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证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及盛京银行股权核算方法的公告2014-10-31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4-088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及盛京银行股权核算方法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13 至 2014 年相继修订了《企业会计
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
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
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
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
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具体会计准则。
根据上述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及盛京银行股权核算方法的议案》,
变更会计政策及公司持有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京银
行”)长期股权投资收益的核算方法。
一、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按照相关监管要求,本公司需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该上述
准则。根据上述准则及指南的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 2014 年第三季
度报告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并按照各项具体准则相关衔接规定
在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进行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
以及财政部于 2014 年新制定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
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
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准则对公司 2014 年财务
报表无影响,亦无需要按照上述各项准则进行追溯调整事项。
《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中对长期股权投资的
核算范围进行了重新界定。公司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
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调整到金融资产中进行核算,并调整比较
财务报表,对 2013 年财务报表重述项目和金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需调整项目
合并 母公司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70,303,758.00 14,997,508.00
长期股权投资 -270,303,758.00 -14,997,508.00
基于此,公司重新审视了对盛京银行的股权投资。
二、拟变更盛京银行股权核算方法
2011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出资 15 亿元入股盛京银行 3 亿股,持
股比例为 8.12%,为其并列第三大股东,并在其董事会推荐一名股东
董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公司将该笔投资确认为长
期股权投资,并且按照权益法进行后续计量,每季度确认投资收益。
在证券公司业务深化创新的背景下,本公司积极践行内涵增长与
外延扩张发展战略,并着重发展了资本消耗型业务,对净资本的需求
不断增加。2013 年 12 月 26 日和 2014 年 4 月 26 日,盛京银行进行
了两次增资扩股,本公司未参与增资,公司持股比例稀释至 6.82%。
2014 年 5 月 30 日,在盛京银行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上,本公司未继
续推荐股东董事及独立董事。同时,公司近年与盛京银行的业务协同
和合作极为有限,预计该现状在未来不会发生变化。综合以上因素,
公司对盛京银行的投资进行了重新审视,公司对盛京银行不再具有重
大影响。基于此,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认为该股权投资不再为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服务,而是作为一
项获取资本增值的投资,未来时机适宜时将可能出售该股权来改善现
有资产结构。因此,公司计划从 2014 年 10 月 1 日起,不再按照长期
股权投资权益法计量该笔投资,按照财政部 2014 年修订后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对不具有重大影响的股权
投资,按账面价值转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将盛京银行股权转入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和计量。
本次盛京银行股权核算方法的调整无需对期初数进行调整,对比
较报表无影响。调整后,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少 237,714.42 万元,
可 供 出 售 金 额 资 产 相 应 增 加 。 2013 年 , 公 司 按 权 益 法 确 认 了
39,400.93 万元投资收益;2014 年,公司按权益法确认了 26,993.32
万元投资收益;本次变更后,不再根据盛京银行损益情况确认投资收
益和其他综合收益,该笔股权投资转入金融资产后,相关损益的确认
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规定
进行处理,按照 2014 年前三季度的平均收益测算,该调整将减少本
公司 2014 年第四季度收益约 8,997.77 万元;同时,该调整也将对以
后年度损益产生一定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执行修订后
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等七项具体会计准则,
并相应变更公司会计政策及盛京银行股权核算方法。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会计准则及通知的规定变更会计政策及盛京银
行股权核算方法,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存在损害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盛京银行股权核算方法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相关会计准则及通知的规定变更会计政策及盛京银行
股权核算方法,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负债、现金流等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盛京银行股权核算方法变更。
六、风险提示
变更盛京银行股权核算方法尚需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盛京银行股
权核算方法变更尚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
立意见;
(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