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特: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9-08-27
证券代码:601865 证券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19-054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根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
定,编制了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现将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959 号文《关于核准福莱特玻
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0,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00
元。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0,000,000.00 元,扣减承销保荐费及其
他 发 行 费 用 共 计 人 民 币 45,615,049.00 元 ,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254,384,951.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 2019 年 2 月 11 日到位,并经德勤
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德师报(验)字(19)第 00059 号验
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 172,350.24 元。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254,384,951.00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
254,384,951.00
金的金额
加: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
172,350.24
额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172,350.24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制定《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
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等事项做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福玻
璃”)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分别与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以下简称“中行嘉兴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嘉兴南湖支行(以下简称“中信嘉兴南湖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嘉兴分行(以下简称“工行嘉兴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由本公司及安福玻璃、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与广发证券三方共同监管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包括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行嘉兴分行(388375753547)、
中 信 嘉 兴 南 湖 支 行 (8110801012801603829) 和 工 行 嘉 兴 分 行
(1204060029000019640) 以 及 安 福 玻 璃 募 集 资 金 专 用 账 户 中 行 嘉 兴
(359775769945)和工行嘉兴 (1204060029000019764)。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
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
履行。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期末余额合计人民币
172,350.24 元(包含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入人民币 172,350.24 元),具体存
放情况如下:
人民币元
2019 年 6 月 30 日
开户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开户账号
存放余额
本公司 中行嘉兴分行 388375753547 -
本公司 中信嘉兴南湖支行 8110801012801603829 -
本公司 工行嘉兴分行 1204060029000019640 -
安福玻璃 中行嘉兴分行 359775769945 3,890.62
安福玻璃 工行嘉兴分行 1204060029000019764 168,459.62
合计 172,350.24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一《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254,384,951.00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
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了德师报(核)字(19)第 E00193 号 《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认为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公司截至 2019 年 2 月 11 日止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的实际支出情况。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出具《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认
为: 1、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
事项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
关规定。 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3、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
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事项无异议。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 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及安福玻璃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4,384,951.00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包括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到期
后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就该事
项做出决议及保荐机构经核查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同日发布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公告》,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详细披露。
截止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安福玻璃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
四、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
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25,438.50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净额 25,438.5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净额 无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净额 25,438.5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净额比例 无
承诺投资项目投向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承诺 本期投入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 本期实现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
更项目,含 承诺投资 (1) 投入金额(2) 金额 累计投入 投入金额与承 投资进度 定可使用状 的效益 预计效益 性是否发
部分变更 总额 金额(3) 诺投入金额的 (%)(5) 态日期 生重大变
差额(4) (5)=(3)/(2) 化
(4)=(3)-(2)
年产 90 万吨光伏
否 25,438.50 25,438.50 25,438.50 25,438.50 25,438.50 - 100.00% 注1 注2 不适用 否
组件盖板玻璃项目
合计 -- 25,438.50 25,438.50 25,438.50 25,438.50 25,438.50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募投项目,项目预计收益情况请见注 2。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
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254,384,951.00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德师报(核)字(19)第 E00193 号《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于 2019 年 4 月,公司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置换先期投入 254,384,951.00
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三)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不适用
注 1:年产 90 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项目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和二期项目作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该募投项目已于 2018 年 12 月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 2: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该项目运行时间不足一年,实现效益无法与预期效益进行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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