集团                            本行
                                         2016 年     2015 年             2016 年        2015 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70,303          186,122       470,294        186,122
  收取的现金股利                               5                4             5             11
  处置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
    收到的现金净额                              212            42           163             3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70,520          186,168       470,462        186,172

  投资支付的现金                        (890,635)         (497,518)     (889,016)      (497,881)
  设立子公司或为子公司增资而支付
    的现金                                            -             -           -          (49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3,210)           (1,782)       (1,547)        (1,75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93,845)         (499,300)     (890,563)      (500,12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3,325)         (313,132)     (420,101)      (313,95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发行优先股收到的现金净额                 9,982           19,965         9,982         19,965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202,440          157,004       202,440        154,20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2,422          176,969       212,422        174,169

  偿付应付债券本金所支付的现金                 -           (36,619)            -        (36,619)
  偿付债券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11,350)           (6,552)      (11,238)        (6,552)
  分配利润所支付的现金                    (9,938)           (8,691)       (9,938)        (8,68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288)          (51,862)      (21,176)       (51,85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1,134          125,107       191,246        122,310




刊载于第 18 页至第 152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1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续)
                                         2016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本集团                      本行
                                      附注六    2016 年     2015 年    2016 年          2015 年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055      588      1,779              57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9,543      23,963   121,523            23,871
加:1 月 1 日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1,964      98,001   121,170            97,299

12 月 31 日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8    241,507     121,964   242,693           121,170




本财务报表已于 2017 年 3 月 30 日获本行董事会批准。




唐双宁                           张金良
董事长                           行长




卢鸿                             陈昱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管财会工作副行长               财务会计部总经理              (公章)




刊载于第 18 页至第 152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17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一、 本集团基本情况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行”)于1992年8月18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北京开
     始营业。本行于2010年8月和2013年12月先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主板上市。

     本行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批准持有B0007H111000001号金
     融许可证,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000100011743X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本行及子公司(详见附注六、13(a))(以下合称“本集团”)的主要业务为经中国银行业监督
     管理委员会(“银监会”)批准的包括对公及对私存款、贷款、支付结算、资金业务及其他
     金融业务。本集团主要在中国境内(就本报告而言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
     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经营。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行在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设立了分支机构。另外,本行
     在香港和韩国首尔分别设有分行。

     本财务报表已经本行董事会于2017年3月30日决议批准。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
     (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编制本财务报表时,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包括衍生金融工具)按公允价值计量外,其他会计科目均以历史成本
     为计价原则。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行及本集团于2016年12
     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会计年度釆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1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3.   记账本位币

     本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示,除特别注明外,均四舍五入取整到百万元。本集团中国内地
     分行及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香港及其他国家和地区机构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
     要经济环境确定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4.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当本集团承担或有权取得一个主体(包括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
     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的可变经营回报,并有能力通过本集团对该主体所持有的权利去
     影响这些回报,即本集团对其拥有控制权时,该主体为本集团的子公司。在判断本集团
     是否对某个主体拥有控制权时,本集团会考虑目前可实现或可转换的潜在表决权以及其
     他合同安排的影响。子公司于实际控制权转入本集团之日起纳入合并范围,于本集团的
     控制停止时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
     关要素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评估是否控制被投资方。

     对通过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采用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成本为取得
     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工具的公允价
     值,并包括由或有对价协议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因企业合并取得的可辨认资
     产、承担的负债及或有负债以合并日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
     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
     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则直接计入合并利润表。

     本集团内部交易产生的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量于合并时全额抵销。
     如有需要,在编制合并报表时,会对子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适当调整,以确保其与本集
     团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一致。

     在本行的财务状况表内,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以投资成本扣除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列示。
     投资成本需根据或有对价协议的变更导致支付对价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但不包括企业
     合并相关费用,该等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利润表。本行以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
     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对子公司的投资损益。

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存放中央银行可随时支取的备付金、期限短的存放同
     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拆出资金以及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
     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6.    外币折算

      本集团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资本时按当日即期汇率折合为人民币,其他外币交易在初
      始确认时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人民币。

      在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以外币计价,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货币性证券,其外币折算差额分解为由摊余成本变动产生的折算
      差额和该等证券的其他账面金额变动产生的折算差额。属于摊余成本变动产生的折算差
      额计入利润表,属于其他账面金额变动产生的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货币
      性资产及负债项目产生的折算差额计入利润表。

      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以公允价值
      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分类为可供出售的非
      货币性金融资产,其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非货币性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其折算差额计入利润表中的“汇兑收益”。

      对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
      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
      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
      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中列示。处置境外经营
      时,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股东权益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7.    金融工具

7.1   金融工具的分类

      本集团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下列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金融负债划分为下列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和其他金融负债。

      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确定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
      金融负债,以及本集团指定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债。

      -   取得该金融资产或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或

      -   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集团近期
          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或

      -   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
          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
          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2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7.   金融工具(续)

7.1   金融工具的分类(续)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续)

      本集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   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
          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或

      -   本集团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该金融负债
          组合或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
          理人员报告;或

      -   包含一种或多种嵌入式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式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工具
          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或者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
          拆。

      (2)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为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本集团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
      至到期,且初始确认时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类及可供出售
      类,也未被分类为贷款及应收款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如果当前会计年度或前两个会计年度内,在投资到期之前,本集团将超过不重大金额的
      持有至到期投资出售或重分类,则本集团不能将任何金融资产归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在发行人信用状况的严重恶化或行业法定要求引起的出售或重分类等有限的情况下除
      外。

      (3) 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款项为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本集团未将下列非衍生金融资产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

      -   准备立即出售或在近期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并将其归类为持有作交易用途的金
          融资产;
      -   于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可供出售的非衍生
          金融资产;或
      -   因债务人信用恶化以外的原因,使本集团可能难以收回几乎所有初始投资的非衍生
          金融资产。这些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贷款及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发放贷款和垫款、应收款项类投资、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款项、拆出资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



                                             2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7.   金融工具(续)

7.1   金融工具的分类(续)

      (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没有归类到
      其他类别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5) 贵金属

      贵金属包括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本集团非交易性贵金属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
      初始计量,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较低者进行后续计量。本集团为交易目的而获得的贵金
      属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减去交易费用进行初始确认,并于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减
      去交易费用进行后续计量,相关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6) 其他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指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非衍生金融
      负债。

7.2   金融工具的初始确认

      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即于买卖交易日,确认该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利润表;对于其他类
      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7.3   金融工具的后续计量

      本集团按照公允价值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对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及其他金融负
      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
      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表;本集团有权收取的本类别的权益工具分派的股利也计入损益
      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股东权益项目“其他综合收益”,
      直至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或发生减值时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损益表。采用实际
      利率法计算的可供出售债券利息,以及本集团有权收取的本类别权益工具分派的股利均
      计入损益表。




                                             2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7. 金融工具(续)

7.4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
      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集团将活跃市场
      中的现行出价或现行要价用于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
      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
      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及被其他市场交易者普遍使用
      的估值技术等。

      本集团选择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
      术确定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时,本集团尽可能
      使用市场参与者在金融工具定价时考虑的所有市场参数,并采用相同金融工具当前市场
      的可观察到的交易价格来测试估值技术的有效性。

7.5   金融工具的终止确认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将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
      移时,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集团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   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

      金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
      分。




                                         2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7.   金融工具(续)

7.6   金融资产的减值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
      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在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计提减值准备
      并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
      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本集团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
      项。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   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   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   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   权益工具发行方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
          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   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如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
          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50%(含50%)或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
          间超过一年(含一年),则表明其发生减值;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
          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20%(含20%)但尚未达到50%,本集团会综合考虑
          其他相关因素诸如价格波动率等,判断该权益工具投资是否发生减值;或
      -   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1) 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集团采用个别方式和组合方式评估贷款和应收款项的减值损失。

      个别方式

      本集团对单项金额重大的或具有独特信用风险特征的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个别方式评估
      其减值损失。当有客观证据表明贷款或应收款项发生减值时,该贷款或应收款项的预计
      未来现金流量 (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 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现值低于其账面价
      值的差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可能无法确定导致减值的单一事件,但本集团可以通过若干事件所产生的综合影
      响确定该金融资产是否出现减值。

      短期贷款及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其现值相差很小的,在确定相关减值损失时
      未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

      计算有抵押的贷款及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会反映收回抵押品可能产
      生的现金流量减去取得及出售抵押品的成本。




                                         2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7.   金融工具(续)

7.6   金融资产的减值(续)

      (1) 贷款和应收款项(续)

      组合方式

      以组合方式评估减值的贷款和应收款项包括已以个别方式评估但没有客观证据表明已发
      生减值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没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同类贷款和应
      收款项。以组合方式评估时,贷款和应收款项将根据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分类及进行减
      值测试。减值的客观证据主要包括该组贷款或应收款项虽无法辨认其中的单笔贷款或应
      收款项的现金流量在减少,但根据已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贷款或
      应收款项自初始确认以来,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

      单项金额并不重大的同类贷款和应收款项

      对于单项金额并不重大的同类贷款和应收款项,本集团采用滚动率方法评估组合的减值
      损失。该方法使用对违约概率和历史损失经验进行统计分析计算减值损失;并根据反映
      当前经济状况的可观察数据以及管理层基于历史经验的判断进行调整。

      以个别方式评估但没有客观证据表明已发生减值的贷款和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贷款和应收款项,必须经过个别方式评估。如个别方式评估中没有任何
      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或不能可靠地计量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对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影
      响,则将其归类为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并以组合方式评估其减值损
      失。此评估涵盖了于资产负债表日出现减值但有待日后才能个别确认已出现减值的贷
      款。

      评估组合减值损失的因素包括:

      -   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贷款和应收款项组合的历史损失经验;
      -   从出现损失到该损失被识别所需时间;及
      -   当前经济及信用环境,以及管理层基于历史经验对目前环境下固有损失的判断。

      从出现损失到该损失被识别所需的时间由管理层结合经营环境及历史经验确定。

      当可根据客观证据对金融资产组合中的个别资产确定其减值时,这些资产将会从该金融
      资产组合中剔除。按组合方式评估减值的资产不包括按个别方式进行减值评估并且已经
      或继续确认减值损失的资产。

      本集团定期审阅和评估所有已发生减值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预计可收回金额的变动及其
      引起的损失准备的变动。




                                             2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7.   金融工具(续)

7.6   金融资产的减值(续)

      (1) 贷款和应收款项(续)

      贷款和应收款项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经恢复,且客观
      上与确认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本集团将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
      益。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
      成本。

      当采取法律手段和其他必要的追偿措施后仍未能收回贷款或应收款项,在完成所有必要
      审批程序及确定损失金额后,本集团将对该等贷款或应收款项进行核销,核销时冲减已
      计提的减值准备。已核销的贷款或应收款项在期后收回时,收回的金额冲减当期减值准
      备支出。

      重组贷款是指本集团因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以至无法按照原贷款条款如期还款而与其酌
      情重新确定贷款条款的贷款项目。如果条件允许,本集团将力求重组贷款而不是取得担
      保物的所有权。这可能会涉及展期还款和达成新的贷款条件。一旦对条款进行重新协
      商,贷款将不再被视为逾期。管理层继续对重组贷款进行审阅,以确保其符合所有条件
      并且未来付款很可能发生。该贷款继续以单项或组合方式进行减值评估并采用初始实际
      利率进行计量其减值准备。

      (2) 持有至到期投资

      当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 按原实际利率
      折现的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该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该现值,
      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在持有至到期投资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
      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本集团将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
      益。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
      成本。

      (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如果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损
      失予以转出,计入利润表。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
      除已收回本金、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利润表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券,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
      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已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利润表中的
      “资产减值损失”项目。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利润表转回。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
      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证券,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2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7.   金融工具(续)

7.7   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
      续计量。公允价值从活跃市场上的公开市场报价中取得(包括最近的市场交易价格等),
      或使用估值技术确定(例如:现金流量折现法、期权定价模型等)。本集团对场外交易的
      衍生工具作出了信用风险估值调整,以反映交易对手和集团自身的信用风险。有关调整
      根据每一个交易对手未来预期敞口、违约率等确定。当公允价值为正数时,衍生金融工
      具作为资产反映;当公允价值为负数时,则作为负债反映。

      衍生金融工具初始确认时公允价值的最佳证据是交易价格(即所收到或给付对价的公允
      价值)。当对比可观察到的当前市场交易中相同金融工具(未经调整或重新打包)的价格、
      或运用某种所有变量均来自可观察市场的估值方法得出的公允价值可以证明该衍生金融
      工具的交易价格不是其公允价值时,本集团在交易当日确认损益。

7.8   优先股

      本集团根据所发行的优先股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结合金融资产、金融负
      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这些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资产、金
      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本集团对于其发行的同时包含权益成分和负债成分的优先股,按照与含权益成分的可转
      换工具相同的会计政策进行处理。本集团对于其发行的不包含权益成分的优先股,按照
      与不含权益成分的其他可转换工具相同的会计政策进行处理。

      本集团对于其发行的应归类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入权益。存
      续期间分派股利或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按合同条款约定赎回优先股的,按赎回
      价格冲减权益。

7.9   金融工具的抵消

      当依法有权抵销债权债务且该法定权利是现时可执行的,并且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进行
      结算,或同时结清资产和负债时,金融资产和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
      示。

8     买入返售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的标的资产不予确认,支付款项作为应收款项于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并按照摊
      余成本计量。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仍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并按适用的会计政策计量。收到的资金在资
      产负债表内作为负债列示,并按照摊余成本计量。

      买入返售和卖出回购业务的买卖差价在相关交易期间以实际利率法摊销,相应确认为
      “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


                                         27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9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本行对子公司的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
     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
     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调整资
     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
     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
     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
     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
     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
     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以购买日之
     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
     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
     价值之和;购买日之前持有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
     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
     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
     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
     换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
     投资,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初始投资成本:支付现金取得的,以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
     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
     性证券取得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本行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行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
     算。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
     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的,调整长期股权
     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
     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终止采用权益法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
     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
     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仍采用权益法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
     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转入当期损益,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
     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按相应的比例转入当
     期损益。




                                        2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0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指本集团为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本集团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和建筑物、电子设备、飞行设备和在建工程。

     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或认定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因取得该
     固定资产而直接产生的费用。对为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的目的而进行评估的固定资产,
     本集团按其经财政部确认后的评估值作为评估基准日的入账价值。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
     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所有其他修理维护费用均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利润表中的
     “业务及管理费”。

     固定资产根据其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按其预计使用年限以直线法计提折旧。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和预计使用年限进行检查,并根据实际
     情况做出调整。

     固定资产出售或报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净值计入利润表中的
     “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项目。

10.1 房屋和建筑物、电子设备和其他

     本集团对固定资产在预计使用寿命内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即固定资产原值减去预计
     净残值后除以预计使用年限,各类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和年折旧率
     分别为:

     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寿命 (年)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30 -35                      3       2.8 -3.2
     电子设备                           3 -5                   3 -5     19.0 -32.3
     其他                              5 -10                   3 -5      9.5 -19.4


10.2 飞行设备

     飞行设备用于本集团的经营租赁业务。

     飞行设备根据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按照25年的预计使用年限(扣除购买时已
     使用年限)以直线法计提折旧,其预计净残值率为15%。




                                          2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0.   固定资产(续)

10.3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为正在建设或安装的资产,以成本计价。成本包括设备原价、建筑成本、 安装
      成本和发生的其他直接成本。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
      折旧。

11    租赁

      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
      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
      赁。

11.1 经营租赁租入资产

      经营租赁租入资产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或有租
      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11.2 融资租赁租出资产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
      和作为应收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
      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本集团采用实际利率法
      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本集团采用实际利率法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分配未实现融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本集
      团将应收融资租赁款减去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差额,列入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融资租赁款。

      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未担保余值进行复核,未担保余值的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
      其账面价值时,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如果有迹象表明以前年度据以计提减值的因素发生
      变化,使得未担保余值的可收回金额大于其账面价值,其差额在以前年度已确认的资产
      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的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2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为本集团拥有和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
     权、计算机软件及其他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对整体改制时国有股股东投入的土地使用权,本集团
     按其经财政部确认后的评估值作为评估基准日的入账价值。土地使用权按预计使用年限
     平均摊销,计入利润表中的“业务及管理费”项目。外购土地及建筑物的价款难以在土地
     使用权与建筑物之间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计算机软件及其他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扣除累计摊销以及减值准备后的净值列
     示,并按照预计使用年限平均摊销,计入当期利润表中的“业务及管理费”项目。

     各项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如下:

     资产类别                                                  摊销年限(年)
     土地使用权                                                      30 -50
     计算机软件                                                           5
     其他                                                             5 -10

13   商誉

     本集团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
     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本集团对商誉不摊销,期末以成本减减值准备后 (附
     注六、16) 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商誉在其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处置时予以转出,
     计入当期损益。

14   抵债资产

     抵债资产是指本集团依法行使债权或担保物权而受偿于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的实物
     资产或财产权利。抵债资产入账价值是取得日之相关贷款和垫款账面价值与该资产公允
     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两者之间的较低者。抵债资产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初始
     确认及后续重新评估的减值损失计入损益。




                                        3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5   非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对下列资产进行审阅,判断其是否存在减值
     的迹象,主要包括:

     -   固定资产;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商誉;
     -   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等。

     本集团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此外,无论是否存在
     减值迹象,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本集团依据相关资产组或
     者资产组组合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的受益情况分摊商誉账面价值,并在此基础
     上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资产组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资产组成,是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
     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 (或资产组、资产组组合,下同) 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有迹象表明单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
     的,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如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性进行估
     计,本集团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
     未来现金流量,综合考虑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使用寿命和折现率等因素选择恰当
     的税前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会
     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
     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
     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
     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
     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集团确定的报告分部。

     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
     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
     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
     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
     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
     的账面价值。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会转回。


                                        3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6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已经发生但应由本年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
     用,如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租
     赁期限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孰短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其他长期待摊费用在收益
     期内平均摊销。

17   职工薪酬

17.1 短期薪酬

     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或按规定的基础和比例计提的职工工
     资、奖金、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
     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
     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
     计量。

17.2 离职后福利 -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所参与的设定提存计划是按照中国有关法规要求,本集团职工参加的由政府机构
     设立管理的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金额按国家规定的基
     准和比例计算。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
     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17.3 离职后福利 -设定受益计划

     本集团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
     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然后将其予以折现后的现值
     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 (如有) 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

     本集团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对属于服务成本和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对属于重新计
     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17.4 辞退福利

     本集团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
     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
     损益:

     -   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   本集团有详细、正式的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计划;并且,该重组计划已开始实
         施,或已向受其影响的各方通告了该计划的主要内容,从而使各方形成了对本集团
         将实施重组的合理预期时。


                                         3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8   财务担保、预计负债及或有负债

18.1 财务担保

     财务担保是指由发出人 (“担保人”) 根据债务工具的条款支付指定款项,以补偿担保受益
     人 (“持有人”) 因某一特定债务人不能偿付到期债务而产生的损失。如果本集团向客户作
     出财务担保,担保的公允价值 (即已收取的担保费) 初始确认为递延收入,作为其他负债
     列示。递延收入在担保期内摊销并于利润表中确认为作出财务担保的收入。此外,当担
     保持有人可能根据这项担保向本集团提出申索、并且向本集团提出的申索金额预期会高
     于其他负债中该担保相应的账面值 (即初始确认金额减累计摊销后的金额) ,则按照附注
     三、18.2所述确认预计负债。

18.2 其他预计负债及或有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会导致经
     济利益流出本集团,以及有关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本集团会确认预计负债。预计负
     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计量。本集团在确定最佳估计数
     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
     价值影响重大的,预计负债以预计未来现金流出折现后的金额确定。

     对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潜在义务,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
     予以证实;或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
     益流出本集团或该义务的金额不能可靠计量,则本集团会将该潜在义务或现时义务披露
     为或有负债。

19   受托业务

     本集团在受托业务中作为客户的管理人、受托人或代理人。本集团的资产负债表不包括
     本集团因受托业务而持有的资产以及有关向客户交回该等资产的承诺,因为该等资产的
     风险及收益由客户承担。

     本集团通过与客户签订委托贷款协议,由客户向本集团提供资金 (“委托资金”) ,并由本
     集团按照客户的指示向第三方发放贷款 (“委托贷款”) 。由于本集团并不承担委托贷款及
     相关委托资金的风险及回报,因此委托贷款及委托资金按其本金记录为资产负债表外项
     目,而且并未就这些委托贷款计提任何减值准备。




                                         3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20   收入确认

     收入是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
     利益的总流入。收入在其金额及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
     集团、并且同时满足以下不同类型收入的其他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

20.1 利息收入

     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根据让渡资金使用权的时间和实际利率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利
     息收入包括折让或溢价摊销,或生息资产的初始账面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异按实
     际利率基准计算的摊销。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利息收入的方法。实际利
     率是将金融资产在预计存续期间或更短的期间 (如适用) 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至该金
     融资产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集团会在考虑金融工具的所
     有合同条款 (如提前还款权、看涨期权、类似期权等,但不会考虑未来信用损失) 的基础
     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计算项目包括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订约方之间所支付或收取
     的各项费用、交易费用和所有其他溢价或折价。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贷款按照计算相关减值损失时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采用的折现率
     计算利息收入。

20.2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在提供相关服务时确认。

     作为对实际利率的调整,本集团对收取的导致形成或取得金融资产的收入或承诺费进行
     递延。如果本集团在贷款承诺期满时还没有发放贷款,有关收费将确认为手续费及佣金
     收入。

20.3 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

21   支出确认

21.1 利息支出

     金融负债的利息支出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占用资金的时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并在相
     应期间予以确认。

21.2 其他支出

     其他支出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



                                          3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22   所得税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
     股东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计入股东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
     益。

     本集团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
     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本集团根据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以及
     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
     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提递延所得税。

     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
        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
        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 对于与子公司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
        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集团以很可能
     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
     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
        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 对于与子公司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
        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
        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依据税法规定,按照
     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
     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
     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
     账面价值。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评估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获得
     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供所有或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的限度内,确认递延所得税资
     产。

     如果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与同
     一应纳税主体和同一税收征管部门相关,则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
     后的净额列示。




                                        3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23   股利分配

     资产负债表日后,本集团经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股利,不确认为资产负
     债表日的负债,在附注中单独披露。

24   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
     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
     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本集团的关联方。

25   分部报告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
     基础确定报告分部,以供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
     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对于不符合任何用来确定报告分部的量化条件的分部予以合
     并列报。

四、 在执行会计政策中所作出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

     编制财务报表时,本集团管理层需要运用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对会计政策的
     应用及资产、负债、收入及费用的金额产生影响。实际情况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本集
     团管理层对估计涉及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的判断进行持续评估,会计估计变更的影
     响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受会计估计和判断影响的主要领域列示如下。未来的实际结果可
     能与下述的会计估计和判断情况存在重大差异。

1    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损失

     本集团定期审阅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以评估其是否
     出现减值损失,并在出现减值情况时评估减值损失的具体金额。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显
     示单项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出现大
     幅下降的可观察数据、显示相关金融资产组合中债务人的还款状况出现负面变动的可观
     察数据,或国家或地区经济状况发生变化引起组合内资产违约等事项。

     个别方式评估的贷款和应收款项及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金额为该金融资产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现值的净减少额。当运用组合方式评估上述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时,减值损失
     金额是根据与该金融资产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资产的历史损失经验确定,并根据反
     映当前经济状况的可观察数据以及管理层基于历史经验的判断进行调整。管理层定期审
     阅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时采用的方法和假设,以减小估计损失与实际损失之间的差额。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大幅或持续下跌。在确定公允
     价值是否出现大幅或持续下跌时需要进行判断。在进行判断时,本集团会考虑债务工具
     投资的历史市场波动记录和债务人的信用情况、财务状况及所属行业表现等因素。




                                        37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在执行会计政策中所作出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2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对没有交易活跃的市场可提供报价的金融工具需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
     术包括采用市场的最新交易信息,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
     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本集团建立了一套工作流程,以确保由符合专业资格
     的人员开发估值技术,并由独立于开发人员的人员负责公允价值的验证和审阅工作。估
     值技术在使用前需经过验证和调整,以确保估值结果反映实际市场状况。本集团制定的
     估值模型尽可能多地采用市场信息并尽少采用本集团特有信息。需要指出的是估值模型
     使用的部分信息需要管理层进行估计 (例如信用和交易对手风险、风险相关系数等) 。本
     集团定期审阅上述估计和假设,必要时进行调整。

3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分类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集团有明确意图和能力
     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在评价某金融资产是否符合归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条
     件时,管理层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如果本集团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某项投资至到期日
     的判断发生偏差,可能会导致整个投资组合被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   所得税

     确定所得税涉及对某些交易未来税务处理的判断。本集团慎重评估各项交易的税务影
     响,并计提相应的所得税准备。本集团定期根据更新的税收法规重新评估这些交易的税
     务影响。

     在估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时,本集团以
     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并以预期收回该资产期间
     的适用所得税税率为基础计算并确认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本集团需要运用判断来估计
     未来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和金额,并根据现行的税收政策及其他相关政策对未来的
     适用所得税税率进行合理的估计和判断,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如果
     未来期间实际产生的利润的时间和金额或者实际适用所得税税率与管理层的估计存在差
     异,该差异将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产生影响。

5   非金融资产的减值

     本集团定期对非金融资产进行减值评估,以确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是否下跌至低于其账面
     价值。如果情况显示资产的账面价值可能无法全部收回,有关资产便会视为已减值,并
     相应确认减值损失。

     由于本集团不能可靠获得资产(或资产组)的公开市价,因此不能可靠估计资产的公允价
     值。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
     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集团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
     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
     测。




                                         3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在执行会计政策中所作出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6   折旧和摊销

     本集团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
     和摊销。本集团定期审阅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以确定将计入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
     数额。资产使用寿命是本集团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改变而确
     定。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7   对结构化主体拥有控制的判断

     对于在日常业务中涉及的结构化主体,本集团需要分析判断是否对这些结构化主体存在
     控制,以确定是否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在判断是否控制结构化主体时,本集团
     综合考虑直接享有以及通过所有子公司(包括控制的结构化主体)间接享有权利而拥有的
     权力、可变回报及其联系。

     本集团从结构化主体获得的可变回报包括各种形式的管理费和业绩报酬等决策者薪酬,
     也包括各种形式的其他利益,例如直接投资收益、提供信用增级或流动性支持等而获得
     的报酬和可能承担的损失、与结构化主体进行交易取得的可变回报等。在分析判断是否
     控制结构化主体时,本集团不仅考虑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各项合同安排的实质,还考虑是
     否存在其他可能导致本集团最终承担结构化主体损失的情况。

     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的,本集团将重新
     评估是否控制结构化主体。

五、 税项

     本集团适用的主要税费及税率如下:

      (a)   增值税

            增值税按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之间的差额计缴。主要增值税率为 6%、17%。

      (b)   营业税

            营业税按应税收入金额计缴。营业税率为 5%。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由计缴
            营业税改为计缴增值税。

      (c)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 1% -7%计缴。

      (d)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 3%计缴。

      (e)   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本行及国内子公司所得税率为 25%,香港子
            公司光银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光银国际”)所得税率为 16.5% 。



                                           3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本集团                             本行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注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库存现金                          6,667        6,594           6,660             6,525

     存放中央银行
     – 法定存款准备金       (a)     303,772      287,484         303,660           287,374
     – 超额存款准备金       (b)      66,255       27,553          66,247            27,511
     – 外汇风险准备金       (c)       1,433          154           1,433               154
     – 财政性存款                     3,493        4,950           3,493             4,950

     小计                            374,953      320,141         374,833           319,989

     合计                            381,620      326,735         381,493           326,514

     注:

     (a) 法定存款准备金为本集团按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人行”)缴存的存款准备金。本行存
         款准备金的缴存比率于本年末为: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存款缴存比率                               15.0%                 15.0%
         外币存款缴存比率                                    5.0%                5.0%

         上述法定存款准备金不可用于本集团的日常业务运作。本集团中国内地子公司的人
         民币存款准备金缴存比率按人行相应规定执行。

     (b) 超额存款准备金存放于人行主要用于资金清算用途。

     (c) 外汇风险准备金为本集团按相关规定向人行缴存的外汇风险准备金,于2016年12月
         31日外汇风险准备金的缴存比率为20% (2015年12月31日:20%)。




                                           4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按交易对手类型和所在地区分析

                                           本集团                        本行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附注六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存放中国境内款项
     – 银行                          224,635       80,192        223,134      79,509
     – 其他金融机构                      278          299            278         299

     小计                             224,913       80,491        223,412      79,808

     存放中国境外款项
     – 银行                             7,754       5,850          7,019       5,850

     小计                                7,754       5,850          7,019       5,850

     合计                             232,667       86,341        230,431      85,658

     减:减值准备               19         (37)        (30)           (37)         (30)

     账面价值                         232,630       86,311        230,394      85,628




                                          4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   拆出资金

     按交易对手类型和所在地区分析

                                          本集团                   本行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附注六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拆放中国境内款项
     – 银行                          10,874     19,536      10,874         19,536
     – 其他金融机构                  97,520     79,529     101,221         82,029

     小计                            108,394     99,065     112,095        101,565

     拆放中国境外款项
     – 银行                          17,914     33,297          17,914     33,297
     – 其他金融机构                       -          -             208          -

     小计                             17,914     33,297          18,122     33,297

     合计                            126,308    132,362     130,217        134,862

     减:减值准备           19            (3)        (1)             (3)        (1)

     账面价值                        126,305    132,361     130,214        134,861




                                          4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及本行

                                                           2016年            2015年
                                         注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交易性债务工具                       (a)               7,743             5,474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b)                  91               163

     合计                                                   7,834             5,637


     (a) 交易性债务工具

        本集团及本行
                                                           2016年            2015年
                                          注             12月31日          12月31日
        由下列政府或机构发行:

        中国境内
        – 政府                                                 70              266
        – 人行                                                  -               40
        – 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1,793            1,356
        – 其他机构                       (i)                5,395            3,722

        小计                                                 7,258            5,384

        中国境外
        – 政府                                                20                 -
        – 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68                63
        – 其他机构                                           397                27

        合计                              (ii)               7,743            5,474

        上市                                                   534              102
        非上市                                               7,209            5,372

        合计                                                 7,743            5,474

        注:

        (i)   于资产负债表日,中国境内其他机构发行的债券主要包括由国有企业及股份制企
              业发行的债券。

        (ii) 上述投资均不存在投资变现的重大限制。




                                              4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续)

     (b)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及本行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贵金属                                                 43                   50
        固定利率房贷                                           48                  113

        合计                                                   91                  163

        对于固定利率个人住房贷款,本集团通过运用利率掉期交易降低相应的利率风险。该
        类贷款本年因信用风险变化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和累计变动额以及所面临的最大信
        用风险敞口均不重大。

5.   衍生金融资产和负债

     本集团
                                                        2016年12月31日
                                          名义金额                  公允价值
                                                                资产               负债

     利率衍生工具:
     – 利率掉期                               92,013            413               (356)
     – 利率期货                                  500              1                  -
     货币衍生工具:
     – 远期外汇                               10,329            140               (160)
     – 外汇掉期                              346,885          4,394             (3,852)
     – 外汇期权                                   49              2                  -

     合计                                     449,776          4,950             (4,368)

                                                        2015年12月31日
                                          名义金额                公允价值
                                                                资产               负债

     利率衍生工具:
     – 利率掉期                               63,214            377               (410)
     货币衍生工具:
     – 远期外汇                               11,369            181                (43)
     – 外汇掉期                              144,089          1,067               (937)
     – 外汇期权                                  309              -                 (1)

     合计                                     218,981          1,625             (1,391)




                                         4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5.   衍生金融资产和负债(续)

     本行
                                                        2016年12月31日
                                   注     名义金额                  公允价值
                                                                资产            负债

     利率衍生工具:
     – 利率掉期                               92,013            413            (356)
     – 利率期货                   (a)            174              -               -
     货币衍生工具:
     – 远期外汇                               10,329            140             (160)
     – 外汇掉期                              346,885          4,394           (3,852)
     – 外汇期权                                   49              2                -

     合计                                     449,450          4,949           (4,368)


                                                        2015年12月31日
                                          名义金额                  公允价值
                                                                资产            负债

     利率衍生工具:
     – 利率掉期                               63,214            377            (410)
     货币衍生工具:
     – 远期外汇                               11,369            181             (43)
     – 外汇掉期                              144,089          1,067            (937)
     – 外汇期权                                  309              -              (1)

     合计                                     218,981          1,625           (1,391)

     注:

     (a) 于2016年12月31日,利率衍生工具中的利率期货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20.89万元
         (2015年12月31日:无)。

     衍生金融工具的名义金额仅指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完成的交易量,并不代表风险金额。

     本集团及本行资产负债表日尚无用于套期会计中作套期工具的衍生金融工具。




                                         4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a) 按交易对手类型和所在地区分析
        本集团及本行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中国境内
        – 银行                                           42,646                   124,405
        – 其他金融机构                                   24,354                    28,640

        合计                                              67,000                   153,045

     (b) 按担保物类型分析
        本集团及本行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债券
        – 政府债券                                       21,927                    11,860
        – 其他债券                                       45,073                    60,590

        小计                                              67,000                    72,450

        银行承兑汇票                                              -                 80,595

        合计                                              67,000                   153,045

7.   应收利息

                                             本集团                           本行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附注六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应收投资利息                          17,654       12,420          17,651      12,435
     应收贷款和垫款利息                     5,251        4,620           5,249       4,618
     应收存放及拆放同业利息                 1,875        1,263           1,890       1,263
     应收其他利息                             596          280             124          55

     合计                                  25,376       18,583          24,914      18,371

     减:减值准备                  19            (37)      (37)            (37)        (37)

     账面价值                              25,339       18,546          24,877      18,334

     于2016年12月31日,1年以上应收未收利息人民币0.04亿元(2015年12月31日:人民币
     0.04亿元),主要为应收其他利息,已于资产负债表日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4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   发放贷款和垫款

     (a) 按性质分析
                                              本集团                      本行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附注六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公司贷款和垫款                 1,075,974     917,327     1,075,280     916,655

         个人贷款和垫款
         –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290,114      180,127      290,070      180,068
         – 个人经营贷款                 132,376      148,706      132,137      148,493
         – 个人消费贷款                  28,315       23,375       28,302       23,359
         – 信用卡                       212,326      172,812      212,326      172,812

         小计                            663,131      525,020      662,835      524,732

         票据贴现                         56,173       71,196       56,172       71,196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1,795,278    1,513,543    1,794,287    1,512,583

         减:贷款减值准备
         – 个别方式评估                  (11,285)     (10,083)     (11,271)     (10,082)
         – 组合方式评估                  (32,349)     (28,036)     (32,323)     (28,007)

         贷款减值准备           19        (43,634)     (38,119)     (43,594)     (38,089)

         发放贷款和垫款
           账面价值                     1,751,644    1,475,424    1,750,693    1,474,494

        于资产负债表日,上述发放贷款和垫款中有部分用于回购协议交易的质押款项,详见
        附注六、20(a)。




                                            47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   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b) 按客户行业分布情况分析(续)
                                              本集团                       本行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附注六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制造业                          235,514      246,140      235,303        245,863
         水利、环境和
           公共设施管理业                160,657       70,864      160,642         70,803
         房地产业                        126,717      143,428      126,692        143,428
         批发和零售业                    112,165      123,907      112,094        123,86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95,554       54,119       95,505         54,108
         交通运输、仓储和
           邮政服务业                     92,260       75,108       92,253         75,102
         建筑业                           62,480       50,084       62,362         49,952
         金融业                           51,275       28,592       51,275         28,592
         其他                            139,352      125,085      139,154        124,947

        公司贷款和
          垫款合计                      1,075,974     917,327     1,075,280       916,655

        个人贷款和垫款                   663,131      525,020      662,835        524,732
        票据贴现                          56,173       71,196       56,172         71,196

        发放贷款和
          垫款总额                      1,795,278    1,513,543    1,794,287    1,512,583


         减:贷款减值准备
             – 个别方式评估              (11,285)     (10,083)     (11,271)      (10,082)
             – 组合方式评估              (32,349)     (28,036)     (32,323)      (28,007)

         贷款减值准备            19       (43,634)     (38,119)     (43,594)      (38,089)

        发放贷款和垫款
          账面价值                      1,751,644    1,475,424    1,750,693    1,474,494




                                            4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   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c) 按担保方式分布情况分析
                                             本集团                            本行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附注六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信用贷款                          491,329      434,735       491,292          434,702
        保证贷款                          391,427      314,118       390,920          313,626
        附担保物贷款
        – 抵押贷款                       695,272      585,530       694,885          585,135
        – 质押贷款                       217,250      179,160       217,190          179,120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1,795,278    1,513,543    1,794,287      1,512,583

        减:贷款减值准备
            – 个别方式评估                (11,285)     (10,083)     (11,271)         (10,082)
            – 组合方式评估                (32,349)     (28,036)     (32,323)         (28,007)

        贷款减值准备              19       (43,634)     (38,119)     (43,594)         (38,089)

        发放贷款和垫款
          账面价值                       1,751,644    1,475,424    1,750,693      1,474,494

     (d) 已逾期贷款的逾期期限分析

        本集团
                                                    2016年12月31日
                                                逾期         逾期
                               逾期           3个月       1年以上
                          3个月以内           至1年       3年以内       逾期
                           (含3个月)         (含1年)       (含3年)   3年以上             合计

        信用贷款                 4,987        3,684        1,086          39            9,796
        保证贷款                 4,469        7,051        5,122         522           17,164
        附担保物贷款
        – 抵押贷款              6,141        6,194        6,596         370           19,301
        – 质押贷款                228        3,951        1,079          21            5,279

        合计                    15,825      20,880        13,883         952           51,540


        占贷款和垫款总
          额百分比              0.88%        1.17%        0.77%        0.05%            2.87%




                                            4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   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d) 已逾期贷款的逾期期限分析(续)

         本集团(续)
                                                   2015年12月31日
                                               逾期          逾期
                                  逾期       3个月       1年以上
                             3个月以内       至1年       3年以内       逾期
                              (含3个月)     (含1年)       (含3年)   3年以上     合计

        信用贷款                 5,991       3,187         661          60     9,899
        保证贷款                 8,851       9,197       5,046          70    23,164
        附担保物贷款
        – 抵押贷款             10,228       9,886       5,034         292    25,440
        – 质押贷款              1,591       1,169         555          15     3,330

        合计                    26,661      23,439      11,296         437    61,833

         占贷款和垫款总
           额百分比             1.76%       1.55%        0.75%       0.03%    4.09%

         本行
                                                   2016年12月31日
                                               逾期          逾期
                                  逾期       3个月       1年以上
                             3个月以内       至1年       3年以内       逾期
                              (含3个月)     (含1年)       (含3年)   3年以上     合计

        信用贷款                 4,987       3,684       1,086          39     9,796
        保证贷款                 4,467       7,029       5,121         522    17,139
        附担保物贷款
        – 抵押贷款              6,141       6,194       6,595         369    19,299
        – 质押贷款                223       3,951       1,079          21     5,274

        合计                    15,818      20,858      13,881         951    51,508


         占贷款和垫款总
           额百分比             0.88%       1.17%        0.77%       0.05%    2.87%




                                            5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   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d) 已逾期贷款的逾期期限分析(续)

         本行(续)

                                                 2015年12月31日
                                               逾期        逾期
                                  逾期       3个月     1年以上
                             3个月以内       至1年     3年以内        逾期
                              (含3个月)     (含1年)     (含3年)    3年以上     合计

         信用贷款                5,991       3,187         661         60     9,899
         保证贷款                8,845       9,193       5,046         70    23,154
         附担保物贷款
         – 抵押贷款            10,228       9,883       5,034        292    25,437
         – 质押贷款             1,591       1,169         555         15     3,330

         合计                   26,655      23,432      11,296        437    61,820

         占贷款和垫款总
           额百分比             1.76%       1.55%       0.75%       0.03%    4.09%

         已逾期贷款是指所有或部分本金或利息已逾期1天以上 (含1天) 的贷款。




                                            5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   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e) 贷款和垫款及减值准备分析

         本集团
                                                      2016年12月31日
                                                    (注(ii))
                                  (注(i))       已减值贷款和垫款                       已减值贷款
                                  按组合                                               和垫款总额
                                方式评估        其减值           其减值                占贷款和垫
                              减值准备的    准备按组合       准备按个别                  款总额的
                              贷款和垫款      方式评估         方式评估       总额         百分比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1,766,576            7,290        21,412    1,795,278       1.60%

        减:对应贷款和垫款
              的减值准备         (28,591)          (3,758)      (11,285)    (43,634)

        发放贷款和垫款账面
          价值                 1,737,985           3,532         10,127    1,751,644

                                                         2015年12月31日
                                                       (注(ii))
                                  (注(i))          已减值贷款和垫款                    已减值贷款
                                  按组合                                               和垫款总额
                                方式评估        其减值           其减值                占贷款和垫
                              减值准备的    准备按组合       准备按个别                  款总额的
                              贷款和垫款      方式评估         方式评估        总额        百分比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1,489,168            5,148        19,227    1,513,543      1.61%

        减:对应贷款和垫款
              的减值准备         (25,667)          (2,369)      (10,083)    (38,119)

         发放贷款和垫款账面
           价值                1,463,501            2,779         9,144    1,475,424




                                              5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   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e) 贷款和垫款及减值准备分析(续)
         本行
                                                     2016年12月31日
                                                   (注(ii))
                                  (注(i))      已减值贷款和垫款                        已减值贷款
                                  按组合                                               和垫款总额
                                方式评估        其减值          其减值                 占贷款和垫
                              减值准备的    准备按组合      准备按个别                   款总额的
                              贷款和垫款      方式评估        方式评估        总额         百分比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1,765,606          7,287        21,394     1,794,287        1.60%

         减:对应贷款和垫款
               的减值准备        (28,565)         (3,758)      (11,271)     (43,594)

         发放贷款和垫款账面
           价值                1,737,041          3,529        10,123     1,750,693

                                                     2015年12月31日
                                                   (注(ii))
                                  (注(i))      已减值贷款和垫款                        已减值贷款
                                  按组合                                               和垫款总额
                                方式评估        其减值          其减值                 占贷款和垫
                              减值准备的    准备按组合      准备按个别                   款总额的
                              贷款和垫款      方式评估        方式评估        总额         百分比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1,488,215          5,144        19,224     1,512,583        1.61%

         减:对应贷款和垫款
               的减值准备        (25,638)         (2,369)      (10,082)     (38,089)

         发放贷款和垫款账面
           价值                1,462,577          2,775         9,142     1,474,494

         注:

         (i) 该部分为尚未逐笔识别为减值的贷款和垫款。这些贷款和垫款的减值准备以组合
             方式计提。

         (ii) 该部分为有客观依据表明存在减值迹象且已经被识别为有减值损失的贷款和垫
              款:

            -   个别方式评估计提(主要为减值公司贷款和垫款);或

            -   组合方式评估计提(主要为减值个人贷款和垫款)。




                                             5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   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f)   贷款减值准备变动情况

           本集团
                                                      2016年12月31日
                                                    已减值贷款和
                                                    垫款的减值准备
                                    按组合
                                方式评估的        其减值          其减值
                                贷款和垫款    准备按组合      准备按个别
                                  减值准备      方式评估        方式评估              合计
                                                                             (附注六、19)

           2016年1月1日            (25,667)        (2,369)        (10,083)        (38,119)
           本年计提                 (2,924)        (3,903)        (15,971)        (22,798)
           本年转回                      -              -             687             687
           本年收回                      -           (489)           (258)           (747)
           折现回拨                      -              -             876             876
           本年处置                      -              -          10,835          10,835
           本年核销                      -          3,003           2,629           5,632

           2016年12月31日          (28,591)        (3,758)        (11,285)        (43,634)

                                                      2015年12月31日
                                                    已减值贷款和
                                                    垫款的减值准备
                                    按组合
                                方式评估的        其减值          其减值
                                贷款和垫款    准备按组合      准备按个别
                                  减值准备      方式评估        方式评估              合计
                                                                             (附注六、19)

           2015年1月1日            (20,968)        (2,111)         (4,946)        (28,025)
           本年计提                 (4,699)        (3,121)        (12,251)        (20,071)
           本年转回                      -              -             347             347
           本年收回                      -           (228)           (106)           (334)
           折现回拨                      -              -             802             802
           本年处置                      -              -           3,583           3,583
           本年核销                      -          3,091           2,488           5,579

           2015年12月31日          (25,667)        (2,369)        (10,083)        (38,119)




                                              5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   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f)   贷款减值准备变动情况(续)

           本行
                                                        2016年12月31日
                                                        已减值贷款和
                                      按组合          垫款的减值准备
                                  方式评估的        其减值            其减值
                                  贷款和垫款    准备按组合        准备按个别
                                    减值准备      方式评估          方式评估              合计
                                                                                   (附注六、19)

           2016年1月1日              (25,638)        (2,369)        (10,082)            (38,089)
           本年计提                   (2,927)        (3,903)        (15,958)            (22,788)
           本年转回                        -              -             687                 687
           本年收回                        -           (489)           (258)               (747)
           折现回拨                        -              -             876                 876
           本年处置                        -              -          10,835              10,835
           本年核销                        -          3,003           2,629               5,632

           2016年12月31日            (28,565)        (3,758)        (11,271)            (43,594)

                                                         2015年12月31日
                                                       已减值贷款和
                                                       垫款的减值准备
                                      按组合
                                  方式评估的        其减值           其减值
                                  贷款和垫款    准备按组合       准备按个别
                                    减值准备      方式评估         方式评估                 合计
                                                                                   (附注六、19)

           2015年1月1日              (20,949)        (2,111)         (4,946)            (28,006)
           本年计提                   (4,689)        (3,121)        (12,250)            (20,060)
           本年转回                        -               -            347                 347
           本年收回                        -           (228)           (106)               (334)
           折现回拨                        -               -            802                 802
           本年处置                        -               -          3,583               3,583
           本年核销                        -          3,091           2,488               5,579

           2015年12月31日            (25,638)        (2,369)        (10,082)            (38,089)

     (g) 已重组的贷款和垫款

           本集团及本行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已重组的贷款和垫款                                  17,380                   12,034




                                                5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9.   应收融资租赁款

     本集团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应收融资租赁款                                   64,244      44,732
     减:未实现融资收益                               (7,175)     (5,060)
     合计                                             57,069      39,672

     减:应收融资租赁款减值准备

     其中:个别方式评估                                 (403)       (205)
           组合方式评估                               (1,106)       (732)

     应收融资租赁款账面价值                           55,560      38,735

     最低融资租赁收款额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1年以内(含1年)                                   18,053      12,419
     1年至2年(含2年)                                  12,616       9,557
     2年至3年(含3年)                                  10,462       6,911
     3年以上                                          23,113      15,845

     合计                                             64,244      44,732




                                         5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本集团                    本行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注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a)            237,788    193,650     236,028     193,312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b)                549        645         549         645
    可供出售基金及其他          (c)            186,794     28,200     186,794      28,200

    合计                                       425,131    222,495     423,371     222,157

                                                      本集团                  本行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上市                                        37,391     47,180      35,632      47,180
    非上市                                     387,740    175,315     387,739     174,977

    合计                                       425,131    222,495     423,371     222,157

    (a)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列示,并由下列政府或机构发行:


                                                      本集团                  本行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注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中国境内
        – 政府                                 75,981     43,908      75,981      43,908
        – 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i)       51,688     45,110      51,688      44,772
        – 其他机构                   (ii)     101,600    100,257     101,600     100,257

        小计                                   229,269    189,275     229,269     188,937

        中国境外
        – 政府                                     88          -          88           -
        – 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2,458      2,221       2,170       2,221
        – 其他机构                              5,973      2,154       4,501       2,154

        小计                                     8,519      4,375       6,759       4,375

        合计                          (iii)    237,788    193,650     236,028     193,312




                                                57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续)

    (a)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续)

        注:

        (i)    中国境内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债务工具主要包括由境内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
               行的债券及同业存单。

        (ii) 中国境内其他机构发行的债务工具主要包括由国有企业及股份制企业发行的债
             券。

        (iii) 于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债券投资中有部分用于回购协议交易的质押,详见
              附注六、20(a)。

        (iv) 于2016 年12 月31日,本集团及本行上述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准备金额为
             人民币7.45亿元 (2015 年12 月31 日:人民币1.71亿元) 。

    (b)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本集团及本行
                                                        2016年               2015年
                                         注           12月31日             12月31日
        以成本计量
        年初余额                                           401                  305
        本年增加                                             -                  132
        本年减少                                             -                  (36)
        年末余额                                           401                  401
        减:减值准备                                        (1)                  (1)

        以成本计量小计                   (i)               400                  400

        以公允价值计量                                     149                  245

        账面价值                                           549                  645

        注:

        (i)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无市场报价,其公允价值难以合理计量。该等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以成本扣除减值准备列示。这些投资不存在活跃市场,本集
            团有意在机会合适时将其处置。




                                           5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续)

    (c) 可供出售基金及其他

        本集团及本行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
          中国境内-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186,794                28,200

        合计                                         186,794                28,200

    (d)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分析

        本集团
                                                   2016年12月31日
                                 可供出售      可供出售      可供出售
                                 债务工具      权益工具   基金及其他          合计
        权益工具的成本/债务
          工具的年末摊余成本      237,897            46         186,794    424,737
        公允价值                  237,788           149         186,794    424,731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            636         103               -        739
        已计提减值金额                 (745)          -               -       (745)

                                                   2015年12月31日
                                 可供出售      可供出售      可供出售
                                 债务工具      权益工具   基金及其他          合计
        权益工具的成本/债务
          工具的年末摊余成本      188,708            46          28,200    216,954
        公允价值                  193,650           245          28,200    222,095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        5,113           199               -      5,312
        已计提减值金额               (171)            -               -       (171)




                                          5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续)

    (d)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分析(续)

        本行
                                                    2016年12月31日
                                 可供出售       可供出售      可供出售
                                 债务工具       权益工具   基金及其他        合计
        权益工具的成本/债务
          工具的年末摊余成本      236,124            46         186,794   422,964
        公允价值                  236,028           149         186,794   422,971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          649           103               -       752
        已计提减值金额               (745)            -               -      (745)

                                                    2015年12月31日
                                 可供出售       可供出售      可供出售
                                 债务工具       权益工具   基金及其他        合计
        权益工具的成本/债务
          工具的年末摊余成本      188,371            46          28,200   216,617
        公允价值                  193,312           245          28,200   221,757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        5,112           199               -     5,311
        已计提减值金额               (171)            -               -      (171)




                                           6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1.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债券按发行机构类型和所在地区分析:

                                                 本集团                   本行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附注六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中国境内
      政府                                187,965      116,017    187,965     116,017
      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56,567       16,577     57,267      17,277
      其他机构                  11(a)       8,576       17,979      8,576      17,979

    小计                                  253,108      150,573    253,808     151,273

    中国境外
      政府                                    410          330        410         330
      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1,353        1,113      1,353       1,113
      其他机构                              2,741          306      2,741         306

    小计                                    4,504        1,749      4,504       1,749

    合计                        11(b)     257,612      152,322    258,312     153,022

    减:减值准备                 19            (112)       (10)      (112)         (10)

    账面价值                              257,500      152,312    258,200     153,012

    上市                                    4,439        1,289      4,439       1,289
    非上市                                253,061      151,023    253,761     151,723

    账面价值                              257,500      152,312    258,200     153,012

    公允价值                              258,891      156,516    259,588     157,222


    (a) 于资产负债表日,中国境内其他机构发行的债券主要包括由国有企业及股份制企业发
        行的债券。

    (b) 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至到期投资中有部分用于回购协议交易、定期存款业务的质
        押,详见附注六、20(a)。

    (c) 本集团2016年度未提前处置持有至到期债券投资,2015年度提前处置了债券面值为
        人民币5.40亿元的持有至到期债券投资,占处置前总额的0.48%。




                                          6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2. 应收款项类投资

    本集团及本行
                                                      2016年                 2015年
                                    附注六          12月31日               12月31日

    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12(a)           150,460                136,434
    信托及其他受益权                 12(b)           476,623                388,394
    其他                                               2,326                      -

    合计                                             629,409                524,828

    减:减值准备                      19               (1,731)               (1,401)

    账面价值                                         627,678                523,427

    注:

    (a) 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为购买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固定期限的保本理财产品。

    (b) 信托及其他受益权主要为购买的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资产管理公司发
        行的受益权项目。于2016年12月31日,持有的部分受益权转让合约已与境内同业签
        署了远期出售协议,合同本金为人民币6.36亿元(2015年12月31日:人民币142.20亿
        元)。上述受益权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若。

13. 长期股权投资

    本行
                                                      2016年                 2015年
                                       注           12月31日               12月31日

    对子公司的投资                     (a)              3,369                 3,369

    合计                                                3,369                 3,369

    减:减值准备                                            -                     -

    账面价值                                            3,369                 3,369




                                         6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3. 长期股权投资(续)

    (a) 对子公司的投资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700                 2,700
        光银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494                   494
        韶山光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5                   105
        江苏淮安光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0                    70

        合计                                                                  3,369                 3,369


        子公司介绍如下:
                                                                                                    经济性质
        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投资比例   表决权比例   主营业务        或类型
                                                     人民币
                                                     百万元

        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光
          大金融租赁”)                 湖北武汉     3,700        90%          90%    租赁业务   股份有限公司


        光银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光银国                                                 投资银行
          际”)注(i)                       香港       494        100%         100%        业务      有限公司


        韶山光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韶山光大”)                湖南韶山      150         70%          70%    银行业务   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淮安光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淮安光大”)            江苏淮安      100         70%          70%    银行业务   股份有限公司


        (i) 本行于2015 年11月9日于香港缴纳注资并成立光银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光银国
            际”),注册资本为港币6.00亿元,按划转注册资本当日的即期汇率0.823655折
            算,约合人民币4.94亿元。




                                                     6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4. 固定资产

    本集团
                           房屋
                       及建筑物    飞行设备      在建工程     电子设备             其他        合计
                                        注(i)
    成本
      2016年1月1日       11,117           -          900           5,325          3,420      20,762
      本年增加               53       2,266           52             536            164       3,071
      其他转出                -           -           (3)              -              -          (3)
      本年处置                -           -            -            (130)           (48)       (178)

     2016年12月31日      11,170       2,266          949           5,731          3,536      23,652

    累计折旧
      2016年1月1日       (2,630)           -            -          (3,376)       (1,951)     (7,957)
      本年计提             (365)         (50)           -            (692)         (354)     (1,461)
      本年处置                -            -            -             119            34         153

     2016年12月31日      (2,995)         (50)           -          (3,949)       (2,271)     (9,265)

    减值准备
      2016年1月1日         (159)           -            -               -               -      (159)
      本年计提                -            -            -               -               -         -

     2016年12月31日        (159)           -            -               -               -      (159)

    账面价值
      2016年12月31日      8,016       2,216          949           1,782          1,265      14,228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金额如下:
                                        成本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于2016年12月31日                     215                (91)                 (16)           108

    (i) 于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子公司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租出的飞行设备账面净值
        为人民币22.16亿元(2015年12月31日:无)。




                                            6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4. 固定资产(续)

    本集团(续)

                                房屋
                            及建筑物           在建工程      电子设备            其他         合计
    成本
      2015年1月1日              10,992               673           4,906        3,367       19,938
      本年增加                     131               234             627           86        1,078
      其他(转出)/转入                -                (7)             (3)           3           (7)
      本年处置                      (6)                -            (205)         (36)        (247)

     2015年12月31日             11,117               900           5,325        3,420       20,762

    累计折旧
      2015年1月1日              (2,273)                -          (2,899)       (1,564)     (6,736)
      本年计提                    (357)                -            (678)         (407)     (1,442)
      其他转出/(转入)                -                 -               2            (2)          -
      本年处置                       -                 -             199            22         221

     2015年12月31日             (2,630)                -          (3,376)       (1,951)     (7,957)

    减值准备
      2015年1月1日                 (159)               -               -               -      (159)

     2015年12月31日                (159)               -               -               -      (159)

    账面价值
      2015年12月31日             8,328               900           1,949        1,469       12,646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金额如下:
                                       成本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于2015年12月31日                     123                (35)                (16)            72




                                                6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4. 固定资产(续)

    本行

                               房屋
                           及建筑物            在建工程        电子设备              其他        合计
    成本
      2016年1月1日              11,105                900           5,313           3,402      20,720
      本年增加                      53                 52             532             159         796
      其他转出                       -                 (3)              -                -          (3)
      本年处置                       -                  -            (130)            (48)       (178)

     2016年12月31日          11,158                   949           5,715           3,513      21,335

    累计折旧
      2016年1月1日              (2,627)                 -           (3,374)        (1,947)     (7,948)
      本年计提                    (365)                 -             (689)          (349)     (1,403)
      本年处置                       -                  -              118             34         152

     2016年12月31日             (2,992)                 -           (3,945)        (2,262)     (9,199)
                                                                                                    -
    减值准备
      2016年1月1日                (159)                 -                -                -      (159)
      本年计提                        -                 -                -                -          -

     2016年12月31日               (159)                 -                -                -      (159)
                                                                                                    -
    账面价值
      2016年12月31日             8,007                949           1,770           1,251      11,977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金额如下:
                                     成本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于2016年12月31日                     215                 (91)                  (16)           108




                                                 6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4. 固定资产(续)

    本行(续)

                                房屋
                            及建筑物        在建工程       电子设备             其他       合计
    成本
      2015年1月1日              10,980             673          4,898          3,364     19,915
      本年增加                     131             234            620             73      1,058
      其他转出                        -             (7)             -              -         (7)
      本年处置                       (6)             -           (205)           (35)      (246)

     2015年12月31日             11,105             900          5,313          3,402     20,720

    累计折旧
      2015年1月1日              (2,270)              -          (2,895)       (1,563)     (6,728)
      本年计提                    (357)              -            (677)         (406)     (1,440)
      本年处置                       -               -             198            22         220

     2015年12月31日             (2,627)              -          (3,374)       (1,947)     (7,948)

    减值准备
      2015年1月1日                 (159)             -               -               -      (159)

      2015年12月31日               (159)             -               -               -      (159)

    账面价值
      2015年12月31日             8,319             900          1,939          1,455     12,613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金额如下:
                                     成本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于2015年12月31日                 123                 (35)                 (16)           72

    于2016年12月31日,在建工程主要包括本集团尚未交付使用仍在装修过程中的办公楼,
    账面价值计人民币8.90亿元(2015年12月31日:人民币8.52亿元),预算金额为人民币
    16.37亿元(2015年12月31日:人民币16.48亿元),工程投入占预算的54.37% (2015年12
    月31日:51.70%),资金来源于本集团自有资金。

    于2016年12月31日,有账面价值计人民币1.56亿元(2015年12月31日:人民币1.76亿元)
    的房屋及建筑物的产权手续尚在办理之中。本集团管理层预期在办理产权手续上不会有
    重大成本发生。




                                              67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5. 无形资产

    本集团

                            土地使用权         计算机软件       其他     合计
    成本
      2016年1月1日                201               1,993        84     2,278
      本年增加                      -                 348         3       351
      本年减少                      -                 (55)        -       (55)

     2016年12月31日               201               2,286        87     2,574

    累计摊销
      2016年1月1日                 (89)            (1,209)       (34)   (1,332)
      本年摊销                      (6)              (284)        (3)     (293)
      本年减少                       -                  1          -         1

     2016年12月31日                (95)            (1,492)       (37)   (1,624)

    账面价值
      2016年12月31日              106                794         50       950

                            土地使用权         计算机软件       其他     合计
    成本
      2015年1月1日                201               1,730        77     2,008
      本年增加                      -                 269         7       276
      本年减少                      -                  (6)        -        (6)

     2015年12月31日               201               1,993        84     2,278

    累计摊销
      2015年1月1日                 (83)              (972)       (31)   (1,086)
      本年摊销                      (6)              (237)        (3)     (246)

     2015年12月31日                (89)            (1,209)       (34)   (1,332)

    账面价值
      2015年12月31日              112                784         50       946




                                          6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5. 无形资产(续)

    本行

                            土地使用权         计算机软件       其他     合计
    成本
      2016年1月1日                201               1,992        79     2,272
      本年增加                      -                 346         3       349
      本年减少                      -                 (55)        -       (55)

     2016年12月31日               201               2,283        82     2,566

    累计摊销
      2016年1月1日                 (89)            (1,209)       (33)   (1,331)
      本年摊销                      (6)              (283)        (3)     (292)
      本年减少                       -                  1          -         1

     2016年12月31日                (95)            (1,491)       (36)   (1,622)

    账面价值
      2016年12月31日              106                792         46       944

                            土地使用权         计算机软件       其他     合计
    成本
      2015年1月1日                201               1,728        73     2,002
      本年增加                      -                 269         6       275
      本年减少                      -                  (5)        -        (5)

     2015年12月31日               201               1,992        79     2,272

    累计摊销
      2015年1月1日                 (83)              (972)       (30)   (1,085)
      本年摊销                      (6)              (237)        (3)     (246)

     2015年12月31日                (89)            (1,209)       (33)   (1,331)

    账面价值
      2015年12月31日              112                783         46       941




                                          6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6. 商誉

    本集团及本行
                                                   2016年                    2015年
                                 附注六          12月31日                  12月31日

    账面余额                                         6,019                     6,019
    减:减值准备                   19               (4,738)                   (4,738)

    账面价值                                         1,281                    1,281

    经人行批准,本行与国家开发银行(“国开行”)于1999年3月18日签订了《国家开发银行与
    中国光大银行关于转让(接收)原中国投资银行债权债务及同城营业网点的协议》(“转让协
    议”)。根据该转让协议,国开行将原中国投资银行(“原投行”)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及原投行29个分支行的137家同城营业网点转让给本行。转让协议自1999年3月18日起生
    效。本集团对接收的原投行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了核定,并将收购成本与净资产
    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并扣减递延税项后的余额作为商誉处理。

    本行对商誉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计提减值准备。本行计算资产组的可回
    收金额时,采用了经管理层批准五年财务预测为基础编制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预测。本
    行采用的折现率反映了与相关分部有关的特定风险。

    根据减值测试结果,于报告期内商誉未发生进一步减值。




                                          7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7.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

    (a) 按性质分析

        本集团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可抵扣 /                    可抵扣 /
                                  (应纳税)    递延所得税      (应纳税)      递延所得税
                                暂时性差异    资产/(负债)   暂时性差异      资产/(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              22,489         5,622          15,694         3,923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净额                        22,489         5,622          15,694         3,923

        本行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可抵扣 /                    可抵扣 /
                                  (应纳税)    递延所得税      (应纳税)      递延所得税
                                暂时性差异    资产/(负债)   暂时性差异      资产/(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              21,394         5,348          15,061         3,765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净额                        21,394         5,348          15,061         3,765




                                             7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7.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续)

    (b) 递延所得税变动情况

        本集团
                                                              金融工具
                                                              公允价值
                                    资产             应付   变动净损失/     递延所得税
                                减值损失         职工薪酬         (收益)    资产/(负债)
                                    注(i)                          注(ii)

        2016年1月1日               3,288           2,043          (1,408)        3,923
        在利润表中确认             1,224            (609)            (59)          556
        在权益中确认                   -               -           1,143         1,143

        2016年12月31日             4,512           1,434           (324)         5,622

                                                              金融工具
                                                              公允价值
                                    资产             应付   变动净损失/     递延所得税
                                减值损失         职工薪酬         (收益)    资产/(负债)
                                    注(i)                          注(ii)

        2015年1月1日               1,484           1,694            (144)        3,034
        在利润表中确认             1,804             349             (10)        2,143
        在权益中确认                   -               -          (1,254)       (1,254)

        2015年12月31日             3,288           2,043          (1,408)        3,923


        本行
                                                              金融工具
                                                              公允价值
                                    资产             应付   变动净损失/     递延所得税
                                减值损失         职工薪酬         (收益)    资产/(负债)
                                    注(i)                          注(ii)

        2016年1月1日               3,147           2,026          (1,408)        3,765
        在利润表中确认             1,108            (609)            (56)          443
        在权益中确认                   -               -           1,140         1,140

        2016年12月31日             4,255           1,417            (324)        5,348




                                            7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7.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续)

    (b) 递延所得税变动情况(续)

        本行(续)
                                                              金融工具
                                                              公允价值
                                    资产             应付   变动净损失/     递延所得税
                                减值损失         职工薪酬         (收益)    资产/(负债)
                                    注(i)                          注(ii)

        2015年1月1日               1,409           1,677            (144)        2,942
        在利润表中确认             1,738             349             (10)        2,077
        在权益中确认                   -               -          (1,254)       (1,254)

        2015年12月31日             3,147           2,026          (1,408)        3,765

        注:

        (i)    本集团对发放贷款和垫款及其他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计提减值准备。该减值
               准备是根据相关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的预计可收回金额确定。此外,可用作税
               前抵扣的减值金额是指按资产负债表日符合中国所得税法规规定的资产账面总
               价值的1%及符合核销标准并获税务机关批准的资产损失核销金额。

        (ii)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净损失/(收益)于其变现时须计征税项。

        (iii) 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集团于2016年12月31日对人民币206.29亿元 (2015年12月31日:人民币
               146.91亿元)的资产减值准备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相关金额约人民币51.57
               亿元(2015年12月31日:人民币36.73亿元),主要是由于这些减值准备所对应的
               资产的核销损失在可预见未来能否取得相关税务机关的批准尚不确定。




                                            7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8. 其他资产

                                              本集团                        本行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注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贵金属                                22,677       4,779       22,677           4,779
    其他应收款                    (a)      6,162       4,666        6,111           4,660
    长期待摊费用                  (b)      1,337       1,450        1,322           1,436
    购置固定资产预付款            (c)      1,187         995          380             366
    抵债资产                      (d)        389         329          389             329
    其他                          (e)      3,018          42        3,018              42

    合计                                  34,770      12,261       33,897          11,612

    注:

    (a)    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应收待结算及清算款项。

    (b)    长期待摊费用
                                              本集团                        本行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1,088       1,170        1,084           1,166
           预付租赁费                        197         218          197             218
           其他                               52          62           41              52

           合计                            1,337       1,450        1,322           1,436

    (c)    购置固定资产预付款主要为购买办公楼及电子设备的预付款项,无账龄超过1年的大
           额预付款项。

    (d)    抵债资产

           本集团及本行的抵债资产主要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等。

    (e)    其他主要为代理理财资产。

    (f)    于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及本行上述其他资产的减值准备金额为人民币5.74亿元
           (2015年12月31日:人民币5.51亿元)。




                                            7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9. 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汇总如下:

    本集团
                                 2016年                                      本年     2016年
                       附注六    1月1日      本年计提       本年转回   核销及其他   12月31日

    减值资产项目

    存放同业及其他
      金融机构款项       2           (30)             (7)         -            -         (37)
    拆出资金             3            (1)             (2)         -            -          (3)
    应收利息             7           (37)             (3)         3            -         (37)
    发放贷款和垫款       8       (38,119)        (22,798)       687       16,596     (43,634)
    应收融资租赁款       9          (937)           (572)         -            -      (1,50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          (172)           (574)         -            -        (746)
    持有至到期投资      11           (10)           (102)         -            -        (112)
    应收款项类投资      12        (1,401)           (330)         -            -      (1,731)
    固定资产            14          (159)              -          -            -        (159)
    商誉                16        (4,738)              -          -            -      (4,738)
    其他资产            18          (551)            (85)        29           33        (574)

    合计                         (46,155)        (24,473)       719       16,629     (53,280)

                                 2015年                                      本年     2015年
                       附注六    1月1日          本年计提   本年转回   核销及其他   12月31日

    减值资产项目

    存放同业及其他
      金融机构款项       2           (34)              -          4            -         (30)
    拆出资金             3            (1)              -          -            -          (1)
    应收利息             7           (36)             (1)         -            -         (37)
    发放贷款和垫款       8       (28,025)        (20,071)       347        9,630     (38,119)
    应收融资租赁款       9          (516)           (411)         -          (10)       (93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            (1)           (171)         -            -        (172)
    持有至到期投资      11            (6)             (4)         -            -         (10)
    应收款项类投资      12          (207)         (1,194)         -            -      (1,401)
    固定资产            14          (159)              -          -            -        (159)
    商誉                16        (4,738)              -          -            -      (4,738)
    其他资产            18          (514)            (66)         1           28        (551)

    合计                         (34,237)        (21,918)       352        9,648     (46,155)




                                            7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9. 资产减值准备(续)

    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汇总如下(续):

    本行
                                2016年                                      本年     2016年
                       附注六   1月1日      本年计提       本年转回   核销及其他   12月31日

    减值资产项目

    存放同业及其他
      金融机构款项       2          (30)             (7)         -            -         (37)
    拆出资金             3           (1)             (2)         -            -          (3)
    应收利息             7          (37)             (3)         3            -         (37)
    发放贷款和垫款       8      (38,089)        (22,788)       687       16,596     (43,59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         (172)           (574)         -            -        (746)
    持有至到期投资      11          (10)           (102)         -            -        (112)
    应收款项类投资      12       (1,401)           (330)         -            -      (1,731)
    固定资产            14         (159)              -          -            -        (159)
    商誉                16       (4,738)              -          -            -      (4,738)
    其他资产            18         (551)            (85)        29           33        (574)

    合计                        (45,188)        (23,891)       719       16,629     (51,731)

                                2015年                                      本年     2015年
                       附注六   1月1日      本年计提       本年转回   核销及其他   12月31日

    减值资产项目

    存放同业及其他
      金融机构款项       2          (34)              -          4            -         (30)
    拆出资金             3           (1)              -          -            -          (1)
    应收利息             7          (36)             (1)         -            -         (37)
    发放贷款和垫款       8      (28,006)        (20,060)       347        9,630     (38,08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           (1)           (171)         -            -        (172)
    持有至到期投资      11           (6)             (4)         -            -         (10)
    应收款项类投资      12         (207)         (1,194)         -            -      (1,401)
    固定资产            14         (159)              -          -            -        (159)
    商誉                16       (4,738)              -          -            -      (4,738)
    其他资产            18         (504)            (66)         1           18        (551)

    合计                        (33,692)        (21,496)       352        9,648     (45,188)




                                           7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0. 担保物信息

    (a) 用作担保物的资产

        下列资产作为回购协议交易、定期存款业务质押的担保物。

        本集团及本行
                                                             2016年            2015年
                                          附注六           12月31日          12月31日
        用于回购协议交易:
         - 贴现票据                         8(a)               7,610           19,770
         -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10(a)             21,932            20,143
         - 持有至到期投资                  11(b)             12,950            20,161


        小计                                                 42,492            60,074


        用于定期存款业务质押:
              - 持有至到期投资             11(b)             30,008            10,500


        小计                                                 30,008            10,500


        合计                              注(i)/(ii)         72,500            70,574

        注:

        (i)     于资产负债表日,用于回购协议交易、定期存款业务质押的担保物以相关资产
                的账面价值列报。

        (ii)    于资产负债表日,上述大部分担保物的剩余担保期限短于12个月。

    (b) 收到的担保物

        本集团按一般拆借业务的标准条款进行买入返售协议交易,并相应持有交易项下的
        担保物。本集团持有的买入返售协议担保物中,没有在交易对手未违约的情况下而
        可以直接处置或再抵押的担保物。




                                            77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1.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按交易对手类型及所在地区分析

                                          本集团                        本行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中国境内存放款项
    – 银行                          344,988      234,625        345,059     234,745
    – 其他金融机构                  484,186      305,547        488,049     307,661

    小计                             829,174      540,172        833,108     542,406

    中国境外存放款项
    – 银行                            1,180          894          1,180         894

    小计                               1,180          894          1,180         894

    合计                             830,354      541,066        834,288     543,300

22. 拆入资金

    按交易对手类型及所在地区分析


                                          本集团                        本行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中国境内拆入资金
    – 银行                           61,386       41,263         14,764       14,389
    – 其他金融机构                        4          500              4          500

    小计                              61,390       41,763         14,768       14,889

    中国境外拆入资金
    – 银行                           34,111       18,542         34,111       18,542

    小计                              34,111       18,542         34,111       18,542

    合计                              95,501       60,305         48,879       33,431




                                         7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a) 按交易对手类型及所在地区分析

        本集团及本行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中国境内
        – 银行                                              41,195     55,550
        – 其他金融机构                                           -      3,323

        合计                                                 41,195     58,873

    (b) 按担保物类别分析

        本集团及本行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                                          7,610     19,770
        债券                                                 33,585     39,103

        合计                                                 41,195     58,873




                                            7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4. 吸收存款

                                         本集团                         本行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注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以摊余成本计量

    活期存款
    – 公司客户                     628,167          480,487     627,946        479,952
    – 个人客户                     183,856          145,026     183,807        144,958

    小计                            812,023          625,513     811,753        624,910

    定期存款
    – 公司客户                     639,629          677,167     639,254        677,191
    – 个人客户                     115,941          121,019     115,586        120,688

    小计                            755,570          798,186     754,840        797,879

    保证金存款
    – 承兑汇票保证金               173,385          190,874     173,385        190,874
    – 信用证保证金                   9,980           14,327       9,980         14,327
    – 保函保证金                    20,763            8,299      20,763          8,299
    – 其他                          14,249            7,365      14,247          7,353

    小计                            218,377          220,865     218,375        220,853

    其他存款                        108,027          110,665     108,024        110,663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吸收存款合计   1,893,997        1,755,229   1,892,992      1,754,305

    以公允价值计量

    结构性存款             (i)
    – 公司客户                     167,967          166,646     167,967        166,646
    – 个人客户                      58,923           71,968      58,923         71,968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吸收存款合计    226,890          238,614     226,890        238,614

    合计                           2,120,887        1,993,843   2,119,882      1,992,919

     (i)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吸收存款为在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结构性存款。2016及2015年度,本集团和本行自身的信用风险没有
         发生重大变化,因此上述结构性存款也未发生任何重大的因本集团或本行自身信
         用风险变化而导致的损益。




                                               8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5. 应付职工薪酬

    本集团
                                 2016年                                           2016年
                          注     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本年转出    12月31日
                                                                      注(i)
    应付职工工资及奖金            9,803     10,642       (10,176)     (4,440)     5,829
    应付职工福利费                    1        336          (336)           -         1
    应付基本养老保险
      及企业年金缴费      (a)        97         1,569     (1,540)          -        126
    应付住房公积金                   20           634       (635)          -         19
    应付工会经费
      及职工教育经费                808           472       (300)          -        980
    应付补充退休福利      (b)       399           274        (15)          -        658
    应付其他职工薪酬                 89         1,267     (1,193)          -        163

    合计                         11,217     15,194       (14,195)     (4,440)     7,776

                                 2015年                                           2015年
                          注     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本年转出    12月31日

    应付职工工资及奖金            8,378     10,343        (8,918)          -      9,803
    应付职工福利费                    1        295          (295)          -          1
    应付基本养老保险
      及企业年金缴费      (a)       179         1,470     (1,552)          -         97
    应付住房公积金                   18           590       (588)          -         20
    应付工会经费
      及职工教育经费                642           463       (297)          -        808
    应付补充退休福利      (b)       314           102        (17)          -        399
    应付其他职工薪酬                136         1,069     (1,116)          -         89

    合计                          9,668     14,332       (12,783)          -     11,217




                                           8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5. 应付职工薪酬(续)

    本行
                                   2016年                                            2016年
                             注    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本年转出    12月31日
                                                                         注(i)
    应付职工工资及奖金               9,706        10,462   (10,042)      (4,440)      5,686
    应付职工福利费                       1           326      (326)            -          1
    应付基本养老保险
      及企业年金缴费         (a)       97          1,566     (1,537)          -        126
    应付住房公积金                     20            633       (634)          -         19
    应付工会经费
      及职工教育经费                  808            469       (297)          -        980
    应付补充退休福利         (b)      399            274        (15)          -        658
    应付其他职工薪酬                   88          1,265     (1,192)          -        161

    合计                            11,119        14,995   (14,043)      (4,440)      7,631

                                   2015年                                            2015年
                             注    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本年转出    12月31日

    应付职工工资及奖金               8,311        10,250     (8,855)          -       9,706
    应付职工福利费                       1           292       (292)          -           1
    应付基本养老保险
      及企业年金缴费         (a)      179          1,465     (1,547)          -         97
    应付住房公积金                     18            588       (586)          -         20
    应付工会经费
      及职工教育经费                  642            461       (295)          -        808
    应付补充退休福利         (b)      314            102        (17)          -        399
    应付其他职工薪酬                  136          1,064     (1,112)          -         88

    合计                             9,601        14,222   (12,704)           -     11,119

    注:

    (i) 于2016 年12 月31 日,该金额人民币44.40 亿元,系与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相关并将根
        据发放计划支付的递延工资和奖金,并在“其他负债”项下列示(附注六、 30)。




                                             8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5. 应付职工薪酬(续)

    (a) 基本养老保险计划及企业年金计划

          按照中国有关法规,本集团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
          基本养老保险。本集团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向当地社
          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

          除了以上基本养老保险计划外,本集团为符合条件的职工设立了企业年金计划,按
          上年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年金计划供款并计入当期损益。

    (b) 补充退休福利

          本集团对符合条件的职工支付补充退休福利。于资产负债表确认的金额代表本年末
          承诺支付的预计福利责任的折现值。

    (i)   本集团补充退休福利明细列示如下: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补充退休福利责任现值                           658                     399

    (ii) 本集团补充退休福利变动情况如下:

                                                      2016年               2015年

          年初余额                                       399                     314
          - 当前服务成本                                 236                      25
          - 利息成本                                      15                      13
          - 设定受益计划重新计量部分                      23                      64
          - 支付供款                                     (15)                    (17)

          年末余额                                       658                     399

          设定受益计划重新计量部分于发生的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见附注六、43。

    (iii) 本集团采用的主要精算假设为: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折现率                                       3.75%                   3.90%
          医疗费用年增长率                             5.88%                   6.00%
          预计平均未来寿命                              22.80                   23.20




                                          8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5. 应付职工薪酬(续)

    (b) 补充退休福利(续)

    (iv) 敏感性分析:

         报告期末,在保持其他假设不变的情况下,下列假设合理的可能的变化将会导致本
         集团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增加或减少的金额列示如下:

                                                             2016年12月31日
                                                           增加                减少
         折现率 (变动100个基点)                            (163)                178
         医疗费用年增长率 (变动100个基点)                   187                (133)

                                                             2015年12月31日
                                                           增加                减少
         折现率 (变动100个基点)                              (80)              114
         医疗费用年增长率 (变动100个基点)                     99                 (70)

         虽然分析没有将未来现金流量表中全部的预期分配计算在内,但可以对应付补充退
         休福利敏感性提供近似假设。


    除以上 (a) 和 (b) 所述外,本集团无其他需支付职工退休福利及其他退休后福利的重大责
    任。上述应付职工薪酬中并无属于拖欠性质的余额。




                                            8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6. 应交税费

                                      本集团                              本行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应交企业所得税                  2,741         4,527           2,613             4,435
    应交增值税                      1,416            41           1,398               (11)
    应交营业税及附加                    4         1,702               2             1,702
    其他                              340           122             339               114

    合计                            4,501         6,392           4,352             6,240

27. 应付利息

                                        本集团                            本行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应付吸收存款利息               26,890       25,854          26,876             25,842
    应付债券利息                    1,731        1,722           1,670              1,662
    应付其他利息                    4,955        3,036           4,628              2,914

    合计                           33,576       30,612          33,174             30,418

    除附注七所列示外,上述余额中无其他应付持有本行5%或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款项。

28. 预计负债

    本集团及本行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预计诉讼损失                                             17                        17
    其他                                                    398                       429

    合计                                                    415                       446




                                         8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9. 应付债券

                                                       本集团                               本行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注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应付次级债                          (a)          6,700         6,700        6,700                 6,700
    应付一般金融债                      (b)         32,800        32,800       30,000                30,000
    应付二级资本债                      (c)         16,200        16,200       16,200                16,200
    已发行同业存单                      (d)        347,067       146,531      347,067               146,531
    已发行存款证                        (e)          6,282         7,830        6,282                 7,830
    应付中期票据                        (f)          3,451             -        3,451                     -

    合计                                           412,500       210,061      409,700               207,261

    (a) 应付次级债

           本集团及本行
                                                                       2016年                    2015年
                                                        注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于2027年6月到期的
                                                        (i)
             固定利率次级债券                                              6,700                      6,700

           合计                                                            6,700                      6,700

           注:

           (i)    于2012年6月7日发行的固定利率次级债券人民币67.00亿元期限为15年期,票
                  面年利率为5.25%。本集团可选择于2022年6月8日按面值赎回这些债券。

           (ii) 于2016年12月31日,上述次级债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69.57亿元(2015年12月31
                日:人民币71.42亿元)。

    (b) 应付一般金融债
                                                   本集团                                   本行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注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于2017年3月到期的
                                (i)
             固定利率金融债券                   20,000          20,000             20,000            20,000
           于2017年3月到期的
                                (ii)
             浮动利率金融债券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于2018年6月到期的
                                (iii)
             固定利率金融债券                    2,800           2,800                  -                 -

           合计                                 32,800          32,800             30,000            30,000




                                                   8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9. 应付债券(续)

    (b) 应付一般金融债(续)

        注:

        (i)    于2012年3月28日发行的2012年固定利率金融债券人民币200.00亿元,期限为5
               年,票面年利率为4.20%。

        (ii) 于2012年3月28日发行的2012年浮动利率金融债券人民币100.00亿元,期限为5
             年,票面年利率每年根据人行公布的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加基本利差
             0.95%重定。

        (iii) 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16日发行的固定利率金融债券人民币
              35.00亿元,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率为4.00%。其中本行持有人民币7.00 亿
              元。

        (iv) 于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上述金融债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327.36亿元(2015
             年12月31日:人民币329.58亿元),本行上述金融债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299.45
             亿元(2015年12月31日:人民币301.32亿元)。

    (c) 应付二级资本债

        (i)    于2014年6月9日发行的2014年二级资本债券人民币162.00亿元,期限为10年,
               票面年利率为6.20%。本集团可选择于2019年6月10日按面值赎回这些债券。

        (ii) 于2016年12月31日,上述二级资本债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168.81亿元。(2015
             年12月31日:人民币174.36亿元)。

    (d) 已发行同业存单

        于2016年12月31日,本行共发行同业存单183笔,以摊余成本计量,其公允价值为
        人民币3,428.60亿元(2015 年12 月31 日:人民币1,466.88亿元)。

    (e) 已发行存款证

        于2016年12月31日,已发行存款证由本行香港分行发行,以摊余成本计量。这些已
        发行存款证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87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9. 应付债券(续)

    (f)    应付中期票据

                                                      本集团                   本行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注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于2019年9月15日到期的
                                         (i)
             固定利率中期票据                      3,451           -       3,451             -

           合计                                    3,451           -       3,451             -

           注:

           (i)    本行香港分行于2016年9月8日发行固定利率中期票据,发行金额为5亿美元,
                  折人民币约34.73亿元,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为2%。

           (ii) 于2016年12月31日,上述中期票据的公允价值约为人民币34.40亿元。

30. 其他负债

                                                     本集团                     本行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附注六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延期支付薪酬                    25            4,440             -      4,440             -
    代收代付款项                                  4,165         1,743      4,165        1,743
    应付融资租赁保证金款项                        3,618         3,366          -            -
    递延收益                       30(a)          2,903         2,083      2,903        2,083
    银行借款                       30(b)          2,387             -          -            -
    久悬未取款项                                    319           295        319          295
    应付股利                                         20            28         20           28
    其他                                         13,049         7,102     12,330        5,990

    合计                                         30,901        14,617     24,177       10,139

    (a) 递延收益主要为待分配信用卡收入。

    (b) 本集团子公司光大金融租赁于2016年12月16日借入长期借款,借款期限5年,还款
        方式为每季度还本付息,利率为每季度还款日前两个工作日的Libor为基数上浮
        150BP,于2016年12月31日余额为人民币5.16亿元;本集团子公司光银国际借入短
        期借款,于2016年12月31日,短期借款的剩余期限为6天至39天不等,利率范围为
        0.80%至2.32%,余额为人民币18.71亿元。

    除附注七所列示外,上述余额中无对持有本行5%或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其他负债。




                                                 8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1. 股本

    本行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股本结构如下: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39,810             39,810
    境外上市外资普通股 (H 股)                                      6,869              6,869

    合计                                                          46,679             46,679

    所有人民币普通股(A股)及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在宣派、派付或作出的一切股息或分派
    将享有同等地位。

32. 其他权益工具

    (a) 年末优先股情况表

           发行时间           股息率     发行价格     初始数量      发行金额       转股条件
                                                      (百万股)        (人民币
                                                                      百万元)

           光大优1
                                        100人民币                               某些触发事项
           2015-6-19          5.30%          元/股         200       20,000     下的强制转股

           光大优2
                                        100人民币                               某些触发事项
           2016-8-8           3.90%          元/股         100       10,000     下的强制转股

           小计                                                      30,000

           减: 发行费用                                                  (53)

           账面价值                                                  29,947

    (b) 主要条款

           (i)    股息

                  在本次优先股发行后的5年内采用相同股息率;

                  随后每隔5年重置一次(该股息率由基准利率加上固定利差确定) ;

                  固定利差为该次优先股发行时股息率与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且在存续期内保
                  持不变。




                                              8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2. 其他权益工具(续)

    (b) 主要条款(续)

        (ii) 股息发放条件

            在确保资本充足率满足监管法规要求的前提下,本集团在依法弥补以往年度亏
            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一般准备后,有可分配税后利润的情况下,可以向优先
            股股东分配股息,且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股息。任何情况下,经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本集团有权取消本次优先股的全部或部分股息支付,且不构成违约
            事件。

        (iii) 股息制动机制

            如本集团全部或部分取消本次优先股的股息支付,在决议完全派发当期优先股
            股息之前,本集团将不会向普通股股东分配股息。

        (iv) 清偿顺序及清算方法

            本次发行优先股的受偿顺序排在存款人、一般债权人及次级债持有人、二级资
            本债券持有人之后,优先于普通股股东。

        (v) 强制转股条件

            当其他一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发生时,即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降至5.125% (或
            以下)时,本集团有权在无需获得优先股股东同意的情况下将届时已发行且存续
            的本次优先股按照总金额全部或部分转为A股普通股,并使本集团的核心一级资
            本充足率恢复到5.125%以上;当本次优先股转换为A股普通股后,任何条件下
            不再被恢复为优先股;

            当二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发生时,本集团有权在无需获得优先股股东同意的情
            况下将届时已发行且存续的本次优先股按照总金额全部转为A 股普通股。当本
            次优先股转换为A股普通股后,任何条件下不再被恢复为优先股。其中,二级资
            本工具触发事件是指以下两种情形的较早发生者:(1) 中国银监会认定若不进行
            转股或减记,本集团将无法生存;(2) 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
            供同等效力的支持,本集团将无法生存。




                                         9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2. 其他权益工具(续)

    (b) 主要条款(续)

        (vi) 赎回条款

            本次优先股自发行结束之日起5年后,在任何一个可赎回日(每年的优先股股息支
            付日),经中国银监会事先批准并符合相关要求,本集团有权全部或部分赎回本
            次优先股,具体赎回期起始时间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可转授权)根据市场状况
            确定。本次优先股赎回期自赎回期起始之日起至全部赎回或转股之日止。在部
            分赎回情形下,本次优先股按同等比例、以同等条件赎回。本次优先股以现金
            方式赎回,赎回价格为票面金额加当期已宣告且尚未支付的股息。

    (c) 优先股变动情况表

                      2016年1月1日             本年增加             2016年12月31日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百万股)               (百万股)                 (百万股)

        优先股          200     19,965         100     9,982           300       29,947

                      2015年1月1日             本年增加             2015年12月31日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百万股)               (百万股)                 (百万股)

        优先股             -          -        200    19,965           200       19,965

    (d) 归属于权益工具持有者的相关信息

                                                                  2016年       2015年
        项目                                                    12月31日     12月31日

        1. 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合计                                250,455      223,493
         (1)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权益                          220,508      203,528
         (2) 归属于本行优先股股东的权益                           29,947       19,965

        2. 属于少数股东的权益                                       613           554
         (1) 归属于普通股少数股东的权益                             613           554
         (2) 归属于少数股东优先股股东的权益                           -             -




                                          9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3. 资本公积

    本集团及本行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股本溢价                                             33,365              33,365

    合计                                                 33,365              33,365

34. 盈余公积及一般准备

    (a) 盈余公积

           于2016年12月31日的盈余公积全部为法定盈余公积金。本行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
           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本行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
           取。

    (b) 一般准备

           本行通过税后净利润计提的一般准备余额原则上不低于风险资产年末余额的1.5%。

35. 利润分配

    (a) 本行于2017年3月30日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行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 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计人民币29.87亿元;
        – 提取一般准备,计人民币103.62亿元;
        – 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每10股派人民币0.98元(税前),共计人民币45.75亿
           元。
    (b) 本行于2016年6月29日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 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计人民币29.14亿元;
        – 提取一般准备,计人民币63.68亿元;
        – 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每10股派人民币1.90元(税前),共计人民币88.69亿
           元。

    (c) 本行于2016年6月17日召开董事会,通过首期优先股2016年股息发放方案:

           – 计息起始日为2015年6月25日,按照首期优先股票面股息率5.30%计算,每股发放
              现金股息人民币5.30元(税前),共计人民币10.60亿元(税前)。




                                          9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6. 利息净收入
                                               本集团                     本行
                                     注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利息收入
    存放中央银行利息收入                     5,306     5,120      5,304            5,118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利息收入           4,610     2,137      4,602            2,114
    拆出资金利息收入                         4,412     3,110      4,498            3,177
    发放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           (a)
    – 公司贷款和垫款                       47,906    51,387     47,823           51,338
    – 个人贷款和垫款                       27,035    28,199     27,035           28,184
    – 票据贴现                              2,761     2,959      2,761            2,957
    应收融资租赁款利息收入                   2,012     1,426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                 2,848     8,768      2,848            8,768
    投资利息收入                            46,560    38,801     46,565           38,816

    小计                             (b)   143,450   141,907    141,436          140,472

    利息支出
    向中央银行借款利息支出                   2,223       642      2,223              641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利息支出          19,334    18,277     19,400           18,341
    拆入资金利息支出                         2,082     1,224        738              336
    吸收存款利息支出
    – 公司存款利息支出                     25,867    30,830     25,856           30,817
    – 个人存款利息支出                      4,064     5,017      4,055            5,008
    – 结构性公司存款利息支出                6,168     4,985      6,253            4,985
    – 结构性个人存款利息支出                5,352     6,706      5,352            6,70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                 1,773     1,197      1,773            1,197
    应付债券利息支出                        11,299     6,570     11,187            6,510

    小计                             (c)    78,162    75,448     76,837           74,541

    利息净收入                              65,288    66,459     64,599           65,931

    注:

    (a)    2016年度已减值金融资产产生的利息收入为人民币8.76亿元(2015年度:人民币
           8.02亿元)。

    (b)    2016年度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的金融资产利息收入总额为人民币1,434.47亿元
           (2015年度:人民币1,418.72亿元)。

    (c)    2016年度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的金融负债利息支出总额为人民币 665.24亿元
           (2015年度:人民币635.53亿元)。




                                           9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7.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本集团                       本行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银行卡服务手续费                       14,212       12,491    14,212          12,491
    理财服务手续费                          7,472        7,253     7,472           7,253
    代理业务手续费                          1,854        1,169     1,854           1,169
    托管及其他受托业务佣金                  1,614        1,740     1,614           1,740
    承销及咨询手续费                        1,442        1,512     1,443           1,512
    结算与清算手续费                          934        1,312       934           1,312
    承兑及担保手续费                          828        1,078       828           1,078
    其他                                    1,576        1,190       784             517

    小计                                   29,932       27,745    29,141          27,072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银行卡交易手续费                        1,320        1,151     1,320           1,151
    结算与清算手续费                           97           83        97              83
    其他                                      403          210       391             186

    小计                                    1,820        1,444     1,808           1,420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28,112       26,301    27,333          25,652

38. 投资(损失)/收益
                                              本集团                       本行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出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净收益                             10       294          1            294
    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净损失                                    (261)     (10)      (261)            (10)
    出售持有至到期投资
      净收益                                       -       12          -              12
    出售应收款项类投资净收益                       -       11          -              11
    股利收入                                       5        4          5              11

    合计                                        (246)     311       (255)           318




                                           9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9.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本集团                         本行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交易性金融工具净(损失)/收益            (137)          82       (137)              82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净(损
      失)/收益                                  (3)       26         (3)               26
    衍生金融工具净收益/(损失)                  353       (67)       352               (67)

    合计                                       213        41        212               41



40. 业务及管理费
                                             本集团                       本行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职工薪酬费用
    – 职工工资及奖金                    10,642       10,343     10,462            10,250
    – 基本养老保险及企业年金             1,569        1,470      1,566             1,465
    – 住房公积金                           634          590        633               588
    – 职工福利费                           336          295        326               292
    – 补充退休福利                         251           38        251                38
    – 其他                               1,739        1,532      1,734             1,525

    小计                                 15,171       14,268     14,972            14,158

    物业及设备支出
    – 租金及物业管理费                   2,558        2,385      2,530             2,375
    – 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                 1,411        1,442      1,403             1,440
    – 计提的其他长期资产摊销               428          417        427               417
    – 计提的无形资产摊销                   293          246        292               246

    小计                                  4,690        4,490      4,652             4,478

    其他                                  7,196        6,312      7,144             6,259

    合计                                 27,057       25,070     26,768            24,895




                                          9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1. 资产减值损失
                                                 本集团                      本行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发放贷款和垫款减值损失                   22,111      19,724     22,101           19,71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574         171        574              171
   应收融资租赁款减值损失                      572         411           -                -
   应收款项类投资减值损失                      330       1,194        330            1,194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102           4        102                4
   其他                                        242         148        241              149

   合计                                     23,931      21,652     23,348           21,231

42. 所得税费用

   (a) 所得税费用:
                                                本集团                       本行
                                   附注六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当期所得税                        10,131      12,083      9,829           11,859
          递延所得税               17(b)      (556)      (2,143)     (443)          (2,077)
          以前年度调整             42(b)       217         (159)      217             (159)

          合计                               9,792       9,781      9,603            9,623

   (b) 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
                                                本集团                       本行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税前利润                          40,180      39,358     39,472           38,767
          法定税率                            25%         25%        25%              25%
          按法定税率计算的所得税            10,045       9,841      9,868            9,692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3         2           -                -

          不可作纳税抵扣的支出
          – 职工薪酬支出                        5          43          5               43
          – 资产减值损失                    1,324         973      1,324              973
          – 其他                               79         245         70              240

          小计                               1,408       1,261      1,399            1,256
          非纳税项目收益
          – 中国国债利息收入               (1,880)     (1,164)    (1,880)          (1,164)
          – 股利收入                           (1)          -         (1)              (2)
          小计                               9,575       9,940      9,386            9,782
          以前年度调整                           217      (159)       217             (159)
          所得税费用                         9,792       9,781      9,603            9,623




                                            9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3. 其他综合收益
                                                            本集团              本行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本年已确认公允价值变动                     (5,165)         4,964     (5,151)    4,963
     – 本年重分类至损益的金额                        592             53        592        53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1,143         (1,254)     1,140    (1,254)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33              8          -         -
   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设定受益计划重新计量部分                         (23)           (64)       (23)      (64)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3,420)        3,707      (3,442)   3,698

    本集团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      外币报表         设定受益计划
                                 产公允价值变动      折算差额         重新计量部分      合计

    2015年1月1日余额                        219               -                 3        222

    上年增减变动金额                       3,763              8                (64)    3,707

    2016年1月1日余额                       3,982              8                (61)    3,929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3,430)             33                (23)    (3,420)

    2016年12月31日余额                      552              41                (84)      509

    本行

    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      外币报表         设定受益计划
                                 产公允价值变动      折算差额         重新计量部分      合计

    2015年1月1日余额                        219               -                 3        222

    上年增减变动金额                       3,762              -                (64)    3,698

    2016年1月1日余额                       3,981              -                (61)    3,920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3,419)              -                (23)    (3,442)

    2016年12月31日余额                      562               -                (84)      478




                                              97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4.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按照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
    平均数计算。

    稀释每股收益以全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均已转换为假设,以调整后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
    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调整后的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计算。本行无稀释性潜在
    普通股。

                                                                2016年           2015年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当年净利润                                  30,329           29,528
    减:本行优先股当期宣告股息                                   1,060                -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当年净利润                            29,269           29,528

    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百万股)                      46,679           46,679

    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股)                       0.63              0.63

4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a) 在第三方机构发起设立的结构化主体中享有的权益:

        本集团通过直接持有投资而在第三方机构发起设立的结构化主体中享有权益。这些结
        构化主体未纳入本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主要包括在应收款项类投资中核算的金
        融机构理财产品和信托及其他受益权(“资产管理计划”)、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核算
        的投资基金、非保本理财产品及资产支持证券等。这些结构化主体的性质和目的主要
        是管理投资者的资产并赚取管理费,其融资方式是向投资者发行投资产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通过直接持有投资而在第三方机构发起设立的结构化
        主体中享有的权益的账面价值列示如下:

        本集团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价值     最大损失敞口    账面价值    最大损失敞口

        应收款项类投资              627,678          627,678      523,427        523,42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基金及其他                  186,794          186,794       28,200         28,200
        资产支持证券                      -                -       12,385         12,385

        持有至到期投资
        资产支持证券                  1,688            1,688             -              -

        合计                        816,160          816,160      564,012        564,012




                                           9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续)

    (b) 在本集团作为发起人但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享有的权益:

        本集团发起设立的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主要包括本集团发行的非
        保本理财产品。这些结构化主体的性质和目的主要是管理投资者的资产并收取管理
        费,其融资方式是向投资者发行投资产品。本集团在这些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
        结构化主体中享有的权益主要包括直接持有投资或通过管理这些结构化主体收取管理
        费收入。于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直接持有投资以及应收管理手续费而在资产负
        债表中反映的资产账面价值金额不重大。

        于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发起设立但未纳入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非保本理
        财产品的规模余额为人民币10,289.03亿元(2015年12月31日:人民币8,768.55亿
        元)。

    (c) 本集团于本年度发起但于2016年12月31日已不再享有权益的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
        围的结构化主体:

        本集团于2016年1月1日之后发行,并于2016年12月31日之前已到期的非保本理财产
        品发行总量共计人民币7,718.68亿元(2015年度:人民币5,430.77亿元)。

    (d) 于2016年度,本集团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赚取的手续费及佣金
        收入为人民币74.72亿元(2015年度:人民币72.53亿元)。

46. 金融资产的转让

    在日常业务中,本集团进行的某些交易会将已确认的金融资产转让给第三方或特殊目的信
    托计划。这些金融资产转让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终止确认条件,相关金融资产将全部或
    部分终止确认。当本集团保留了已转让资产的绝大部分风险与回报时,相关金融资产转让
    将不符合终止确认的条件,本集团将继续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上述资产。




                                        9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6. 金融资产的转让(续)

   本集团将信贷资产出售给特殊目的信托计划,再由投资者购买特殊目的信托计划的受益权
   份额。

   由于本集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所转让信贷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
   弃对所转让信贷资产的控制,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上会按照本集团的继续涉入程度确认该
   项资产。继续涉入所转让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本集团面临的风险
   水平。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通过持有部分劣后级信托投资对已转让的信贷资产
   保留了一定程度的继续涉入,继续涉入资产与继续涉入负债在其他资产和其他负债科目核
   算,已转让的信贷资产于转让日的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均为人民币65.93亿元(2015年12
   月31日:52.04亿元)。本集团继续确认的资产价值为人民币29.83亿元(2015年12月31
   日:26.82亿元)。

47. 资本充足率

   本集团的资本管理包括资本充足率管理、资本融资管理以及经济资本管理三个方面。其中
   资本充足率管理是资本管理的重点。本集团按照银监会的指引计算资本充足率。本集团资
   本分为核心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三部分。

   资本充足率管理是本集团资本管理的核心。资本充足率反映了本集团稳健经营和抵御风险
   的能力。本集团资本充足率管理目标是在满足法定监管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面临的风
   险状况,参考国际先进同业的资本充足率水平及本集团经营状况,审慎确定资本充足率目
   标。

   本集团根据战略发展规划、业务扩张情况、风险变动趋势等因素采用情景模拟、压力测试
   等方法预测、规划和管理资本充足率。本集团及本行于每半年及每季度向银监会提交所需
   信息。

    2013年1月1日起,本集团按照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相关规定
    的要求计算资本充足率。

    银监会要求商业银行满足相关资本充足率要求,对于系统重要性银行,银监会要求其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核 心 一 级 资 本 充 足 率 不 得 低 于 8.50%, 一 级 资 本 充 足 率 不 得 低 于
    9.50%,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1.50%。对于非系统重要性银行,银监会要求其于2018年
    12月31日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7.50%,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50%,资本
    充足率不得低于10.50%。此外,在境外设立的子银行或分行也需要直接受到当地银行监
    管机构的监管,不同国家对于资本充足率的要求有所不同。

    表内加权风险资产采用不同的风险权重进行计算,风险权重根据每一项资产、交易对手
    的信用、市场及其他相关的风险确定,并考虑合格抵押和担保的影响。表外敞口也采用
    了相同的方法计算,同时针对其或有损失的特性进行了调整。场外衍生工具交易的交易
    对手信用风险加权资产为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加权资产与信用估值调整风险加权资产之
    和。市场风险加权资产根据标准法计量。操作风险加权资产根据基本指标法计量。




                                                10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7. 资本充足率(续)

    本集团的资本充足率及相关数据是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为基础进行计算。
    本年内,本集团遵守了监管部门规定的资本要求。

    本集团按照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相关规定计算的核心一级资本
    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及资本充足率如下:

    本集团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核心一级资本                                        221,001          203,950
      实收资本                                           46,679           46,679
      资本公积及其他综合收益可计入部分                   33,874           37,294
      盈余公积                                           17,951           14,964
      一般风险准备                                       51,447           40,271
      未分配利润                                         70,557           64,320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493              422

    核心一级资本调整项目                                 (2,125)           (2,115)
      商誉                                               (1,281)           (1,281)
      其他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                         (844)             (834)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218,876          201,835

    其他一级资本                                         29,997            19,992
      其他一级资本工具                                   29,947            19,965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50                27
    一级资本净额                                        248,873           221,827

    二级资本                                             39,007            37,655
      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可计入部分                     22,900            22,900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                                   16,014            14,680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93                75

    总资本净额                                          287,880           259,482

    风险加权资产总额                                  2,665,037         2,185,516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8.21%             9.24%
    一级资本充足率                                       9.34%            10.15%
    资本充足率                                          10.80%            11.87%




                                         10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8.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a)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本集团                  本行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净利润                             30,388      29,577      29,869     29,144
        加:资产减值损失                   23,931      21,652      23,348     21,231
            折旧及摊销                      2,182       2,105       2,122      2,103
            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                  8           9           8          9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213)        (41)       (212)       (41)
            投资净损失/(收益)                 246        (311)        255       (318)
            债券利息支出                   11,299       6,570      11,187      6,510
            递延所得税资产净额的增加         (556)     (2,143)       (443)    (2,077)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         (337,520)   (111,148)   (316,910)   (95,388)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619,914     265,130     599,375    253,76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9,679      211,400     348,599    214,936

    (b)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本集团                  本行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       241,507      121,964     242,693    121,170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期初余额                   121,964       98,001     121,170     97,29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119,543       23,963     121,523     23,871

    (c)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分析如下:
                                                本集团                   本行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库存现金                           6,667        6,594       6,660      6,525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66,255       27,553      66,247     27,511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141,711       30,642     139,504     29,959
        拆出资金                          26,874       57,175      30,282     57,17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合计             241,507      121,964     242,693    121,170




                                        10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a) 母公司

        本集团的直接和最终母公司分别为在中国成立的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及中国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光大集团”)组织机构代码为10206389-7。光大集团及其附
        属公司与本集团进行的关联交易金额及余额于附注七(b)(ii)中列示。

     (b) 本集团与其他关联方之间的交易

        (i)   关联方信息

              于2015年及2016年与本集团发生关联交易的其他关联方包括:

              关联方名称                                                      与本集团的关系

              同母系公司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光大控股”)                  股东,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上海光大会展中心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中国光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光大置业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光大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光大期货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光大富尊投资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光大幸福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光大云付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中国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光大浸辉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无锡光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光大利得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嘉兴光大美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光大保德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光大实业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阳光富尊(深圳)金融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中国银证数据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10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b) 本集团与其他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续)

         (i)   关联方信息(续)

               于2015年及2016年与本集团发生关联交易的其他关联方包括(续):

               关联方名称                                                与本集团的关系

               同母系公司(续)
               –中国光大证券国际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光大证券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光大国际饭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光大光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光大徳尚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光大常春藤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北京文资光大文创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北京光大五道口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上海光大光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的下属公司

               其他关联方

               –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
               –中国海运 (集团) 总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
               –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
               –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
               –上海诚毅新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
               –上海仁会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
               –上海电气 (集团) 总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
               –中国中药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
               –北京科技园建设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




                                             10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b) 本集团与其他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续)

         (ii) 关联方交易

             本集团与光大集团及以上关联方进行的重大交易的金额及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往
             来款项余额如下:

                                       光大     光大     同母系
                                       集团     控股       公司        其他       合计
                                  (附注七(a))

             于2016年度进行的交易金额如下:

             利息收入                       -       -       701          27        728
             利息支出                     (8)       -    (1,289)       (676)    (1,973)

             于2016年12月31日往来款项的余额如下:

             应收利息                     2         -       593          2         597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5,142          -       5,142
             衍生金融资产                 -         -         1          -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90         -     3,000          -       3,190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950         950
             应收款项类投资               -         -   196,460         60     196,520

             合计                       192         -   205,196       1,012    206,40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存放款项                   -         -     8,434       1,204      9,638
             衍生金融负债                 -         -         -           1          1
             吸收存款                   460         -     9,308      12,477     22,245
             应付利息                     -         -       109         317        426
             其他负债                     -         -         4           -          4

             合计                       460         -    17,855      13,999     32,314

             于2016年12月31日的重大表外项目如下:

             提供担保余额(注)           180         -            -        -       180




                                          10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b) 本集团与其他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续)

         (ii) 关联方交易(续)

             本集团与光大集团及以上关联方进行的重大交易的金额及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往
             来款项余额如下(续):

                                           光大      光大   同母系
                                           集团      控股     公司      其他       合计
                                      (附注七(a))

             于2015年度进行的交易金额如下:

             利息收入                            -     -        86        24        110
             利息支出                            -     -    (2,427)     (939)    (3,366)

             于2015年12月31日往来款项的余额如下: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105        10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349       624        973
             应收利息                            -     -        47        19         66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533         -        53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998         -        998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900        900
             应收款项类投资                      -     -    80,539     2,000     82,539
             其他资产                            -     -         4        65         69

             合计                                -     -    82,470     3,713     86,183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
               款项                          -         -    12,318     2,964     15,282
             吸收存款                      546         -    78,420    12,754     91,720
             应付利息                        -         -       995       110      1,105
             其他负债                        -         -         4         -          4

             合计                          546         -    91,737    15,828    108,111

             于2015年12月31日的重大表外项目如下:

             提供担保余额(注)              180         -         -         -       180

             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行对光大集团应付一家国有商业银行的债券利息约人
             民币1.80亿元的担保义务尚未解除(2015年12月31日:1.80亿元)。




                                           10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c) 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汇金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经中国国务院(“国务院”)批准于2007年9月29日成立,注册资
         本为2,000亿美元。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汇金公司”)为中投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代表中投公司依法独立行使对本行的权利和义务。

         汇金公司是由国家出资于2003年12月16日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地为北京,注
         册资本为人民币8,282.09亿元,组织机构代码71093296-1。汇金公司的职能经国务
         院授权,进行股权投资,不从事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

         本集团与中投公司、汇金公司、汇金公司其他子公司及汇金公司的联营和合营企业
         间的交易,主要包括吸收存款、买卖债券、进行货币市场交易及银行间结算等。这
         些交易按银行业务的正常程序并按市场价格进行。

         本集团发行的次级债券、金融债券、同业存单以及存款证为不记名债券并可于二级
         市场交易,本集团并无有关这些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本集团
         的上述债券金额的资料。




                                        107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c) 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汇金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续)

         本集团与中投公司、汇金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进行的重大交易金额如下:

                                                           2016年          2015年

         利息收入                                               7,140        4,875
         利息支出                                              (5,981)      (5,261)

         本集团与中投公司、汇金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往来款项的余额如下: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71,096        5,049
         拆出资金                                              14,523       31,26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651             380
         衍生金融资产                                        2,041             22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0,210           7,152
         应收利息                                            4,355           2,457
         发放贷款和垫款                                        341           1,63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8,964           7,588
         持有至到期投资                                     13,601          12,645
         应收款项类投资                                    111,896         122,095
         其他资产                                              570               -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256,275         135,682
         拆入资金                                           33,821          17,659
         衍生金融负债                                          973             20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5,627          36,628
         吸收存款                                           13,271          28,637
         应付利息                                            1,643           1,179
         其他负债                                                1               -




                                        10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d) 本集团与关键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支付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0,116          21,904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该等关键管理人员2016年12月31日的薪酬总额尚未最
         终确定,但预计未计提的薪酬不会对本集团及本行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产
         生重大影响。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关键管理人员贷款                                      14,034          17,572

     (e) 本集团主要关联方交易占比

                                          2016年                      2015年
                                      关联方                      关联方
                                    交易金额         占比       交易金额         占比

         利息收入                      7,868        5.48%          4,985        3.51%
         利息支出                     (7,954)      10.18%         (8,627)      11.43%




                                          10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e) 本集团主要关联方交易占比(续)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关联方                   关联方
                                        交易余额      占比       交易余额      占比

         重大表内项目如下: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71,096     30.56%        5,049     5.85%
         拆出资金                         14,523     11.50%       31,266    23.6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651      8.31%          485     8.6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0,210     15.24%        8,125     5.31%
         应收利息                          4,952     19.54%        2,523    13.60%
         应收款项类投资                  308,416     49.14%      204,634    39.10%
         发放贷款和垫款                    5,483      0.31%        2,164     0.1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2,154     12.27%        8,586     3.86%
         持有至到期投资                   14,551      5.65%       13,545     8.89%
         衍生金融资产                      2,042     41.25%          222    13.66%
         其他资产                            570      1.64%           69     0.56%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265,913     32.02%      150,964    27.90%
         拆入资金                         33,821     35.41%       17,659    29.2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5,627     37.93%       36,628    62.22%
         吸收存款                         35,516      1.67%      120,357     6.04%
         衍生金融负债                        974     22.30%          208    14.95%
         应付利息                          2,069      6.16%        2,284     7.46%
         其他负债                              5      0.02%            4     0.03%

         重大表外项目如下:

         提供担保余额                          180   97.30%          180    97.30%

         本集团与关联方之间的银行业务按照正常的市场交易条款进行。




                                         11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八、 分部报告

     本集团按业务条线和经营地区将业务划分为不同的营运组别,从而进行业务管理。为
     了更好地反映本集团未来业务发展方向,向报表使用者提供更有用的信息,本年度,
     本集团将同业业务与资金业务合并为“金融市场业务”进行披露,并将资产管理业务和托
     管业务在公司银行业务、零售银行业务以及金融市场业务中进行拆分。作为可比信
     息,上年同期分部数据相应调整。本集团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了下列报告分部:

     公司银行业务

     该分部向公司类客户和政府机关提供多种金融产品和服务,包括企业贷款、贸易融
     资、存款服务、代理服务、现金管理服务、财务顾问与咨询服务、汇款和结算服务及
     担保服务等。

     零售银行业务

     该分部向个人客户提供多种金融产品和服务,包括个人贷款、存款服务、银行卡服
     务、个人理财服务、汇款服务和证券代理服务等。

     金融市场业务

     该分部经营本集团的金融市场业务,包括于银行间进行同业拆借交易、回购交易、同
     业投资、债券投资和买卖、自营衍生金融工具及自营外汇买卖。金融市场业务分部亦
     包括代客进行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和代客外汇买卖。该分部还对本集团流动性水平进行
     管理,包括发行债券。

     其他业务

     该分部主要包括权益工具及相关收益。

     分部资产及负债和分部收入、费用及经营成果是按照本集团会计政策计量。

     内部收费及转让定价是参考市场价格确定,并已在各分部的业绩中反映。与第三方交
     易产生的利息收入和支出以“对外净利息收入”列示,内部收费及转让定价调整所产生的
     利息净收入和支出以“分部间净利息收入/支出”列示。

     分部收入、支出、资产与负债包含直接归属某一分部,以及按合理的基准分配至该分
     部的项目。分部收入、支出、资产和负债包含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抵销的内部往来的余
     额和内部交易。分部资本性支出是指在会计期间内分部购入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
     其他长期资产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11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八、 分部报告(续)

     (a) 经营分部利润、资产及负债

         本集团

                                                                2016年
                                            公司        零售         金融
                                        银行业务    银行业务     市场业务    其他业务        合计

         营业收入
           对外净利息收入                 17,357     18,266        29,665           -      65,288
           分部间净利息收入/(支出)        17,015     (5,936)      (11,079)          -           -

           利息净收入                     34,372     12,330       18,586           -       65,288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6,810     16,957        4,345           -       28,112
           投资收益/(损失)                     -         21         (272)          5         (246)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          -          213           -          213
           汇兑净收益/(损失)                 786        105         (553)          -          338
           其他业务收入                      280         34           18           -          332

           营业收入合计                   42,248     29,447       22,337           5       94,037

         营业支出
           税金及附加                     (1,288)       (929)        (668)          -       (2,885)
           业务及管理费                  (12,084)    (13,143)      (1,830)          -      (27,057)
           资产减值损失                  (17,806)     (5,031)      (1,094)          -      (23,931)
           其他业务成本                     (146)          -          (17)        (64)        (227)

           营业支出合计                  (31,324)    (19,103)      (3,609)        (64)     (54,100)

         营业利润                         10,924     10,344       18,728         (59)      39,937
           加:营业外收入                    140         32            -         156          328
           减:营业外支出                    (27)         -            -         (58)         (85)

         分部利润总额                     11,037     10,376       18,728          39       40,180

         其他补充信息

         –折旧及摊销费用                 (1,011)     (1,036)        (135)          -       (2,182)

         –资本性支出                      2,348        757          105            -       3,210

                                                            2016年12月31日
                                            公司        零售        金融
                                        银行业务    银行业务    市场业务     其他业务        合计

         分部资产                      1,434,132    813,671     1,764,652        684     4,013,139

         分部负债                      1,726,670    493,530     1,546,910      1,844     3,768,954




                                              11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八、 分部报告(续)

     (a) 经营分部利润、资产及负债(续)

         本集团

                                                                  2015年
                                            公司          零售         金融
                                        银行业务      银行业务     市场业务    其他业务       合计

         营业收入
           对外净利息收入                 19,490       18,136        28,833           -     66,459
           分部间净利息收入/(支出)        15,907       (5,629)      (10,278)          -          -

           利息净收入                     35,397       12,507       18,555           -      66,459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7,218       14,897        4,186           -      26,301
           投资收益                            -           10          297           4         311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损失)           -            -           41           -          41
           汇兑净收益/(损失)                 236           83         (391)          -         (72)
           其他业务收入                       74           32           13           -         119

           营业收入合计                   42,925       27,529       22,701           4      93,159

         营业支出
           税金及附加                     (3,245)       (2,150)      (1,701)          -      (7,096)
           业务及管理费                  (11,109)      (12,124)      (1,837)          -     (25,070)
           资产减值损失                  (15,022)       (5,261)      (1,369)          -     (21,652)
           其他业务成本                      (93)           (5)          (3)          -        (101)

           营业支出合计                  (29,469)      (19,540)      (4,910)          -     (53,919)

         营业利润                         13,456        7,989       17,791           4      39,240
           加:营业外收入                     49            8            -         148         205
           减:营业外支出                    (23) -         -            -         (64)        (87)

         分部利润总额                     13,482        7,997       17,791          88      39,358

         其他补充信息

         –折旧及摊销费用                   (933)       (1,018)        (154)          -      (2,105)

         –资本性支出                        790          862          130            -      1,782

                                                              2015年12月31日
                                            公司          零售        金融
                                        银行业务      银行业务    市场业务     其他业务       合计

         分部资产                      1,254,760      671,926     1,235,055        765    3,162,506

         分部负债                      1,607,386      475,666      860,425         158    2,943,635




                                              11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八、 分部报告(续)

     (a) 经营分部利润、资产及负债(续)

         分部资产、负债和总资产及总负债调节:
                                                              2016年         2015年
                                           附注六           12月31日       12月31日

         分部资产                                          4,013,139      3,162,506
         商誉                                  16              1,281          1,281
         递延所得税资产                        17              5,622          3,923

         资产合计                                          4,020,042      3,167,710

         分部负债                                          3,768,954      2,943,635
         应付股利                              30                 20             28

         负债合计                                          3,768,974      2,943,663

     (b) 地区信息

         本集团主要是于中国境内经营,分行遍布全国30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并在湖
         北省武汉市、湖南省韶山市、江苏省淮安市及香港设立子公司。

         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和无形资产。列报地区信息时,非流动
         资产是以资产所在地为基准归集;经营收入是以产生收入的分行所在地为基准归
         集。各地区的划分如下:

         – “长江三角洲”是指本行以下分行、淮安光大服务的地区:上海、南京、杭州、苏
            州、宁波、无锡;

         – “珠江三角洲”是指本行以下分行服务的地区:广州、深圳、福州、厦门、海口;

         – “环渤海地区”是指本行以下分行服务的地区:北京、天津、石家庄、济南、青
            岛、烟台;

         – “中部地区”是指本行以下分行、光大金融租赁及韶山光大服务的地区:郑州、太
            原、长沙、武汉、合肥、南昌;

         – “西部地区”是指本行以下分行服务的地区:西安、成都、重庆、昆明、南宁、呼
            和浩特、乌鲁木齐、贵阳、兰州及银川;

         – “东北地区”是指本行以下分行服务的地区:黑龙江、长春、沈阳、大连;

         – “境外”是指本行及子公司服务的地区:香港、首尔;及

         – “总行”是指本集团总部。



                                         11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八、 分部报告(续)

     (b) 地区信息(续)
                                                                                         营业收入
                                        长江三角洲   环渤海地区     总行   中部地区      珠江三角洲    西部地区    东北地区   境外     合计

         2016年                            15,385       13,567    28,780    12,905            9,444       8,824      4,494    638    94,037

         2015年                            14,846       15,176    27,551    11,556            9,693       9,209      4,705    423    93,159

                                                                                      非流动资产注((i))
                                        长江三角洲   环渤海地区     总行   中部地区       珠江三角洲    西部地区   东北地区   境外     合计

         2016年12月31日                     2,617          970     4,914     3,388            1,202       1,067        966     54    15,178

         2015年12月31日                     2,751        1,033     5,171     1,234            1,234       1,103      1,021     45    13,592

         注:

         (i) 包括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




                                                                   11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

     本集团金融工具使用方面所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
     及操作风险。

     本集团在下文主要论述上述风险敞口及其形成原因,风险管理目标、政策和过程,计
     量风险的方法等。

     本集团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风险,设定适当的风险可接
     受水平并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以监控本集团的风险水平。本集团会定期重检这
     些风险管理政策及有关内部控制系统,以适应市场情况或本集团经营活动的改变。内
     部审计部门也定期及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系统的执行是否符合风险管理政策。

     (a)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债务人或交易对手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对本集团的义务或承诺而使
         本集团可能蒙受损失的风险。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贷款组合、债券投资组合及各种
         形式的担保。

         信贷业务

         董事会拟定本集团的发展战略和风险管理战略及可接受的总体风险水平,并对本
         集团的风险控制情况进行监督,对风险状况及风险管理策略进行定期评估,提出
         完善本集团与风险管理有关的内部控制的意见。高级管理层负责实施董事会确定
         的发展战略、风险战略和风险管理政策,完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制定风险管理
         制度和业务细则,建立识别、计量、评估、监测和控制风险的程序和标准,对各
         类风险进行管理,保证本行的业务活动与董事会通过的风险战略、风险偏好和风
         险政策相符。

         本集团业务条线承担信用风险管理的直接责任,风险管理条线承担制定政策和流
         程,监测和管理风险的责任,内审部门承担业务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履职情况的
         审计责任,具体如下:

         -   公司业务部、小微金融业务部和零售业务部等业务条线部门按照本集团风险管
             理制度规定与流程开展对公、零售信贷业务。业务条线部门为信用风险的直接
             承担部门,是风险内控管理的第一道防线,在客户关系及具体业务存续期内独
             立进行全过程管控,对业务的合规性、安全性承担第一位的责任。




                                       11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a) 信用风险(续)

         信贷业务(续)

         -   本集团从事信用风险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包括风险管理部、信贷审批部、授信
             管理部、资产保全部等部门,是信用风险管理的第二道防线,承担统筹督导和
             审核把关责任。信用风险管理职能部门按照“政策技术-审查审批-贷中贷后-清
             收保全”的基本流程确定部门职能定位,其中风险管理部负责本集团全面风险
             管理体系的规划和统筹,牵头制定信用风险管理方面的基本政策,牵头制定授
             信基本制度和流程,牵头制定覆盖信贷业务的总体投向政策;信贷审批部负责
             一般风险对公、同业、零售业务及集团客户授信额度审查审批工作的整体规划
             和归口管理,并负责超分行授信审批权限和总行本部统一管理的授信项目审
             批。授信审批机构独立于业务条线部门,确保授信审批的独立性;授信管理部
             负责对公信贷业务的授信后管理和风险预警,控制和管理信贷业务关键风险环
             节、指导全行放款审核操作;零售业务部负责零售信贷业务的授信后管理和风
             险预警;资产保全部负责本集团不良资产的清收处置、抵债资产的处置管理
             等。信用风险管理职能部门是风险管理的第二道防线,承担统筹督导和审核把
             关责任。

         -   本集团审计监察部门是风险管理的第三道防线,承担监督评价责任。

         本集团不断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强化信贷业务全流程管理,按照有效制衡的原
         则,将信贷业务管理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和岗位,并建立考核和问责机
         制。

         对于公司信贷业务,本集团制定了信贷投向政策,针对重点行业制定了行业组合
         限额并实行动态监控,定期向董事会报告。本集团的信用风险管理政策覆盖授信
         调查、审查审批、发放与支付、授信后管理等关键环节。本集团在授信调查环
         节,进行客户信用风险评级和信贷业务债项评级并完成授信调查报告;审查审批
         环节,按照审贷分离、分级审批原则,建立规范的审查审批制度和流程,信贷业
         务均须经过有权审批人审批;发放与支付环节,设立独立责任部门负责授信放款
         审核,按照“实贷实付”管理原则对贷款资金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贷后管理环
         节,本集团对已放款授信项目进行持续监控,对任何可能对借款人还款能力造成
         影响的负面事件立即预警,并采取应对措施,防范和控制风险。

         对于个人信贷业务,本集团加强对申请人的信用评估工作,客户经理受理个人信
         贷业务时需要对信贷申请人收入、信用记录和贷款偿还能力等进行评估。客户经
         理的报批材料和建议提交贷款审批机构或人员进行审批。本集团对个人贷款进行
         贷后监控,重点关注借款人的偿款能力和抵押品状况及其价值变化情况。一旦贷
         款出现逾期,本集团将根据标准化催收作业流程开展催收工作。




                                         117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a) 信用风险(续)

         信贷业务(续)

         本集团采用贷款风险分类方法监控贷款组合风险状况。贷款按风险程度分为正
         常、关注、次级、可疑及损失五类。后三类被视为已减值贷款和垫款,当一项或
         多项事件发生证明客观减值证据存在,并可能出现损失时,该贷款被界定为已减
         值贷款和垫款。已减值贷款和垫款的减值损失准备将视情况以组合或个别方式评
         估。本集团根据中国银监会制定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引》衡量及管理本集团信贷
         资产的质量。

         贷款和垫款的五个类别的主要定义列示如下:

         正常: 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关注: 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
                响的因素。

         次级: 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
                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可疑: 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损失: 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
                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资金业务

         本集团根据交易产品、交易对手、交易对手所在地理区域设定信用额度,通过系
         统实时监控信用额度的使用状况,并会定期重检及调整信用额度。

         (i) 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本集团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本年末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包括
             衍生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




                                         11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a) 信用风险(续)

         (ii) 金融资产按信贷质量的分布列示如下:

             本集团
                                                          2016年12月31日
                                                          存 / 拆放
                                                            同业及
                                                            其他金  买入返
                                    发放贷款     应收融资   融机构  售金融
                                      和垫款       租赁款      款项   资产         投资 (*)   其他 (**)

             已减值
               按个别方式评估总额      21,412         501         16         -       4,074         279
               减值准备               (11,285)       (403)       (16)        -      (1,092)       (106)

               小计                   10,127          98           -         -       2,982        173

               按组合方式评估总额       7,290           -          -         -            -     1,216
               减值准备                (3,758)          -          -         -            -       (94)

               小计                     3,532           -          -         -            -     1,122

             已逾期未减值
               –逾期3个月以内
                   (含3个月)          15,352          71           -         -            -           -
               –逾期3个月至6个月
                   (含6个月)            3,083         44          -          -           -            -
               –逾期6个月以上          6,656         98        350          -           1            -

               总额                   25,091          213       350          -           1            -
               减值准备               (4,519)        (139)        -          -           -            -

               小计                   20,572          74        350          -           1            -

             未逾期未减值
               总额                 1,741,485      56,355 358,609       67,000   1,316,657     38,484
               减值准备               (24,072)       (967)    (24)           -      (1,497)      (394)

               小计                 1,717,413      55,388    358,585    67,000   1,315,160     38,090

             合计                   1,751,644      55,560    358,935    67,000   1,318,143     39,385




                                             11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a) 信用风险(续)

         (ii) 金融资产按信贷质量的分布列示如下(续):

             本集团
                                                                    2015年12月31日
                                                                  存/拆放
                                                                  同业及
                                                                  其他金      买入返
                                      发放贷款     应收融资       融机构      售金融
                                        和垫款       租赁款          款项       资产   投资 (*)   其他 (**)

             已减值
                 按个别方式评估总额      19,227            308         16          -       313         322
                 减值准备               (10,083)          (205)       (16)         -      (173)        (83)

                 小计                     9,144           103           -          -       140         239

                 按组合方式评估总额       5,148              -          -          -          -        976
                 减值准备                (2,369)             -          -          -          -        (81)

                 小计                     2,779              -          -          -          -        895

             已逾期未减值
                 –逾期3个月以内
                     (含3个月)          26,342            230           -          -       282            -
                 –逾期3个月至6个月
                     (含6个月)            4,890              -          -          -         -            -
                 –逾期6个月以上          8,155              -        350          -     1,968            -

                 总额                   39,387            230         350          -     2,250            -
                 减值准备               (5,569)           (31)          -          -        (8)           -

                 小计                   33,818            199         350          -     2,242            -

             未逾期未减值
                 总额                 1,449,781         39,134 218,337 153,045         902,891      24,536
                 减值准备               (20,098)          (701)    (15)      -          (1,402)       (409)

                 小计                 1,429,683         38,433    218,322    153,045   901,489      24,127

             合计                     1,475,424         38,735    218,672    153,045   903,871      25,261


             *   投资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及应收款项类投资。

             ** 其他包括衍生金融资产、应收利息、其他资产中的代理理财资产、其他应收款项
                等。




                                                  12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b)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商品价格和股票价格等)的不利变动,而使
         本集团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董事会承担对本集团市场风险管理实施监控的最终责任,确保本集团有效地识
         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在
         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对市场风险管理情况进行监控,审核高级管理层提出的关于
         市场风险管理的战略、政策、程序以及可以承受市场风险水平的有关建议。本集
         团业务经营和发展中所面临的市场风险绝大部分集中于资金业务。金融市场部负
         责开展资金投资与自营交易业务。资产负债管理部负责进行银行账户下的利率风
         险和汇率风险日常监控与管理。风险管理部负责组织起草市场风险管理基本政策
         和程序,以及对本集团市场风险的识别、计量和监测。

         本集团区分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并根据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的不同性质和特
         点,采取相应的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方法。交易账户包括本集团拟
         于短期内出售、从实际或预期的短期价格波动中获利或锁定敞口的投资。银行账
         户包括除交易账户以外的业务。本集团主要通过敏感度指标、情景分析和外汇敞
         口分析计量监测交易账户的市场风险,通过敏感性缺口分析、压力测试和有效久
         期分析计量和监控非交易业务的市场风险。

         敏感度指标分析是以总体敏感度额度及每个档期敏感度额度控制,按照不同期限
         分档计算利率风险。

         情景分析是一种多因素分析方法,结合设定的各种可能情景的发生概率,研究多
         种因素同时作用时可能产生的影响。

         外汇敞口分析是衡量汇率变动对当期损益影响的一种方法。外汇敞口主要来源于
         银行表内外业务中的货币错配。

         敏感性缺口分析是衡量利率变动对当期损益影响的一种方法。具体而言,就是将
         所有生息资产和付息负债按照利率重新定价的期限划分到不同的时间段以匡算未
         来资产和负债现金流的缺口。

         压力测试的结果是采用市场变量的压力变动,对一系列前瞻性的情景进行评估,以
         测量对损益的影响。

         有效久期分析是对不同的时段运用不同的权重,根据在特定的利率变化情况下,假
         设金融工具市场价值的实际百分比变化,来设计各时段风险权重,从而更好地反映
         利率的变动所导致的银行资产和负债经济价值的非线性变化。




                                       12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b) 市场风险(续)

         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主要包括来自商业银行业务的重新定价风险和资金交易头寸的
         风险。

         重新定价风险

         重新定价风险也称为期限错配风险,是最主要和最常见的利率风险形式,来源于
         银行资产、负债和表外业务到期期限(就固定利率而言)或重新定价期限(就浮动利
         率而言)存在的差异。这种重新定价的不对称使银行的收益或内在经济价值会随着
         利率的变动而变化。

         资产负债管理部负责利率风险的计量、监测和管理。在计量和管理风险方面,本
         集团定期评估各档期利率敏感性重定价缺口以及利率变动对本集团净利息收入和
         经济价值的影响。利率风险管理的主要目的是减少利率变动对净利息收入和经济
         价值的潜在负面影响。

         交易性利率风险

         交易性风险主要来自资金业务的投资组合。其利率风险是通过久期分析监控。此
         外,本集团还采用辅助方法计算其对利率变动的敏感度,敏感度以公允价值因利
         率变动100个基点(1%)的相应变动表示。




                                         12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b) 市场风险(续)

         利率风险(续)

         (i) 下表列示本年的实际利率及于资产负债表日资产与负债按预期下一个重定价日期(或到期日,以较早者为准)的分布:

             本集团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实际利率        合计      不计息     3 个月内   3 个月至 1 年   1 年至 5 年   5 年以上
                                          (注 (1))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49%      381,620      14,831      366,789              -            -           -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2.86%      232,630           -      166,543         66,087            -           -
             拆出资金                       3.20%      126,305           -       41,249         84,646          410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98%       67,000           -       65,000          2,000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4.57%    1,751,644      23,124    1,359,000        350,397       15,924       3,199
             应收融资租赁款                 3.99%       55,560          44       54,023            749           89         655
             投资(注(2))                    4.03%    1,318,143       1,906      237,364        424,925      562,973      90,975
             其他                                -      87,140      84,123        2,073            810          134           -

             总资产                         3.92%    4,020,042     124,028    2,292,041        929,614      579,530      94,829




                                                                  12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b) 市场风险(续)

         利率风险(续)

         (i) 下表列示本年的实际利率及于资产负债表日资产与负债按预期下一个重定价日期(或到期日,以较早者为准)的分布(续):

             本集团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实际利率        合计       不计息     3 个月内    3 个月至 1 年   1 年至 5 年   5 年以上
                                            (注(1))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3.00%       187,000           -       22,000         165,000            -            -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2.85%       830,354           -      678,441         151,913            -           -
             拆入资金                       2.45%        95,501          23       57,029          38,449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23%        41,195           -       40,448             747            -           -
             吸收存款                       1.98%     2,120,887       6,824    1,581,014         327,249      205,798           2
             应付债券                       3.27%      412,500            -     106,911          276,090         6,599     22,900
             其他                               -       81,537       73,439       6,549              996           553          -

             总负债                          2.33%    3,768,974      80,286    2,492,392         960,444      212,950      22,902

             资产负债缺口                    1.59%      251,068      43,742     (200,351)        (30,830)     366,580      71,927




                                                                   12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b) 市场风险(续)

         利率风险(续)

         (i)   下表列示本年的实际利率及于资产负债表日资产与负债按预期下一个重定价日期(或到期日,以较早者为准)的分布(续):

               本集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实际利率          合计         不计息     3 个月内   3 个月至 1 年   1 年至 5 年   5 年以上
                                            (注(1))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50%        326,735         16,083      310,652              -             -          -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3.11%         86,311              -       60,575         25,736             -          -
               拆出资金                       3.01%        132,361              -       65,982         66,379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4.26%        153,045              -       88,570         64,475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5.80%      1,475,424         23,650    1,066,498        374,269         7,827      3,180
               应收融资租赁款                 4.51%         38,735              -       38,735              -             -          -
               投资(注(2))                    5.02%        903,871            676      232,547        290,699      303,654      76,295
               其他                                -        51,228         49,561        1,667              -            -           -

               总资产                         4.81%      3,167,710         89,970    1,865,226        821,558      311,481      79,475




                                                                     12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b) 市场风险(续)

         利率风险(续)

         (i) 下表列示本年的实际利率及于资产负债表日资产与负债按预期下一个重定价日期(或到期日,以较早者为准)的分布(续):

             本集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实际利率         合计          不计息     3 个月内    3 个月至 1 年   1 年至 5 年   5 年以上
                                          (注(1))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3.49%         14,840              -        8,000           6,840            -           -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3.35%        541,066              -      538,633           2,433            -           -
             拆入资金                       2.41%         60,305             22       38,087          22,196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20%         58,873              -       56,517           2,356            -           -
             吸收存款                       2.54%      1,993,843          4,009    1,229,275         463,965      271,049      25,545
             应付债券                       4.25%        210,061              -       97,939          63,922       25,300      22,900
             其他                                -        64,675         61,851        1,444           1,265          115           -

             总负债                         2.80%      2,943,663         65,882    1,969,895         562,977      296,464      48,445

             资产负债缺口                   2.01%       224,047          24,088     (104,669)        258,581       15,017      31,030




                                                                   12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b) 市场风险 (续)

         利率风险(续)

         (i)    下表列示本年的实际利率及于资产负债表日资产与负债按预期下一个重定价
                日期 (或到期日,以较早者为准) 的分布(续):

                注:

                (1) 实际利率是指利息收入/支出除以平均生息资产/负债的比率。

                (2) 投资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及应收款项类投资。

         (ii)   利率敏感性分析

                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衡量利率变化对本集团净损益及股东权益的可能影
                响。在假定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前提下,于2016年12月31日假定利率上升
                100个基点将导致净利润减少人民币24.42亿元(2015年12月31日:减少人民
                币24.28亿元),股东权益减少人民币52.57亿元(2015年12月31日:减少人
                民币57.23亿元);利率下降100个基点将导致净利润增加人民币24.48亿元
                (2015年12月31日:增加人民币24.38亿元),股东权益增加人民币54.36亿
                元(2015年12月31日:增加人民币59.04亿元)。

                上述敏感性分析基于本集团的资产和负债具有静态的利率风险结构。有关的
                分析仅衡量一年内利率变化,反映为一年内本集团资产和负债的重新定价按
                年化计算对本集团净损益和股东权益的影响。上述敏感性分析基于以下假
                设:
                –   资产负债表日利率变动适用于本集团所有的衍生金融工具及非衍生金融
                     工具;
                –   资产负债表日利率变动100个基点是假定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下一个完整
                     年度内的利率变动;
                –   收益率曲线随利率变化而平行移动;
                –   资产和负债组合并无其他变化;
                –   其他变量(包括汇率)保持不变;及
                –   不考虑本集团进行的风险管理措施。

                由于基于上述假设,利率增减导致本集团净损益和股东权益出现的实际变化
                可能与此敏感性分析的结果不同。

         外汇风险

         本集团的外汇风险主要包括资金业务外汇自营性投资以及其他外汇敞口所产生的风
         险。本集团通过即期和远期外汇掉期及将以外币为单位的资产与相同币种的对应负
         债匹配来管理外汇风险。



                                          127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b) 市场风险 (续)

         外汇风险(续)

         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外汇风险敞口如下:

         本集团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美元            其他
                                         人民币     (折合人民币) (折合人民币)          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376,515           4,606            499     381,620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款项                         217,010          12,734          2,886      232,630
         拆出资金                       108,790          14,987          2,528      126,30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7,000               -              -       67,000
         发放贷款和垫款               1,683,451          45,396         22,797    1,751,644
         应收融资租赁款                  54,833             727              -       55,560
         投资(注(i))                  1,295,648          20,138          2,357    1,318,143
         其他资产                        83,782           2,470            888       87,140

         总资产                       3,887,029         101,058         31,955    4,020,042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187,000                -              -    187,00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
           款项                         829,623             677             54      830,354
         拆入资金                        55,207          30,650          9,644       95,50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41,195               -              -       41,195
         吸收存款                     2,031,212          72,528         17,147    2,120,887
         应付债券                       405,481           5,049          1,970      412,500
         其他负债                        75,911           4,210          1,416       81,537

         总负债                       3,625,629         113,114         30,231    3,768,974

         净头寸                         261,400          (12,056)        1,724     251,068

         资产负债表外信贷承诺           676,940          19,249          5,928     702,117

         衍生金融工具(注(ii))            (15,445)        14,656          1,462         673




                                          12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b) 市场风险(续)

         外汇风险(续)

         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外汇风险敞口如下(续):

         本集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美元            其他
                                      人民币    (折合人民币)    (折合人民币)       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321,412         4,696             627      326,735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款项                       77,701         4,225           4,385        86,311
         拆出资金                     84,330        47,876             155       132,36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53,045             -               -       153,045
         发放贷款和垫款            1,431,484        33,943           9,997     1,475,424
         应收融资租赁款               38,561           174               -        38,735
         投资 (注(i))                895,080         8,582             209       903,871
         其他资产                     49,806         1,146             276        51,228

         总资产                    3,051,419      100,642           15,649     3,167,710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14,840              -               -      14,84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
         放款项                      537,681         3,355              30       541,066
         拆入资金                     37,450        18,898           3,957        60,30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58,873             -               -        58,873
         吸收存款                  1,899,128        69,478          25,237     1,993,843
         应付债券                    204,204         1,682           4,175       210,061
         其他负债                     62,947         1,476             252        64,675

         总负债                    2,815,123        94,889          33,651     2,943,663

         净头寸                      236,296         5,753         (18,002)     224,047

         资产负债表外信贷承诺        676,069        21,856           4,807      702,732

         衍生金融工具(注(ii))        (32,176)       13,117          19,359          300




                                          12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b) 市场风险(续)

         外汇风险(续)

         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外汇风险敞口如下(续):

         注:

         (i)     投资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及应收款项类投资。

         (ii)    衍生金融工具反映衍生金融工具的合同净额。

         本集团大部分的业务以人民币进行,此外有美元、港币和少量其他外币业务。于
         资产负债表日,主要币种折算汇率如下: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港币折合人民币汇率                              0.8956               0.8378
         美元折合人民币汇率                              6.9450               6.4939

         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衡量汇率变化对本集团净损益及股东权益的可能影响。在
         假定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前提下,于2016年12月31日假定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上升
         100个基点将导致股东权益和净利润增加人民币0.06亿元(2015年12月31日:人民
         币0.23亿元);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下降100个基点将导致股东权益和净利润减少人
         民币0.06亿元(2015年12月31日:人民币0.23亿元)。

         上述敏感性分析基于资产和负债具有静态的汇率风险结构。有关的分析基于以下
         假设:

         –     汇率敏感度是指各币种对人民币于报告日当天收盘(中间价)汇率绝对值波动
                100个基点造成的汇兑损益;
         –     资产负债表日汇率变动100个基点是假定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下一个完整年度内
                的汇率变动;
         –     美元及港币对人民币汇率同时同向波动。由于本集团非美元及港币的其他外币
                资产及负债占总资产和总负债比例并不重大,因此上述敏感性分析中其他外币
                以折合美元后的金额计算对本集团净损益及股东权益的可能影响;
         –     计算外汇敞口时,包含了即期外汇敞口、远期外汇敞口和掉期;
         –     其他变量(包括利率)保持不变;及
         –     不考虑本集团进行的风险管理措施。

         由于基于上述假设,汇率变化导致本集团净损益和股东权益出现的实际变化可能
         与此敏感性分析的结果不同。




                                           13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b) 市场风险(续)

         价格风险

         权益工具投资价格风险,是指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因股票指数水平和个别证券价
         值的变化而降低的风险。本集团持有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中的上市证券承担价格风
         险。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部分上市证券价格的 5 个百分点的潜在波动对本行
         净资产的影响为人民币 9.62 亿元(2015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0.67 亿元)。对于
         已确认减值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其减值损失转入利润表。

    (c)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虽有清偿能力,但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或无法以合理
         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应对资产增长或支付到期债务的风险。本集团根据流动
         性风险管理政策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监测,并确保维持适当水平的优质流动性资
         产。

         本集团整体的流动性情况由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管理。该委员会由本行行长担任
         主席,负责按监管要求和审慎原则制定流动性政策。政策目标包括:

          维持稳健充足的流动性水平,建立科学完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确保在正常
          经营环境或压力状态下,都能及时满足各类业务的支付义务和流动性需求,有
          效平衡资金的效益性和安全性;及

          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对资产负债规模和结构做出及时合理的调整,在确保
          流动性的前提下,适度追求利润最大化和成本最小化,实现银行资金“安全性、
          流动性和效益性”的统一。

         资产负债管理部牵头执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负责制定并及时修订流动性风险
         管理策略,负责对全行流动性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缓释管理。并负责日间
         头寸管理与预测,保持适当水平的流动性储备。遇有重大的支付危机或结构性变
         化时须及时向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作出汇报并提出建议。

         本集团积极促进核心存款等稳定负债来源的增长,并通过适时发行各类债券等手
         段持续推动负债结构优化,不断拓宽负债渠道,增强多样化的主动负债能力,提
         升全行资金来源稳定性,确保负债总量适度、来源稳定、结构多元、期限匹配,
         有效防范市场冲击。

         本集团主要采用流动性缺口分析衡量流动性风险,持续做好限额监测及动态调
         控,同时采用不同的情景的压力测试以评估流动性风险的影响,并制定有效的应
         急预案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类流动性风险。




                                        13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c) 流动性风险(续)

         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根据相关剩余到期日分析如下:


         本集团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 个月        3 个月
         资产                             无期限   实时偿还     1 个月以内    至 3 个月        至1年     1 年至 5 年   5 年以上       合计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308,698      72,922               -         -              -             -           -      381,620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350     107,399          31,397    22,904         70,280           300           -      232,630
         拆出资金                             -           -          18,513    22,736         84,646           410           -      126,30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1,383     3,617          2,000             -           -       67,000
         发放贷款和垫款                  33,626     209,601          65,262   118,212        458,974       423,127     442,842    1,751,644
         应收融资租赁款                     116           -             581     3,467         10,677        32,785       7,934       55,560
         投资(*)                          1,187      25,538          82,832   125,547        425,244       566,893      90,902    1,318,143
         其他                            47,671       7,674           2,093    12,514         13,659         3,514          15       87,140

         总资产                         391,648     423,134         262,061   308,997      1,065,480     1,027,029     541,693    4,020,042




                                                              13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c) 流动性风险(续)

         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根据相关剩余到期日分析如下(续):

         本集团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 个月       3 个月
         负债                           无期限    实时偿还    1 个月以内    至 3 个月       至1年     1 年至 5 年   5 年以上       合计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20,000       2,000       165,000             -           -      187,00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     185,240      260,340     232,861       151,783           130           -      830,354
         拆入资金                            -          23       24,481      32,548        38,449             -           -       95,50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34,686       5,762           747             -           -       41,195
         吸收存款                            -   1,082,376      133,953     266,783       392,789       244,984           2    2,120,887
         应付债券                            -           -       14,322      91,689       276,990         6,599      22,900      412,500
         其他                                -      29,393       12,748       6,033        15,986        16,848         529       81,537

         总负债                              -   1,297,032      500,530     637,676     1,041,744       268,561      23,431    3,768,974

         净头寸                        391,648    (873,898)     (238,469)   (328,679)      23,736       758,468     518,262     251,068

         衍生金融工具的名义金额              -           -       90,122       57,065      269,778         32,811           -    449,776




                                                              13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c) 流动性风险(续)

         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根据相关剩余到期日分析如下(续):

         本集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 个月       3 个月
         资产                           无期限    实时偿还   1 个月以内   至 3 个月       至 1 年 1 年至 5 年   5 年以上       合计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292,588      34,147           -          -             -            -          -      326,735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350      14,883      31,605     12,330        26,836          307          -       86,311
         拆出资金                            -           -      47,479     18,503        66,379            -          -      132,36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8,563     10,007        64,475            -          -      153,045
         发放贷款和垫款                 32,698     178,184      61,751    136,580       466,630      350,552    249,029    1,475,424
         应收融资租赁款                    193           -         109      2,098         7,901       22,513      5,921       38,735
         投资(*)                           645      30,492      48,519    142,794       291,194      313,415     76,812      903,871
         其他                           21,036       5,045       5,210     12,117         7,438          370         12       51,228

         总资产                        347,510     262,751     273,236    334,429       930,853      687,157    331,774    3,167,710




                                                              13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c) 流动性风险(续)

         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根据相关剩余到期日分析如下(续):

         本集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 个月       3 个月
         负债                              无期限     实时偿还    1 个月以内   至 3 个月      至 1 年 1 年至 5 年     5 年以上       合计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5,000      3,000        6,840            -            -       14,84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     160,543       111,726    212,503       55,239        1,055            -      541,066
         拆入资金                               -          22        21,436     16,651       22,196            -            -       60,30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3        43,301     13,213        2,356            -            -       58,873
         吸收存款                               -     781,263       203,041    248,980      463,965      271,049       25,545    1,993,843
         应付债券                               -           -         3,773     84,166       62,106       37,116       22,900      210,061
         其他                                   -      17,554        21,972      4,560       11,713        8,204          672       64,675

         总负债                                 -     959,385       410,249    583,073      624,415      317,424       49,117    2,943,663

         净头寸                           347,510     (696,634)    (137,013)   (248,644)    306,438      369,733      282,657     224,047

         衍生金融工具的名义金额                 -            -       57,795      41,842      90,496       28,668          180     218,981



         * 投资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及应收款项类投资。




                                                                   13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c) 流动性风险(续)

         金融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未经折现合同现金流量分析如下:

         本集团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未折现合同                              1个月          3 个月        1年
                                      账面金额      现金流量    实时偿还    1个月内   至 3 个月          至1年       至5年     5 年以上
         非衍生金融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187,000      191,049             -     20,384       2,061         168,604           -           -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830,354      838,112      185,240    261,502      235,769         155,458        143            -
         拆入资金                       95,501       96,998           23      24,604      32,904          39,467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41,195       41,289             -     34,693       5,836             760           -           -
         吸收存款                     2,120,887    2,188,318    1,082,865   137,719      276,461         411,482     279,788          3
         应付债券                      412,500      432,330             -     14,560      93,814         281,899       7,080     34,977
         其他金融负债                   43,593       43,771       29,056       8,301       1,263            1,715      2,907        529
         非衍生金融负债合计           3,731,030    3,831,867    1,297,184   501,763      648,108        1,059,385    289,918     35,509

         衍生金融负债
         以净额交割的衍生金融工具                        58             -          -            3             (3)         58           -
         以总额交割的衍生金融工具
             其中:现金流入                         357,306             -     87,299      55,589         213,782        636            -
                    现金流出                        (356,541)           -    (87,112)     (55,112)       (213,685)      (632)          -

         衍生金融负债合计                               765             -       187          477              97          4            -




                                                                13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c) 流动性风险 (续)

         金融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未经折现合同现金流量分析如下(续):

         本集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未折现合同                                  1 个月      3 个月       1年
                                         账面金额      现金流量    实时偿还       1 个月内    至 3 个月      至1年      至5年     5 年以上
         非衍生金融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14,840       15,087            -         5,084        3,051        6,952          -           -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541,066      547,616      160,954       113,425      215,416       56,612      1,209           -
         拆入资金                          60,305       61,020           23        21,515       16,806       22,676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58,873       59,988           3         43,430       13,986        2,569          -           -
         吸收存款                        1,993,843    2,029,534     781,898       203,762      250,881      471,105    292,475     29,413
         应付债券                         210,061      220,484            -         3,773       85,253       63,719     44,135     23,604
         其他金融负债                      32,672       32,689       13,685        17,609               -     1,278       117            -
         非衍生金融负债合计              2,911,660    2,966,418     956,563       408,598      585,393      624,911    337,936     53,017


         衍生金融负债
         以净额交割的衍生金融工具                           (25)          -             2               2       (11)       (18)          -
         以总额交割的衍生金融工具
             其中:现金流入                             173,381           -        67,586       37,787       67,088        920           -
                   现金流出                            (173,072)          -       (67,498)     (37,620)     (67,061)      (893)          -


         衍生金融负债合计                                  309            -            88          167          27         27            -


         上述未经折现合同现金流量分析可能与这些金融工具的实际现金流量存在差异。




                                                                   137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d) 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
         的风险。

         本集团已经建立了层次化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以全面识别、评估、控制、管理和报
         告所有业务环节的操作风险。这套体系覆盖了商业银行、零售银行、交易销售、公
         司金融、支付结算、代理服务、资产管理等全部业务条线以及人力资源管理、财务
         管理、法律事务、反洗钱管理、行政办公管理等全部支持辅助性活动。该体系的主
         要内容如下:

            在高级管理层领导下的、前中后台各司其职的、层次化的操作风险管理架构;

            以操作风险管理基本政策为核心的、覆盖操作风险管理各个领域的较为完整的
            操作风险管理制度体系;

            针对所有产品与服务建立的标准化的、可操作的和可追踪的并定期进行重检和
            修订的标准作业流程;

            以操作风险控制自我评估(RCSA)、关键风险指标(KRI)、损失事件收集、IT系
            统监测等为主的操作风险管理工具体系;

            以“有效的风险管理创造价值”为核心的操作风险管理文化,以各分支行、各业
            务及职能条线部门的操作风险管理岗位为依托的专业操作风险管理团队;

            针对包括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IT系统故障、挤提、盗抢等各类突发事件
            的应急预案体系和业务持续性方案体系;

            操作风险管理绩效考核机制和对各类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追究和处分的全员问责
            制度;及

            以内部审计和合规检查为基础的独立的风险评估体系。




                                       13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 公允价值

     (a) 公允价值确定方法和假设

        本集团在估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时运用了下述主要方法和假设。

        (i)   债务工具及股权投资

              对于存在活跃市场的债务工具及股权投资,其公允价值是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市
              场报价确定的。非上市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是根据同类上市公司的适用市盈
              率作出估计,并且就发行人的具体情况作出调整。

        (ii) 应收款项及其他非衍生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根据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估计,折现率为资产负债表日的市
              场利率。

        (iii) 应付债券及其他非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债券的公允价值是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市场报价确定或根据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的现值进行估计的。其他非衍生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是根据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的现值进行估计的。折现率为资产负债表日的市场利率。

        (iv) 衍生金融工具

              远期及掉期外汇合同的公允价值是根据资产负债表日远期外汇价格的现值与合
              同汇率之间的差额或根据市场报价来确定。利率掉期合同的公允价值是根据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估计。计算所使用的收益率曲线是综合经纪人和汤
              姆森-路透提供的最优报价得出。

     (b) 公允价值数据

        (i)   金融资产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现金、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应收同业及其他金融机
              构款项、发放贷款和垫款、应收融资租赁款以及投资。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应收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主要以市场利率计息,并主
              要于一年内到期。因此这些款项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若。

              大部分发放贷款和垫款、应收融资租赁款和应收款项类投资按与人行利率相若
              的浮动利率定价。因此,这些贷款和垫款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若。

              大部分可供出售及交易性投资以公允价值列报。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价值和
              公允价值已于附注六、11中进行披露。




                                          13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 公允价值(续)

     (b) 公允价值数据(续)

        (ii) 金融负债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应付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吸收存款和应付债
            券。除应付债券外,其他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若。

            下表列示了在资产负债表日未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应付债券的
            账面价值以及相应的公允价值。

            本集团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257,500         152,312        258,891    156,516

            金融负债
            应付债券              412,500         210,061        409,156    212,054

            本行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258,200         153,012        259,588    157,222

            金融负债
            应付债券              409,700         207,261        406,365    209,228

            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以市场价或经纪人/交易商的报价为基础。
            如果无法获得相关信息,则参考估值服务商提供的价格或采用现金流折现模型
            进行估值。估值参数包括市场利率、预期违约率、提前还款率及市场流动性
            等。人民币债券的公允价值主要基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估值结
            果。

            应付债券的公允价值按照市场报价计算。对于没有市场报价的债券,则以基于
            和剩余到期日相匹配的当前收益曲线的现金流折现模型计量其公允价值。




                                         14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 公允价值(续)

     (c) 公允价值分层

         下表按公允价值三个层级列示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
         价值。公允价值计量中的层级取决于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级的输入
         值。三个层级的定义如下:

         第一层级: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的报价(未经调整)。

         第二层级:输入变量为除了第一层级中的活跃市场报价之外的可观察变量,通过直
         接(如价格)或者间接(价格衍生)可观察。此层级包括债券及大多数场外衍生工具合
         约。输入参数(如中债收益率曲线、伦敦同业拆借利率收益率曲线)的来源是中债、
         彭博和上海清算所交易系统。

         第三层级: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变量并不是基于可观察的市场数据(即不可观察的输
         入变量)。该层级包括一项或多项重大输入为不可观察变量的复杂衍生工具合约和
         结构性存款。

         该公允价值层级要求尽量利用可观察的公开市场数据,在进行估值时,尽量考虑使
         用相关并可观察的市场价格。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当有可靠的市场报价时采用市场报价作为公允价值。当
         没有可靠的市场报价时须要采用估值技术,比如通过对比其他类似的金融资产、现
         金流折现、期权定价等,采用的参数包括无风险利率、基准利率、信用点差及汇
         率。当使用现金流折现法时,管理层会尽最大的努力尽量准确地估计现金流,折现
         率则参考类似的金融产品。




                                         14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公允价值(续)

    (c) 公允价值分层(续)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

        本集团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合计
        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持有作交易用途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534         7,209              -     7,743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         43            48        91

        衍生金融资产
          -货币衍生工具                          -      4,536             -      4,536
          -利率衍生工具                          1        398            15        41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11,742      226,046              -   237,788
          -基金及其他                     25,500      161,294              -   186,794
          -权益工具                          149            -              -       149

        合计                              37,926      399,526            63    437,515

        负债
        吸收存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结构性存款              -    226,890              -   226,890

        衍生金融负债
          -货币衍生工具                          -      4,012             -      4,012
          -利率衍生工具                          -        330            26        356

        合计                                     -    231,232            26    231,258




                                           14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公允价值(续)

    (c) 公允价值分层(续)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续)


        本集团(续)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合计
        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持有作交易用途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102        5,372              -     5,474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         50            113       163

        衍生金融资产
          -货币衍生工具                       -       1,248             -      1,248
          -利率衍生工具                       -         364            13        37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18,735      174,915              -   193,650
          -基金及其他                   28,200            -              -    28,200
          -权益工具                        245            -              -       245

        合计                            47,282      181,949           126    229,357

        负债
        吸收存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结构性存款           -     238,614              -   238,614

        衍生金融负债
          -货币衍生工具                       -        981              -       981
          -利率衍生工具                       -        390             20       410

        合计                                  -     239,985            20    240,005



        于报告期内,本集团金融工具的第一层级和第二层级之间没有发生重大转换。




                                           14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 公允价值(续)

    (c) 公允价值分层(续)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续)

        本行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合计
        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持有作交易用途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534         7,209              -     7,743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           43            48        91

        衍生金融资产
          -货币衍生工具                        -        4,536             -      4,536
          -利率衍生工具                        -          398            15        41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9,983     226,045               -   236,028
          -基金及其他                     25,500     161,294               -   186,794
          -权益工具                          149           -               -       149

        合计                              36,166     399,525             63    435,754

        负债
        吸收存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结构性存款           -     226,890               -   226,890

        衍生金融负债
          -货币衍生工具                        -        4,012             -      4,012
          -利率衍生工具                        -          330            26        356

        合计                                   -     231,232             26    231,258




                                            14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 公允价值(续)

    (c) 公允价值分层(续)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续)

        本行(续)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合计
        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持有作交易用途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102        5,372            -       5,474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         50          113         163

        衍生金融资产
          -货币衍生工具                       -       1,248           -        1,248
          -利率衍生工具                       -         364          13          37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18,735     174,577            -     193,312
          -基金及其他                    28,200           -            -      28,200
          -权益工具                         245           -            -         245

        合计                             47,282     181,611         126      229,019

        负债
        吸收存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结构性存款          -     238,614            -     238,614

        衍生金融负债
          -货币衍生工具                       -        981            -         981
          -利率衍生工具                       -        390           20         410

        合计                                  -     239,985          20      240,005



        于报告期内,本行金融工具的第一层级和第二层级之间没有发生重大转换。




                                           14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 公允价值(续)

    (c) 公允价值分层(续)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续)

         下表列示对归类为公允价值层级第三层级的每类金融工具在2016年度的变动情况:

         本集团及本行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          衍生                    衍生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     资产合计    金融负债   负债合计
         2016年1月1日                        113            13         126         (20)        (20)


         利得或损失总额:
           -于损益中确认                       (7)            3          (4)        (6)         (6)
         购买                                   5             -           5          -           -
         出售及结算                           (63)           (1)        (64)         -           -


         2016年12月31日                       48            15          63         (26)        (26)


        上述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
          损失与年末资产或负债相
          关的部分
                                              (6)             3         (3)         (6)         (6)


         下表列示对归类为公允价值层级第三层级的每类金融工具在2015年度的变动情况:

         本集团及本行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          衍生                    衍生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     资产合计    金融负债   负债合计
         2015年1月1日                        172            30         202         (21)        (21)


         利得或损失总额:
           -于损益中确认                      10             (8)          2          1           1
         购买                                   7             1           8           -          -
         出售及结算                           (76)          (10)        (86)          -          -


         2015年12月31日                      113            13         126         (20)        (20)


        上述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
          失与年末资产或负债相关的
          部分
                                                9            (7)          2          1           1


         于报告期内,本集团金融工具的第三层级没有发生重大转入/转出。




                                                     14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   公允价值(续)

       (c) 公允价值分层(续)

           非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

           下表列示了在资产负债表日未按公允价值列示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应付债券三个
           层级的公允价值:

           本集团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合计
           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4,439     253,061               -   257,500

           金融负债
           应付债券                         -     412,,500              -   412,5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合计
           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1,289     151,023               -   152,312

           金融负债
           应付债券                         -     210,061               -   210,061



           本行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合计
           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4,439     253,761               -   258,200

           金融负债
           应付债券                         -     409,700               -   409,7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合计
           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1,289     151,723               -   153,012

           金融负债
           应付债券                         -     207,261               -   207,261




                                         147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   公允价值(续)

       (d) 基于重大不可观察的模型输入计量的公允价值

           采用包括不可观察市场数据的估值技术进行估值的金融工具主要为利率衍生金融
           工具。所采用的估值模型为现金流折现模型。该估值模型中涉及的不可观察假设
           包括折现率和市场价格波动率。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采用包括不可观察市场数据的估值技术进行估值的金融工
           具账面价值不重大,且采用其他合理的不可观察假设替换模型中原有的不可观察
           假设对公允价值计量结果的影响也不重大。


十一、 委托贷款业务

       本集团的委托业务中包括接受政府部门、企业或个人的委托,以其提供的资金发放委
       托贷款。本集团的委托贷款业务均不须本集团承担任何信贷风险,本集团只以代理人
       的身份,根据委托方的指示持有和管理这些资产及负债,并就所提供的服务收取手续
       费。由于委托资产并不属于本集团的资产,未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本集团及本行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委托贷款                                        120,016           98,671

       委托贷款资金                                    120,016           98,671




                                        14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二、 承担及或有事项

      (a) 信贷承诺

          本集团的信贷承诺包括贷款及信用卡承诺、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财务担保。

          本集团贷款承诺包括已审批并签订合同的尚未支用贷款额度及信用卡透支额度。
          本集团提供财务担保及信用证服务,以保证客户向第三方履行合约。承兑是指本
          集团对客户签发的汇票作出的兑付承诺。本集团管理层预期大部分的承兑汇票均
          会同时与客户偿付款项结清。

                                            本集团                         本行
                                      2016 年        2015 年       2016 年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贷款承诺
            原贷款合同到期日
            为 1 年以内                10,809          9,180        10,809        9,180
            原贷款合同到期日
            为 1 年或以上             19,580          24,082       19,580        24,082
          信用卡承诺                 128,088          95,127      128,088        95,127

          小计                       158,477        128,389       158,477       128,389

          承兑汇票                   401,420        449,385       401,420       449,385
          开出保函                    81,424         61,704        81,424        61,704
          开出信用证                  60,611         63,069        60,611        63,069
          担保                           185            185           185           225

          合计                       702,117        702,732       702,117       702,772

          上述信贷业务为本集团可能承担的信贷风险。本集团管理层定期评估其或有损失
          并在必要时确认预计负债。由于有关授信额度可能在到期前未被使用,上述合同
          金额并不代表未来的预期现金流出。




                                          14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二、承担及或有事项(续)

      (b) 信贷承诺的信用风险加权金额

          本集团及本行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信贷承诺的信用风险加权金额                                 265,689              283,635

          信贷承诺的信用风险加权金额依据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规
          定,根据交易对手的信用状况及到期期限等因素确定。信贷承诺的风险权重由0%
          至100%不等。

     (c) 经营租赁承诺

         于资产负债表日,根据不可撤销的有关房屋等经营租赁协议须在以下期间支付的
         最低租赁付款额为:

                                               本集团                             本行
                                         2016 年         2015 年       2016 年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含 1 年)                 2,319           2,156         2,295              2,126
         1 年以上 2 年以内
           (含 2 年)                       2,170           2,036         2,157              2,016
         2 年以上 3 年以内
           (含 3 年)                       1,863           1,889         1,859              1,879
         3 年以上 5 年以内
           (含 5 年)                       2,842           2,915         2,837              2,911
         5 年以上                          2,791           3,040         2,791              3,037

         合计                             11,985          12,036        11,939             11,969




                                           15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二、承担及或有事项(续)

      (d) 资本支出承诺

          本集团及本行于资产负债表日已授权的资本支出承诺如下: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已订约但未支付
           购置物业及设备                                   1,203             660

          已授权但未订约
           购置物业及设备                                   1,260           1,346

          合计                                              2,463           2,006

      (e) 承销及兑付承诺

          本集团及本行于资产负债表日无未到期的债券承销承诺。

          作为中国国债承销商,若债券持有人于债券到期日前兑付债券,本集团有责任为债
          券持有人兑付该债券。该债券于到期日前的兑付金额是按票面价值加上兑付日未付
          利息。应付债券持有人的应计利息按照财政部和人行有关规则计算。兑付金额可能
          与兑付日市场上交易的相近似债券的公允价值不同。

          本集团及本行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票面值对已承销、出售,但未到期的国债的兑付承
          诺如下:

          本集团及本行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兑付承诺                                            8,308         8,556




                                          15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二、承担及或有事项(续)

      (f) 远期购入与售出承诺

          本集团及本行于资产负债表日未到期的远期购入与售出承诺如下:

          本集团及本行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远期购入与售出承诺                                                550                  1,350

      (g) 未决诉讼和纠纷

          于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尚有作为被起诉方的未决诉讼案件及纠纷,涉及索偿总
          额人民币8.45亿元(2015年12月31日:人民币9.67亿元)。本集团根据内部律师及外
          部经办律师意见,对所涉案件及纠纷的可能损失确认为预计负债(附注六、28)。本
          集团相信计提的预计负债是合理并足够的。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2017 年 3 月 1 日 , 本 行 香 港 分 行 通 过 在 香 港 挂 牌 的 20 亿 美 元 欧 洲 中 期 票 据 计 划
      (EMTN) ,成功发行三年期S规则、票息为2.5%的5亿境外美元债券,债券评级为BBB
      (惠誉) ,发行后在香港交易所挂牌交易。

      2017年3月2日,本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人民币280亿元的二级资本债券,
      票面利率4.60%,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第5年末附有发行人赎回权。

      2017年3月17日,本行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人民币300亿元,存续期限为六
      年,票面利率从第一年至第六年分别为0.2%、0.5%、1.0%、1.5%、1.8%和2.0%,
      每年付息一次。转股起止日期为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2017年9月18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3年3月16日止。

十四、比较数字

      为符合本财务报表的列报方式,本集团对个别比较数字进行了重分类。




                                                 15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
  本集团非经常性损益列示如下:

                                                      2016年              2015年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8)                 (9)
  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15                  60
  政府补助                                                 43                  5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清理睡眠户净支出                                    20                   16
    –清理挂账收入                                         -                    4
    –风险代理支出                                       (24)                (20)
    –其他净收入                                         197                   16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243                 118

  以上有关项目对税务的影响(注)                            (65)                (33)

  合计                                                   178                   85

  其中:
    影响本行股东净利润的非经常性损益                     174                   81
    影响少数股东净利润的非经常性损益                       4                    4

  注: 部分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抵债资产变现净损失,以及包含于其他净损失中的赔偿
       金、违约金及罚金和非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能在税前抵扣。




                                          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 按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的差异

  本集团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本财务报表与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
  列示的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净利润和股东权益并无差异。

3. 每股收益

  本集团按照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
  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1 年修订)计算的每股收益如下:

                                                      2016年        2015年

  年末普通股加权平均数(百万股)(注1)                   46,679           46,67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每股收益

  –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30,329           29,528
       减:本行优先股宣告股息                          1,060                -

  –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9,269           29,528

  –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基本
     和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股)                        0.63             0.6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行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9,095           29,44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行
       普通股股东的基本和稀释每股收益
       (人民币元/股)                                    0.62             0.63


  由于本行于本年末并无任何会有潜在稀释影响的股份,所以基本与稀释每股收益并
  无任何差异。

  注 1:普通加权平均数采用的权数的已发行时间和报告期时间按天数计算。




                                          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净资产收益率

  本集团按照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
  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1 年修订)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如下:

                                                    2016年                   2015年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年末净资产                 220,508                  203,528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净资产                 212,018                  190,52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9,269                    29,52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80%                    15.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9,095                    29,44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72%                    15.46%

5. 杠杆率

  2015 年 4 月 1 日起,本集团按照银监会《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计算杠
  杆率并披露相关信息。

  杠杆率是指商业银行持有的、符合有关规定的一级资本净额与商业银行调整后的表内外资
  产余额的比率。银监会要求商业银行的杠杆率不得低于 4%。

  本集团的杠杆率及相关数据是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为基础进行计算。本年
  内,本集团遵守了监管部门规定的杠杆率要求。

  (1) 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信息

      本集团按照《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中国银监会 2015 年 1 月 30 日发布)计
      量的截至本年末的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如下: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并表总资产                                                          4,020,042
      并表调整项                                                                   -
      客户资产调整项                                                               -
      衍生产品调整项                                                           3,516
      证券融资交易调整项                                                         547
      表外项目调整项                                                        552,017
      其他调整项                                                             (2,125)
      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                                              4,573,997




                                          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 杠杆率(续)

  (2) 杠杆率信息

       本集团按照《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中国银监会 2015 年 1 月 30 日发布)
       计量的截至本年末的杠杆率及相关信息如下: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表内资产(除衍生产品和证券融资交易外)                                  3,948,092
         减:一级资本扣减项                                                     (2,125)
       调整后的表内资产余额(衍生产品和证券融资交易除外)                      3,945,967
       各类衍生产品的重置成本(扣除合格保证金)                                     4,950
       各类衍生产品的潜在风险暴露                                                 3,516
       已从资产负债表中扣除的抵质押品总和                                             -
         减:因提供合格保证金形成的应收资产                                           -
         减:为客户提供清算服务时与中央交易对手交易形成的衍生产品资产余额             -
       卖出信用衍生产品的名义本金                                                     -
         减:可扣除的卖出信用衍生产品资产余额                                         -
       衍生产品资产余额                                                           8,466
       证券融资交易的会计资产余额                                               67,000
         减:可以扣除的证券融资交易资产余额                                           -
       证券融资交易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                                           547
       代理证券融资交易形成的证券融资交易资产余额                                     -
       证券融资交易资产余额                                                     67,547
       表外项目余额                                                            839,430
         减:因信用转换减少的表外项目余额                                    (287,413)
       调整后的表外项目余额                                                    552,017
       一级资本净额                                                            248,873
       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                                                4,573,997
       杠杆率                                                                    5.44%




                                            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 监管资本项目与资产负债表对应关系

  监管资本项目与资产负债表对应关系依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资本监管配套政
  策文件的通知》(银监发[2013]33 号)中《关于商业银行资本构成信息披露的监管要求》进
  行披露。

  (1) 银行集团层面的资产负债表和监管并表下的资产负债表没有差异。

  (2) 有关科目展开说明
                                                            2016 年
      具体项目                                           12 月 31 日         代码

      发放贷款和垫款以及应收融资租赁款                    1,807,204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以及应收融资租赁款总额            1,852,347
        权重法下,实际计提的贷款以及应收融资租赁
           款损失准备金额                                       45,143          a
        其中:权重法下,可计入二级资本超额
                 贷款损失准备的数额                          16,014             b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25,131
        其中: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小额少数资本
                 投资未扣除部分                                  98             c
      持有至到期投资                                        257,500
        其中: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
                 未扣除部分                                   2,050             d
      无形资产                                                  950             e
        其中:土地使用权                                        106             f
      商誉                                                    1,281             g
      递延所得税资产                                          5,622             h
      已发行债务证券                                        412,500
        其中: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可计入部分                 22,900             i
      股本                                                   46,679             j
      资本公积及其他综合收益                                 33,874            k
      盈余公积                                               17,951             l
      一般风险准备                                           51,447            m
      未分配利润                                             70,557            n
      少数股东权益                                              613
        其中:可计入核心一级资本                                493             o
        其中:可计入其他一级资本                                 50             p
        其中:可计入二级资本                                     93             q




                                           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 监管资本项目与资产负债表对应关系(续)

  (3) 资本构成

                                                            2016 年
      具体项目                                           12 月 31 日     代码

      核心一级资本
      实收资本                                               46,679         j
      留存收益                                              139,955
        盈余公积                                             17,951         l
        一般风险准备                                         51,447        m
        未分配利润                                           70,557        n
      累计其他综合收益和公开储备                             33,874        k
        资本公积                                             33,365
        其他综合收益                                            509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493        o
      监管调整前的核心一级资本                              221,001
      商誉(扣除递延税负债)                                    1,281        g
      其他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
        (扣除递延税负债)                                        844       e-f
      核心一级资本监管调整总和                                2,125
      核心一级资本                                          218,876
      其他一级资本
      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                               29,947
        其中:权益部分                                       29,947
        其中:负债部分                                            -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50        p
      监管调整前的其他一级资本                               29,997
      其他一级资本                                           29,997
      一级资本(核心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                   248,873
      二级资本
      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                                      22,900      i
      过渡期后不可计入二级资本的部分                             6,700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93     q
      其中:过渡期结束后不可计入的部分                               -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可计入部分                                16,014     b




                                            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 监管资本项目与资产负债表对应关系(续)

  (3) 资本构成(续)

                                                            2016 年
      具体项目                                           12 月 31 日     代码

      监管调整前的二级资本                                   39,007
      二级资本                                               39,007
      总资本(一级资本+二级资本)                             287,880
      总风险加权资产                                      2,665,037
      资本充足率和储备资本要求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8.21%
      一级资本充足率                                         9.34%
      资本充足率                                            10.80%
      机构特定的资本要求                                     2.50%
        其中:储备资本要求                                   2.50%
        其中:逆周期资本要求                                      -
      满足缓冲区的核心一级资本占风险
        加权资产的比例                                          3.21%
      国内最低监管资本要求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5.00%
      一级资本充足率                                            6.00%
      资本充足率                                                8.00%
      门槛扣除项中未扣除部分                                         -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小额少数资本
        投资未扣除部分                                           2,148   c+d
      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
        净递延税资产(扣除递延税负债)                             5,622     h
      可计入二级资本的超额贷款损失准备的限额                    30,937
      权重法下,实际计提的贷款以及应收融资租赁款
        损失准备金额                                            45,143     a
      权重法下,可计入二级资本超额
        贷款损失准备的数额                                      16,014     b
      符合退出安排的资本工具                                         -
      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当期
        可计入二级资本的数额                                     6,700




                                           7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      监管资本项目与资产负债表对应关系 (续)

        (4)     资本工具主要特征
                                                      普通股             普通股
     监管资本工具的主要特征                            (A 股)             (H 股)               优先股         长期次级债          二级资本债

     发行人                                          光大银行           光大银行             光大银行            光大银行           光大银行
     标识码                                            601818               6818       360013/360022             1218003            1428006
     适用法律                                  《商业银行资本     《商业银行资本       《商业银行资本      《商业银行资本     《商业银行资本
                                             管理办法(试行)》   管理办法(试行)》     管理办法(试行)》    管理办法(试行)》   管理办法(试行)》
     监管处理
       其中:适用《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         核心一级资本       核心一级资本         其他一级资本            二级资本            二级资本
               (试行)》过渡期规则
       其中:适用《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         核心一级资本       核心一级资本         其他一级资本            二级资本            二级资本
               (试行)》过渡期结束后规则
       其中:适用法人 / 集团层面                  法人 / 集团        法人 / 集团           法人 / 集团        法人 / 集团         法人 / 集团
     工具类型                                         普通股             普通股                优先股             次级债          二级资本债
     可计入监管资本的数额(单位为百万,最              39,810              6,869                29,947              6,700              16,200
       近一期报告日)
     工具面值                                         39,810              6,869               30,000              6,700               16,200
     会计处理                                           股本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应付债券            应付债券
     初始发行日                                    2010/8/18         2013/12/20    光大优 1 2015/6/19           2012/6/7            2014/6/9
                                                                                   光大优 2 2016/8/8
     是否存在期限(存在期限或永续)                       永续               永续                  永续           存在期限             存在期限
       其中:原到期日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2027/6/7            2024/6/10
     发行人赎回(须经监管审批)                             是                 是                    是                  是                  是
       其中:赎回日期(或有时间赎回日期) 及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2022/6/8, 6,700   2019/6/10, 16,200
               额度(单位为百万)




                                                                     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      监管资本项目与资产负债表对应关系 (续)

        (4)   资本工具主要特征(续)

                                                普通股             普通股
     监管资本工具的主要特征                     (A 股)             (H 股)                       优先股     长期次级债     二级资本债

     分红或派息
       其中:固定或浮动派息/分红            浮动分红             浮动分红                浮动派息/分红        固定派息       固定派息
       其中:票面利率及相关指标               不适用               不适用       光大优 1 前五年 5.30%           5.25%          6.20%
                                                                                光大优 2 前五年 3.90%
       其中:是否存在股息制动机制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否             否
       其中:是否可自主取消(完全或      有自由裁量权         有自由裁量权                有自由裁量权     无自由裁量权   无自由裁量权
                部分)或强制
       其中:赎回激励机制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不适用
       其中:累计或非累计                       非累计             非累计                        非累计         非累计         非累计
     是否可转股                                     否                 否                            是             否             否
       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转换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一级资本工具         不适用         不适用
                触发条件                                                                 触发事件或二级
                                                                                       资本工具触发事件
       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全部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出发事件          不适用         不适用
               转股还是部分转股                                               发生时可全部转股或部分转
                                                                              股,二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
                                                                                         发生时全部转股
       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转换               不适用             不适用   以审议通过其发行方案的董事          不适用         不适用
               价格确定方式                                                 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本行 A 股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
                                                                                 作为初始强制转股价格。




                                                                    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      监管资本项目与资产负债表对应关系(续)

        (4)   资本工具主要特征(续)
                                               普通股             普通股
     监管资本工具的主要特征                    (A 股)             (H 股)               优先股              长期次级债           二级资本债


       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是否为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强制性转换
       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转换后            不适用             不适用               普通股                  不适用                不适用
               工具类型
     分红或派息(续)
       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转换后            不适用             不适用                   本行                不适用                不适用
               工具的发行人
     是否减记                                      否                 否                   否                      否                    是
       其中:若减记,则说明减记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本行无法生存
               触发点
       其中:若减记,则说明是部分或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全部减计
               全额减记
       其中:若减记,则说明是永久或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永久减计
               暂时减记
     清算时清偿顺序(说明清偿顺序更              最后                最后     在存款人、一般债       在存款人和一般债权   在存款人和一般债权
       高级的工具类型)                                                       权和二级资本工具       人之后,股权资本、   人之后,股权资本、
                                                                             之后,普通股之前       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和   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和
                                                                                                      混合资本债券之前     混合资本债券之前
     是否含有暂时的不合格特征                      否                 否                   否                       是                   否
       其中:若有,则说明该特征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含有利率跳升机制,不               不适用
                                                                                                      含减记和转股条款




                                                                    1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 流动性覆盖率

                                                        2016 年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性覆盖率                                          86.56%         84.78%
  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                                 352,296.48     304,095.25
  未来 30 天现金净流出量的年末数值                   406,997.37     358,676.10

8. 已逾期贷款和垫款余额

   (a) 按地区划分

                                                         2016 年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珠江三角洲                                          9,329         6,803
       长江三角洲                                          6,079         7,912
       西部地区                                            5,556         6,860
       中部地区                                            4,895         4,872
       环渤海地区                                          4,740         4,713
       总行                                                3,333         2,305
       东北地区                                            1,775         1,707
       境外                                                    8             -

       合计                                               35,715        35,172


   (b) 按期限划分

                                                         2016 年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本金或利息已逾期达下列期间的贷款和垫款
       - 3 至 6 个月(含 6 个月)                            7,099         8,242
       - 6 个月至 1 年(含 1 年)                           13,781        15,197
       - 超过 1 年                                        14,835        11,733

       合计                                               35,715        35,172

       占贷款和垫款总额百分比
       - 3 至 6 个月(含 6 个月)                           0.40%         0.54%
       - 6 个月至 1 年(含 1 年)                           0.77%         1.00%
       - 超过 1 年                                        0.82%         0.78%

       合计                                               1.99%         2.32%




                                         1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8. 已逾期贷款和垫款余额(续)

   (b) 按期限划分(续)

                                                          2016 年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逾期有保证贷款和垫款抵押品市场价值                  30,004              24,494
       逾期有保证贷款和垫款                                18,211              14,589
       逾期无保证贷款和垫款                                17,504              20,583
       逾期贷款和垫款个别方式评估减值准备                  10,725               9,747

       以上分析指逾期超过 90 天的贷款和垫款总额。有指定还款日期的贷款和垫款在其本金或
       利息逾期时会被分类为已逾期。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