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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银河:关于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18-01-25  

						           证券代码:601881     证券简称:中国银河   公告编号:2018-007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 年 2 月 9 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881        中国银河          2018/1/31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17 年 12 月 23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依据本公司《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

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单独持有 50.91%股份的股东中

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2 日将《关于增加中国银河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函》书面提交本公司董事会。股

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将上述议案列入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并按照《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现提出在 2018 年 2 月

9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增加两项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选

举刘丁平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选举王珍军先生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提案为本次股东大会的普通决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本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3 日公告的原股东

   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8 年 2 月 9 日 10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1 号北京民族饭店十一层东华厅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8 年 2 月 9 日

                       至 2018 年 2 月 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提请审议 2016 年度陈共炎先生的薪酬分            √
1
          配方案

          关于提请审议 2015-2016 年度陈有安先生的薪           √
2
          酬分配方案

          关于提请审议 2015-2016 年度俞文修先生的薪           √
3
          酬分配方案
        关于提请审议 2015-2016 年度钟诚先生的薪酬               √
4
        分配方案

5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选举王珍军先生担任公司独                √
6
        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刘丁平先生担任公司董                √
7
        事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董事会审议第 1-3 项议案的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 年 11 月 27 日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 http://www.hkexnews.hk、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公司监事会审议第 4 项议案的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2017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7 年 12 月 20 日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

    http://www.hkexnews.hk、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公司董事会审议第 5 项议案的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

    条款的公告》(2017 年 12 月 20 日、2017 年 12 月 21 日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

    站 http://www.hkexnews.hk、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本次大会的第 1、2、3、4、6、7 项议案需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特此公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25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报备文件

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增加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函》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提请审议 2016 年度陈共炎先生的

       薪酬分配方案

2      关于提请审议 2015-2016 年度陈有安

       先生的薪酬分配方案

3      关于提请审议 2015-2016 年度俞文修

       先生的薪酬分配方案

4      关于提请审议 2015-2016 年度钟诚先

       生的薪酬分配方案

5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6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选举王珍军先生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7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刘丁平先生担
         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附件 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出席会议名称

股东姓名(名称)
股东地址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
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
内资股持股数                                 股东账号
联系人                                       联系传真

联系电话
发言意向及要点
自然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
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请用正楷填写您的全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及地址。


2、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表格自制均有效。


3、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 2018 年 2 月 8 日(周四)以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

方式送达本公司(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10 层中国银

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33);联系电话: 8610)66568888;
传真:(8610)66568640。邮寄送达的,以邮戳日期为送达日期。


4、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

意向和要点,并简要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
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
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