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独立董事对于《关于审议银河期货受让银河金控所持银河德睿股权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2018-07-27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于《关于审议银河期货受让银河金控所持银河德
睿股权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及《关联交易实施细
则》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并
听取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说明后,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
立场,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临时)审议的《关于审议银
河期货受让银河金控所持银河德睿股权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1.相关资料齐全,关联方确认准确,交易事项界定清楚,交易定
价政策明确。
2.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3.在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未参加表决。
4.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 罗林、吴毓武、刘瑞中、王珍军
2018 年 7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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