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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招商轮船: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2-06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18-084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 年 12 月 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蛇口工业二路明华国际会议中心 C 座二楼

   明荣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961,494,18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27.041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
召开。公司董事长苏新刚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各项决
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2 人,出席 5 人。副董事长解正林先生、宋德星先生,董事谢
   春林先生、粟健先生、田晓燕女士,独立董事张良先生、权忠光先生因工作
   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刘英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
   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孔康先生出席会议;公司副总经理闫武山先生、香港明华船
   务有限公司总经理丁磊先生、财务副总监李佳杰先生等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向控股股东继续借入委托贷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961,435,754 99.9939            58,430        0.0061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1       关于向控股        48,549,328          99.8797     58,430     0.1203     0 0.0000
        股东继续借
        入委托贷款
        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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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关联股东招商局轮船有限公司、中国经贸船务有限公司、中国外运长航集团
有限公司对议案 1 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魏伟、黄帝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
成的《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
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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