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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星锚链:关于公司职工监事违规买卖股票及致歉的公告2017-11-30  

						证券代码:601890           证券简称:亚星锚链           公告编号:临 2017-026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职工监事违规买卖股票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监事郭连春先生于 2017
年 7 月 26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1 日期间,其证券账户发生了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
行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违规买卖股票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自查发现,郭连春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分别于 2017 年 7 月 26 日买
入公司 A 股股票 1,000 股,交易价格人民币 8.40 元/股,成交金额人民币 8,400
元;于 2017 年 8 月 7 日卖出公司 A 股股票 1,000 股,交易价格人民币 8.50 元/
股,成交金额人民币 8,500 元;于 2017 年 11 月 2 日买入公司 A 股股票 2,200 股,
交易价格人民币 7.61 元/股,成交金额人民币 16,742 元;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
买入公司 A 股股票 3,000 股,交易价格人民币 6.68 元/股,成交金额人民币 20,040
元,上述交易获得收益人民币 100 元,截止本公告日,郭连春先生持有亚星锚链
5,200 股股票。
    上述交易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
四十七条的规定,构成了短线交易;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一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没有及时向
公司报告并进行公告,及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买卖公司股票。同时也
未能尽到交易报备及预披露的责任。
    二、本次违规买卖股票的处理情况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公司董事会对郭连春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公司对郭连春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要求其认真学习《公司法》、《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并要求其严格执行。
    2、没收本次违规交易获利 100 元,同时并处交易获利三倍(300 元)罚款
以示惩戒。
    3、对剩余的 5,200 股公司股票,董事会要求其在本届监事会届满前不减持。
    4、公司董事会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郭连春先生本次违规买
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予以通报。要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以此为
戒,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证券账户的管理,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
的行为。
    三、对本次违规买卖公司股份的致歉声明
    郭连春先生:本人对本次违规买卖公司股票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愿意接受
公司董事会做出的上述处理决定,并就本次违规交易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
的歉意。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法》、《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
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公司将持续跟踪与关注上述人员违规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的处理进展,并及时
披露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