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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河集团: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0-31  

						证券代码:601886           证券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2018-071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 年 10 月 3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北五街 5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62,692,97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6.088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刘载望
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6 人,董事王启锋、符剑平、独立董事朱青因工作
   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刘宇、强军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刘飞宇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762,692,973         100.00                  0      0.00        0      0.00

2、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公司股份相关事宜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762,659,873 99.9956              33,100         0.0044     0          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关于以集中竞
  1      价交易方式回           1,602,307          100.00           0       0.00         0     0.00
         购股份预案的
          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
  2       会具体办理回     1,569,207     97.9342     33,100   2.0658     0       0.00
          购公司股份相
          关事宜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于进进、任浩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