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证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10-31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4-087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4 年 10 月
30 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11
层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 3 名,2 名监事亲自出席会议,
监事刘春凤女士委托监事会主席陆琦女士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
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琦女士主持,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及盛京银行股权核算方法的
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13 年至 2014 年
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
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和
《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具体会计
准则,并相应变更公司会计政策及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核算方
法。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