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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凯龙: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9-11-26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19-112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
十次临时会议以电子邮件方式于 2019 年 11 月 20 日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
2019 年 11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2 人,实际参加表决
董事 12 人,会议由董事长车建兴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审议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徐州红星美凯龙国际家具装饰城有限公司和徐州红星美
凯龙全球家居生活广场有限公司有关持续关连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徐州红星美凯龙国际家具装饰城有限公司和徐州红星美凯龙全
球家居生活广场有限公司续签《<委托经营合同>之补充协议二》, 公司将管理及
经营徐州红星美凯龙国际家具装饰城有限公司和徐州红星美凯龙全球家居生活
广场有限公司拥有的家居商场。截至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
度的交易年度上限预计将为每年人民币 6.4 百万元、6.62 百万元、6.86 百万元。
    车建兴先生、陈淑红女士、车建芳女士、徐国峰先生、蒋小忠先生于上述关
连交易的一项或多项中有利益冲突或潜在利益冲突,因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5 票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为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流动
资金贷款人民币 30,000 万元(以下简称“本次贷款”),用于替换存量贷款、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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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装修及其他合法合规的用途,担保方式为公司自身信用。
    公司董事会在决议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市场条件办理与调整本次贷
款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调整本
次贷款的提供人、期限、金额、利率等贷款条件。本议案所述授权自本议案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 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申请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的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 20,000 万元(以下简称“本次贷款”),用于公司
补充流动资金、支付装修款及其他合法合规的用途,担保方式为公司自身信用。
    公司董事会在决议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市场条件办理与调整本次贷
款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调整本
次贷款的提供人、期限、金额、利率等贷款条件。本议案所述授权自本议案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 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上海虹欣欧凯家居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之子公司上海虹欣欧凯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欣欧凯”) 向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为期 10 年的固定资产支持融资贷款 40,000
万元(人民币,下同)贷款用于归还公司提供给虹欣欧凯的股东借款(以下简称
“本次贷款”)。虹欣欧凯以其持有的位于上海市吴中路 1388 号全部房产(房产
证编号:沪房地闵字 2014 第 004204 号)为本次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并签署《最
高额抵押合同》;虹欣欧凯以其特定资产产生的经营收入为本次贷款提供应收账
款质押;公司以其所持有虹欣欧凯的 50%股权拟为本次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公司董事会在决议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市场条件办理与调整本次贷
款及担保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调整期限、金额、利率等融资担保条件。本议案所述授权自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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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 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
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3)。


五、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为公司向华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
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华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为期 24 个月的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
50,000 万元(以下简称“本次贷款”),用于营运资金周转、置换负债性资金,
具体内容以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等相关协议约定为准。公司之子公司天
津红星美凯龙家居家饰生活广场有限公司拟以其持有的津(2019)滨海新区塘沽
不动产权第 1032682 号房产证项下位于滨海新区塘沽云山道 2857 号的房产为本
次贷款提供抵押担保;上述担保方式拟提供担保的金额为 50,000 万元(以下简
称“本次担保”)。
    公司董事会在决议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市场条件办理与调整本次贷
款及担保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调整期限、金额、利率等融资担保条件。本议案所述授权自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 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为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安
排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4)。


六、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为公司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申请融资性保函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单笔期限不超过
13 个月的融资性保函人民币 50,000 万元(以下简称“本次保函”),用于为公司
在境外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境外贷款的用途为归还公司境内的短期借款。本次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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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具体内容以签署的《授信额度协议》等相关协议约定为准。
    公司之子公司上海晶都投资有限公司和上海归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拟以其
所合计持有常州红阳家居生活广场有限公司的 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公司之
下属公司常州红阳家居生活广场有限公司拟以其持有的常房权证武字第
01085753 号房产证项下位于江苏省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武南路 599 号的
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常州红阳家居生活广场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常州红
阳家居生活广场有限公司收取的租金及物管费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上述担保
方式拟提供担保的金额为 50,000 万元。上述担保具体内容以签署的担保合同为
准。实际贷款具体内容以公司与境外银行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公司董事会在决议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市场条件办理与调整本次保
函及担保、境外贷款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各项
法律文件,调整期限、金额、利率等融资担保条件。本议案所述授权自本议案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 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为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安
排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4)。


七、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为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申请流
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为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流动
资金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以下简称“本次贷款”),用于公司
补充流动性资金、置换他行流动资金贷款等。公司子公司上海红星美凯龙装饰家
具城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位于上海市普陀区真北路 1208 号/梅川路 1129 号商业
房产(沪房地普字(2004)第 014972 号)物业为本次贷款提供余值抵押。上述
担保方式拟提供担保的金额为 30,000 万元(以下简称“本次担保”)。
    公司董事会在决议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市场条件办理与调整本次贷
款及担保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调整期限、金额、利率等融资担保条件。本议案所述授权自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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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 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为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安
排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4)。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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