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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河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3-31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18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 2017 年度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的规定,对公司
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 2017 年度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
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下称“新收入准则”)
的规定,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再执行财政部 2006 年 2 月 15 日
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5 号—建造合同》。
   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于 2020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修订发布的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
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相关会计政策需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影响
   新收入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
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
(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收入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
调整,仅对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报表项目金额进行调整。执行该准则预计不
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也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自 2020年一季报起,按新收入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意见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
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和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对当期财
务报告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董事
会审议该议案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发表如下意见:此次
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和通知进行的合
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当期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事项履行
了完备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实施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