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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飞光纤: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19-10-3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飞光纤”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就
长飞光纤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060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75,790,51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71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024,364,522.1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94,337,174.26
元。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8 年 7 月 16 日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1800350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
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亿元
 序号             募集资金项目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长飞光纤潜江有限公司自主预制棒及
  1                                               14.07                   14.0000
        光纤产业化二期、三期扩产项目

  2     偿还银行贷款                                  3.00                 3.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                 1.9434

                  合计                            20.07                   18.9434


                                       1
    其中,根据《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
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长飞光纤潜江有限公司自主预制棒及光纤产业化
二期、三期扩产项目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14 亿元,公司将按 5.52 亿元、5.94
亿元和 2.54 亿元分三年投入该募集资金项目。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3 日及 8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批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财务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授权管理层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
期内,公司使用人民币 499,990,000 元的募集资金购买了中国银行存款类理财产
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的要求,累计取得收益人民币 11,847,390 元。
前述本金和理财收益均已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财
务收益,实现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产品品种

    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合格投资
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
途。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
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该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投资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总裁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
的具体情况。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
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二)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
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三)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
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继续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
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继续对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
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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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

议程序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金公司查阅了长飞光纤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涉
及的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等有关文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经发表了明
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
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姚旭东              郭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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