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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国旅: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17-03-25  

						证券代码:601888          股票简称:中国国旅         公告编号:临2017-019

                   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公司 2016 年度内控
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经审慎研究拟变更 2016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因公司聘任的 2016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于 2017 年 2 月 21 日收到财政部、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责令瑞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暂停承接新的证券业务并限期整改的通知》(财会便(2017)3
号),要求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受到第二次行政处罚之日(2017
年 1 月 6 日)起暂停承接新的证券业务。为确保公司 2016 年度审计工作的开展,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更换 2016 年度审计及内控审
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改聘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费用参照 2015 年
度收费标准确定。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进行了事先沟通。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02 月 09 日

   工商最新核准日期:2017 年 0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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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执行事务合伙人:梁春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76050Q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
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
定的其他业务;无(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资格证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
证;司法鉴定许可证;美国 PCAOB 注册文件;内地大型会计师事务所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总部设立在北京,并在深圳、上海、广州、
杭州、大连、沈阳、长春、合肥、南昌、郑州、武汉、呼和浩特、珠海、西安、太
原、南京、长沙、昆明、济南、海口、成都、青岛、苏州、福州、重庆、新疆、西
藏等 27 个中心城市设立了分支机构。截至 2016 年末,从业人员 4500 余人,具有中
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者 1000 多人,2016 年度业务收入人民币 18 亿元以上。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质
量进行了充分了解,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并将《关于变
更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公司 2016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17 年 3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两项议案,
同意将为公司提供 2016 年度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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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伙)变更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公司将于 2017 年 4 月 12 日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变
更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公司 2016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
案》,本次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意见
    就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我们向公司管理层认真了解了具体情况,
并审核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我们认为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符合监管要求,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满足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作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五、备查文件
    1、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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