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7
股票代码:601818 股票简称:光大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19-02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三
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4月2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9年4
月26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4名,实际参与表
决14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A
股、H 股)>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4 票,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行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A 股)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cebbank.com),亦登
载于 4 月 27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
本行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H 股)具体内容详见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com.hk)及本行网站(www.cebbank.com)。
二、《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4 票,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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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具体内容详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网站(www.hkex.com.hk)及本行网站(www.cebbank.com)。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行独立董事从客观、独立的角度作出判断,同意该项
议案。
三、《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审计计划与重
点工作〉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4 票,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关于为关联法人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核定投资额度的议
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8 票,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李晓鹏、葛海蛟、蔡允革、傅东、师永彦、王小林董事在表决中
回避。
五、《关于为关联法人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核定授信额度
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8 票,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李晓鹏、葛海蛟、蔡允革、傅东、师永彦、王小林董事在表决中
回避。
六、《关于为关联法人光大环保能源(济南)有限公司核定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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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8 票,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李晓鹏、葛海蛟、蔡允革、傅东、师永彦、王小林董事在表决中
回避。
上述第四至六项议案已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独立董事对上述第四至六项议案公允性及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
况的独立意见:根据相关规定,上述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
则,依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符合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并已依法
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本行独立董事同意上述议案。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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