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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天精工: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2020-03-17  

						证券代码:601882            证券简称:海天精工         公告编号:2020-007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45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
       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92,154,086.57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19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
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5 元(含税)。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522,0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3,490,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的比例为 30.6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
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二) 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3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 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及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
益,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
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