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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银河:独立董事对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临时)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9-06-12  

						               独立董事对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五十二次会议(临时)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临时)审议的相关议案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提请聘任陈亮先生担任公司总裁、执行委员会委员的议
案
     经审阅陈亮先生的个人履历、任职资格等有关情况,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公司股票上市地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证券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担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条件。陈亮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
素养能够满足履行公司总裁、执行委员会委员职责的要求;陈亮先生
的聘任程序规范,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聘任陈亮先生
为公司总裁、执行委员会委员,聘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关于推荐陈亮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陈亮先生的个人履历、任职资格等有关情况,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我们认为:陈亮先生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知识、技能、
素质及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
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陈亮先生的提名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同意提
名陈亮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选举。




                           独立董事: 刘瑞中、王珍军、刘淳


                                        2019 年 6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