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选举董事长和聘任高管等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1、 经审阅相关人员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 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 本次董事会所聘任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长、高级管 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2、 我们同意董事会选举南存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 南存辉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王国荣先生、张智寰女士、郭嵋俊先生、陆川先生、施贻新先 生、林贻明先生、潘洁女士为公司副总裁;同意董事会聘任林贻明先生为财务总监;同意聘 任潘洁女士为董事会秘书。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树浙、谢思敏、陈俊 二〇一九年六月三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