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证券:关于民族证券20.5亿元款项调查情况的进展公告2015-10-01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5-113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民族证券20.5亿元款项调查情况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9月29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民族证券”)根据本公司的要求提交了20.5亿元款项回款进
度的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20.5亿元款项现状
1 、 截 至 本 公 告 日 , 就 该 20.5 亿 元 款 项 民 族 证 券 共 收 到
307,747,514.58元,其中,208,500,000元冲抵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99,247,514.58元计入投资收益;
2、根据民族证券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丰银
行”)签订的相关协议,恒丰银行应于9月20日起的6个工作日内支付
2015年第三季度投资收益预计为3,105万元,截至本公告日,民族证
券尚未收到上述款项;
3、民族证券20.5亿元款项涉及的七笔信托计划中,第一笔规模
3.5亿元、投资方向为光明石业股份流动资金贷款的单一资金信托计
划已于2015年9月29日到期。根据民族证券与恒丰银行2014年9月29
日签订的相关协议,恒丰银行应于2015年10月21日前支付该笔单一资
金信托计划的本金及投资收益。
二、已采取的措施
1、9月7日,民族证券20.5亿元款项专项调查工作组召开会议,
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民族证券法律合规部配合,一方面认真
研究相关合同条款,确定风险点并提出应对建议;另一方面尽快向恒
丰银行发出提醒函,督促其协调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及融资方按照合同
约定期限返还资金;
2、9月14日,民族证券向恒丰银行发出《提醒函》,提醒恒丰银
行应于2015年10月21日之前支付本金及投资收益;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已于2015
年9月9日决定就20.5亿元款项事项对民族证券立案调查,民族证券正
在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
4、鉴于民族证券20.5亿元款项专项调查组组长赵大建先生自
2015年9月22日起至今无法取得联系,为不影响工作,民族证券执行
委员会于2015年9月26日任命合规总监兼首席风险官孙斌先生担任
20.5亿元款项专项调查组组长。
三、风险提示
鉴于恒丰银行未能按期支付2015年第三季度投资收益,剩余
18.415亿元本金及其自2015年第三季度之后的投资收益能否按时收
回无法判断。
公司将持续关注民族证券20.50亿元款项相关进展并督促民族证
券努力追回剩余本金及投资收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三十日