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中远海发:独立董事独立意见2018-01-13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
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梁岩峰先生、顾旭先生、张卫华女士的简历材料,未发现其有《公司
法》第 146 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司董事选任与
行为指引》的有关规定。同意将梁岩峰先生作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候选人,顾旭
先生、张卫华女士作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