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方正证券:关于公司涉及仲裁的进展公告2015-03-26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5-042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仲裁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12月4日,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或“方正证券”)第二大股东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政泉控股”)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对本公司的仲
裁申请,并通过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向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
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开福区人民法院”)提请保全本公司名下价值
人民币30亿元财产,开福区人民法院冻结公司17个自有资金账户共计
17.73亿元资金。(详见本公司分别于2015年1月5日、1月7日在《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刊登的《重大风险提示公告暨涉及仲裁财产保全事项公告》和
《关于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
    经公司申请,2015年2月4日,开福区人民法院裁定:冻结方正证
券持有的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17%的股权;冻结方正证券持有的
全资子公司方正和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和生”)100%
的股权;冻结方正和生持有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69%的股权;
解除对已冻结的方正证券银行存款人民币17.73亿元中10亿元的冻
结。(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2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关于公司
涉及仲裁的进展公告》)。
    为进一步减少银行存款被冻结对公司带来的影响,经公司申请,
2015年3月24日,开福区人民法院送达《民事裁定书》【(2015)开民
保字第00185-3号】,主要内容如下:
    政泉控股与方正证券仲裁纠纷一案,开福区人民法院根据中国国
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提请,依法保全了方正证券自有资金账户存
款共计人民币17.73亿元。方正证券以持有的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7%的股权、方正和生100%的股权作为担保;担保人方正和生向开
福区人民法院提供所持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69%的股权作为担
保,且方正证券向开福区人民法院提供了3000万元现金作为担保,请
求开福区人民法院解除对公司全部自有账户的冻结。根据评估报告,
上述担保财产的价值已经达到政泉控股申请保全的财产数额。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裁定解除对方
正证券全部资金账户的冻结。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全部自有资金账户均解除冻结。公司将持续
关注本次仲裁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