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 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天精工”、“本公司”、“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海天精工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 流通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356号)核准,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 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200,000股,发行后股本总 额为522,000,000股,并于2016年1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 601882,股票简称:海天精工。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股东为:宁波海天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天股份”)和安信亚洲(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安信香港”),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 该部分限售股共计 396,060,000 股,将于 2019 年 11 月 7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522,000,000 股,其中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为 52,200,00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469,800,000 股。 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的 73,74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股于 2017 年 11 月 7 日上市流通,此次上市流通后,公司总股本仍为 522,00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25,940,00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396,060,000 股。 1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 的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 海天股份、安信香港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1、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 2、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 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如发行人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 行价)。 3、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减持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其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 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方可以减持 发行人股份。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承诺违规减 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持有的剩余发 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1年。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 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本公司应付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 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前述扣留的现金分红归发行人所有。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限售股解禁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股份锁 定的承诺。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396,060,000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9 年 11 月 7 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2 持有限售股占 序 股东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通数 剩余限售股数 公司总股本比 号 名称 数量(股) 量(股) 量(股) 例(%) 1 海天股份 201,986,000 38.69 201,986,000 0 2 安信香港 194,074,000 37.18 194,074,000 0 合计 396,060,000 75.87 396,060,000 0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1、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201,986,000 -201,986,000 0 有限售条 2、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0 0 0 件的流通 3、境外法人、自然人持有股 194,074,000 -194,074,000 0 股份 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396,060,000 -396,060,000 0 无限售条 A 股 125,940,000 +396,060,000 522,000,000 件的流通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125,940,000 +396,060,000 522,000,000 股份 股份总额 522,000,000 0 522,000,000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审阅了海天精工相关股东出具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关于本次解除 限售股份的信息披露文件、上述承诺期间内公司各期定期报告等资料,对本次解 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可上市流通数量及可上市流通时间等事宜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海天精工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 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海天精工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发行前所做出的 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海天精工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海天精工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