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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大银行: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8年第一次优先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01-13  

						股票代码:601818         股票简称:光大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18-006
优先股代码:360013、360022                 优先股简称:光大优1、光大优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第一
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18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
     会及 2018 年第一次优先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2月28日(星期三)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优先股表决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2018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8 年第一次优先股类别股东大

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 年 2 月 28 日 9 点 30 分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A 座三层会议
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8 年 2 月 28 日

                         至 2018 年 2 月 2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
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及
                                                         优先股股东
                                            H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选举李晓鹏先生为中国光大银            √
        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
        行董事的议案
  2     关于选举师永彦先生为中国光大银            √
        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
        行董事的议案
  3     关于选举何海滨先生为中国光大银            √
        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
        行董事的议案
  4     关于重新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境内            √             √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18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重新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境内非公开发
  1                                                         √
        行优先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18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H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重新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境内非公开发
  1                                                         √
         行优先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18 年第一次优先股类别股东大会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优先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重新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境内非公开发
  1                                                         √
         行优先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经本行 2018 年 1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的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cebbank.com),以及《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三)特别决议议案:(1)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4;

(2)2018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议案 1;(3)2018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议案 1;(4)2018 年第一次优先股类别股东大会议案
1。

       (四)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议案 1、2、3、4 。
      (五)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六)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2018 年第一次优先股类
别股东大会议案 1。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
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
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

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
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
权的,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本行股票的任一股东
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
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
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行普通股和优先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同
时持有多只优先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行
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A股       601818    光大银行   2018/1/26        -

     优先股         360013    光大优 1   2018/1/29    2018/1/26

     优先股         360022    光大优 2   2018/1/29    2018/1/26

    由于网络投票系统的限制,本行将只能对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201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
会及2018年第一次优先股类别股东大会设置一个网络投票窗口。特此

提请A股股东、优先股股东注意:所有参加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优先
股股东在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投票,将视同其在2018年第一
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优先股类别股东大会上就相同议案
作出相同的投票。
    H 股股东参会事项参见本行 H 股股东大会通知。
    (二) 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本行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A股股东及优先股股东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1)、身份证或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
持有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附件3)、

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
登记手续。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
记(登记回执格式见附件4、附件5)。
    (二)H股股东登记手续
    详情请参见本行刊载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
(www.hkexnews.hk)及本行网站(www.cebbank.com)向H股股东另行

发出的股东大会通知。
    (三)现场登记时间
    2018年2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
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
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和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四)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A
座1015室——中国光大银行董事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中国光大

银行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33)
   电话:010-63636388
   传真:010-63636713


   六、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13 日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2: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附件3:2018年第一次优先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4: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参会回执
附件5:2018年第一次优先股类别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报备文件

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兹证明,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系
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本公司委派其全权代表本公司出席 2018 年 2

月 28 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 □ 2018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 2018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 □ 2018 年第一次优先股类别股东大会(请在需要

参加的会议名称前划√),并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按其自
己的意见行使表决权。
    特此确认。




                              股东名称: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 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8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8
年 2 月 28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18 年第一
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1、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选举李晓鹏先生为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
        事的议案
2       关于选举师永彦先生为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
        事的议案
3       关于选举何海滨先生为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
        事的议案
4       关于重新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境内非
        公开发行优先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18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重新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境内非
 1
         公开发行优先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附件 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优先股类别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8
年 2 月 28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优先股类别股东大会,并代
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重新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境内非公开发行
 1
         优先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附件 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8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参会回执
 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法人股东填写)                                        邮编: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股东账户号码

                            电
 联系人                                   传真
                            话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回执填妥后,请于 2018 年 2 月 8 日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行(传

真:010-63636713)。
附件 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优先股类别股东大会
                                 参会回执
 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法人股东填写)                                        邮编: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股东账户号码

                            电
 联系人                                   传真
                            话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回执填妥后,请于 2018 年 2 月 8 日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行(传

真:010-63636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