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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河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9-03-12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审计委
     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
     计委员会成员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2018
     年度履职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付磊先生、朱青先生和董事许兴利先
     生3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委员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1/2以上且三名委员皆为会计
     领域的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积极
     对议案发表了专业意见,并通过了全部议案,具体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议案

                                               1、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8年审计委员会                       2、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                          2018年3月27日
        第一次会议                             3、关于聘任2018年度会计师的议案

                                               4、关于向关联方出租厂房的议案

        2018年审计委员会                       1、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                          2018年4月26日
        第二次会议                             及正文的议案

 3      2018年审计委员会    2018年8月28日      1、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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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次会议                             的议案

                                              2、关于新增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

       2018年审计委员会                       1、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4                          2018年10月29日
       第四次会议                             及正文的议案

       2018年审计委员会                       1、关于全资子公司江河医疗签订股权
5                          2018年11月23日
       第五次会议                             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华普天健”)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并对其2018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
    监督评价,我们认为华普天健为公司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华普天健委派的注册会计师及其他工作人员在为公司进行年
    度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企业新会计准则及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认真履行双方规
    定的义务和责任,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
        2、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履行督促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定期报告的审阅工作,认真
    审阅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
    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
    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审计费用按照市场价与服务质量确定,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华普天健2018年
    度审计费为280万元(包括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
    况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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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2018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18年内部审计工作
计划,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及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认真落实审计计划的实施,
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建议。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
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年审会计师进行充
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积
极讨论分析,并督促公司内部相关部门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
作的效率。
    6、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
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
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督促
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及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环境、
风险评估及内部监督等事项,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进行,各环节
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内部控制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
职责。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协调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和内部控制有效性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保障了年
度审计工作、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的有效进行,更好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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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委员会成员:付磊   朱青       许兴利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 3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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