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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招商轮船: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2-22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19[017]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
带责任。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2019 年 2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招

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会议

于 2019 年 2 月 21 日以现场方式在深圳召开。公司监事会主席曹鸿先

生、监事刘英杰先生和职工监事刘宇丰先生审议了会议议案并表决。

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董事会秘书孔康先生和财务副总监李佳杰先生列

席会议。本次会议没有缺席或委托出席情况。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招商

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监事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公司拟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1,213,322,531 股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

410,000 万元人民币(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非公开发

                                   1
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招商局轮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招商局轮船”)在内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不超过十名特定

对象。除招商局轮船外,其他发行对象的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

保险机构投资者、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以及

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等不超过九名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

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所有发行对象均以

人民币现金方式一次性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实施细则(2017 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

经认真自查、逐项论证,监事会认为公司具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资格,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有关条件。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逐项审议并同意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

过 1,213,322,531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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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资金金额不超过 410,000 万元人民币。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情况: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

币普通股(A 股)的方式,公司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

准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情况: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招商局轮船在内的

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除招商局轮船外,

其它发行对象的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资产管

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以及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自

然人等不超过九名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

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

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一次性认购本次非公开

发行的 A 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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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情况: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

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且不低于公司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

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

的交易价按经过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若公司在截至定价基

准日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

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或相关授权人士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

照中国证监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上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接受

市场询价,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循价格优先原则,协商

合理确定。招商局轮船不参与市场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

果,认购价格与其它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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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发行人发生派

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发行价

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表决情况: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

本的 20%,即不超过 1,213,322,531 股(含 1,213,322,531 股),其中,

控股股东招商局轮船拟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贰拾亿元

(2,000,000,000),招商局轮船最终认购股份数量以招商局轮船实际

认购金额除以公司最终股份发行价格计算得出。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有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发行数量及招商局轮船认购的股份的数量将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或相关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根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方案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

协商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限售期

    根据《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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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招商局轮船本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其本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

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因发行人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

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发行对象因本次非公开

发行所获得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时,需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为不超过 410,000 万元人民

币,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购建 4 艘 VLCC;(2)购

建 2 艘 VLOC;(3)购建 2 艘滚装船;(4)10 艘 VLCC 加装脱硫洗

涤塔;(5)偿还公司对招商局轮船的专项债务。

    表决情况: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

成后的全体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情况: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上市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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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有效。

    表决情况: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监事刘英杰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批准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制作的《招商局

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监事刘英杰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关于批准与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

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批准公司与发行对象之一招商局轮船签署《招商局能

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局轮船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

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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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情况: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监事刘英杰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

案》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招商局轮船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部分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修订)》的有关规定,招商局轮船认购本次非

公开发行的股份构成关联交易。监事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将依照

法律规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审批程序。

    表决情况: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监事刘英杰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批准公司编制的《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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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批准公司编制的《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影响及

填补回报安排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批准公司制订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

薄当期每股收益的影响及填补回报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关于审议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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