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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紫金矿业:关于增加持续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2017-11-29  

						证券代码:601899               股票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2017—062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持续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持续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阿舍勒铜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舍勒铜业”)与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有色物资”)于2017年2月22日签署《铜精矿供货合同》,由阿舍勒铜业向有色物资
销售铜精矿,合同有效期从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在约定的合同有效期内,
阿舍勒铜业向有色物资销售铜精矿含铜金属量最高数量不超过21,000吨,预计最高交易
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5,000万元。有关详情见公司于2017年2月23日披露的“临2017-006”
公告。截止至2017年10月31日,阿舍勒铜业向有色物资销售铜精矿含铜金属量为16,594
吨,交易金额为人民币70,52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因2017年度铜精矿价格上涨,导致该关联交易预计将超出年初设定的预计最高交易
金额人民币85,000万元,需追加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500万元,增加至预计最
高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500万元,而有关持续关联交易仍继续按2017年2月22日签
署的《铜精矿供货合同》执行。除新预计的年度金额上限外,持续关联交易的其他内容
(包括销售铜精矿含铜数量)均维持不变。
    本次增加持续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已获得 4 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第 14 次临时会议审议。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8 日召开临时
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公司 11 名董事均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
    上述关联交易最高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的
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无须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但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新疆阿舍勒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哈巴河县
    法定代表人:彭士群
    注册资本:25,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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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9 年 8 月 13 日
    经营范围:汽车运输;住宿、餐饮(限分支机构经营);卷烟的零售(限分支机构
经营);地质矿产资源的勘察与开发;矿产品的生产、加工与销售;地质矿业的技术服
务;环境保护与旅游开发;酒店的投资、经营管理等。
    财务状况: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阿舍勒铜业总资产 310,540 万元,净资产
153,786 万元,2016 年度实现销售收入 123,768 万元,净利润 39,757 万元。(以上财
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阿舍勒铜业总资产 325,908 万元,净资产 183,843 万元,
2017 年 1-9 月实现销售收入 128,901 万元,净利润 55,056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
审计)。
    阿舍勒铜业主要从事阿舍勒铜矿开发。
    (二)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区北站二路东一巷 226 号
    法定代表人:库尔班努尔东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2 年 11 月 20 日
    经营范围:铬矿石、铬镁砖、焦炭、炉料的经营;金属材料、机电产品、矿产品、
化工产品、建筑材料、仪器仪表、五金交电产品的销售;化肥的零售、机械零部件的加
工;机械设备安装及技术咨询服务;装卸、搬运、仓储服务;房屋租赁;热力供应服务;
铁路集装箱运输服务;货运代理服务;农副产品、水产品、冷冻食品的销售;煤炭、石
材的销售。
    财务状况: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有色物资资产总额 119,339 万元,净资产
为-1,016 万元,2016 年度实现销售收入 221,566 万元,净利润-1,377 万元。(以上财
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有色物资资产总额为 289,555 万元,净资产为-670 万元,
2017 年 1-9 月实现销售收入 475,546 万元,净利润 346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阿舍勒铜业 51%股权,有色物资为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新疆有色”)全资子公司,新疆有色及其控股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新疆公
司合计持有阿舍勒铜业 34%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
五款规定,阿舍勒铜业为公司重要子公司,阿舍勒铜业向其持股 10%以上的主要股东或
其控股的公司销售铜精矿,且金额超过最低豁免披露标准,构成了须予披露的持续关联
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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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联交易额度增加的原因
    本次增加阿舍勒铜业2017年度与有色物资持续关联交易额度,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
铜精矿价格上涨,导致该关联交易预计将超出年初设定的预计最高交易金额人民币
85,000万元,需追加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500万元,增加至预计最高交易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100,500万元。有关持续关联交易仍继续按2017年2月22日签署的《铜精矿
供货合同》执行。除新预计的年度金额上限外,持续关联交易的其他内容(包括销售铜
精矿含铜数量)均维持不变。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销售铜精矿为阿舍勒铜业日常经营业务范围,增加持续关联交易额度后,关联交易
仍按原《铜精矿供货合同》执行。上述关联交易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交易条款公平
合理,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交易双方及
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增加持续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第 14 次临时会议审议。
    对于本次增加持续关联交易额度事项,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增加关联交易额度后,关联交易仍按原供货合同内容执行,交易条款公平合理,
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对交易双方及本公司的
全体股东都是有益的。
    六、备查文件
    1、《紫金矿业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第 14 次临时会议决议》;
    2、《铜精矿供货合同》。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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