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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国旅: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9-01-10  

						  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19年1月
中国国旅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 2

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议案一:关于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暨所持
募投项目转让的议案 .............................................................................. 5

议案二:关于聘任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9

议案三:关于聘任公司 2018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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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国旅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根据《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为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

效率,保证大会顺利进行,特制定须知如下:

      一、会议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

请参会人员自觉维护会议秩序,防止不当行为影响其他股东合法权

益。

      二、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须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身份证

等)及相关授权文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

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

      四、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未登记的股东和股东代表无

权参加会议表决,但可在股东大会上发言或提出质询。

      五、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振动状态,谢绝个人进行录

音、拍照及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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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国旅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月17日14 :0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

统 投 票 平 台的 投票 时 间 为 股东 大会 召 开 当 日的 交易 时 间 段 ,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新源西里中街18号渔阳饭店三层紫金厅。

      三、与会人员:

      (一)截至2019年1月1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

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

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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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国旅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四、主持人: 董事、总经理彭辉先生。

      五、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报告股东现场到会情况;

      (二)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三)审议议案:

        1. 《关于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暨所持

         募投项目转让的议案》

        2. 《关于聘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 《关于聘任公司2018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现场与会股东发言及提问;

      (五)现场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逐项进行投票表决;

      (六)计票人、监票人和工作人员清点并统计票数;

      (七)监票人宣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八)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九)现场与会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在 2019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主持人宣布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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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

                               暨所持募投项目转让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调整优化业务结构,聚焦免税主业,提升盈利能力,解决中国

国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国旅”)与控股股东中国

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旅游集团”)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

公司拟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将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国际旅行社总

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旅总社”)100%股权转让给中国旅游集团,

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83,084.57 万元。

      中国旅游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

东大会上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一、关联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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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中国旅游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法人,双方具有关联

关系。

      (二)关联方概况

      公司名称:中国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产业园国际商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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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万敏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80,000 万元

      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旅游、钢铁、

房地产开发经营及物流贸易的投资、管理;旅游景点、主题公园和度

假村、高尔夫球会、旅游基础设施的建设、规划设计和经营管理;旅

游信息服务;旅游商品的零售和批发;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承办会议

及展览;各类票务代理;广告业务制作、发布;饭店的投资和经营管

理、受托管理、咨询;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租赁、物业管理;出

租商业用房;国际国内货运代理;货物分包、仓储;技术开发、销售、

服务、咨询;进出口业务。(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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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中国旅游集团

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中国旅游集团经审计

(合并口径)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1,470.74 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441.55 亿元,2017 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629.84 亿元,净利润为

人民币 43.62 亿元。




      二、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交易系向关联方出售股权资产。公司拟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

式将所持有的国旅总社 100%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旅游集

团。

      (二)标的公司的情况

      1、标的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单北大街 1 号 1 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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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于宁宁

      注册资本:人民币 87,271.2512 万元

      经营范围:入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因特

网信息服务业务(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

和 BBS 以外的内容);保险兼业代理(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

承办国际、国内会议和展览;国际、国内车、船、航空客运代理;旅

游市场开发;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票务销售代理;旅游管

理软件开发与经营;协助旅游救援;自有房屋出租;组织文化交流(演

出除外);承办展览展示;彩扩;摄影服务;销售日用品、日杂用品、

家用电器、纺织品、针织品、服装、箱包、体育用品、工艺品、护肤

品、化妆品、电子产品、眼镜、钟表;设备租赁;汽车租赁;货物进

出口。(领取本执照后,应到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备案。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中国国旅持有国旅总社 100%的股权。

      2、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国旅总社经审计(合并口径)资产总

额为人民币 345,508.17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119,367.56 万元,

2017 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1,235,047.46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2,394.0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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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国旅总社经审计(合并口径)资产总

额为人民币 387,425.16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116,964.94 万元、

2018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948,001.73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3,297.17 万元。

      3、国旅总社最近 12 个月未进行资产评估、增资、减资或改制事

项。

      4、公司所持国旅总社的全部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

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

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5、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拥有国旅总社的控制权,公司不

再将国旅总社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6、公司不存在对国旅总社提供担保、委托国旅总社理财的情形,

不存在国旅总社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7、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国旅总社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8 年 9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7 年度及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止 9 个月期间的合并及母公司利

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

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出具了编

号为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1803312 号《审计报告》。截至审计报告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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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日,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北京市工商行

政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000599649382G 的《营

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核发的证书序号为 No.000421 的《会

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核发的证书号为 000192 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许可证》。

      (三)标的资产的评估情况

      根据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

估有限公司以 2018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编号为沃克森

评报字(2018)第 1474 号《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

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有限公司 100%股权项目涉及的中国国际旅行社

总社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北京)国

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国旅总社的股

东全部权益进行了评估,在对以上两种评估方法的评估结果进行了比

较分析后,确定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作为最终评估结论。该评估结

果已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备案。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1、评估方法

    根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企业价值评估可以采用收益法、市场

法、资产基础法三种方法。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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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常用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量

折现法;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结合被评估单位的历史经营情况、未

来收益可预测情况、所获取评估资料的充分性,恰当考虑收益法的适

用性。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

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常用方法包括上市公司比较法

和交易案例比较法;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根据所获取可比企业经营

和财务数据的充分性和可靠性、可收集到的可比企业数量,考虑市场

法的适用性。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

为基础,评估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

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当存在对评估对象价值有重大影响且难以识别和

评估的资产或者负债时,应当考虑资产基础法的适用性。

    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与国旅总社可比的同行业上市公司不满

足数量条件、同时同行业市场交易案例较少、且披露信息不足,因此,

本次评估不具备采用市场法评估的客观条件。另外,考虑国旅总社成

立时间较长、历史年度业绩较稳定,未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可以用

货币衡量、获得未来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可以衡量,且其各类资产

负债能够履行现场勘查程序、并满足评定估算的资料要求,符合收益

法和资产基础法的适用条件。因此,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

法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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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评估结论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本次评估以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论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截至评估

 基准日 2018 年 9 月 30 日,国旅总社纳入评估范围内的总资产账面

 价值为人民币 188,610.90 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 277,416.99 万元,

 增值额为人民币 88,806.09 万元,增值率为 47.08%;负债账面价值

 为人民币 94,373.16 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 94,332.42 万元,减值额

 为人民币 40.74 万元,减值率为 0.04%;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人民币

 94,237.74 万元,在保持现有用途持续经营前提下股东全部权益的评

 估值为人民币 183,084.57 万元,增值额为人民币 88,846.83 万元,

 增值率为 94.28%。具体各类资产的评估结果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102,860.78        102,860.78       0.00     0.00
非流动资产                          85,750.12       174,556.21    88,806.09   103.56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
                                         49.49           44.38        -5.11     -10.34
产
       长期股权投资                 65,234.73       107,544.07    42,309.34     64.86

       固定资产                     16,366.60        61,955.50    45,588.90   278.55
       无形资产                      1,704.54         2,617.50      912.96      53.56
       递延所得税资
                                       946.71           946.71         0.00      0.00
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1,448.05         1,448.05         0.00      0.00
        资产总计                  188,610.90        277,416.99    88,806.09     4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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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负债                           91,046.19         91,046.19            -          -

长期负债                             3,326.97         3,286.23      -40.74       -1.22

        负债总计                    94,373.16        94,332.42      -40.74       -0.04

      所有者权益                    94,237.74       183,084.57   88,846.83       94.28

       (2)收益法评估结论

       评估专业人员通过调查、研究、分析企业资产经营情况及其提供

 的各项历史财务资料,结合企业的现状,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影

 响和企业所处的内外部环境状况,分析相关经营风险,会同企业管理

 人员和财务、技术人员,在持续经营和评估假设成立的前提下合理预

 测未来年度的预测收益、折现率、收益期等指标,计算股东全部权益

 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162,356.66 万元。

       (3)评估结果的差异分析


       资产基础法的评估值为人民币 183,084.57 万元;收益法的评估

 值人民币 162,356.66 万元。


       两种方法评估结果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两种评估方法考虑的角度

 不同:资产基础法是从资产的再取得途径考虑的,反映的是企业现有

 资产的重置价值;收益法是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考虑的,反映

 了企业各项资产的综合获利能力。因此,两种评估方法的评估结果存

 在一定差异。

       (4)评估结果的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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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虑到本次评估目的是为中国国旅拟转让国旅总社股权之经济

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依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结合本次资产评

估对象、评估目的及适用的价值类型,经过比较分析,评估专业人员

认为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更能够比较完整、合理的体现国旅总社蕴含

的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因此本次评估以资产基础法的初步评估

结论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即: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9 月 30 日,

国旅总社纳入评估范围内的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人民币 94,237.74

万元,在保持现有用途持续经营前提下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人

民币 183,084.57 万元,增值额为人民币 88,846.83 万元,增值率为

94.28%。

      (四)交易定价

      本次资产转让价格以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

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拟转让股权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即本

次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183,084.57 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超过拟转让股权的账面价值主要是因为拟转

让股权的价格是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为定价依据,由于被评估单位

国旅总社属于传统旅游行业,信息技术、商业模式、体制机制、宏观

环境、政治因素、国际关系、经济发展、旅游消费变化等对国旅总社

的经营发展有着显著影响,基于企业评估基准日现状预计资产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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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获利能力的难度较大。而资产基础法反映的是资产投入(购建

成本)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是企业可确指资产、负债在评估基准

日市场价值的体现。综合分析两种评估方法、评估结果及评估目的,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能较客观反映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

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故拟转让股权的评估结果采用资产基础法

评估结果,评估值较账面价值增值人民币 88,846.83 万元,增值率为

94.28%。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中国国旅与中国旅游集团于 2018 年 12 月 24 日签署了《关

于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有限公司 10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

简称“《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主体:转让方为中国国旅,受让方为中国旅游集团。

      2、转让标的:国旅总社 100%股权。

      3、交易价格:双方同意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83,084.57 万元,定价依据为《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

有的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有限公司 100%股权项目涉及的中国国际旅

行社总社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评报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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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第 1474 号)确定的拟转让股权的评估值;该评估结果已经

有权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备案。

      4、支付期限:自《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 3 个月内,由中

国旅游集团向中国国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付清。

      5、合同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协议将在如下条件获得满足后

生效:(1)协议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

(2)转让方及受让方各自履行完毕适当的内部决策程序;(3)有权

国资监管机构对本次转让的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备案;(4)中国旅游

集团批准本次股权转让。

      6、违约责任:双方承诺,其将按协议约定以及中国法律法规之

规定承担由于违反各项声明、保证及承诺而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

律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另一方造成的任何实际损失。

      (二)受让方中国旅游集团自成立之日起至《股权转让协议》签

署期间的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受让相关资产所应有的支付能力。




      四、拟转让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境内旅行社网络建

设项目等 5 个项目由国旅总社作为建设主体,拟使用 A 股募集资金

合计人民币 90,612 万元。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12

                                             16
中国国旅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前述 5 个项目中,境内旅行社网络

建设、境外旅行社网络建设、全国会员制营销 3 个项目合计人民币

34,554.73 万元募集资金变更用于三亚海棠湾国际购物中心项目,调

整后国旅总社拟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56,057.27 万元(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使

用超额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2-005))。

    国旅总社拟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56,057.27 万元由中国国旅经

2009 年 12 月 28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0 年 4 月 26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2 年 8 月 10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

八次会议及 2015 年 9 月 30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以增资方式注入。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中国国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入国旅总社的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国旅总社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

金金额为人民币 12,603.05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内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3,025.55 万元(含利息)。




                                             17
      中国国旅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截止 2018 年    截至 2018    项目达
                               IPO 预计拟          调整后拟使
                                                                  9 月 30 日募    年 9 月 30   到预定
序                    建设主   使用募集资          用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集资金实际      日投入进度   可使用
号                      体     金金额(万          金额(万元)
                                                                   使用情况        (C=B/A)     状态的
                                    元)             (A)
                                                                     (B)                      日期

1.   境内旅行
                  国 旅 总
     社网络建                      45,000.00         15,948.34       14,586.84       91.46%      ——
                  社
     设

2.   设立商务
                  国 旅 总
     会奖旅游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    2010/12
                  社
     子公司

3.   境外旅行
                  国 旅 总
     社网络建                      20,612.00         20,108.93       13,246.76       65.88%      ——
                  社
     设

4.   旅游电子 国 旅 总
                                   10,000.00         10,000.00        5,620.62       56.21%      ——
     商务         社

5.   全国会员 国 旅 总
                                    5,000.00                 0                0         ——     ——
     制营销       社

     合计         -                90,612.00         56,057.27       43,454.22          ——     ——

              公司拟将国旅总社 100%股权对外转让,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

      该等募投项目将随着国旅总社的股权转让而对外转让。


                                                     18
中国国旅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五、关联交易暨募投项目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2018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

暨所持募投项目转让的议案》。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3 名关联董事

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

法定比例,会议的召开及表决合法、有效。

      (二)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关于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就本次关联交易暨募投

项目转让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交易方案切实可行,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选聘的评估机

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定价公允;审议本次交易的

董事会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国旅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此次拟转让募投项目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国旅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部署和实际

                                             19
中国国旅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募投项目转让。

      (三)监事会意见:公司拟转让国旅总社股权暨所持募投项目转

让,符合公司战略部署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意该项议案。

      (四)保荐机构意见: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暨转让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

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保荐

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暨转让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交易尚待取得中国旅游集团批准。

      (六)本次交易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

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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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国旅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实现公司业务结构的优化调整,聚焦免税主业,提升盈利能

力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免税业务和旅行社业务。

      在免税业务方面,2017 年以来,公司先后完成对日上免税行(中

国)有限公司 51%股权、日上免税行(上海)有限公司 51%股权收

购。2018 年 10 月,中国旅游集团与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签署股权无偿划转协议,目前该事项已得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审批。无偿划转完成后中国旅游集团将持有海南省免税品有限

公司 51%股权,后续中国旅游集团将启动海南省免税品有限公司

51%股权注入公司的程序。通过持续的产业整合,公司在免税行业的

市场份额不断提升,行业龙头地位得到有效巩固和加强。

      在旅行社业务方面,随着在线旅游行业的快速发展和居民旅游消

费模式的转变,传统旅行社行业面临较大的发展挑战:市场竞争激烈,

利润空间被不断压缩,政策优势逐渐衰减。与此同时,旅游行业的持

续增长和行业关注度的不断提高使旅游行业成为产业投资热点,资本

的涌入进一步加剧了市场竞争,行业整合与市场格局的演变也加大了

旅游行业的投资成本和风险。

      国旅总社主要从事旅行社业务,近年来收入增长持续放缓,并在

2017 年出现收入负增长,且盈利能力疲软,对公司的整体利润贡献

                                             21
中国国旅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较低。通过本次交易,公司拟退出旅行社业务,进一步明晰战略定位,

有利于公司集中优势资源发展免税业务,促进自身业务结构的优化调

整,持续提升盈利能力,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2、解决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

      目前,国旅总社业务与中国旅游集团下属其他旅行社业务存在同

业竞争。中国港中旅集团公司(后改制更名为中国旅游集团)曾于

2016 年 7 月出具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承诺对于中国旅游集团及其

控制的除中国国旅(包括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外的其他下属企业目前

与中国国旅重合的业务,中国旅游集团将结合有关企业实际情况采取

有关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管理、资产重组、业务

整合)尽可能减少双方的业务重合并争取最终消除。本次交易完成后,

公司将退出旅行社业务,有利于解决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同业竞争

问题。

      (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国旅总社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将

退出旅行社业务,聚焦免税主业,进一步明晰战略定位,促进自身业

务结构的优化调整。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有利

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22
中国国旅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毛利润率、净

利润率水平将有所提升,公司财务结构得到优化,盈利能力不断加强。

同时,本次交易将使公司获得资金储备,为未来免税业务的发展奠定

基础。

      3、对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在旅行社业务方面的同业竞争

将得以消除。

                                                  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日

议案二:




                              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

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
                                             23
中国国旅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准则,毕马威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17 年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综合考虑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延续性,以及毕马威的专业水

准,建议续聘毕马威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费用

为人民币 345 万元。

      以上内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

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日




议案三:


                              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 2018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24
中国国旅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

为公司 2017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毕马威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17 年内控审计工作。

      综合考虑年度内控审计工作的延续性,以及毕马威的专业水准,

建议续聘毕马威为公司 2018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65 万元。

      以上内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

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日




                                             25
                         中国国旅,天下一家




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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