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港: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20-01-02
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大连港 公告编号:临 2019-049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会对公司过往年度的损益、总资产、净资
产等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2017 年,财政部先后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
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
列报》(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作为 A+H 股上市公司,按规定已于 2018 年 1 月 1 日开
始执行了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后,公司以历史
账龄迁徙率为基础,并结合前瞻性信息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
率。为了更加合理、公允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进一步
细化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基于对客户的信用评级结果,根据信用评级
的不同,将应收款项预划分为若干组合,在此基础上结合历史账龄迁
徙率及前瞻性因素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19 年第 9 次(临
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股份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及内容
2018 年 1 月 1 日,公司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在没有成型
借鉴案例的情况下,研究搭建了以历史账龄迁徙率为基础的“预期信
用损失”模型,对不同账龄确定不同的计提比例。随着应收款项余额
和账龄的变化,预期信用损失也随之变化。在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
近两年的工作经验中,在借鉴国内同类港口更优的实操经验,并回顾
公司应收款项的历史回收情况下,公司拟对客户进行内部评级管理,
结合客户的经营、资信等有关信息,研判其预期信用风险并确定其信
用评级,从优到劣依次分为 A 级(优质单位)、B 级(普通单位)、
C 级(不良信用单位)、D 级(风险巨大单位)四个等级。
会计估计变更前,公司分别基于单项评级及组合计提的方式评估
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其中按组合为基础计提坏账的比例如下:
项 目 1 年以内 1至2年 2至3年 3至4年 4至5年 5 年以上
应收账款 0.50% 15.00% 70.00% 75.00% 90.00% 100.00%
其他应
2.00% 13.00% 42.00% 70.00% 95.00% 100.00%
收款
会计估计变更后,应收款项按客户信用等级划分组合的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如下:
内部信用评级 确定组合的依据 预期平均损失率(%)
根据历史经验,客户均能够在信用期内还款,还款记
A 级 0.00-0.10
录良好,可预见的未来到期不还款的可能性极低。
B 级 根据历史经验,客户存在逾期情况,但均能够还款。 0.10-0.30
有证据表明客户的预期信用风险显著提高,存在违约
C 级 0.30-50.00
不付款的可能。
有证据显示应收款项客户的款项已出现减值、有证据
D 级 表明客户出现严重财务困难,在可预见的未来无法收 50.00-100.00
回款项。
该模型一经适用,公司的预期信用损失数据会随着应收款项的
余额、账龄及客户信用评级的变化而相应变化,因此适用于“预期信
用损失”模型判断的情况将不再逐项上报董事会批准。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于 2019 年 12 月 1 日起执行。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止 9 个月合
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为:净利润增加约人民币 310 万元,所有者权益增
加约人民币 310 万元。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采用“未来适用法” 进行处理,无需进
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并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议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
计估计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并结
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议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估计变更。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次会计估计变更出
具了专项说明,对公司编制的会计估计变更情况说明进行了复核,未
发现情况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情况。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 2019 年第 9 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意见;
(三)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