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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远海发:A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2019-05-17  

						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证券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临2019-044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A 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回购的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5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9 年第一
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2019 年 2
月 26 日,公司公告了《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 A 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19-017)。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 A 股股份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本次回购 A 股股份的方式为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三)回购股份的期限
    1、公司回购 A 股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及 A 股、H 股类别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以下日期或条件触及时止(以孰早为准):
    (1)自公司股东大会及 A 股、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
日起 6 个月内,即自 2019 年 2 月 25 日至 2019 年 8 月 25 日;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
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上述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
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进行。
    2、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
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四)回购股份的用途及资金金额

       回购用途                拟回购资金金额                  回购实施期限

  A 股股份:            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含)且    自 2019 年 2 月 25 日至 2019
                                                    注
  用于股权激励          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含)             年 8 月 25 日

    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包括用于回购 A 股及 H 股的合计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

    公司用于回购 A 股的具体资金金额,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
授权人士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 A 股股份的二级市场价格,在不超出前述
范围的前提下进行确定。
    (五)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及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 A 股股份的价格区间为:1.90 元/股-3.54 元/股;
    具体回购价格将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回购实施
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
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
除息日起,相应调整 A 股的回购价格区间。
    (六)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
    (七)回购决议的有效期
    与本次回购相关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及 A 股、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6 个月内有效,并与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匹配一致。


    二、本次回购的实施情况
    2019 年 2 月 27 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 A 股股份,并于
同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 A 股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19-018)。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3 月 5 日、2019 年 4 月 2 日、2019 年 5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20、临
2019-028、临 2019-04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019 年 5 月 14 日,公司完成 A 股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 A 股股份 79,627,00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816%,回购最高价格 3.13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2.76 元
/股,回购均价 2.93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约 233,364,954 元人民币,回购使用资
金已达上限。(根据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公司同时通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回购 H 股股份并使用资金约 66,404,742 元人民币)。
    公司 A 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
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本次实施回购的股份期限、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等均符合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回购议案。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2019 年 2 月 27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 A 股股份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 A 股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18)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控股股东、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此期间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四、股份注销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 A 股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不涉及股份注销安排。


    五、股份变动表
    本次回购的 A 股股份将依法用于员工股权激励,公司 A 股股本不会发生变
化,如果后续涉及股份注销,公司将及时履行审批流程和披露义务,本次回购股
份前后,公司 A 股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股)       比例(%)       股份数(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
                                0          0.000                   0               0
流通 A 股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
                  7,932,125,000          100.000     7,852,497,997           98.996
流通 A 股股份
其中:公司回购
                                0               0       79,627,003            1.004
    专户
 A股股份总数      7,932,125,000          100.000     7,932,125,000          100.000
    公司累计通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回购 75,000,000 股 H 股,后续将根
据股份上市地规定予以注销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上市
规则》履行信息披露程序。


    六、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 A 股股份 79,627,003 股,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后续,
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 A 股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