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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成都银行: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2019-01-10  

						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19-002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关联方成都
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金控集团”)拟为成都中电熊猫显

示科技有限公司在本公司的银团贷款 7.1 亿元提供保证担保。该笔贷款期限
10 年,利率上浮不低于 4%。
    回避表决事宜:董事苗伟先生、杨蓉女士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
务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关联方成都金控集团拟为成都中电熊猫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在本
公司的银团贷款 7.1 亿元提供保证担保,该笔贷款期限 10 年,利率上浮不
低于 4%。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成都金控集团成立于 2008 年 9 月,注册资本 50 亿元,住所成都市高新

区天府大道北段 1480 号高新孵化园,法定代表人方兆。股东为成都市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 30 亿元)、成都市协成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出资 20 亿元),实际控制人为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经

营范围为投资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资本经营、风险投资、资产经营管理

等。根据 2017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成都金控集团总资产 413.28 亿元,

总负债 255.29 亿元,资产负债率 61.77%。2017 年实现营业收入 30.29 亿元,

净利润 8.83 亿元。

    成都金控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6.52 亿股,占总股本比例为 18.06%,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的有关规定,成都金控集团为

本公司关联法人,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成都金控集团的关联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
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公司同类产品定价相

关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给予成都中电熊猫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授信额度,由关联方成都金

控集团提供保证担保。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

规要求及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授信流程符合本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要求。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的正常业务,对本公司

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由关联方成都金控集团提供担保的 7.1 亿元业务未纳入本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编报规则第 26 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本次交易金额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但不足

5%,需由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

公告,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该笔关联交易基于本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开展需要,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

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

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

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不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

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关于关联方成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对成都中电熊猫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已在本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经本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苗伟先生、杨

蓉女士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声明。

    (二)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